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梦的心理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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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梦的科学研究,是以假设梦是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现象开始的。然而,做过的梦对于我们而言又像是陌生的事物。我们很少承认自己是梦的创造者,所以除了说“我做了个梦”,我们还会说“梦来了”。我们对梦的陌生感究竟从何而来?根据我们对梦来源的讨论,我们必须假设:这种陌生感不是由进入梦内容的材料决定的,因为这类材料大部分为梦生活和清醒生活共有。我们也许可以问自己,梦的材料在精神过程中是否发生了改变,从而引起了这种陌生感。我们甚至可以考虑:这种改变就是梦的心理学特征。
关于梦生活和清醒生活之间的本质区别以及从中得出的结论,费希纳(G. Th. Fechner)在其《心理物理学纲要》一书中的论述最为有力。他认为,“把有意识的精神生活降低到主要阈值之下”,或者“使注意力从外部世界的影响转移”,都不足以解释与清醒生活不同的梦生活的特征。他认为,梦中生活发生的心灵区域与清醒生活发生的心灵区域是不一样的。“假如心灵区域在睡眠中和在清醒状态下一样,我觉得,梦只是清醒观念生活在一种较低强度上的延续,所以梦会采用清醒时的形式和材料。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费希纳谈到的精神活动的移位究竟指什么至今尚未清楚,也没有任何人沿着他的方向去探索。我们当然不能从解剖学的生理脑区角度解读,甚至从大脑皮层的组织分层角度解读。然而,假如他所指的是由一系列相连系统构成的精神装置,那他的想法可能会禁得住考验。
其他作者则满足于关注梦生活的一两个显著心理学特征,而且满足于将此作为起点,尝试做出更全面的解释。
我们已经说过,梦生活的一个主要特征甚至会出现在入睡过程中,该特征可以被称为预睡现象。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认为,清醒状态的明显特征是:精神活动以观念而非意象的形式发生。而梦主要以视觉意象的形式进行思考,而且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睡眠的临近,自主活动受到阻碍,完全属于意象类别的非自主表象呈现出来。无法进行我们有意志进行的观念活动、出现视觉意象(通常与注意力分散有关)——这是梦的两个永恒特征。根据对梦的心理分析,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是梦生活的本质特征。至于意象本身——入睡前幻觉,我们已经知道其在内容方面与梦意象也是相符的。
因此,梦主要(但不完全是)以视觉意象的形式进行思考。梦也利用听觉意象,并且偶尔也利用其他的感觉印象。在梦中,我们对很多事物只进行简单的思考或想象(很可能是在言语概念残余的支持下),如同在清醒状态下一样。然而,梦的特征只在于梦内容中像意象一样呈现的元素,它们更类似于知觉,而非记忆中的表象。至于幻觉的性质,我们暂且不论,每一位精神病学家都熟悉这种讨论。我们先谈谈权威人士赞同的梦产生幻觉的理论,即梦以幻觉代替思想。在这方面,视觉印象和听觉印象的表现方式是一致的。有人已经观察过,如果一个人在入睡过程中听到一串音符,梦就会回忆出相同旋律的幻觉;当此人醒来回忆时,它就会变成更加微弱、不同性质的记忆表象;当此人再次睡着,它就会恢复幻觉性质。
