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作欣赏》精华读本:外国诗歌名作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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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狂飙突进的号角关于《普罗米修斯》及其他颂歌

杨武能

作者介绍

杨武能,1938年生,重庆人。1962年秋南京大学德语专业毕业分配到四川外语学院任教。1978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冯至,主攻歌德研究。1983年调四川外语学院任副教授、副院长。1990年调四川大学任教授,1992年至1997年任四川大学欧洲经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有著作《浮士德》、《少年维特的烦恼》、《格林童话全集》等三十余种出版。

推荐词

《普罗米修斯》、《伽尼墨德斯》和《致驭者克洛诺斯》等三首抒情诗都产生于德国的狂飙突进运动掀起高潮的1774年,是歌德一生诗歌创作中的精华之一。它们所产生的广泛而巨大的影响,使年轻的歌德成了当时德国人心目中的第一抒情诗人。

记得当年我们分手》是一首短小的抒情诗,写于1808年,也就是正当拜伦十九、二十岁时,属于他较早期的作品。内容写一个背弃了他的情人给他带来的痛苦。基本题材比较简单,诗并不长,句子特别短,但却是拜伦的爱情诗中最好的一首,并因它屡屡出现在几乎所有的英诗选本中而成为英美无人不晓的名诗。而且可以这样说,自这首诗发表以后这近二百年来,凡是认真读过它的人没有不深深地喜爱它和不被它绝妙的诗艺与诚挚的感情所打动的。

那么试问它的好处,它的艺术魅力何在呢?它所以能享有这么广泛而经久的感染与诉诸力的原因又怎样解释呢?

这就需要进行分析,从这件艺术品的总的方面,从它的基本特征,从它与同类艺术的相联系中的纵向—横向性进行分析,而不应当只是枝节零碎的观察和评论。这样我们才有可能从更本质的方面说明一件艺术品有别于和优胜于它的同类物的主要原因。一件艺术品本身及其优异处的被察觉和被辨出,往往并不需要多大工夫。如果是一首短诗,一幅小画,一段不很长的音乐,它们的妙处的被察觉更常常是刹那间的事。但是要想把这种认识叙述出来,却要经过较长的时间、认真的思考与艰苦的努力。当一位友人把他的一首小诗读给我们来听,而在听的过程中就不断连连说“好!好!”的时候,诗中的佳处就在这俄顷之间已经被我们察觉出来,但是要想回答出这个好字背后的内容以及认为好的原因,怕是一两个小时也未必够用;这正如一秒钟内所想到的东西往往得一个小时才能说清。这是因为:在前一个阶段(察觉辨识阶段),我们用的是直感,而后一个阶段,我们用的是分析。这里所谓的直感,简单说来,就是指的这样一种认识能力、认识行为与认识过程,它以最简洁的概括方式(舍去一切枝节现象)、高度集中的综合手法(将人的全部思维能力与方法纠合到一起),并在极短暂的时间之内,将被考察的对象放置在与它有联系的同类物的群体中,放置在由这类事物组成的纵向的(历史的)与横向的(现实的)抽象框架中,然后用比较的观点以确定其位置,找出其特点。而所谓分析,就是依据直感所提供给我们的点的认识与最基本的线索,再一次返回到这种直感中去,对这种以高度压缩形式凝结成的直感本身所包蕴的具体内容进行细致深入的重新认识,然后将这种认识所得,较有条理地表述出来。因此,艺术品的全部鉴赏过程基本上包括两个阶段——直感与(直感的)分析。直感回答的是好(与不好)的问题,而分析回答的是好(或不好)在哪里,以及好(或不好)的原因。

