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农户收入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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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情况概述

本章将对20世纪70年代中国农村的一些基本知识做简要介绍。包括本书以后章节所利用的农村档案资料、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农村收入情况整体介绍。20世纪70年代农村档案资料是本书的基础材料,里面包含大量经济社会信息;此时的分配制度因其“一大二公”的制度形式而与其他分配制度有较大差别;人民公社各级差异均对农户收入存在影响。对基础知识较了解的读者可以跳过本章。

一 20世纪70年代的农村经济档案

本书的资料基础为农村经济档案(也称生产队账本资料)。目前对人民公社的研究仅限于当事人的回忆、历史事实的描述以及政策层面的探讨,对于农村底层社员的政治经济生活则鲜有提及,换言之,对社员的研究缺乏深度。如此重要的时段却研讨者寥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史料“匮乏”。史料不足的原因有二:其一,随着社会发展和时间推移原始档案资料多数破损遗失,可利用数量日益减少;其二,到如今这些多数存放在农村的原始档案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关部门或学者尚未意识到其重要意义,任其自由消存。据笔者所知,其生存状况堪忧,如果再不采取措施则必将为学界留下重要遗憾。本章将以江苏省祖堂大队为案例,祖堂大队属江苏省中部地区,由13个生产小队组成,1974年平均每生产小队拥有31户、131人和58个劳动力。以管中之窥,为学者详细介绍这些资料,以展示其强大的信息量。当然本章仅介绍与本书研究内容有关的经济档案,其他诸如妇女、民兵、党团关系等则不在其中。

对于人民公社的时段划分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狭义指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农业六十条》)颁布以后的时期,即生产核算单位“下放”之后的时期,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民公社;广义的则是指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到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政府这一时期,1958-1962年这段时间通常也称为“大公社”。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指出:调整后的人民公社亦称“小公社”,以区别于1958-1962年的“大公社”。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第180页。关于“大公社”时段划分见辛逸《关于人民公社的分期》,《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辛逸《“农业六十条”的修订与人民公社的制度变迁》,《中共党史研究》2012年第7期;刘德军《毛泽东对“大公社”时期所有制形式认识的演变历程及理论思考》,硕士学位论文,安徽师范大学,2004;张大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小公社体制在乡村的确立——基于民族志研究视角》,《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关于“大公社”的收入分配问题见:辛逸《简论大公社的分配制度》,《中共党史研究》2007年第3期;辛逸《试论大公社所有制的变迁与特征》,《史学月刊》2002年第3期;辛逸《“按需分配”的幻灭:大公社的分配制度》,《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辛逸《对大公社分配方式的历史反思》,《河北学刊》2008年第4期。本章只针对狭义人民公社,即1962-1984年,这段时间是人民公社各项制度相对较稳定的时期。本章的案例发生在1974年。

在人民公社的后半段各项政策基本稳定,虽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具体操作层面有所差异,但总原则、总指导思想基本一致,人民公社的最大特色是“一大二公”,全国一盘棋,因此各地政策有趋同性。因此一个地区的案例可以近似代表全国的情况,或者至少能对全国有大致了解。祖堂大队每一份分配资料由8张数据表表中的排序仅为7张,但因有一张附表,故这里称8张。和2张封皮组成。封皮是醒目的粉红色,最上端印有极具时代特色的毛主席语录,如“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备战、备荒、为人民”等。下端是地区和年份以及填表日期等信息,如其中一份为江宁县东善人民公社祖堂大队宋庄生产队1974年度分配资料。

