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安全生产200个为什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7.为什么禁止作业负责人兼做防护员?

作业负责人是现场作业的组织者,要管控作业过程、监督作业质量,对作业中遇到的问题要进行指导,如果作业负责人兼作防护员,势必要分散精力,不能做到专职防护,难以确保人身安全。

【案例】2013年10月30日,广州电务段人员在京广上行线银盏坳—源潭—潖江口间K2193+295处配合工务换轨施工,1名路工带领3名劳务工进行清障作业,路工既当作业负责人,又当防护员,结果被广州工务大修段57503次路用列车撞上,造成3名劳务工死亡,路工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