根据我在上面提出的“直感—分析说”来解释《记得当年我们分手》,我认为这首诗的好处主要在于以下几点:首先,诗的篇幅不大但包罗的内容极其丰富,题材并不复杂但描写的现象绝不简单。诗写的是对一个负心的情人的伤痛与愤怒,具体情景则是他们之间一再痛苦的会面,以及在这次邂逅相遇中作者自己的全部复杂心理过程,另外由于这一切正是在与当年心情和背景的对比映衬下写成的,所以诗的感染作用就格外强烈。当年话别的时候心情是那么沉重,分手的痛苦、再见的困难、脸颊的苍白、唇边的凉意、满面泪痕和无言相对的情景强烈地压迫着一对热恋着的情侣的心;而这惨然无欢的气氛,过分哀伤的心绪,这些回忆起来本身就有几分不祥之兆,令人暗中担心。更何况周围的景物也是那么忧郁,清晨的凉露瀼瀼,晓风袭来,拂面那么凄清,只能增添人的伤惋。于是诗人益发感到,原来今天的痛苦早已预伏在当年那次诀别之中,它不期果然成为现实,使人无法回避;但是由于酿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并不在自己一方,而是因为对方毁弃了誓言,想要挽回局面已超出了他个人的能力。这就使作者不禁为之扼腕跌足,加上声名不佳,尤其感到无可奈何,以致使他抱愧深重,很难忍受。但如果单单这样,倒也罢了,而偏偏别人又好在他面前提他这位旧友的名字——她的不佳名声往往招来人们的议论,这对听话的人不能不是绝大的刺激,因而入耳有如刀割,有如丧钟,彻底凉透了自己的心,使他顿感周身战栗起来,深悔自己过去对这样一个不爱名节的人实在不该过于用情。但是由于人们并不知道听话人与被议论者之间的旧日关系——而且还是那么密切的关系,评论时候话语之间就难免会重了些,这对他的刺伤也就更大,以致使他听到后久久为这些感到痛苦,而那痛苦的程度几乎超乎言语所能表达。但是如果事情同样也就到此罢了,一切也许还稍好容忍些;随着岁月的流逝,旧日的创痛也总会渐渐消弭于无形。而偏偏命运又在捉弄,仿佛前缘未尽似的,偶然的机会又使他们遇到一起。碍于舆论压力,牵于个人荣辱,虽说彼此见着,但又不便公开会面,而是只能“暗中相见”——请注意,这暗中两字背后大有文章!这说明,事情已经达到如此地步,连见见面也只得背着人来进行了。旧友的重逢本应当是人生的乐事,但如今却成了一件见不得人的勾当,须要遮掩的丑事。这又该是多么令人伤心!而既见之后,彼此又都尴尬不安,极不自然,期期艾艾,无言以对,又因为至此一切已经不便明言,也不好再多说,一团郁悒压在心头,怎能不隐隐作痛。但是即使是在这时候,如果对方对自己过去的种种失检举动、负心作法稍稍萌生一丝悔心,微微露出一点歉意,这样,念在过去情分,作者对于一个终究肯于认错的朋友还是能从心底加以原谅的;尽管失坠的旧欢已经不可复得。可惜不行!对方对她过去的一切“竟像没事一般”。这样重归旧好固然再无可能,想要原谅也原谅不成,这对一个已经伤透了心的人又是何等沉重的打击!而这时诗人的心情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是即使到了这种地步,诗人还在想象如果将来再次见面,又将如何对待。不过这里诗人自己回答了自己提出的问题——还会默默流泪。好了,一首短短的小诗竟然包罗了这样丰富的内容,这在同类的作品中确实是罕见的。这是要说的第一点。

其次,这首诗又是充满着冲突与矛盾的,因而富于动态感,是具有表里不同层次的,因而富于立体感;是在结局上存在着不确定性的,因而给读者留下了充分想象的余地;而这一切又有必要结合着上文提到的复杂性与丰富性往下说。通过上面粗略的分析,这种复杂性与丰富性已被初步揭示出来,因而这里我们便不免要问:这种复杂性与丰富性说明或代表着什么?再有,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又在哪里?我认为,出现上述复杂性与丰富性的原因是因为作者的思想里面活跃着许多犹豫不决、动荡不定的东西,交织着不很明显然而激烈的冲突与矛盾,存在着表里不很一致甚至截然相反的现象,并且由于这方面的不确定性而使人对这首诗里所表达的感情不是十分容易把握。但另一方面,一切又似乎是非常明确,非常固定。一读之下,诗给我们的第一个感觉是悲哀,是诗的作者对一个失足的旧好的无限的悲哀。但是请问为什么要这么悲哀?诗给我们的另一个印象是怨恚。但为什么又是这样?接下细读,我们又恍惚在字里行间发现了某些其他东西,其一便是悲哀怨恚之余,作者竟仿佛在那里面隐寄柔思,暗寓同情!请问这又是为了什么?这不是天大的矛盾吗?已经是早就决裂的人了,为什么对过去那次分手,以及那次分手时自己与对方的一切表情,一切细节,包括当日的天气等等,还做着那么深情的追忆?为什么对一个早已背弃了誓言的人还会这么眷眷难忘?为什么对一个对她自己负心行为竟像无事一般的人还会那样感到“痛苦难言”?为什么事已至此还在头脑之中作再次碰面的设想?为什么对这样一段实际上已根本不存在任何挽回的希望的旧事还是这么耿耿于怀,万难割舍?这一切岂不充分说明作者在这件事上内心充满着冲突与矛盾?什么冲突和矛盾呢?我想任何一位读者也会看出,这是情感上的冲突与矛盾——作者仍在爱她,而且那么强烈地在爱她;尽管她犯了那么多的错误,尽管她并不知错认错,并不悔改,也不在乎。这里表现出作者十足的痴情,而痴情总是很感人的。它好像传说里的菤葹那样,连心拔掉,也不死去。但待要认真这样去做,又不可能。社会舆论,都不允许,甚至荣誉感或自尊心等也会提出抗议,致使重归于好再办不到。退一步讲,即使抛开一切外界的议论与社会的压力不提,他自己的理智也会跑出来反对的,理智会告诉他,对于这样一个不讲友谊、不重感情、不守信誓、不矜名节而又丝毫不知改悔的人——这就是理智对他那位旧情人毫不容情的评语,明明白白地寄在诗里面的——实在不应该在她身上浪费感情,更不必说再存什么重续前缘的苟且念头,这样做是可耻的。这样作者在理智面前又碰了壁。因而一腔积悃,郁悒心中,忧心忡忡,不能自聊。想要反抗,缺乏勇气;彻底顺从,又于心不甘;这时感情固然没有完全屈服于理智,理智也没有完全战胜感情,于是使诗人陷于无法解脱的苦闷之中,并给诗的结局带来了明显的不确定性。而这一切反映在诗里面则形成了如下一些特点:谴责,内心原谅,外表冰冷,内心火热;外表峻拒,内心欢迎;外表决绝,内心不死。外表和内心,表与里是不一致的。因而外表一面,内里一面,理智一面,感情一面;处处在极力压抑着难以制服的情感,而处处又不觉地泄露了那最隐秘的心声。以上便是这首诗的第二大特色。

