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游与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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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荷兰的“国骑”

一直以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自行车王国,到了荷兰后,才知道荷兰是世界上人均自行车拥有量最高的国家。全国1600万人口,却拥有1700多万辆自行车;荷兰人30%以上的旅行是靠骑自行车完成的;而且,除了作为交通工具,自行车还被广泛用于锻炼、休闲和娱乐。可以说,自行车在荷兰是名副其实的“国骑”。

我在国际刑事法院工作期间,法院的检察长、法官都骑自行车上下班,我有好几次还在路上碰到过他们呢。我本人刚到时,先在法院临时租用了一辆自行车(法院专门有此项服务),没过几天,又轻松买到了一辆二手车,与那边的物价比起来,算是相当的便宜了,也就40欧元,这与法院检察长、法官他们骑的自行车比起来,在价格方面可就差大了,他们的车听说有的高达900欧元(相当于约9000元人民币)。价格差异大也反映了荷兰自行车种类的多样性,从前看成龙在荷兰拍《我是谁》的镜头,有一种类似躺椅的自行车,没想到这次还真不时在天气好的时候见到当地人优哉游哉地“坐”着这种自行车招摇过市,那样子显然不是为了赶路,而是为了娱乐。我曾暗自想:这要是在中国,也许他会被治安罚款,至少那种自行车要被没收吧。另有好几次,我见到一种折叠型的自行车,当自己要上汽车或火车时,就将自行车折叠起来,下车后继续骑自己的自行车。

荷兰人喜欢骑自行车,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如在地理环境上,荷兰地势平坦;在人文环境上,荷兰的城市规模都不大,但也不可否认的是,政府的相关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扶持作用。

出于节能和环保的考虑,荷兰政府大力提倡人们以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在荷兰,有全国连成一片的自行车路线网,任何一条路都分为三部分: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地面分别用不同的颜色标明,使人一看便知哪个道是自行车道。有的交通路口还视需要分别设有自行车通行的信号灯和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而且人们已经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即在转弯等时候,机动车一般都要让自行车。在有的自然保护区,不开通机动车道,却专门辟有自行车路线,供人们骑自行车游览。据说在荷兰,公司职员购买新自行车,可三年报销一次,金额为749欧元。

荷兰交通部甚至还制订了“自行车专家计划”,包括新款自行车的研制、增设自行车停车场和租赁场、允许将自行车带上火车等。在荷兰,像火车站等地方,都有专门的自行车停车场和租赁场。熟悉这一情况的人每到一个城市,就去这种地方租自行车来锻炼和游玩。自行车信托市场很发达,修理自行车的地方也比较容易找到。

我在荷兰几个月里,骑自行车感觉很安全,从来没有见过机动车挤入自行车道,除了个别不熟悉情况的外国人,也很少见行人闯入自行车道。不过有一天夜晚,我突然被一个警察拦住,要看我的证件,原来在荷兰,还有一项规定,骑自行车的人在光线不明的道路上行驶时必须有照明设备,否则是要罚款的。当这个警察得知我不是一个街头的小混混,而是一个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人员时,便友好地告诉我,晚上骑车时应将车后轮的一个装置调至轮胎,这样就可摩擦生电,使白色的车头灯和红色的尾灯亮起来,于人于己都好。他还告诉我,我的自行车除了手刹,还有一个脚刹——倒轮闸,也就是倒着踩轮车就刹住了。我一时又觉得有趣起来。

本来以为自行车事小,不值一写。但看了2005年12月26日《北京晚报》关于自行车越来越难骑的报道,以及27日《新京报》“‘自行车之路’为何越骑越窄”的社论后,我决定今年的最后一篇“具体权利”专栏文章,就写一写自行车这一对我们再具体不过的东西,希望欧洲富国荷兰的自行车文化能对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建设和消费观念有所启发。原载《新京报》“具体权利”专栏,200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