接下来按分配档案资料的原始排版顺序分别介绍:经济分配方案,粮、油、草分配方案,粮、油、草归户表,现金归户表,社员工分综合表,基本劳动日结算表和基本肥结算表。同时给出一些简略的评论。关于人民公社时期的基层档案,行龙、马维强、常利兵,行龙做过大略讨论,本章与他们的区别在于他们的讨论是整体概况性的,而本章是对经济分配资料进行的详细描述,可以说本章是在他们所述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见行龙、马维强、常利兵《阅档读史:北方农村的集体化时代》,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行龙《“累档成山”:集体化时代基层农村档案的搜集、整理与研究》;谭宏、徐杰舜主编《人类学与江河文明——人类学高级论坛2013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3)。其他研究如:胡英泽《集体化时代农村档案与当代中国史研究——侧重于资料运用的探讨》,《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1期;张俊峰《文本的历史:集体化时代山西社队文书档案的形成、特征及意义》,《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12期;李青《论集体化时代村级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利用》,《兰台世界》2011年第27期。

(一)经济分配方案

广义经济分配方案包括经济分配方案,粮、油、草核产表和粮、油、草分配方案。经济分配方案由四个主要项目构成,分别为收入部分(见表2-1-1)、支出部分(见表2-1-2)、分配部分(见表2-1-3)和补充资料。这里详细提供了生产队的整体经济情况,所有项目均折合成现金金额填表。

1.收入部分

收入部分是生产队全年所得,是一个生产队经营状况好坏的表现,也是和社员收入直接相关的。收入部分包括收入总计、农业收入、副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在每种收入中均对各项做细分,如农业收入包括粮食收入、油料收入、秸草收入等,同时与上年收入进行比较,增减数额以及比例均可一目了然。

如宋庄生产队(见表2-1-1),全年总收入为18993.7元,上一年收入为19753.74元,比上年减少760.04元,其中农业收入16551.68元,占总收入的87.14%,副业收入2305.02元,占总收入的12.14%,其他收入为137元,占总收入的0.72%;在农业收入中粮食收入为13725.43元,占总收入的72.26%,占农业收入的82.92%;副业收入中,养猪收入为438.27元,占总收入的2.31%,副业收入中劳务运输收入为1144.43元,占总收入的6.03%。另外,从祖堂大队来看,各生产队收入构成的各比重差异较大,如副业收入比例最小的队仅占8.2%(第9生产队),而比例最高的队则达到24.0%(第6生产队)。

表2-1-1 收入部分(节选)

资料来源:CRPCMD2015,江苏祖堂大队年终收益分配档案,1974。

2.支出部分

支出部分是全年生产投入部分,不包括消费。支出部分主要包括总支出、农业支出、副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此外还包括管理费,其中每一部分均有详细分目。如宋庄生产队(见表2-1-2),全年总支出为9350.39元,其中农业支出6470.16元(占总支出的69.20%)、副业支出1591.36元(17.02%)、其他支出1055.01元(11.28%)、管理费233.86元(2.50%)。在农业支出中种子支出1420.57元(占农业支出比重为21.96%)、商品肥支出481.51元(7.44%)、治虫费429.93元(6.64%)、水电三油费支出464.56元(7.18%)等。

表2-1-2 支出部分(节选)

资料来源:CRPCMD2015,江苏祖堂大队年终收益分配档案,1974。

通过以上两个部分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该生产队的全年总收入及收入组成、各种收入比例,还可以详细了解现代生产要素投入程度,如种子、化肥、农药、水利、农业机械等。最终两部分之差则为分配部分,这是当时收入分配的基础内容。

3.分配部分

分配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户收入的多少,由三大部分组成,即国家税金、集体积累和社员分配。

宋庄生产队总分配金额为9643.31元,比上年减少984.81元(减幅9.27 %),其中国家税金881.83元(占总分配9.14 %);公共积累为1001.49元(10.39 %);其余为社员分配部分共计7759.99元(80.47%)。《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1959年4月上海会议纪要)规定:生产费用一般不超过19% -24%、管理费用不超过2%、公积金不超过8% -18%、公益金不超过2%、扣除国家税收和公粮后社员分配比例为50% -60%。这是第一次提出该比例的文件。这里所规定的社员分配比例为社员可分配部分与总收入之比,而文中比例为社员可分配部分与纯收入之比,如果将两者进行换算则结果一样。在祖堂大队13个生产小队中社员分配比例均超过70%,最低的是4号生产队,为76.65%,最高的是11号生产队,为89.12%。同比河北省石家庄地区这一比例仅为69.22%(1975年,笔者收集资料),就全国而言,该年社员分配比例为79.3%,江苏省为78.4%。

