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彼特经济学(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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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经济发展理论(2)

用我们大家都熟悉的方法,可以进一步提炼我们的分析架构,使我们对经济系统的运转规律有更加深入的认识。我们假定所有的这些过去的经验都烟消云散了,所有与需求和生产相关的数量都必须被重新确定[9],这同样的一群人,他们仍然具有相同的文化、口味、技术知识,对消费品和生产品有着相同的最初存量[10],但是没有过去经验的帮助,他们必须通过自觉的理性努力,寻找到能将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办法。我们并不就此以为人们在真实的经济生活中有能力做出这种努力[11]。我们只是想要以此说明经济行为的理性,而不考虑现实中观察到的家庭和厂商的真实心理反应[12];我们也不想勾勒经济发展史的轮廓,我们想要分析的,不是经济过程是如何历史地发展到我们实际所观察到的情况的,而是在任何给定的发展阶段,它的经济运行机制或组织是如何运转的。

要详细阐述上面这些分析,就需要用到我们现在大都熟悉的一些概念。经济活动可以有任何的动机,甚至精神方面的,但是经济活动的意义在于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我们从需求这一事实中得到的概念和命题非常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效用的概念以及由它衍生出来的边际效用[13],或者用一个更现代化的词语——“选择系数”[14]。我们继续提出一些原理,即资源在各种可能的需求范围内的分配、互补品与竞争品等,由此我们可以推演出一些概念:交换比率、价格以及古老的经验——“供求法则”[15]。最后我们得到关于价值体系及其均衡条件的初步思想[16]。

生产,一方面是由所用原材料的物质属性和自然进程决定的。这也是属于经济活动的,因为如约翰·雷在其编著的《资本社会学理论》[17]中所言,经济活动只是观察自然过程并对其进行充分加工利用的结果,社会物质领域有多少事实与经济方面相关是难以尽述的。人们已经熟知的理论类型在具体的经济事件中可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也可能没有任何意义,比如物质收益递减规律[18]这一理论。某一事实对于人们经济福利的重要性和它对于经济理论的解释的重要性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像庞巴维克[19]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样,我们也可能在任何时候把新的生产技术引入我们的生产中。社会组织和我们所谈论的经济组织不属于同一类,但是作为处于经济理论领域之外的“社会组织”,如果它仅是指作为技术事实的“数据”这一点,那它和技术事实是处于相同的地位的[20]。

而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对生产的核心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它的物质和社会两个方面,这是每一个生产行为的具体目的。一个经济人在进行生产时除了知道生产什么之外,还清楚地知道生产方法和生产的数量。显然,在给定方法和客观需要的框架内,没有论据能够证明必须生产“什么”和“为什么”进行这样的生产。这样的生产目的只能是创造有用的东西、创造消费品。在一个没有交换的经济系统内,只存在关于消费效用的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生产物品都只是为了直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这种情况下,个人对产品生产需要的性质和强度,在实际可行的范围内,对生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给定的外部条件和个人需求显然是经济过程的两个决定性因素,它们之间互相配合,共同决定了经济的结果。生产跟随着需求,可以说生产被需求拉着走。就交换经济的情况来说,在其具有的细节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情况也是一样的。

