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广电推进三网融合过程中的战略重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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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我国三网融合发展历程

1998年3月,《产业论坛》杂志发表了以王小强博士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研究并由其执笔撰写的《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简称《战略》)。同年6月,广电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网络工程部主任方宏一在《产业论坛》杂志发表《再论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战略》(简称《再论》)。《战略》一文建议我国开放电信行业的市场化经营,把当时已经形成规模的电信基础网络和有线电视基础网络从经营性企业中独立出来,合并组建由政府掌握的国家基础信息网,并基于国家基础信息网发展电信、互联网和有线电视业务,最终达到“三网融合”。[7]《再论》一文则认为应该开放电信行业的竞争性经营,同时保持电信基础网络和有线电视网两网并存,并在有线电视网上发展新一代互联网,最终达到“三网合一”。[8]这两篇文章代表截然不同的观点,并引发了当时我国业内人士对于“三网融合”以及“三网合一”的大讨论。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在《三网聚合数网竞争——兼论发展我国电讯产业的政策环境》一文中提出,应依照《公司法》对原电信部门和广电部门进行公司化改组,全面开放电信行业和广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允许有线电视企业与中国联通合作经营电信业务,允许中国电信经营有线电视业务,并通过立法奠定法律基础。[9]这一争论受到了我国社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并由此加速了我国电信体制改革的步伐。而且以《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这篇文章为标志,“三网融合”概念在我国正式被提出。

1998年3月,原邮电部和原电子工业部完成合并,成立信息产业部。同时,原广播电影电视部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在《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有一段后来未执行的文字,即“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送网络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10]

199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管理的通知》规定,管理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应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成立企业化的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公司,接受电信行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广电行业主管部门不得进行行政干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要与国家通信骨干网和专用电信网互联互通,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切实避免重复建设。该通知的发出,标志着我国政府三网融合的发展策略逐渐清晰,广播电视网络成为国家基础网络的一部分。但是,由于保障三网融合的机制不健全,电信行业和广电行业的矛盾难以调和,我国的三网融合进程在起步阶段就遇到了阻力。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电信企业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单位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各类网络资源的综合利用暂时在上海进行试点。该文件在我国电信行业与广电行业之间筑起一道无法逾越的行业壁垒,两个行业各自独立经营长达10年之久。直到2010年国务院通过《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行业壁垒才彻底被打破。

虽然存在行业壁垒,我国政府对于三网融合的推动一直没有停止。2001年“十五”规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的三网融合。2006年“十一五”规划纲要再度提出三网融合,明确表示积极推进三网融合。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推进三网融合。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相关企业参与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升级,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运营机制。

2009年,国务院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中多次提出“三网融合”,预示了我国三网融合进程的加快,距离真正实施为期不远。3月9日,国务院通过《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加速通信设备制造业大发展,加快3G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和宽带光纤接入网建设,支持IPTV、手机电视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建立内容、传输、终端和运营企业相互促进与共赢发展的新体系,推进三网融合。5月19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8月4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加快推动省级有线电视网络的整合,在2010年底前完成有线电视网络的省内整合,形成一省一网,并且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跨省联合重组,计划2015年建成全国有线电视网络。

2010年1月1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的三网融合,允许电信企业和广电企业双向进入对方业务领域,并且明确提出了我国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至此,我国三网融合在经历了近12年的准备和探索后,终于进入了实施阶段。


[1] 秦娟:《中美电信管制机构的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改革的启发》,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 麻礼念:《基于产业融合理论的三网融合研究》,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3] 周光斌:《从欧盟实践看我国三网融合》,《中国电信业》2010年第3期。

[4] 朱金周:《英国三网融合的体制与政策及对中国的启示》,《通信世界》2007年第12期。

[5] 周光斌:《法国的三网融合之道》,《中国电信业》2006年第10期。

[6] 王翼:《加快构建“三网融合”德国电信铺设重生之路》,《通信产业报》2007年3月5日第33版。

[7] 王小强:《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产业论坛》1998年第3期。

[8] 方宏一:《再论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战略》,《产业论坛》1998年第6期。

[9] 周其仁:《三网聚合数网竞争——兼论发展我国电讯产业的政策环境》,《中国税务》1999年第2期。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92号,199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