将观念转变为幻觉,并不是梦中的思考与清醒时的思考的唯一不同点。梦通过意象创建一个情境,呈现一个事件,就像真实发生的一样;正如施皮塔所说,梦使观念戏剧化。但只有当我们承认,在梦中我们通常不认为自己在思考,而是在体验(有些例外需要特别考察)——也就是说,我们完全信任幻觉,我们才能完全理解梦生活的这个特性。等我们醒来后我们才意识到,我们没有体验任何事情,我们只是通过一种独特的方式——做梦——进行了思考。正是这个特征将真正的梦与白日梦区别开来,白日梦绝对不能与现实混为一谈。
对于我们以上讨论的梦生活的特征,布达赫曾归纳如下:“梦的特征有:(1)我们心灵的主观活动看起来是客观的,因为我们的感知官能把想象产物看作是感官活动了……;(2)睡眠终结了我们的自主行为,因而入睡涉及一定程度的被动性……睡眠状态下的意象以意志力的放松为前提。”
只有当一定的自主力量中止后才会产生梦幻觉,所以接下来要解释的是心灵对梦幻觉的信任问题。斯顿培尔认为,心灵在这方面遵循其机制正确地发挥作用。梦元素绝非仅仅是表象,而是心灵的真实体验,与清醒状态下通过感官获得的体验类似。在清醒状态下,心灵依靠言语意象和语言进行思考和想象。而在梦中,心灵则依靠真正的知觉意象。此外,梦中也会有空间意识,因为与在清醒状态下一样,梦中的感觉和意象也指向外部空间。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在梦中和在清醒状态下,心灵对意象和知觉保持着相同的态度。如果心灵与意象和知觉的关系发生了差错,那是因为在睡眠中心灵无法将内部感官知觉与外部感官知觉区分。心灵无法使其意象接受可以证明其客观存在的唯一检验。此外,心灵不能区分可以任意转换的意象和缺乏任意性的意象。发生差错的原因是,它不能将因果律应用在梦的内容上。简言之,心灵与外部世界隔绝就是它信任主观中的梦境的原因。
德尔波夫经过稍有不同的论证后也得出了相同结论。他认为,我们相信梦意象的真实性,是因为在睡眠中我们没有其他印象可以与之比较,是因为我们与外部世界隔绝了。我们相信梦中的幻觉,不是因为我们在睡眠中无法检验这些幻觉。梦可以使我们相信自己在进行检验——我们会触碰梦中看见的玫瑰,尽管我们正在做梦。德尔波夫认为,除了我们醒着这个事实外——这也是唯一有效的标准,没有任何标准可以帮助我们判断某件事是梦境还是清醒现实。“当我醒来发现自己赤裸地躺在床上,我才能断定在入睡与醒来之间体验到的一切是错觉。”“在睡眠中,我把梦意象看作是真实事物,是因为我有一个不眠的心理习惯,那就是假设存在一个与自我相对照的外部世界。”
如果脱离外部世界被视为梦生活最显著特征的决定性因素,我们不妨援引布达赫的一些深刻结论,它们可以揭露睡眠中的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也可以防止我们过高评价以上推断的重要性。布达赫认为:“只有当心灵不被感官刺激所影响时,睡眠才能发生……然而,睡眠发生的必要条件并不是缺乏感官刺激,而是缺乏对感官刺激的兴趣。为了使心灵平静,也有一些感观印象是必要的。例如,磨坊主只有听到磨盘的转动声才能入睡;习惯在夜里伴灯入睡的人,在黑暗中无法入睡。”
“在睡眠中,心灵将自身与外部世界隔离,从外界撤退……然而,心灵与外部的联系并未完全断开。如果我们在睡眠中听不到也感觉不到任何事物,只有在醒来后才能听到、感觉到事物,那我们就永远不会醒来了。感觉的延续可以通过以下事实得到证明:唤醒我们的不一定是感观印象的力量,而是它与心灵的联系。一个睡着的人也许不会被一个无关紧要的词所唤醒,但如果他听到自己的名字则会醒来……所以说,即使在睡眠中心灵也能辨别不同的感觉……因此,去除某种感官刺激可能会唤醒一个人,只要该刺激和他认为重要的事物有关。因此,习惯伴灯入睡的人会由于灯熄灭而醒来,磨坊主会由于磨盘停止转动而醒来。也就是说,他们醒来是因为某个感官刺激的停止。这就预示着,该刺激已经被感知到,并且没有扰乱心灵,所以它的影响无足轻重,或者实际上促进了心灵的平静。”
