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梦中的道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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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某些原因(这些原因只有在我自己对梦进行研究之后才会变得清晰),我把清醒生活中的道德倾向和情感是否进入梦生活,以及进入梦生活的程度,与梦的心理学问题分开进行论述。奇怪的是,不同作者对于所有其他精神活动持有的对立观点,也在这里同样表现出来。一些作者断然宣称道德义务在梦中不存在,而另一些作者坚决认为人类的道德本质在梦中依然存在。
我们一般做的梦似乎毫无疑问证实前者是正确的。杰森说:“一个人在梦中不会变得更好或更有道德。相反,似乎在梦中我们的良心保持着沉默,因为在梦中我们可能毫无怜悯之心,甚至犯下最严重的罪行,如偷窃、谋杀、凶杀,而且对此我们毫不在乎,事后也没有悔意。”
拉德斯托克说:“值得注意的是,在梦中联想的产生和观念的结合不会受到反思、理性、审美品位和道德判断的影响。判断处于极其微弱的地位,而道德漠视处于统治地位。”
沃克特曾发表以下观点:“我们都知道,梦在性方面极其不受约束。做梦者会全无羞耻之心,失去所有道德感和道德判断。此外,他还会在梦中看见其他人——甚至是他最尊敬的人在做某些事,而在清醒时他绝对不会把这些事与这些人联系在一起。”
与上述观点截然不同,叔本华等人认为一个人在梦中的言行与其性格完全相符。费舍尔(R. Ph. Fischer)认为,一个人的主观情感和欲望,或感情和激情,在梦中会自由地流露出来,道德品质也会在梦中体现出来。
哈夫纳说:“除极少数例外……一个有德之人在梦中同样有道德,他会抵制诱惑,远离憎恨、嫉妒、愤怒等等恶习。一个邪恶之人通常会梦到他在清醒时想象的画面。”
肖尔茨说:“梦表现真实。在梦中,虽然高尚或堕落都穿上伪装的外衣,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认出真实的自己……正直的人在梦中也不会犯罪,即便在梦中犯了罪,也会因为违背了自己的本性而感到恐惧。那个罗马皇帝将一个臣子处死,仅仅因为该臣子梦见刺杀皇帝。如果说一个人在梦中所为必定是清醒时所想,那么皇帝的旨意似乎是正确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常说‘我做梦也没想到过这样的事’,所指的是从未占据我们内心的事情。”
柏拉图认为,只梦见别人在清醒时所做的事情的人,才是最好的人。
普拉夫(Plaff)将一句大家熟悉的谚语做了改动:“告诉我你一段时期所做的梦,我就能解读你的内心。”
我引用了希尔德布兰特的一篇短论文中的很多内容,因为我认为,在关于梦的文献中,这篇论文表达得最清晰、最具启发性。论文的核心主题就是梦中道德问题。希尔德布兰特也赞同这条规律:生活越纯净,梦也就越纯净;生活越不纯净,梦也就越不纯净。
人类的道德本质在梦中依旧存在。“虽然无论发生运算错误多么明显、科学规律的颠倒多么荒诞、年代错误多么荒谬,我们都不会心烦意乱或者焦虑不安,但我们绝不会丧失区分好与坏、对与错、善与恶的能力。无论白天伴随我们的事物在梦中会消失多少,康德的绝对命令也会紧追不舍,即使在睡眠中我们也无法摆脱它……这只能解释为,人性的基本要素,即道德本质,已经根深蒂固,不会受到种种变化的影响,而想象、理性、记忆等同级别官能则会在梦中屈服。”
随着对这个课题的深入探讨,我们发现上述两种观点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矛盾。严格来说,那些声称道德人格在梦中消失的作者,应该对不道德的梦毫无兴趣。对于做梦者应对梦负责的说法,对于从梦的不道德可以推断做梦者本性不道德的主张,他们可能会果断反驳,正如他们断然反对从梦的荒诞性推断出清醒生活中的理智活动毫无价值一样。而另一些相信“绝对命令”延伸到梦中的人,应该会全然接受做梦者对于不道德的梦应负完全责任的说法。对此,我们只能希望他们做不道德的梦时,不会使他们动摇对自己道德价值的坚定信念。
