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电子商务合作发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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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本书由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组织,由刘作奎具体设计和执笔。在撰写过程中,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秘书处办公室狄安略、陈思杨、张婧文、吴菁参与了第一章第三节的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对本报告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在此特致谢。

1.在中国和中东欧跨境电子业务上,中国出口多、进口少,跨境电子商务体现出中国对外贸易的特点,跨境出口对进口有较大顺差。

2.2016年,中国跨境网购用户最爱购买的是美妆护理、母婴用品、鞋服、食品、饰品箱包,其中美妆护理以及母婴用品的订单数量最多。中东欧国家在我国跨境进口的上述商品中不具有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

3.爱沙尼亚在电信基础设施、网络普及率、电子政务化水平、互联网渗透率、跨境电子购物环境等方面与其他中东欧15国相比有更大的优势。

4.为积极推动“16+1”电子商务合作,建议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设秘书处,成立中国和中东欧16国电子商务合作协会,推动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

5.建议以电子商务合作为抓手和突破口,中国和中东欧16国各研究机构或平台积极推进中欧电商合作规则的对接,形成更加便利的跨境电商贸易环境。

6.建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以下简称“16+1”智库网络)和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为牵头单位,会同中东欧各国智库机构,共同撰写“‘16+1’电商合作年度发展报告”(或白皮书),加强对电商合作的推广。

7.建议以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为牵头单位,每年机制化培训来自中国和中东欧电子商务领域的工作人员,加强电商人才的培养力度。建议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中增加中东欧电子商务类人员的培训,培训单位可考虑落户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培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