尽管想忽视那些绝非微不足道的反对意见,我们仍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讨论的那些脱离外部世界的梦生活的特征,无法完全解释梦的奇异性。否则我们就可以将梦中幻觉再转变为心理意象,将梦的情境再转变为思想,从而完成对梦的解释。事实上,这些正是我们所做的事情——我们醒来后将梦从记忆中再现,但无论我们获得完全成功还是部分成功,梦仍然和以前一样是个谜。
所有作者都毫不犹豫地假设,清醒生活的材料在梦中发生更为深刻的变化。斯顿培尔曾试图指出其中一种变化:“随着活跃的感官知觉和正常意识的停止,心灵失去了其感觉、欲望、兴趣、活动等赖以生存的土壤。在清醒状态下依赖记忆意象的精神状态——感觉、兴趣、评价,都会承受一种鲜为人知的压力,于是与这些意象的联系也随之切断了。清醒生活中的人、物、地点、事件和动作的知觉意象全都一一再现,但是它们都不再具有自身的精神价值。由于失去了价值,它们只能在心灵中徘徊……”
斯顿培尔认为,精神价值的丧失(又回到与外部世界脱离的理论)是造成记忆中的梦具有奇异性的主要原因。
我们知道,入睡过程中会放弃某种精神活动,即放弃对观念流动的主动引导。所以我们自然可以假设,睡眠状态的影响会波及心灵的官能。其中一些官能也许完全停止发挥作用。现在我们必须考虑,其他功能是否能不受干扰且继续正常发挥作用。于是我们不免会想到,梦的奇特性可以用睡眠中受限的心灵活动来解释——醒后对梦的印象也有利于证实这一点。梦是不连贯的,会毫不犹豫地调和最荒唐的矛盾,接受各种不可能性,忽视清醒状态下掌握的权威知识,而且让我们不顾伦理道德。如果有谁清醒时用梦中那样的方式做事,就会被当成疯子;如果有谁清醒时像在梦中那样说话或者叙述梦中发生的事情,就会被当成傻子。因此,当我们贬低梦中的精神活动时,尤其是说到梦中的高级理智活动暂停或者至少遭受很大的影响时,看来我们只是根据实际说出了事实。
作者们的意见难得一致(例外情况留待别处再说):他们宣称一定有关于梦生活的明确理论或解释。关于梦的心理学特征,已经引用了不同作者(哲学家、医生)的论述,现在继续补充。
莱莫恩(Lemoine)认为,梦意象的不连贯性是梦的唯一的本质特征。
莫里同意他的观点:“没有一个梦是绝对合理的,任何一个梦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连贯性和荒诞性。”
施皮塔曾经引用黑格尔(Hegel)的话说,“梦毫无合理客观的连贯性。”
杜加斯(Dugas)认为:“梦是精神混乱。在梦中,情绪和理智自由、随意、无穷尽地发挥功能。在梦中,心灵变成了一部精神自动机。”
甚至沃克特——其理论主张睡眠中的精神活动似乎绝非漫无目的——也承认:“在清醒生活中,核心自我的逻辑力量会将观念和意象结合在一起。但在梦中,它们会变得松弛、分散、混乱。”
对于梦中观念联想的荒诞性,西塞罗的批判最为有力。他认为:“没有什么比我们做的梦更荒诞、更复杂、更异常。”
费希纳认为:“这就好比将心理活动从一个理智人的大脑移植到一个愚蠢人的大脑中。”
拉德斯托克认为:“在这种荒谬的活动中,似乎确实无法找到任何稳定的规律。在摆脱了指引清醒思维的理性意志的严格监管以及注意力的束缚后,梦就陷入了千变万化的疯狂漩涡之中。”
| 1864年,弗洛伊德和他的父亲雅各•弗洛伊德。时年,弗洛伊德6岁,他的父亲约50岁,此时他们已迁到维也纳居住。
| 1872年,弗洛伊德和他的母亲阿玛莉亚•弗洛伊德。时年,弗洛伊德16岁。阿玛莉亚育有三子五女,除老大西格蒙德外,还有安娜、朱立屋斯(早夭)、罗莎、玛莉、阿朵芬娜、宝琳娜和最小的弟弟亚历山大。
