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经济史(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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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第一次《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及其实质

第一次《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于1937年开始执行。但其制订有一段过程。1935年8月,日本陆军省就向关东军提出了设计以后长期统治体系模式的要求。1936年3~7月,关东军的经济参谋部——“满铁”经济调查会全面动员,8月草拟了《满洲产业开发长期计划》。与此同时,日本参谋本部作战课长石原莞尔,积极主张从以军事为中心的国防转变成为以增进国力为中心的国防方针,鼓吹国家经济力量的增强,事实上也就是军备增强。他通过关东军副参谋长板垣征四郎征得“满铁”总裁松岗洋右的谅解和援助,在东京成立了“日满财政经济研究会”,着手制订具体的《增进国力计划》方案。建议为了对苏作战,需以日本、伪满和华北为范围,急速开发持久战所必需的产业,尤其是在伪满洲国更应坚决而迅速地进行开发。这个方案得到了日本陆军省和关东军的赞同,认为根据当时的情况,可先在伪满洲国实施。

日本陆军省和关东军经过反复研究,于1936年8月3日制定了《满洲开发方案纲要》,以此作为制定“开发满洲”各种方案的基础,使“开发满洲”同加强日本在东北的军备相结合。《满洲开发方案纲要》要求伪满洲国制定长期的财政和经济开发计划。据此,关东军在8月10日制定了《满洲国第二期经济建设纲要》,该纲要的方针之一是在中国东北“特别要集中力量开发铁、煤、石油、电力等基础产业”。〔日〕(伪)满洲国史编纂刊行会编《满洲国史》(总论),谦光社,1973,第529页。以该纲要为基础,由当时的日本陆军省制订了《满洲开发五年计划的目标方案》,这个目标方案成为《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最初雏形。同年9月,关东军、伪满洲国和“满铁”有关人员聚会于汤岗子,制定了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草案,其后经过多次研究修改和审议,关东军于1937年1月25日通过了《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纲要》的最终决定稿。该计划从1937年4月起付诸实施。该纲要规定,五年计划是“以战时所需要资源为开发重点,尽可能力求实现国内的自给自足和供给日本所缺乏的物资,为将来满洲国的生产发展奠定基础”。中央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14)——东北经济掠夺》,中华书局,1991,第227页。这是一个日本使中国东北经济军事化的计划,将日本在中国东北侵略活动的重心转向经济掠夺的总纲领。

《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以1937~1941年为期,“其基本方针是,一旦发生战争,所必需的物资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同时由于开发利用满洲的资源,进一步培养日本的经济实力”。中央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14)——东北经济掠夺》,中华书局,1991,第225页。根据这个纲要,日本军方提出了进一步扩大掠夺东北资源的“第一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这是一个以1941年为目标,全面掠夺东北资源的军事掠夺计划。“七七”事变后,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扩大,日本对东北钢铁资源的需求更加强烈,于是又进一步修改并扩大了掠夺的目标,其中,1941年要完成的生铁指标由原计划的253万吨增加到450万吨,钢锭由原来的185万吨增加到316万吨,较原计划提高了70%以上。第一次《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修改,大大提高了煤炭、钢铁等军需物资的生产指标,其军事掠夺的性质更加突出。

日伪统治者实施的《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其实质就是在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下,利用伪满政权对经济进行严酷的统制而采取的对战略物资的掠夺计划,它是日本官僚、军部、财阀共同控制的法西斯政权推行军国主义经济的产物。它的目的在于无限贪婪地掠夺,为日本侵略服务,充分体现了殖民地经济的特征,充分表明伪满经济活动完全被纳入侵略者的战争轨道,成为日本经济的附庸。它也反映了日本军国主义一方面将我国东北建成日本稳固的战略物资供应基地,另一方面使伪满的经济发展不至于冲击日本的有关产业,使东北继续维持其作为日本的原料产地、商品销售市场和投资场所的经济殖民主义意图。