事实上,似乎没有任何人能肯定自己有多么好或是多么坏,但没有人能否认自己做过不道德的梦。人人都做过不道德的梦。那么不道德的梦源于何处?尽管对于梦的道德问题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持相反观点的作者都在努力解释不道德的梦的来源。关于这个来源是从心灵的正常功能上去寻找,还是从躯体刺激对心灵的影响上去寻找,又产生了新的分歧。结果发现的事实使得持对立观点的双方达成共识,认为梦的不道德是由于某种特殊的精神来源。
然而,那些主张道德继续在梦中发挥作用的人,拒绝为梦负全部责任。哈夫纳说:“我们不对自己的梦负有责任,因为我们生活的真实性和现实性赖以生存的基础从梦中的思想和意志中脱离开来了。因此,我们在梦中的欲望和行为不存在善恶之分。”但是,做梦者对于罪恶的梦应负间接责任。因此,他们不仅在清醒生活中,而且在入睡前,都有责任在道德上洗涤自己的心灵。
对于做梦者应为梦的不道德内容负责这个观点,既有人反对又有人认可。于是,希尔德布兰特做了更深入的分析。他声称,对现实进行戏剧化再现是梦的特征,梦将最复杂的思维过程压缩进最短的时间内,梦的想象元素会变得混乱无章甚至失去意义。他也承认,梦会出现不道德场景。然而他对于断然拒绝承担对梦中罪过和错误的责任这个观点,存在最强烈的反对意见。
“当我们想要否认某个不公正的指控,尤其是当指控涉及我们的意图和信念时,我们会这么说‘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这种事’。这么说意味着,一方面我们认为,在梦的领域,我们距离对自己的思想负责有很遥远的距离,因为在梦中我们的思想与真实的自我之间的联系变得松散,所以我们并不认为那些思想属于自己。但是由于我们不得不明确否认这些思想在梦中的存在,我们也就间接承认,除非这些思想延伸到梦中,否则自我辩护就是不完整的。我相信在这一方面,虽然是无意识的,但我们说的是事实。”
“想象不出任何一个梦中行为,最初没有以愿望、欲望或冲动的形式在清醒时闪过我们的心灵。”关于这个原始的冲动,我们必须承认,它不是梦创造出来的;梦只是模仿并扩展了它;梦只是将我们内心中的历史材料的一个碎片以戏剧化的形式展现出来;梦使我们想起耶稣使徒的那句话:“仇恨兄弟的人就是凶手”。尽管我们醒后意识到自己的道德力量,但我们会对梦中的罪恶情节一笑置之,不过对于产生梦的原始材料却无法付之一笑。人应该为梦中的错误负责任,虽然不是负全部责任,但要负部分责任。“总之,如果我们真正理解基督的教导‘邪恶的思想来源于内心’,我们就会不由自主地相信,梦中的罪行至少会带来一种微弱的罪恶感。”
于是希尔德布兰特发现,梦不道德的根源是邪恶冲动的萌芽和暗示,它们在白天以诱惑的形式闪过我们的心灵。他果断将这些不道德元素纳入对一个人道德的评价标准。我们知道,相同的想法以及对这些想法的相同评价标准,曾使得历代很多虔诚和高尚的人悲叹自己是邪恶的罪人。
毋庸置疑,这些相互冲突的想法发生在大部分人的身上,并且也存在于道德以外的领域。有时候这些想法没有受到严肃对待。施皮塔曾引用泽勒的一段话:“理智很少能够组织得当,使其在每一个时刻都掌控有度,使其维持清晰的思想过程免受不重要、荒诞、无意义的想法的干扰。最伟大的思想家们的确有理由抱怨这些梦幻般的、令人痛苦的、令人烦恼的游思妄想,因为这些想法常常干扰他们,阻碍他们进行深刻的沉思和虔诚的冥想。”
希尔德布兰特的进一步观察对这些矛盾思想的心理学意义带来一定的启发。他的大意是,梦有时会让我们窥见自我最深层、最隐秘的地方,这些地方在清醒时一般对我们不开放。康德在其《人类学》一书中认同了这一事实,他认为梦揭露的不是我们现在是什么样的人,而是如果接受了另一种教育我们可能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拉德斯托克说,梦向我们揭露的是我们不愿意承认的事情,所以我们谴责梦是谎言和假象是不公正的。埃德曼(J. E. Erdmann)声称:“梦从未告诉过我应该如何看待一个人;但令我非常惊讶的是,我不止一次从梦中了解到自己对一个人的真实看法和态度。”费希特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与清醒时通过自我观察了解自己相比较,梦更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性情。”贝尼尼(Benini)等人的观点让我们注意到一个事实:意识处理不道德冲动的方式类似于我们熟悉的梦处理其他表现材料的方式。贝尼尼认为:“我们一些似乎已被压制的欲望又被唤醒了;被埋没的激情又复苏了;一些平常不会想起的人或事又出现在眼前。”沃克特也发表了相近的看法:“一些几乎从未被我们注意到却进入我们意识的观念,以及也许再也不会被记起的观念,经常通过梦宣布它们在心灵中的存在。”最后,我们也许还记得施莱尔马赫说过,入睡状态伴随着“非期望影像”的出现。