希尔德布兰特认为:“我们在梦中的思维会发生惊人的跳跃,比如在推理时!我们会看着最熟悉的经验法则完全颠倒,却毫不在意!我们会一直容忍违反自然和社会规则的荒谬矛盾,直到这些矛盾变得极其荒谬而惊醒我们!有时候我们竟然算出3乘以3等于20、看到一只狗在念诗、看到一个死人走向墓地、看到一块大石头漂浮在水上,或者郑重地去游览贝恩堡(Bernburg)或去列支敦士登公国视察它的海军,或者在波尔塔瓦战役之前被征为查理十二世的志愿兵,而我们根本不会感到吃惊。”
宾兹在提到基于这类印象产生的梦的理论时说道:“十个梦中,至少有九个都荒诞不经。我们在梦中将毫无关联的人和事联系在一起,随后像转万花筒一样,更换一个全新的组合,比先前更为荒诞。昏睡的大脑就这样持续运转着,直到醒来,我们拍拍脑袋,问自己是否依然具备理性想象和思考的能力。”
莫里对梦意象和清醒思维的关系做了一个比喻,这对医生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他说:“产生的意象对清醒的人而言,通常会激发意志,它们在心灵中所处的地位,与在舞蹈症和瘫痪症中可看到的一些动作在运动领域所处的地位相符。”他还认为,梦是“思考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一系列退化”。
有些作者对高级个人精神活动的看法与莫里完全一致,所以没有必要引用它们的论述了。
例如,斯顿培尔说过,在梦中——即便梦的荒诞性特征不明显,心灵基于种种关系和关联的逻辑运作能力全部退居后台。施皮塔认为,观念在梦中完全摆脱了因果规律的约束。拉德斯托克等人强调,判断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的削弱是梦所独具的特征。约德尔(Jodl)认为,梦不具备批判能力,也不具备根据整体的意识内容纠正一系列知觉的能力。他还认为:“在梦中,所有的意识活动都是以不完整、受抑制、相互独立的形式进行的。”对于清醒时的知识在梦中引发的矛盾,斯特里克(Stricker)等人解释说,这是因为梦会遗忘事实,观点之间的逻辑关系丧失,等等。
虽然这些作者普遍对梦中的精神活动评价较低,但他们都同意,梦保留了精神活动的部分残余。冯特明确地承认了这一点,他的理论对很多梦研究者产生了影响。人们也许要问,出现在梦中的正常精神活动的残余,其性质和成分是什么?人们普遍认可,再现官能——即记忆在梦中似乎受到的影响最小,并且与清醒生活中同一功能相比,它确实表现出一定的优势,尽管梦的一些荒诞内容可以通过梦的遗忘特征得到解释。施皮塔认为,心灵的感情生活在睡眠中不受影响,正是它指引着梦的发展。他提及的“感情”是指“作为一个人内心深处主观本质的各种情绪的恒定集合。”
肖尔茨(Scholz)认为,有一种在梦中发生的精神活动,具有对梦材料进行“寓意解释”的倾向。西伯克(Siebeck)也持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心灵在梦中具有对观察和感知到的事物进行“扩大解释”的功能。要判断梦中的最高级心理功能——即意识——所发挥的作用,是极其困难的。因为我们只有通过意识才能对梦有所了解,所以毫无疑问,梦保留了意识。然而,施皮塔认为,梦仅仅保留了意识,而不保留自我意识。德尔波夫则坦言,自己无法理解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将心理意象联系起来的联想规律同样适用于梦意象,而且在梦中这些规则的支配优势与在清醒状态下相比更加明显、强烈。斯顿培尔认为:“梦的进程似乎不是遵照纯粹的表象规则,就是遵照表象伴生的机体刺激的规则——也就是说,完全不受反思、理性、审美品位或道德判断的影响。”上述作者们关于梦的形成的观点可以归纳如下:不同来源的所有感官刺激(已在别处讨论)出现在睡眠中,会首先在心灵中唤起一系列意象,以幻觉的形式呈现出来(冯特认为,鉴于它们来源于外部刺激和内部刺激,称之为“错觉”更为恰当)。这些意象遵照已知的联想规律相互结合,并且遵照相同的规则唤起一系列新的表象(意象)。之后,这所有的材料通过残存在心灵中的思考和组织官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加工(可参见冯特和韦安特)。然而,至今还没有人发现,是什么动机决定了由非外部刺激唤起的意象究竟遵照哪个联想规律。
