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建设东北亚区域公共产品的基础
“国际公共产品”一词最初盛行于政府经济学,后为新现实主义所采用,冷战结束后曾在美国学术界盛行一时,为塑造美国“单极霸权”的霸权稳定论提供了分析方法。然而,随着美国全球霸权的衰落,全球性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不足,“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这一概念应运而生。在全球性国际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或者无法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的情况下,共同的需求和共同的利益将会驱使区域内国家或国家集团联合起来,共同设计出一套安排、机制或制度,并为之分摊成本。这些只服务于本地区、只适用于本地区、其成本又是由域内国家共同分担的安排、机制或制度就被称为“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这些区域性公共产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区域性公共产品遵循了公共产品融资活动中“受益人支付”的原则,由相关国家共同提供以满足共同需求,而非由霸权国一国供给。第二,由于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涵盖范围较小,各国从中得到的收益和必须付出的成本比较清晰,因而能够避免全球性公共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免费搭车”现象。第三,从目前区域合作的现状来看,一般不存在具有压倒优势的国家,因此区域性公共产品被某个大国“私物化”的可能较小。第四,即使在一些大国占据主导地位的区域合作中,由于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等因素,主导性大国也往往无法获得为所欲为的特权。第五,从信息对称的角度来看,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优势还在于它能更直接地反映本地区不同类型国家的需求,从而使其机制和制度更切合该地区稳定和发展的需要,更具针对性。冷战后两极格局瓦解,地区冲突增多,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的这些特点非常适于解决地区矛盾、缓解地区冲突。而长期处于大国夹缝中的朝鲜半岛更应该建立区域性公共产品以满足地区成员国的需要。
根据上述区域公共产品的特点,回顾朝核危机的二十年历程,应该说,东北亚地区具备建成区域性公共产品的现实需求和基础性条件。
第一,冷战后至今,东北亚地区存在诸多地区安全热点问题,尤其朝鲜半岛停战机制长期存在,朝核危机久拖不决,使东北亚地区陷入紧张态势和战争边缘,建设东北亚区域安全公共产品成为维护该地区安全的亟须。
冷战后,在巨变后的地区安全结构中,东亚地区并没有出现重新对小国的安全利益承担义务的格局。冷战结束以后,中朝和俄朝关系逐渐冷淡,中国和俄罗斯再未明确表示它们是否会根据同盟条约向朝鲜提供安全保障,所以这两个同盟条约虽然仍处于有效状态,但朝鲜实际上认为中国和俄罗斯放弃了盟国的责任。在这种形势下,朝鲜倾向于以发展核武器保障自身安全,而不是依赖与中、俄两国的军事关系。如何解决朝核危机,维持东北亚地区安全与稳定,亟须建立一种地区安全机制,将朝核问题与保障朝鲜国家安全、建立和平机制等相关问题联系起来一起解决,六方会谈显然并没有完成这个使命。目前,应将朝鲜核问题的解决作为契机,将朝鲜核问题、朝鲜安全及地区安全结合起来,建成区域安全公共产品,使该地区相关国家在公共产品的提供和受益中能够达到收支平衡,避免爆发冲突或战争。当然,区域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绝不仅是霸权国家或地区大国,还包括像朝鲜这样的国家。在提供区域公共产品的过程中,这些国家可以在较低水平下做出贡献以使其自身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从而实现收益最大化。换句话说,任何国家要从区域公共产品中受益,都必须对其投入、有所贡献。这将避免小国免费“搭便车”,同时也会使那些原本根本不愿付出任何成本的国家也逐渐加入合作中,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应量。区域公共产品的这种属性也将大大提高效率,而避免出现六方会谈那样久拖不决的低效情况。
第二,目前东北亚地区各国在该地区缺乏安全保障的问题上有共识,都已认识到维持地区安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就朝核危机而言,针对中国发出重启六方会谈的提议,相关各国虽然没有给予积极响应和明确表态,但2013年朝核危机的发展演变及朝鲜半岛局势发展的不确定性使相关国家对该地区的安全与稳定高度担忧。同时,中日关系的剑拔弩张以及中美关系的持续紧张,都使东亚地区安全与稳定表现出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基于对形势的评估,这些国家都认识到东北亚地区缺乏安全保障,认为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充分交流、一致合作才能走出相互为敌的安全困境。美国虽然在重返亚太后打压中国崛起势头,但并不想真正与中国开战。而中国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新兴发展国家,保持地区安全和周边稳定是保持经济增长的基础和前提,中国政府和民众对于与外界发生战争的意愿非常低。日本虽然急于成为正常国家,但通过挑战中国来实现这个目标,显然是不现实的。韩国更不愿意看到战争破坏来之不易的经济发展成果。朝鲜也不愿发动地区战争。因此,破除目前紧张态势的路径,便是推动建立东北亚区域安全公共产品,以在保障地区安全的同时,也给每个成员提供安全。而要获得安全感,必须使每个国家都参与区域安全公共产品的建设。
第三,在合作解决朝核危机的问题上,六方会谈为建设东北亚多边合作机制有实质性的探索,其中有经验也有一些教训,这些经验教训可为建设东北亚区域安全公共产品提供借鉴。
六方会谈作为涵盖东北亚区域各主要国家的多边主义架构,其机制构建和运行进程对国际和平、地区安全的实现与维护均产生了重要的积极效应。六方会谈虽最终未能使朝鲜放弃核试验,但在第二轮、第三轮会谈中,均有建立东北亚安全磋商机制的实质性探索,如设立专门小组。在第四轮会谈成果——《9·19共同声明》中甚至提到,“直接有关方将另行谈判建立朝鲜半岛永久和平机制,六方同意探讨加强东北亚安全合作的途径”。这些机制建设的经验可为建设区域公共安全产品提供借鉴。同时,在推进建设新机制时应该规避六方会谈在效力缺乏、议题不集中、各方利益复杂博弈、奖惩机制不力等方面的教训。
综上所述,从需求动力和努力方向上看,东北亚目前的形势存在建成区域性安全公共产品的必要性和基础性条件。其一,各方充分认识到东北亚地区需要一个永久安全合作机制以保障地区安全;其二,六方会谈的经验和教训可为创设东北亚区域安全公共产品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