表2-1-3 分配部分(节选)

资料来源:CRPCMD2015,江苏祖堂大队年终收益分配档案,1974。

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到农户社员劳动的积极性,关系到农业再投入与农业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因此这一信息对了解集体效率和农户劳动积极性等有所帮助。

4.补充资料

本表的最后一部分是补充资料,主要是生产队的基本信息,这些信息亦极为重要,比如生产队户数、人口、劳动力、参加分配总工分、劳动单价、总田亩、社员分配/人、社员分配/劳动力、公积金账面余额等。如宋庄生产队总户数31户、140人、63个劳动力,全年参加分配的总工分为21260.37分、劳动单价为0.365元、平均每人分配55.43元、同期,全国平均每人66.3元,江苏省人均70.8元,人均收入最高的省份为上海161.3元,最低的为贵州44.8元,见农业部人民公社管理局《全国农村人民公社收益分配统计资料(1956-1980)》,内部资料,1981,第65页。可见宋庄生产队略低于全国水平,在江苏省也较低。宋庄生产队几乎是祖堂大队中收入最低的,如果综合全队考虑则全队人均收入为108.26元,这一数据远高于全国和江苏省水平,显见祖堂大队属经济条件较好的生产队。公积金账面余额为2505.22元等。

这些均为较重要的分配信息,特别是劳动单价,它代表着劳动的直接回报程度,与社员的劳动积极性高度相关,这可以为之后的各地区对比研究提供可能,因为各地区的差异较大,不同地区间很难进行直接对比,然而劳动单价表示每一个劳动日所能得到的经济回报,用货币金额表示,因此可以直接进行对比,这一研究可以进一步挖掘劳动积极性、农业发展等一直未被解决的学术难题。就祖堂大队整体而言,其劳动单价差异较大,初步统计得出,劳动单价最低的仅为0.287元(第6生产队),而最高的达到0.925元(第4生产队),差距竟达3.2倍。

以上是经济分配方案表的内容,表中包含的信息基本直接呈现给读者,数据背后还蕴藏着大量的时代信息,这需要研究者继续深入挖掘。

5.粮油草核产表和粮油草分配方案

此外,在表2-1-1后面还附有附表2-1,里面详细记载粮、油、棉产量、种植面积、单产、库存等信息,限于篇幅这里不做展开。

粮、油、草分配方案表,结构也分为四个部分,即收入部分、国家征收部分、集体提留部分和社员分配部分,另外还包括补充资料(没有作为正式表格内容,但其提供了极为重要的信息)。

我们仅以宋庄生产队的主要粮食作物粳稻为例进行简略说明。收入部分:粳稻种植面积110亩、总产83124斤,单产755.7斤。国家征收部分:征购31460.5斤,超购1640斤,合计33100.5斤,占总产39.8%,其中:应售未售33100.5斤。集体提留:籽种8255.5斤,水利粮400斤,饲料粮合计1153斤,其中耕牛需892.5斤、种猪需260.5斤,在饲料粮中已吃200斤、未吃953斤,储备粮为5250斤,最后提留合计共15058.5斤,占总产量的18.1%。社员分配:饲料粮计4458.5斤,此处的饲料粮指社员家庭饲养的家畜所需饲料,而集体提留中的饲料粮则为集体饲养的耕畜所需。口粮计10841斤,其中已分找补粮1966.5斤,分配合计34965斤。国家、集体和社员间粮食分配比例分别为(笔者计算而来)39.8%、18.1%和42.1%。结果全年粮食产量有50%以上不能直接被社员分配,这也可能是人民公社解体的一个原因。

