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日本侵华毒品政策五十年(1895-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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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蒙疆鸦片生产基地与专卖制度(1935—1945)

“蒙疆”的含义有多种。“蒙”当然是指蒙古,关键是对于“疆”字的理解。有人认为这个“疆”字就是边疆的“疆”,因此将“蒙疆”解释为蒙古边疆地区。有人则解释为长城以北地区。以上说法均不确切。“蒙疆”实际是指中日战争爆发之后,日军以蒙疆联合委员会名义控制下的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察北自治政府和晋北自治政府地盘。因此,本书所说的“蒙疆”,是指长城内外的部分中国沦陷区,包括锡林郭勒、察哈尔、伊克昭、乌兰察布、巴彦塔拉五盟和包头、厚和豪特(即今呼和浩特)二市。相当于今内蒙古中部、山西北部和河北西北部(图7)。

图7 蒙疆地区示意图

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下辖察哈尔(不含察南)、绥远两省日本占领区。德王将归绥县城恢复蒙古旧称,汉文写作厚和豪特,升格为市,作为政府驻地,包头也一并升格为市。又将原归化城土默特旗和察右四旗地域各旗县合并新设巴彦塔拉盟。各盟统一设立盟公署,正式设立一级地方行政建置。所谓“蒙疆政权”,是指日军控制下的蒙疆联合委员会及其下属的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察北自治政府和晋北自治政府。

1937年卢沟桥事变之后,日本关东军侵入察哈尔、绥远等省,8月13日便出台了《察哈尔方面政治工作紧急处理要纲》:第一,在张家口建立统辖察南、察北之政权;第二,察哈尔政权之组织以内蒙古自治政府及察南自治政府组成委员会,以德王为委员长,新察南自治政府之长官为副委员长;第三,扩充张家口特务机关,对察哈尔政府及察南自治政府实行军事、涉外、经济等重大事项的内部指导;第四,在察哈尔政权内安排具有统制能力的日本人为顾问。

日本人很快在该地区建立了三个伪地方傀儡政权:一个是1937年9月4日在张家口成立的“察南自治政府”,另一个是10月15日在大同成立的“晋北自治政府”,还有一个是10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宣布成立的“蒙古联盟自治政府”。1937年11月22日,在日军的战刀指挥下,三个傀儡政权的代表在张家口成立“蒙疆联合委员会”。“蒙疆联合委员会”成立当日,这个傀儡政权就向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发出了“希望贵帝国军驻兵”的友好邀请信。植田谦吉(1875—1962),1909年毕业于陆军大学,1928年升任中将,同年8月调任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官。1932年1月28日侵略上海时,任日军司令官。同年4月在虹口公园举行的日本天皇诞辰纪念典礼上,遭到朝鲜爱国者炸弹袭击,截去左腿。1933年任参谋本部次长,旋晋升为大将。1936年任关东军司令官,兼驻伪满洲国大使及关东局长官。1939年转为预备役。关东军立即答应予以全力配合,分别任命了张家口特务机关长及其下属大同、呼和浩特各特务机关长。这样就形成了关东军司令官通过特务机关长对于蒙疆联合委员会的控制体系。年底,日军新设立了驻蒙古兵团,兵团司令部的大部分要员都是从关东军转任的,1938年7月正式改称“驻蒙军”。蒙疆地区的权力中心自然是“驻蒙军”的司令部。

1938年秋季,日军相继占领华北、华东和华中广大地区后,随着占领区的扩大和各地伪政权的出现,侵略者的战争计划开始重点转向对于占领区的控制和掠夺。10月,日本内阁通过了《对华院设置要纲》,决定在东京设立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总裁,外务、大藏、陆、海军大臣为副总裁的对华中央机构,负责处理日本在华一切政治、经济及文化相关事务。同年12月15日,日本天皇谕令,将内阁决议的“对华院”定名为“兴亚院”,并确认了“兴亚院”的官制。1939年3月10日,设立了华北、蒙疆、华中、厦门四个联络部和青岛办事处。蒙疆联络部以酒井隆中为长官,从此成为蒙疆土地上的实际统治者。

1939年9月1日,三个伪政权组织在“驻蒙军”的操纵下,进一步“统合”为“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旗帜以黄、青、白、赤、白、青、黄七条色带组成,赤色居中,代表日本人,白、青、黄分别代表回族、蒙古族和汉族。其行政区域划分为2个政厅(即察南和晋北)和5个盟(即察哈尔盟、巴彦塔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和伊克昭盟)。1941年8月4日,更名为“蒙古自治邦政府”。上述这个伪蒙疆政权管辖的范围如图7所示,东与伪满洲国相邻,北与外蒙古接壤,西部接近宁夏边界,南至长城一线,包括了察哈尔省、绥远省的东部地区以及山西省的大同地区,面积约有50万平方公里。无论是“蒙疆联合委员会”还是其后来的变形“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名义上虽然由蒙古人担任,实际权力却掌握在最高顾问日本人的手心里。这里的“自治”当然不是蒙古人的自治,而是“自治”名义下的日本占领区。

日本人之所以选择蒙疆作为鸦片的生产基地,一是因为本地区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不仅便于掩盖大规模生产毒品的真相,而且相对比较容易实现生产、收购的控制性管理;二是因为本地农民本来就有大面积种植罂粟的技术经验和习惯;三是因为该地区又是宁夏、甘肃等省鸦片运往北平、天津等地的重要通道,控制了该地区的鸦片贩卖和运输,也就等于控制了“西口货”的流通渠道。

毒品的生产、买卖、走私、贩运不可避免地导致该地区的高犯罪率。走私与反走私,黑帮与匪帮,军队与警察,为了争夺鸦片利益,抢劫、暗杀、火并连连发生,各种武器随手可得。在日军统治下的长城北部这块“王道乐土”里,可以说到处是恐怖,到处是罪恶。邪恶的政权与毒品生产紧密结合在一起,使蒙疆地区成为当时亚洲最大的罂粟种植园,成为鸦片生产的最重要的基地。本章的研究重点是蒙疆的鸦片生产、征购与配给制度。为了认清日本在中国毒品政策的实质,这里有必要先从30年代中期国民政府开展的“两年禁毒,六年禁烟”运动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