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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化的建议

刘佳骏

ZB2012(1112)-0075/0079-SD049/0049

合同能源(EPC)是通过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这种商业运作模式是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能源危机发生后,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运作新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以减少能源消费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对用能单位来说,不需要投资就能够完成节能改造,风险低;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可以从最终节约的能源费用中分享到较高的利润,是一种能源用户、节能服务公司和社会三方共赢的理想模式。

一 合同能源管理的国外经验

(一)对合同能源管理给予政策支持并有相应法律保障

比如德国政府的节能意识就很强,把节约能源、充分开发利用新能源、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看作义不容辞的责任。此外,欧美政府对热电联产企业及生产节能产品和设备的企业,大多采取减免税政策,对采用节能设备的企业给予补贴。

(二)节能资本来源与融资渠道专业化、专门化

在美国,除常规的银行贷款外,EPC项目往往能得到专项基金的融资。法律允许长达10年甚至以上的长期贷款,审计报告和验证与测试计划都能成为放款的依据。西班牙的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向银行贷款,也可以直接投资项目,针对拟投资的项目成立专门的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具体落实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和维护。这种运行方式保证了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后续的技术支持,减少了企业能源运行成本,并在合同结束后得到一套先进设备。

(三)合同模式有效保证节能收益

目前,美国EPC项目最为普遍地采用保证节能收益的合同方式。在这种合同方式中,节能投资的资金一般由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寻找,以客户的贷款信用向基金或银行等借贷,节能收益能够偿还这笔贷款的利息和本金,最终在合同期内还清所有贷款。这种“保证节能收益”的合同方式使客户也承担了一定的项目风险,而不是让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

从美国和欧洲EPC产业的发展历程来看,EPC的主要市场是在建筑和公共设施领域。这两个市场率先启动,起到示范作用,通过项目成功实践,消除了贷款机构对于EPC高风险的疑虑,促进了EPC融资市场的成熟。从国外经验看,照明和供暖通风是最先发展的应用领域,这两个领域见效快、回款期短,节能效果易于监测,项目经验可以简单重复利用。之后,随着国家政策推进以及融资成本的下降,热电联供、可再生能源以及建筑翻新等才发展起来。

二 促进合同能源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政府行为积极引导,推动用能单位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一是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要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开展节能工作。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的行为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公共机构带头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对其他用能单位产生极大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二是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开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开展具有强制性。在这一过程中,对用能单位必须进行淘汰或实施改造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零投资实施设备更新或改造,必将增强用能单位更新改造的积极性。政府积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做好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的对接工作。

三是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当前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扶持政策,主要针对节能服务公司,但政府也可以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份额,按项目节能量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用能单位进行奖励,以提高其积极性。

(二)政府在融资、税费和采购方面予以支持,激励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一是建立适应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多层次融资体系。从支持节能减排的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成立相应级别的节能担保基金,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融资担保;将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补助”的资金改为成立融资担保基金;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多种渠道和模式,为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创造有利环境。

二是允许节能服务公司按照服务业营业税税率缴纳节能服务税。允许节能服务公司将超出设备价格的收益部分按照服务业营业税税率的5%缴纳,同时,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节能项目节能量,确定减免税收的优惠幅度。

三是将节能改造费用列入公共机构的预算和采购。允许政府机构在不增加能源费用的前提下,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约的能源费用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

(三)政府建立相关制度体系,对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行为进行监督规范

一是加强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如果失信没有风险或惩罚力度不够,则经济主体就会缺乏守信的激励,这正是信用问题产生的根源。要及时查处提供虚假信息和侵犯企业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的行为,维护信用市场平等竞争的环境。

二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行业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资质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过权威的渠道进行发布。

三是建立节能评估体系。加强节能监测,完善节能监测体系,以便为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的确定和项目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四是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使社会的各个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能够适当了解有关主体的信用情况,提高信息透明度,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对企业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本文系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课题“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先行先试政策研究”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