与此同时,日本陆军省也着手制订《日本重要产业五年计划》,并于1937年5月29日正式批准了《重要产业五年计划纲要》。纲要规定:“到1941年为期,期间有计划发展各项产业。在有事之日,可由日本、(伪)满洲、中国的提携而在日满及华北获得重要资源的自给。”本计划的要点是:“先严密选定国防上重要产业的种类和指标,予以统制,促其实现。”“第一期计划中首先着手的有下列各重要部门:军机工业、飞机工业、汽车工业、工作母机工业、钢铁工业、液体燃料工业、煤炭工业、普通机器工业、制铝工业、制镁工业、造船工业、电力工业、铁道车辆工业。”除了重工业以外所有各部门都要全力以赴地保证大规模掠夺计划的完成,甚至不惜牺牲日用消费品的生产。

日本陆军部制定的指标,很多品种都大大超过日本关东军和伪满政府最初确定的指标,特别是直接用在军事上的产品产量,日本陆军部的要求与最初计划相比:飞机增加11.5倍,汽车增加1.5倍,镁增加15倍,煤炼油增加近2倍。有些产品如重油、工作母机、船舶等,原计划未列入,日本陆军部也要求伪满承担生产任务。

日本关东军和伪满国务院根据日本陆军部要求,对第一次《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指标于1938年5月和11月做了两次修改,最后确定的指标,有些产品又大大超过了日本陆军部的要求。其中,计划飞机增产9倍,到1941年飞机要生产3万架;汽车增加4倍,要生产5万辆;生铁增加21.5%,煤炼油增加14.1%,兵器工业比1936年增加5倍。但是,这个庞大的掠夺计划执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本来最初计划需要的投资是25亿元,已经无法筹集,而第一次修改计划又增加到49.5亿元,第二次修改计划,按最后确定的指标计算,需要投资增加到60.6亿元,分别比原计划和第一次修改的需要增加98%和1.4倍。《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经过几次修改,明显反映出日本帝国主义把东北变成第二个军需物资补给基地的野心,它把掠夺的重点放在工矿业上面,也就是加强军火和军需物资生产。所以在工矿业方面的投资由最初计划的12.2亿元,最后修改确定为49.9亿元,增加了3倍,在全部计划投资中的比重由最初的48.8%提高到82.3%。《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是为侵略战争而制订,又随着战争失败而破产。在计划实施中由于资金严重不足,飞机生产只完成计划的7%,汽车一台都没有生产出来;其他列为重点计划的液体燃料和生铁、钢、钢材、铝、铅等金属原材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没有完成计划的三分之一;发电装机只完成42.7%;原煤、铁矿石、烧碱、机制纸浆、原盐等一些基本原料、燃料产品也大部分没有完成计划的一半。当然,日伪的“五年计划”虽然遭到破产,但由于该计划建立在残酷地压迫和奴役东北劳动人民的基础之上,计划最后一年的部分产品同1936年相比还是增长了,其中发电装机容量、生铁、钢材、原盐等产品产量(产能)都翻了一番,机车、机制纸浆产量增加了2~4倍。抚顺的煤炼油和铝产业就是在这个时期进入工业化生产阶段,并生产了大量产品。

1938年修改后的《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表明随着战时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民经济的军事化,伪满的经济在“日满经济一体化”的方针下完全被拖入了法西斯的战车,成为日本经济的附庸。第一次《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修改,大大提高了煤炭、钢铁等军需物资的生产指标,使军事掠夺的性质更加突出。在日本制定的生产发展指标中,已将伪满洲国列为其组成部分。如在钢材总生产量1000万吨中,伪满洲国为300万~400万吨;生铁总生产量1150万~1550万吨中,伪满洲国为400万~550万吨,煤炭总生产量11000万吨中,伪满洲国为3800万吨。1938年第一次《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修改和以后每年的计划安排,也完全被纳入日本的计划中,只是伪满的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更侧重于战略物资的开发与生产方面。1939年以后,更进一步将重点置于钢铁、煤炭、电力、液体燃料、轻金属、非铁金属等和军需生产有关的部门,这就导致了东北地区的经济畸形化。

但是,《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又是一个基础十分薄弱的计划。贪婪的掠夺欲望,使得计划严重脱离现实,如此庞大的投资计划,便远远超过了日伪统治者的财力,因此,庞大的脱离客观实际的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是注定要破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