生产的第二个“方面”决定了它一开始就是一个经济问题。它必须同生产中的纯技术问题区分开来。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微妙的对立,这种对立我们可以经常从经济生活中看到,这就是企业中作为个体的技术经理和商业经理之间的对立。我们经常看到生产过程中一方建议改变,而另一方却总是拒绝。比如,工程师会推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而商业方面的领导会以该方式不能增加效益为由拒绝采用。工程师和商人都可以表达他们自己的观点:他们的目的是恰当有效地管理企业,而他们的判断来自于对这种恰当性的认知。抛开误解和对知识、事实的不了解等因素,他们之间在判断上存在的差别就仅仅来自于他们对恰当性的不同理解。当商人提到“恰当性”时,他的意思是很清楚的,他就是指商业利益,我们可以这样表述他的观点:某种生产方式所需要的资源,如果用在其他地方,会产生更大的利益。商业领导人认为在一个非交换的经济中,生产过程的改变不会增加需求的满足,相反,还会减少这种满足。如果这是真的,技术人员的观点又是什么呢?他所想到的适当性又是怎样的呢?如果全部生产的唯一目的是需要的满足,那把资源用在有损于满足需要的生产方法上确实不具有任何的经济意义。只要商业领导人的异议在客观上是站得住脚的,那他不听从工程师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在此,我们不考虑由于技术使得生产工具日臻完美而带来的半艺术性的满足。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当技术和经济效益相冲突的时候,技术因素会做出让步。但是,这并不否认技术存在的独立性、重要性以及工程师观点中的合理性成分。因为,尽管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经济目的支配着技术的运用,但弄清楚生产技术的内在逻辑性而不考虑实际应用中的障碍,还是很有意义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假设蒸汽机的所有部件都符合经济的适当性,而且也被充分地利用,如果给蒸汽机更多的燃料,让有经验的人去操作它,并进行技术改造来提高它的工作性能,让它在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却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话,那这样做就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是说,如果为了提高蒸汽机的性能所增加的燃料、人力资本、技术改进以及原材料的成本大于它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时,这样做就不具有任何经济意义;但是如果反考虑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让蒸汽机更有效率地运转;在现有的知识条件下,能够对蒸汽机进行何种程度的改进等,这样做还是很有意义的。因为当所有这些条件都准备就绪时,一旦这些技术变得有利可图,它们就可以立即被付诸实践。不仅如此,对于每次技术的改进都做认真思考,使得放弃那些技术并不是由于对现实条件的无知而是对经济原理的深思熟虑,这样做也是非常有益的。总之,在给定的历史阶段所使用的各项生产技术和方法不但包含经济的内容,而且也包括物质的内容。物质方面的内容具有其自身的问题和逻辑性,要把这些想清楚——首先不去考虑经济效益方面的因素以及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而是纯粹根据技术的意图。如果经济因素在其中不具有任何决定作用的话,将这些新的技术运用到实际中就是技术意义的生产。

归根到底,目前就是“权宜之计”决定着技术的生产和经济的生产,两者之间的差别在于这种权宜之计的性质不同。两者相同的是,不同角度的思考方式首先向我们展示了技术的生产和经济的生产之间的一个基本对比,然后又指明了一个同样的区别。从技术上和经济上考虑,生产其实没有“创造”出任何物质意义上的新东西。在这两种情况下,它都仅能影响或控制事物和生产过程——或者说“力量”。为了方便后面的论证,我们现在需要提出一个新的概念——“组合”,它包括“利用”和“影响”,涵盖许多对物品不同的使用方法和处理方法;包括物体位置的改变,以及物理的、化学的和其他的生产过程。所涉及的这些方面无非是改变我们的需求现状,改变事物和力量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把某些事物组合起来而把另一些事物拆开来。从技术上和经济上考虑,生产意味着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事物和力量组合起来,并对它们施加影响和控制。每种生产方法都意味着这样一种特定的组合。不同的生产方法只有通过组合方式的不同来进行区别,也就是说,要么根据它们所组合的客体,要么根据它们之间的数量关系。对我们来说,每一个具体的生产方法都是这种组合的具体体现。这个概念可以延伸到交通运输领域等。总之,从广义上来说,“组合”可以被运用到任何生产中。每一个企业,甚至整个经济系统的生产条件,我们都可以称为“组合”。这个概念在我们的分析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现实中,经济和技术的组合并不是一致的,前者考虑的是现实中存在的需求和手段,后者考虑的是生产的基本方法。技术生产的目的确实是由经济系统决定的;技术只为人们需要的物品研究生产方法。经济现实并不一定会把生产方法贯彻执行到符合它们自身的逻辑性并在技术上至臻至善,而是执行屈从于经济性的方法。任何没有考虑经济条件的方法都会被修改,这说明经济的逻辑胜过技术的逻辑。因此,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围绕我们的是有缺陷的绳索而不是钢缆,是有缺陷的耕畜而不是比赛的良驹,是最原始的手工劳动而不是完美的机器等。经济上的最优和技术上的完善并不相悖,然而它们在实际中却经常背道而驰,这不是因为我们无知和懒惰,而是由于技术上低劣的方法可能仍然是最适合给定经济条件的方法。