总之任何一种粮食品种从产量到分配均有详细记载,是研究农业产量、粮食分配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间比例关系等极好的资料。

在补充资料中包括三定总产、上年总产、口粮分配办法、油料分配、储备粮动用,其中口粮分配办法是研究人民公社时期粮食按人口分配的重要信息。如规定基本粮、工分粮、肥料粮、照顾粮比重和粮食数额(这部分下面将详述)。

一言以蔽之,经济分配方案提供了全面而详细的农村生产队总体经济信息,这里几乎可以找到所有关于经济生产活动的数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归户计算表

归户计算表中蕴含着最为丰富的家庭经济信息,是研究农户收入分配、粮食分配、现金分配、农户劳动与家庭结构等问题最有价值的原始资料。归户计算表包含两部分主要内容,即粮、油、草归户计算表和现金归户计算表。

粮、油、草归户计算表。因人民公社时期油料、柴草在农户分配中所占比例较少,故在归户计算表中所显示的信息以粮食为主,因此本章也只谈粮食方面的情况。粮、油、草归户计算表中的粮食栏大体可以分为四个主要部分:粮食收入部分、已扣除部分、找补部分和最后合计找补部分。这些信息有利于我们了解那个时代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存状况等。

口粮和生猪饲料粮是农户粮食收入的两个主要途径。口粮是农户赖以生存的基础,以家庭人口数量多寡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口粮的分配由三大部分组成:基本口粮、工分粮和其他粮。

为了体现公社的优越性和实现社会均等以及对特殊人群(老、弱、病、残等)的照顾,在粮食分配中首先按人口数量(按需)分配,其次按工分(按劳动)分配,在总分配中一般按人口数量分配占60% -80%的比例,而按工分分配的比例仅有20% -40%。粮、油、草归户计算表中的基本口粮记录了按人口数量分配的部分,如表2-1-4所示。

表2-1-4 社员分户粮食分配:基本口粮(节选)

资料来源:CRPCMD2015,江苏祖堂大队年终收益分配档案,1974年。

如宋庄生产队,其基本口粮根据年龄结构分为三个阶段,1-4岁每人227斤、5-8岁每人363斤、9岁以上每人454斤,因为不同年龄对食物需求量不同,因此有一定区分,其比例为0.5∶0.8∶1。另外在分等级之后如果尚有多余粮则会按“粗分等多余粮”条目分配,该队该项大约每人34斤。如武正才家有1-4岁人口1人得粮227斤、5-8岁人口1人得粮363斤、9岁以上人口3人得粮1362斤、粗分等多余粮170斤,则基本口粮共2122斤。基本口粮只按人口分配,与劳动多少无关,极端一点地说,即使农户一天也没有参加劳动也要分配给其粮食。在当时不参加劳动,如无特殊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但确实有很多户的劳动不能抵消其粮食分配所需的工分,这样的家庭就会变成“超支户”。

工分粮,即根据家庭劳动总工分所分配到的粮食。宋庄生产队工分粮只占总分配粮食的20%左右,用生产队总工分粮除以总工分以后得到每工分可分粮0.689斤,然后将各家庭的总工分数再乘以每工分粮便是每个家庭所得的工分粮总数。如武正才家共得工分735.57个,则工分粮为507斤(735.57×0.689)。对比该农户的基本口粮发现,其工分粮在总口粮收入中只占18.6%,而基本口粮占77.9%。其余为其他粮,因此二者合计不是100%。进一步研究会得出一个更有意思的结论,每一个整劳动力辛辛苦苦劳动一天才得到0.689斤粮食,这里需要解释的是该分配表中记载的工分数是指劳动日数,而不是真正的工分数,实际的工分数应该乘以10(一般是这样),但并不影响计算和分配。而一个婴儿一下生即可以得到227斤粮食,相当于一个整劳动力工作329天所得的粮食量,孩子抚养需要资金,抚养孩子会影响母亲出工天数,但抚养孩子会有少量补助,即使去除二者的影响,还会有很明显的趋势。这势必会对生育有所鼓励,也许人民公社时期人口大膨胀跟这一分配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他粮包括:肥料粮、三基本奖励粮和照顾粮。宋庄生产队有5户得到照顾,户均得到113斤粮食。肥料粮为农户上交粪肥折合成现金后兑换的粮食数,武正才家此年得到95斤肥料粮,见表2-1-5。

