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劝阻英宗亲征:忠君与忠社稷一体
正统十四年(1449年)二月,蒙古瓦剌部向明廷贡马,为求得更多赏赐,虚报使臣人数,明廷减少赏赐,并削减马价,此事引发瓦剌部首领也先不满。七月,也先出兵犯边,边关警讯传至京师,英宗震怒,意欲率军亲征。当是时,举朝反对,吏部尚书王直率领群臣合章谏阻,疏曰:
臣闻边鄙之事,自古有之,惟在守备严固而已。圣朝备边最为严谨,谋臣猛将,坚甲利兵,随处充满,且耕且守,是以久安。今丑虏无知,忽肆猖獗,违天悖理,自取败亡,陛下慎固封守,益以良将,增以劲兵,加之以赏赐,申之以号令,俾审度事势,坚壁清野,按兵蓄锐以待之,彼前不得战,退无所掠,人困马乏,神怒众怨,陛下得天之助,将士用命,可图必胜,不必亲御六师以临塞下。况秋暑尚盛,旱气未回,青草不丰,水泉犹涩,人畜之用,实有未充,又车驾既出,四方若有急务奏报,岂能即达?其它利害,难保必无。且兵,凶器,战,危事,古之圣人敬慎,而不敢忽。今以天子至尊,而躬履险地,臣等至愚,以为不可。惟在端居穆清,坐运神算,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则人人尽力,成功不难。伏惟陛下实宗庙、社稷之主,万邦黎庶之所依归,诚不可不自重也,愿留意三思,俯察舆情。[2]
王直等人的奏疏要点有三:第一,皇帝当择良将御敌;第二,皇帝亲征有倾覆之危;第三,皇帝举动牵涉宗庙、社稷之事。群臣以此三点为由,劝谏英宗出行。然而,群臣虽然合章谏止,英宗不听,数日后即率大军仓促出京。在行军途中,群臣依然力请英宗回銮。《明英宗实录》记载当时情形:
成国公朱勇等有所白,膝行而前,振(王振)令户部尚书王佐、兵部尚书邝野管老营,佐、野先行,振怒,令跪于草中,至暮方释。钦天监正彭德清劝振曰:“虏势如此,不可复前,倘有疏虞,陷天子于草莽。”振怒詈之曰:“设若有此,亦天命也。”翰林学士曹鼐劝振曰:“臣下命不足惜,惟主上系宗社安危,岂可轻进?”[3]
上亲征,野(邝野)从行坠马,或劝留怀安城少就医药,野不从。车驾回至宣府,虏踵至,野再上章请疾驱入关,严兵为殿。皆不报。又诣行殿申前请,王振怒曰:“汝腐儒,安知兵事?再言必死。”野曰:“我为社稷生灵而言,何得以死惧哉!”振愈怒,叱左右扶出,野与王佐相对泣帐中,明日师覆,野死。[4]
兵部主事俞鉴,从英宗北征,同僚曰:“家远子幼,奈何?”鉴曰:“为国,臣子敢计身家?”并对尚书邝野表示当在此征途中“力劝班师”[5]。行人罗如墉从军北征,“濒行,诀妻子,誓以死报国,属翰林刘俨铭其墓。俨惊拒之,如墉笑曰:‘行当验耳’。”[6]
上述关于户部尚书王佐、兵部尚书邝野、翰林学士曹鼐、兵部主事俞鉴等人的材料中,牵涉王振之事,情由复杂,罗如墉预料败军之语亦未必确实,然此二者与本文主旨无关,此不详述。唯从引文可见,群臣极力劝谏之情形。这些劝谏言论及其死事情状,反映出士大夫对君主与社稷,以及自身与二者关系的一些认识。
第一,忠君——服从皇帝的权威。在士大夫劝谏英宗的言论中,可以看出,此一群体反对皇帝亲征的态度是明确的,就此事而言,与皇帝的意见存在严重分歧。但是当英宗执意亲征时,群臣是要从命随征的。这种从命,被士大夫自身视为合理的行为取向。邝野、王佐等人在激谏不成后,宁可“对泣”于帐中,然不背弃英宗而去。主事俞鉴、行人罗如墉皆表达出不惜以死从君的气魄。《明史》卷167集中收录了死于土木之变的人物小传,类如俞鉴、罗如墉者尚多,此不一一开列。这些士大夫竭诚尽责止于谏诤、身死。这说明,在士大夫的观念中,皇帝的权威是当服从的,甚至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在这种情境中的“忠”,既包含敢于纠正君非的要素,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对皇帝旨意的遵从,这是士大夫忠君观的应有之义。
第二,忠社稷——强调皇帝举动与社稷祸福关系密切。群臣劝谏英宗的言论以社稷、宗社、生灵、黎庶、国等为关键词。其中宗,指宗庙,社,为社稷简称,生灵与黎庶则为民的文言表述。可以看到,在士大夫的观念中,皇帝举动牵涉朝廷宗庙与天下万民的祸福。社稷一语内涵复杂,兼有宗庙统系与民的意向,常被用为国家的代称。在士大夫看来,皇帝是朝廷权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若皇帝陷于敌阵,则可能造成整个国家统治机构的无序化,进而宗庙、民等皆受到威胁,亦即社稷危矣。由此而论,士大夫对皇帝的忠,与对社稷的忠其实是纠结一处的,二者各自的重要性在相互参照中被反复论说。士大夫忠的对象,亦即竭诚尽责的对象不限于皇帝,还包括宗社、生灵、黎民百姓等。在一般意义上说,社稷为更具有涵盖性,甚至将皇帝包含于内的抽象化政治信仰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