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经济: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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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湾区产业政策

基于比较优势理论和规模经济效应,市场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分工,区域分工必然要求区域合作。地方政府以地方财政收入最大化和政治晋升为目标,重复建设与市场割据较易成为地方竞争的重要手段,会出现湾区公共物品不足、区域经济合作难以推进等问题。这就是湾区产业政策实施的动力和依据。

湾区产业政策是湾区发展战略规划实施的重要工具,在解决行政区划中种种矛盾和问题、在新经济发展集聚融合、城市空间拓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克鲁格曼认为,“在都市圈中,由于……集聚性和规模性……能够覆盖到一定距离的城市,这种中心城市的‘阴影效应’可能导致周边城市……发展条件的弱化”。〔美〕保罗·克鲁格曼:《发展、地理学与经济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对湾区而言,合理的产业政策则可避免这种“阴影效应”,根据自身产业定位构建更具效率的产业链,促进形成城市间合理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

在湾区“极化”效应主导阶段,可根据各城市生产要素配置的密疏、比较优势的强弱,引导和建立相应的产业政策支持体系,依据产业间分工和产业内分工构建产业链。组建区域性行业协会,建立区域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以规模经济为导向的产业组织调整。在湾区“扩散”效应主导阶段,产业政策应能引导产业向生产要素优势集中的中小城市及至“外围”城市转移,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产业技术联盟建设,构建内外互补的配套产业链。在主导产业选择上应将核心功能产业、高端功能产业、基础功能产业、阶段功能产业与城市功能分工体系互相匹配组合,以求发挥最佳效应。

产业政策实施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产业政策条件能否充分激发湾区的发展潜力。例如,湾区物流业政策应统筹考虑湾区港口群、机场群、高快速路网体系以及供应链管理发展情况,对其采取的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条件更有利于湾区整体资源的整合,而不是加剧城市间的竞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