表2-1-5 社员分户粮食分配:其他粮和扣除部分(节选)

资料来源:CRPCMD2015,江苏祖堂大队年终收益分配档案,1974年。

生猪饲料粮是家庭饲养生猪或其他家畜所需要的粮食,其粮食分配数量依据饲养家畜多少(一般只有生猪),而与农户劳动多少无关。人民公社时期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生猪饲养,但饲料粮食短缺致使每个家庭一般只能养一两头。养猪并不是为了自己食用,在当时也是一种政治任务,是为了供应城镇居民和出口创汇。对社员来说养猪可以有两个回报:其一,将养大的肥猪卖给国家或集体从中得到收入,但这通常都是由生产队操作的,换句话说,一般社员只负责饲养的过程,其余均为生产队控制(但社员可以得到补助);其二,社员可以直接获得的收入是上交粪肥之后的工分所得。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饲养生猪有政策鼓励、会奖励一定的饲料粮,上交粪肥会得到工分(数量并不小),因此对当时的家畜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从表2-1-5中的例子看,两户所得生猪饲料粮分别为148斤和173斤,分别占该户应得粮合计的5.15%和5.08%,就宋庄生产队而言其比例为5.3%,进言之,全村各农户间比例近乎相当。

基本口粮、工分粮、其他粮和生猪饲料粮共同组成了农户家庭一年全部粮食所得,在那个食品短缺的年代,这是农户的生命线,是农户所有劳动的主要目标。该类经济档案为我们再现了历史实情,仿佛农户生活的画面就在眼前。

扣除部分。扣除部分主要是已经分配粮食,包括夏分和秋分以及平时的粮食(也会有其他)分配,另外还有向生产队借的以及扣罚的粮食(这两部分均很少)。如表2-1-5中间部分所示,武正才家已分粮1846斤,没有预借和扣罚等。

找补部分和最后合计找补。找补部分为全年家庭应得粮食总数减去扣除部分总数之后,根据家庭情况多退少补。如武正才家全年应得粮2872斤,扣除部分为1846斤,则找补部分为1026斤(2872-1846)。在找补部分也会有多种粮食品种,如宋庄生产队武正才家就分为粳稻(1013斤)和黄豆(8斤)两种。最后合计找补是所有找补数量的总和,并折合成相应的金额(实际上相当于找补部分的合计)。武正才家合计找补1026斤,合计金额为104.1元,如表2-1-5后面部分所示。

现金归户计算表。相比粮、油、草归户计算表,现金归户计算表则显得更为重要。社员收入、支出、存欠款等均在这里显示,农户是否沦为“超支户”也在这里有所记载。同时这张表还包括粮、油、草归户计算表所没有的重要信息,即家庭成分和家庭劳动力数量(如武正才家,中农、人口5、劳动力5)。这些信息为我们分析家庭政治生活、家庭结构、家庭经济状况等提供了极其详细的信息。

