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简要结论与启示
被调查对象在民族语言和文化两方面均表现出良好的发展状况。但是在总体特征之下,不同民族与地区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一方面是自然因素的结果,如聚居与杂居的居住环境、发展水平和生产方式的差异、活语言与死语言的语言条件等。其中,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居住格局对于民族语言和文化的发展具有基础性的限制。另一方面则是人为因素所导致,不同地区在落实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政策方面有差异,施行了许多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不同户籍类型和教育背景的受访群体在传承发展民族语言和文化方面的态度也有差异。因而在分析此类现象和问题的时候,必须对不同的因素加以区分,才能寻找到解决相关问题的有效办法。基于此,得到了两条启示。
1.正确处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
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实际情况,对于“双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双语教育来建立不同民族之间交往交流的桥梁。
2.处理好民族文化发展和传承的关系
必须认识到民族文化变迁同时包含“现代化”和“民族化”两个方向的进程,必须同时实现民族文化“现代化”转型和发扬民族文化精髓两个目标。核心是积极推动民族精神世界的重建,形成一个与时俱进,能够与实践互动的符号结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