中国古代目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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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古代目录的文献标引

一本本具体文献是书目的基本对象,也是目录中有理据的最小结构和编码单位。文献的本质决定了书目的标引方式,并进一步影响到文献单元之间关系的揭示方式。总体上,中国古代目录学以“1911年以前历朝的刻本、写本、稿本、拓本等”所谓“古籍”北京大学图书馆学系,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图书馆古籍编目[M].北京:中华书局,1985:2.为对象,而古籍是渊源于“仁式”文明的价值论存在。这决定了中国古代目录学独特的内容旨趣与形式结构。近代以来,经过西方“赛先生”(科学)和“德先生”(民主)的洗礼,“新书”也转化为一种知识论存在,它直接对应于因观察事物的角度与方法的改变(即以学科化和逻辑化为取向)而导致的文化本质的差异。相应地,西方逻辑分类和形式主义目录亦成为整序“新书”的主流类型。王云五(1888—1979)曰:“当此中外新旧学术尤须沟通,以资比较之时,我觉得我国旧日目录学之分类法,不仅有粗疏含混之嫌,且苦不能与新学术或世界共同之学术沟通,因于民国十四年间有《中外图书统一分类法》之创作,以美国杜威氏之十进分类法为底本,而将我国旧学书籍按照性质,分别插于相当的地位。如此,则中外图书同性质者可同列一处,性质相近者,亦列于相近之处,中外学术即可借此沟通”关鸿.旧学新探:王云五论学文选[C].上海:学林出版社,1997:264.。王云五认为“我国旧日目录学之分类法”不能容纳新书无疑是正确的,但他认为仿拟杜威十进分类法的新式书目能够容纳“我国旧学书籍”则值得怀疑。事实上,用现代分类整理古籍,就像把一种语言平面地交换为另一种语言,可以做到表面上的文从字顺,但原文词语的背景和言外之意都消失了。这也是为什么大陆《中国古籍总目》、两岸五地《中国古籍联合书目数据库》乃至一般图书馆的古籍部仍使用传统四部法(或增益丛部为五部)分类旧籍的主要原因。

显然,“文献是什么”是所有目录工作的前提,它涉及文献之所“是”以及何以“是”的本体论问题,诸如,文献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其存在的依据何在等等。对文献本体论的不同回答,构成了中西方不同目录学的逻辑起点,直接影响到对文献关系的结构性选择。而中西方文献本体论的不同,又根源于各自不同的哲学传统和认知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