我们可以把出现在不道德梦和荒谬梦中的所有想象材料列入“非期望影像”类别。但这里存在一个重要的差异:道德领域的非期望影像与我们平时的道德感相对立,而其他的非期望影像对于我们而言仅仅是陌生的。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通过更深入的研究来调和这个差异。但是,在梦中出现的非期望影像的意义何在?从夜间出现的反道德冲动中,我们可以得出有关清醒时和梦中的心理的什么结论?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又发现不同派别的作者们持有不同的观点。希尔德布兰特以及赞同其基本观点的其他作者们都主张,不道德的冲动在清醒时也具有某种潜在的力量,虽然这种力量被抑制而不足以引发行为,他们还声称我们在睡眠中失去具有抑制作用的某个东西,所以意识不到这类冲动的存在。因此,梦揭示了人的本性,但不是全部本性,梦是帮助我们了解隐藏的内心世界的一种方式。正是基于这些假设,希尔德布兰特才认为梦具有监控作用,可以将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心灵的道德弱点上面,正如医生认为梦可以帮助我们注意到平时未察觉的身体疾病。施皮塔一定也受到了这种观点的影响,因为他说青春期的心灵会接收到兴奋流,他还安慰做梦者说,只要他在清醒时过的是一种严谨的道德生活,只要当邪恶的想法出现时他努力压制并且不让这些想法转变成行为,他就已经竭尽全力了。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非期望影像”界定为在白天被压制的想法,我们必须把它们的出现视为一种真正的精神现象。
但另外一些作者认为上述结论是不合理的。例如杰森认为,非期望观念和意象,无论在梦中还是在清醒状态,还是在发烧时的谵妄状态等等,“其特点是,自发性活动停止,出现的一系列意象和观念由内部冲动唤起,但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机械性质”。一个不道德的梦,唯一可证明的是做梦者已经意识到有关的想象内容,不能证明其心灵中存在该精神冲动。另一位作者莫里似乎认为,梦的能力不是对精神活动进行任意破坏,而是将精神活动分为各个组成部分。当他谈到梦跨越道德的界限时曾这样说:“我们的倾向发出信号,让我们做出行动,不受良心的约束,尽管有时候良心会向我们发出警告。我有缺点和犯下恶行的倾向,在清醒时我竭力抵抗它们并且往往获得成功。但在梦中,我总是屈服于这些倾向,或者说追随它们的方向做出行动,并且毫无畏惧、毫无悔意……很显然,在我心中展现并构成梦的幻视源于我感受到的、未被意志抵制的刺激。”
有些人认为,梦可以揭示做梦者身上实际存在但却被压制或被隐藏起来的不道德倾向,在这些人当中,莫里对这一观点的表达最为精准。他说:“一个人在梦中是处于自我暴露的状态,他的天性显露无疑。他摆脱了意志的支配,为激情所驱使。而在清醒时,良心、恐惧、担忧会保护他免于其害。”他还曾发表以下引人注目的言论:“梦主要表现的是人的本性……在梦中,可以说人回归到了自然状态。他的心灵被越少的观念侵入,他在梦中越倾向于不赞成这些观念。”接着他说,他经常梦见自己是他曾经在文章中大力抨击的那些迷信的受害者。
然而,所有这些敏锐观察在莫里的眼中都没有任何价值。他把自己仔细观察到的现象仅仅看作“自主心理”的证据,他认为正是这种自主心理主导着梦,并且与精神活动完全相反。
斯特里克写道:“梦不仅仅由错觉构成。例如,如果一个人在梦中害怕抢劫者,那么尽管抢劫者是想象的,他感到的恐惧也是千真万确的。”这就使我们注意到一个事实:对于梦的情感发展,不能用对待其余梦内容的相同方式进行判断。于是我们又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梦中发生的精神过程中,哪部分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哪部分可归于清醒时的精神过程类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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