收入部分最重要的是工分收入和投肥收入,这两部分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是唯一的收入来源。当然在人民公社的不同时期自留地收入也较为普遍,自留地收入一般占家庭收入的5% -10%。其他的如社队企业工作收入、经营收入等数量极少,并且只有有能力或有关系的人才可以得到。工分收入是家庭所有成员在一年当中的劳动所得,如武正才家全年挣到735.57分,此户没有照顾工分,该生产队该年的劳动日(工分)单价为0.365元,宋庄生产队全年可分配收入为7759.99元、全年总工分为21260.37,二者相除即为劳动日单价。在祖堂大队中所有的13个生产队中,宋庄的劳动日单价几乎是最低的(最低为0.344元)。即每1个工分或每工作整一天到年底得到0.365元,此单价是全队总收入除去费用、税收、提留等之后除以全队总工分所得,经计算可知该农户全年劳动报酬为268.48元(735.57×0.365),占总收入的82.3%。

投肥收入是农户上交粪肥所得收入。如武正才家投肥收入为57.68元,占总收入的17.7 %。由此可见投肥收入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全队比例为12.04 %),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畜牧业的发展。当时制约畜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是饲料粮的缺乏。

交队金额部分的情况很多,一般是家庭中有成员从事农业以外的劳动,为了在队里分到应有的粮食而向队里交现金,这部分也是社员的收入,只不过会以实物的形式返还给社员。如张长庚家交队金额为120元(见表2-1-6)。

表2-1-6 社员分户:现金收入部分(节选)

资料来源:CRPCMD2015,江苏祖堂大队年终收益分配档案,1974年。

扣除部分由已分粮、油、草款和找补粮、油、草款组成,即一年当中已经分配的粮食、油料、草料等生活用品折合为现金数量。这部分也可看成农户食品消费部分,如武正才家已分粮、油、草折钱214.27元,找补粮、油、草折钱104.1元,总生活费用(主要指食品)318.37元,占总收入比例为97.6%,可见该户绝大部分收入用在食品消费上,或者可以说其家庭恩格尔系数非常高,属于非常贫困家庭,从全年结果来看扣除生活费后仅剩7.79元。但并非所有的农户收入都如此低,如张长庚家扣除生活费后还剩余159.67元,属较好情况。如从总收入中扣除生活费后还有剩余,则将此项目放在进钱金额栏中,如有超支则放在超支金额栏中,详见表2-1-7。

表2-1-7 社员分户:现金扣除部分(节选)

资料来源:CRPCMD2015,江苏祖堂大队年终收益分配档案,1974年。

预分及预支款部分是指一年当中由于农户的各种需要而提前支取的现金和实物所折合的现金数量,在预支时一般都要有正当理由,否则很难从生产队借出钱,比如家里修房子、女儿出嫁、有成员生病等都是合理的情况。即使理由很充足,在借款时生产队领导还是要看该户的可能收入情况,以免农户借的太多而无法偿还。据了解每年让超支户交齐欠款是件非常麻烦的事。而且有时候“借”实际上就是变相的瞒产私分,如高王凌(2006)的调查:“另一种是零借的,结婚啦,盖房子啦,或有什么特别困难。主要是小杂粮。关系好的借七八十,少的三四十。哪一年平均借不到一百斤?零借也得达到一百。四百人就四万斤,绝对没问题。”见高王凌《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民“反行为”调查》,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第25页。如武正才家仅预支现金5.97元,而条件稍好的张长庚家预支了85.62元,差距非常之大,与此相比,实物预支款项相差不多,两户分别为22.76元和26.14元。在该部分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需要说明,即“上年老超支”,也就是往年累积超支的金额,这是农户要尽量避免的事,一旦沦为超支户“日子过起来会有些困难,也有些不好意思”,而且累积多了之后很难还清。对于超支款较多的农户,生产队在农活安排时会尽量为其多派一些活,以使其尽量多挣一些工分,使超支款数降到最少。在案例的两个农户中武正才家上年超支达155.85元,张长庚家超支20.01元。该队的超支户较多,大约有1/3,这是较罕见的,祖堂大队的其他生产队一般只有1/5户左右。预支款和上年超支款合计则为当年欠队的总金额。

