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贝尔生活美学:从俗世的挑战到心灵的深度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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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心

如果责任感不存在,便不是爱情,而是其他的东西。

在印度教徒称量爱的天平中,从第一阶段的主仆关系,第二阶段的朋友关系,第三阶段父母与孩子间的关系,第四阶段配偶间的关系,到第五阶段全然的爱——个人经常会有过度看重这真正对爱的体验的危险。如果你放下这爱的体验,你便会觉得若有所失,但是你必须放下它来。真的,你必须去做的,就是去找出可能的关系是什么。

假如你已经结婚且经历了这狂喜,你的婚姻就将无法维系下去,因为你必须与配偶有另一层关系。放下纯然爱情关系的方式,是自你建立的具体关系中获得某种深刻的愉悦。真正的狂喜和生活不发生关系,但生活中的关系仍然“是”有其价值的。如果你能经营出平凡生活中的价值,那么这个全然的狂喜就可以被放下而不会失去。它不是必然会失去,这就是婚姻生活的诀窍。

婚姻生活中有许多喜悦的经验和全然的狂喜是没有关系的,但这些经验吸收了能量系统,使得当事人可以安于婚姻生活,而不致于认为婚姻只是倾倒垃圾而已。每个人结婚后,都会对日常生活的琐事感到不适应,因为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必须面对家务的问题。不过,你可以从这些必须处理的讨厌琐事中,创造出一些美妙的仪式经验来,于是生活便可以悠然地在这些琐事中进行着。我想,徒然认定因两个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琐事会造成婚姻的破裂,乃是一种错误的看法。

婚姻不是恋情,

它是痛苦的经验。

它是宗教的试练,一种圣餐礼,

是参与在另一种生活中的恩典。

另外一种关系的破裂,则发生在婚姻的晚期——夫妇在孩子长大离开家各自独立后反而分裂了,这真令我感到困扰。我身边就有五六对这样的夫妻,我从来没想过这种情况会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在50多岁时都好好的,一直生活在一起,然而最后却分开了,过去唯一维系他们的只是孩子。

这乃是被我称为“炼金术婚姻”(alchemical marriage)的失败。他们只有生理上的婚姻,却毫不了解心灵交感以及从此默契和关系中产生的相互学习。对于在婚姻第二阶段可能发生的变化,事先完全没有概念,这实在是件可耻的事。

如果你想用一套计划来规范婚姻,

你将发现它不管用。

成功的婚姻

是共同过着有新意的生活,

心胸开放,而非预先规划。

它像是个自由落体;完全视你如何处理

沿路出现的每一项新事物而定。


就像是海上的一滴油,

你必须漂浮,

运用智慧与慈悲

乘浪前进。

我认为,夫妻俩必须想出需要两人共同参与且有意义的事来做。“温柔心”(gentle heart)的概念可以说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你认为色欲就是爱情,那么那只是一般的状态——一个会死亡的状态。爱情是不会死亡的。

对温柔心而言,

婚姻必须先是精神上的交感,

然后才是生理上的结合。

要谈论这么个敏感的话题是不容易的,不过就我看来,“温柔心”是了解什么是爱的线索。“温柔心”的概念,涉及对对方的责任感。如果责任感不存在,你所有的便不是爱情,而是其他的东西。如果责任感确实存在,爱情便能持久。色欲无法持久,因为它不具备责任感。如果婚姻随着孩子离家而破裂,那么夫妻俩是对孩子而非彼此有责任感,所以孩子走后,维持彼此间的情感链也随之消失了。

在有孩子前或甚至在婚前,关键性的问题在于认清:“这是不是温柔心?”是不是个人要寻求、可占有的对象?还是对正建立起关系的对象觉得有责任感?如果没有责任感,那么我认为你的婚姻很危险了。

我要说的是,并非责任感构成了爱,但不具备责任感的爱便不是真正的爱,而只是占有而已。你是想去占有某个人呢?还是希望拥有某种关系呢?

说到一个人一生中必做的事,我不会想到要结婚,除非我对婚姻有承诺,因为我认识到自己手中掌握了对方的命运。我无法理解占有另一个人是怎样的感觉。你可以拥有爱情和其中的泪水等一切体验,但那和结婚是大大不同的。

首先,你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认为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清楚自己为对方做了什么。如果你不能成熟地控制自己强迫式的热情,那么在我看来,你似乎不具备结婚的资格。我想我的这种看法可能是来自我的天主教背景。在天主教传统中,婚姻是一项命运的抉择。

除此之外,我的婚姻还出现过一个预兆。我在纽约伍兹塔克的梅弗瑞克路上租下一栋小房子,我和太太到那儿去度蜜月,在接近梅弗瑞克路时,一辆灵车自路旁出来开到我们前面。我从没在那一带看到过灵车,于是我把这个预兆解读成我们俩会携手走到生命的尽头。事实也正是如此。

因此,我所了解的婚姻,乃是真正地把对方视为你的责任、你所爱的人。将自己许诺给他人,将自己的命运转化为两个人的命运,乃是一项终生的承诺。如果你因为某些生命中出现的事物而使你想“要远走高飞,忘记曾经的承诺”,并因此丢弃对对方的责任感,那么,这不是婚姻。除非你把与配偶的关系看成是生命中首要的考量要素,否则我不认为你已经结婚了。这层关系是婚姻首先需要考虑的。

冲动的性爱关系会闯入婚姻中。个人并不能完全控制自己。我并不是说婚姻之外的任何关系都是欲望的。它同样可以是爱。当你断绝来自婚姻以外的爱时,你已在婚姻中断绝了部分的自己。

然而,你会面临如何负责任地同时兼顾婚外情的关系和你原有婚姻关系的问题,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你必须发展出许多和不同对象建立关系的方式,而不止一种方式。有时,如果关系的本质及其价值具有相互性,那么事情便可以行得通,但我的理解是,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婚姻总是要恢复的。它是最主要的,也是排在第一位的事。

如果一段婚姻对双方都有害,那么你必须考虑是否有转变情势的可能。如果你觉得情势可以扭转,那么即使饱尝艰辛,也要创造出这样的情势。你可以努力在对方身上投注必要的能量,以促成这个转化。也就是说,你可以把它当成是一种个人的锻炼来增进互爱、信心与合作的气氛。另一方面,如果生命,甚至对生命的爱受到威胁,而且情势也无法扭转,或是你不认为原先的承诺值得再维持下去,那么你就必须结束这层关系了。

当然,所有的情况都要视个案及个人判断而定。并不存在可以立刻运用的基本法则,因为每种冲突的情势在强度上和性质上都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