“生产系数”代表在一单位产品中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关系,因此它是生产组合最基本的特征。在这一点上,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是相互对立的。经济利益为主的观点不仅需要在两种不同的生产方法之间做出选择,还需要在给定的生产方法的前提下,去考虑生产系数的影响,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个别生产方法需要用到的生产资料是可以互相替代的,也就是说,一种生产资料的短缺可以通过另一种生产资料的增加来代替,但是这不会改变既有的生产方法。比如,蒸汽机的例子中,可以通过增加手工劳动的人数来弥补蒸汽动力的减少,反之亦然[21]。

通过用生产力组合的概念,我们对生产过程的特征进行了界定和描述,这种组合的结果就是生产出产品。我们现在必须准确地界定哪些要素要被组合到一起:通常来说,各种可能的物体类型和“驱动力”都可以以不同形式组合到一起。他们的大部分是由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组成的,只有很少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当然,从物理属性的意义来说,很多“自然驱动力”实际上也扮演着产成品的角色,比如电流。它们部分包括物质方面的东西,部分包括非物质方面的东西。此外,人们把一种物品解释为产成品还是生产资料,这常常是人们如何进行解释的问题。比如,劳动力,它既可以被看作被工人消费的产成品,也可以被看作原始的生产工具。通常来说,一种物品属于这种分类还是属于那种分类取决于个人的出发点或立场,因此,同一个物品对一个人来说可能是消费品,但对另一人来说可能是生产资料。同样,一件给定物品的特征通常取决于它被指定的用途。在理论文献,尤其是早期的理论文献中,到处可以看到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在此我们只是指出这一点,让读者自己去参考。而接下来我们将讨论更为重要的问题。

人们通常根据物品与最终消费行为的距离依次将它们分类[22]。按照这样的原理,消费品排在第一位,直接生产消费品的物品组合排在第二位,其他的以此类推,逐渐到更高或更远的位次。必须牢记的一点是只有在消费者手中并准备用来作为消费品的物品才能排在第一位。以面包师烘烤出来的面包为例,严格来说,它只有和送面包的工人劳动组合到一起时才能被列为第一位。而位次较低的物品,如果不是自然界赋予的,那它总是由位次较高的物品组合而产生的。尽管这种排队组合可以用其他的标准进行表示,但为了我们的研究目的,我们最好还是把一个物品归类到它曾经出现过的最高位次上。比如,劳动就是处于最高位次的物品,虽然它出现在产品生产的各个阶段,但是它在所有生产的最初阶段就会出现在生产中。在连续的生产或要素组合过程中,每种物品通过和其他属于较高位次或较低位次的物品的组合就被加工成为消费品;通过借助其他与之相搭配的产品,它最终到了消费者手中,这如同一条河流,借助汇合到其中的条条小溪,冲破岩石等的层层阻拦,最终变为主流。

我们必须考虑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会看到按照物品由低到高的位次顺序,物品会越来越失去自己的特性,即只做一种用途而不做其他用途的那些明确的特性品质。物品所处的位次越高,它们就越会失去自身特有的属性,即只用于特殊目的的功效;它们的潜在用途越广泛,对生产就越具有普遍性的意义。我们继续沿着物品生产次序的逻辑系统往上走,会不断碰到各种物品,它们的种类越来越不容易被辨别,属性也就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广,它们关于自身内容方面的概念变得越来越空洞,但是它们所代表的范畴变得越来越大,它们的家族体系也变得越来越单薄。这可以简单地说明我们所选择的立场离最终的消费品越远,处于第一位次物品的数量就越来越多,它们是由处于较高位次的相同物品组成的。当任何一种物品全部或部分地由相类似的生产资料组合而成的时,我们就说它们在生产中是相关联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物品之间的生产关系是随着它们所处位次的提高而联系更加紧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