用总收入金额(收入部分的合计金额)减去总消费金额(扣除生活费部分、预分及预支款和上年劳动超支之和)后则为全年现金收入结果,如果收入为正则是进钱金额,如果收入为负则为超支金额。如武正才家全年最终超支176.79元,张长庚家进钱27.9元,详见表2-1-8。

表2-1-8 社员分户:现金预支、结果和超支处理(节选)

资料来源:CRPCMD2015,江苏祖堂大队年终收益分配档案,1974年。

现金归户计算表的最后一部分是超支款处理详情。如农户出现超支该如何处理,该表给出了几种情况:公益金照顾、交现金、互拨(社员户间互拨)和转入下一年。从原始资料看绝大部分因无力偿还只能转入下一年,来年再努力。只有少数会得到公益金照顾,有极少数会进行互拨,但交现金的户相对来说较多,大概是这些农户有农业外收入。总之,当时农户尽量避免超支,一旦超支生产队会想各种办法让其偿还,以使其他人感觉公平,但实际情况则很不乐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员劳动积极性。

总之,现金归户计算表提供了非常翔实的农户全年收入、支出金额总数、家庭全年总净收入等信息,这为学者研究人民公社时期农户收入分配、农户收入构成、农户分配比例、农户消费构成(或恩格尔系数)、农户间贫富差距以及所有上述问题的影响因素(家庭结构、劳力、成分)等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20世纪70年代的农户收入分配关系到该时期的贫富差距的实际情况,这是一个很有学术价值的研究课题,但目前为止还少有研究者涉足,因此也为学术界保留了一块尚未开垦的处女地,也许会结出丰硕的成果。

(三)工分和基本肥结算表

(1)社员工分综合表。社员工分综合表记录了家庭所有挣工分成员的姓名和相应的工分数量。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家庭成员姓名和工分(还包括特殊工种分,如养猪工),二是家庭减扣分和奖励分,如表2-1-9所示。

表2-1-9 社员工分综合表(节选)

资料来源:CRPCMD2015,江苏祖堂大队年终收益分配档案,1974年。

社员工分综合表能为我们提供社员个人的劳动投入量,是研究20世纪70年代农户劳动不可多得的数据资料。关于20世纪70年代社员劳动的一般印象是“出工不出力”“磨洋工”“偷懒”等,一个普遍的解释是劳动监督困难,而实际上社员在当时究竟如何劳动,其劳动效率如何,很少有学者根据具体史料进行论述,目前为止黄英伟(2010)在这方面做了一定努力。也许我们现在的惯常看法会有偏差,因此用这类表格提供的信息或许会得出更令人信服的结论。

如武正才家有2个劳动力,户主和其妻子(张义云),工分所得分别为414.22(56.3%)和320.85(43.7%),就每个人来讲其工分数都非常高,如果按每天挣1个工分算则两人都要工作300-400天(事实是有时一个劳动日超过1分,有的可以达到1.2分、1.5分甚至2分,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有的地区劳动一天记1分,而有的地区则记10分,这只是记法不同。可知20世纪70年代的劳动强度非常之高,另外20世纪70年代农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将妇女大量发动起来,由表2-1-9可见一斑。从性别来看,男性一般多于女性,这有底分的原因也有劳动能力和农活派分的因素。

此外,家庭成员的一些特殊工种也会直接记录在表中,如放牛工、养猪工等,初步观察在宋庄生产队中武兰方得到放牛工27个、张加良得到放牛工195.3个。

第二部分是各种减扣和照顾工分,宋庄生产队中,只有1户减扣地富义务工12.5个(其家庭成分为地主),有2户得到军属优待工补助(1户50分,1户100分)。通过这部分可以研究当时的惩罚和奖励政策在农村的具体实施和力度,以验证国家的政策执行情况,国家如何照顾生活有困难的社员,以及农户为这些照顾所承担的比例等。