读到这里,也许读者不禁要问:如上所说,这首诗里包蕴着的内容的确很不少,但是作者在写这篇诗时是否就曾想到过这么许多东西?我的回答也同样是,恐怕未必。以我个人想法,一位诗人在他实际濡笔伸纸之际,完全可能并不曾十分具体地想到过这一切东西,至于那进一层的深意,他更可能全未料到。但奇怪的是,诗成之后,超出于他原来考虑到的东西却完全有可能便包含在那里面。这样经别人向他指出后,诗人自己也会大感惊异。同样奇怪的是,一首诗的最准确和最佳的诠释者往往并非诗人自己——他自己反而有时说不清自己的诗——那里的意义更多地是靠别人(首先是读者)才被发掘出来。诗篇里所写进去和所反映出的东西往往多于诗人所曾想到的东西。诗比诗人更为伟大。这主要是因为诗的创制过程与论文的写作过程不同;前者是直感式的,后者是分析式的。不过有一点却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即是一个人所能写出的东西必定是他所能感受和体验到的东西,尽管这些在写作之际和在写作的前后未必直接想到,或清楚充分地意识到。但是通过直感,一位诗人完全可以在无意之间高度概括了他平生的全部经验,因而使他的具体感受取得了普遍意义,以致足堪不朽,正如这首小诗那样。它恍如生活一般,真切动人,千载之下,犹有余情。

最后简单说说这首诗的第三个特点:这就是它风格上的高度凝练精致与绰约俊俏。这点主要来自这样一种绝妙的结合——内容上的极度繁富与形式上的异常简约。这点就不多说了。至于形式,这里特别指的是诗的音律的优美与语句的轻捷。此诗诗句在原诗中基本上是由每行具有两个重音的一长一短的两个诗行为单位所组成(长的一行中包含着一个扬抑抑的音步),这样,诵读起来时,长短相间,错落有致,别有一番意趣。另外特别令人感到奇妙的是,诗里短句由于音素少了一两个,本身就有着一点斩截、突兀与跌宕的意味和灵异的效用——似乎常被用来载负多少带有些谶语味的音讯,读来恍如天降不祥,竟有些令人微觉不安。但在其他情形下,那些短行对于长句则或如默契,或如对语,或如映衬,或如补充,或如加强,或者就简直代表着冷酷的现实、难测的命运;因而读来修洁冷峻,余韵无穷。诗的好坏当然主要取决于立意,但是韵律句法的妙用也会给它平添无限的美。

原文

记得当年我们分手

〔英〕乔治·戈登·拜伦

记得当年我们分手,

不禁黯然流泪,

一想再见不知何年,

我们几乎心碎。

你的面颊苍白冰冷,

你的唇边更凉;

谁料那个不吉时刻

竟成今日悲伤。

那清晨的风露瀼瀼,

拂面那么凄清——

当时仿佛已预感到

我此刻的心情。

你的誓言早就抛弃,

你又声名不佳:

人们提起你的名字,

我也觉得愧煞。

人们当面谈起你时,

入耳真像丧钟;

回想当年不禁战栗——

何苦我太多情?

人们哪知我认识你,

而且还那么熟:

我会久久为你苦痛,

痛得倾吐不出。

今天我们暗中相见——

深感隐痛难言;

你对许多负心作法

竟像无事一般!

如果我们多年之后

重又陌路相会,

那时我将如何待你?

还会默默流泪。

(高健译)

(发表于《名作欣赏》1985年第4期:难拾的坠欢难收的艳魂——读拜伦的《记得当年我们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