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构主义区域经济合作理论
以美国学者亚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学派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已赢得主流地位,并与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形成了“三方论战”的局面。温特借用了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的“相互依存(赖)”概念,并把相互依存诠释为客观相互依存与主观相互依存两个概念。建构主义有关区域合作的理论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认为“客观相互依存”存在的前提,才是形成集体认同的原因。主观上的相互依存和集体认同之间是建构关系而非因果关系。因此,关键是使客观相互依存转化为主观相互依存,把“给定”的效用结果转化为“有效”的效用结果。认为“有效结果”是一种心理转化,可以把客观相互依存再现为主观的集体身份。也就是说,客观上的相互依存促进区域经济合作集体认同的形成,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地区内一国的经济发展与其他国家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敏感的反应关系;或者说,一国的经济状况将会受到其他国家发生事态的影响;一国能够或愿意做的事在一定程度上将取决于其他国家的行动和政策。
二是共同命运。指每个国家的生存、发展取决于整个集体的状况。共同命运与相互依存的不同在于,相互依存指行为体的选择会影响相互面临的结果,所以包含互动内容。而共同命运是由把双方作为一个集体以共同对待的第三方而建构的。而且只有当共同命运是客观条件的时候,才能成为集体身份形成的原因。
三是同质性。同质性指国家的类别身份,即国家内部政治权威组织形式,亦即政权类型的相似性。社会建构主义认为集体身份的先决条件是:群体成员根据群体特征把自己归为相似的行为体,因而认为同质性认知对建构集体身份是有利的;认为“主观”同质性与客观归类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客观同质性的增大可以使行为体重新认定其他行为体是自己的同类;主观同质性会以适当的方式促进认同的产生。
四是自我约束。自我约束被社会建构主义视为促进集体身份形成的最关键变量。国家通过三种途径进行自我制约:首先,国家通过不断服从文化规范,逐渐将多元安全共同体的制度内化到第三等级即同质性。持续的服从会造就身份和利益的概念,这种概念预设了制度的合法性,这样一来,服从就变成一种习惯或第二本性,外部制约因素就变成了内部制约因素。在这种情况下,相互性很重要,因为正是通过相互性的机制,国家才会懂得遵守制度是值得做的事情。这解释了国家是怎样成为自我约束的行为体的。其次,国内内化了的自我制约机制,通过其对外政策展示给其他国家。最后,通过自我约束即单方行为减轻他者关于自我意图的担心。自我束缚不要求具体的回报,它是在对自我的安全有自信的情况下,从道义上对他者做出的单方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