此外,值得一提的重要信息是,在每张表的最后都有队干部工分所得数,并在前面的粮、油、草分配归户计算表和现金归户计算表中有相应的粮食分配方案和现金分配方案,这个信息也极为重要,它可以为我们研究生产队干部的收入、干部所得占队总收入的比重、如宋庄生产队队干部共得工分857分,占全队总工分4.03%。干部收入与其他社员收入关系等极细微但非常重要的情节。也许通过这些可以解开社员与干部之间的关系、农村治理成本等热点难点问题。

(2)基本劳动日结算表。基本劳动日结算表提供了家庭成员的劳动日核定数量和已完成情况以及家庭基本粮评减数量。当时规定的每年劳动均有一定限度的基本工分,也就是说只有达到基本工分才能弥补口粮分配所产生的费用,换句话说,只有达到基本工分才不至于沦落到超支户的水平,这是社员劳动的最低天数。在设定基本工时男女劳动力有所差别,就本案而言,男整劳力基本工为290天、劳动能力稍弱或年龄较大者可以适当降低如280天或270天等,女劳力基本工为280天,其余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

如表2-1-10所示,武正才家,户主核定基本工为290天,实际做工307.5天,这里记载的是天数,每天的工分不一定是1分,从实际来看大多要高于1分,因此我们看到的与上面记录的数据不同。超过基本核定工17.5天;户主妻子张义云核定基本工为280天,实际完成274天,则有6天工没有完成,没完成工占核定的2.14%。从档案资料上看,有相当数量的人没有完成基本工,在不完全统计的宋庄生产队42人中就有13人没有完成,将近1/3的比例。

表2-1-10 社员基本劳动日结算表(节选)

资料来源:CRPCMD2015,江苏祖堂大队年终收益分配档案,1974年。

基本劳动日结算表中的信息为我们研究农户劳动积极性、劳动管理、劳动的性别差异等提供了可能。

(3)基本肥结算表。为了强制或鼓励农户饲养生猪以为生产队交粪肥,生产队对投肥数量也和基本工一样有最低定额,到年底核查是否完成,超过的会按工分比例奖励粮食,不足的按同样比例扣除饲料粮。如徐白文家投肥定额为39元(为便于计算,将粪肥数量折合成现金,表中直接给出现金),总计完成55.75元,投肥种类很多,如黄粪、小尿、草木灰、猪肥等。超过任务16.75元,应奖励肥料粮50斤。

总之,以上是对江苏祖堂大队特别是宋庄生产队收入分配表的介绍,通过描述并简略评述20世纪70年代农村生产队的基层档案资料,并提出了一些可能的研究方向。具体而言,从三个大的方面进行详细描述:经济分配方案、归户计算表和工分及基本肥结算表。

经济分配方案包括狭义经济分配方案和粮、油、草核产表以及粮、油、草分配方案。这是生产队整体经济情况,涵盖了各种经济收入、经济支出和经济分配等,在每一条目下面均有该类项目的详细子项目,在分配方案中更有粮、油、草的具体分配情况。此外,生产队的整体人口结构、年龄结构、劳动力数量等也在其中。这些资料将为了解生产队的整体经济运营、经济分配、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与个人之间关系等提供有价值的一手信息。

归户计算表包括粮、油、草归户计算表和现金归户计算表。这是农户层次的经济信息记录,这部分的记载则更为详细。从家庭口粮分配、工分分配、生猪饲料粮分配到粮食分配步骤,如夏分、秋分等极为细致。现金归户计算表中则反映了农户全年劳动所得和全年支出以及存欠款情况。如果想要深入研究20世纪70年代农户的经济生活和生产行为,这类资料是必不可少的参考资料。

工分和基本肥结算表,这部分可以说是归户计算表的补充。对理解劳动定额和实际劳动投入,实际投肥工等有重要参考价值。

目前,对人民公社的研究方兴未艾,已有一些较有质量的论述出现,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更有影响的作品问世,而人民公社时期的经济档案资料将是不可多得的研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