通过反复观察已经了解到,将梦意象联结起来的联想规律很特别,并不同于在清醒心灵中发挥作用的联想规律。沃克特认为:“在梦里,观念是依赖于偶然的相似性和勉强可察觉的联系性联结在一起的。每一个梦都充斥着天马行空的联想。”莫里认为,梦中观念的联结非常有价值,因为他能据此对梦生活与某些精神错乱疾病做更进一步的类比。他总结了“谵妄”的两个主要特征:第一,心灵的活动是自发的,并且仿佛是自动的;第二,观念的联想是有缺陷的、不规则的。莫里举出他自己的两个经典梦例,其中梦表象的联系仅仅通过字音的相似性得以实现。有一次,他梦见自己正在去耶路撒冷或者麦加朝圣(pelerinage)的路上,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后,他发现化学家佩尔蒂埃(Pelletier)是他的旅伴,他们说了一会话,然后化学家给了他一把镀锌的铲子(pelle);在梦的后一部分中,这把镀锌的铲子变成了一把砍刀。还有一次,他梦见自己正走在一条公路上,看着里程(kilometre)碑上的公里数;不久之后,他来到一家杂货店,店里有一个大天平秤,有人正向天平上加放以公斤(kilogramme)为单位的砝码,要给莫里称体重;然后店主对他说:“你不在巴黎,这里是济罗罗(Gilolo)岛。”接着梦里出现了一系列画面,有洛贝莉亚(Lobelia)花,还有洛佩兹(Lopez)将军(不久前他在报纸上获悉了将军的死亡)。最后,他玩了一会落托数卡牌戏(lotto),然后醒了过来。
我们当然很清楚,对梦中精神活动的贬低受到过多方的反驳。然而,这些反对意见似乎不可调和。施皮塔(一位梦生活的蔑视者)坚称,制约清醒生活的心理学法则在梦中同样适用。杜加斯认为:“梦既非纯粹的混乱活动,也非纯粹的荒谬活动。”但是只要这些作者不试图将他们的观点与梦中心灵的无秩序和全部心理功能的瓦解进行调和,他们的观点就不具有多大的意义。然而,似乎有一些其他作者意识到,梦的疯狂未必无迹可寻,它也许只是一种伪装,一种戏剧性的伪装,就像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疯狂一样,从他的疯狂行为可以推断出他敏锐的判断。两位作者必定没有通过表面现象做出判断,或者梦的表面现象在他们的眼里是完全不同的。
哈维洛克•艾利斯没有局限于梦的表面的荒诞性,而是将梦描述成“充满各种情绪和不完美思想的古老世界”,通过对此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精神生活发展的原始阶段。詹姆士•萨利(J. Sully)以更为深刻的方式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因为他深信梦具有隐含意义——可能比其他心理学家都更坚信这一点,所以他的观点更加值得我们的注意。他认为:“我们的梦是保存我们连续的人格的一种手段。睡着的时候,我们重拾以往看待和感受事物的方式,以及很久以前支配我们的冲动和活动。”像德尔波夫这样的思想者主张(他确实没有针对互相矛盾的材料提出证据,所以他的主张并无根据):“在睡眠中,除了知觉以外,心灵的其余所有官能——理智、想象、记忆、意志、道德全都完好无损,但是这些官能只作用于想象的和多变的对象。做梦者像演员一样,扮演各种角色:疯子、聪明人、刽子手、罪犯、侏儒、巨人、恶魔、天使。”马奎斯•赫维似乎强烈反感对梦中精神活动的低估,我竭尽所能搜集他的著作,但终无所获。而莫里曾经断然反驳过马奎斯•赫维,莫里是这么反驳的:“马奎斯•赫维赋予睡眠中的智力以行动和注意力上的一切自由,而且他似乎认为睡眠只不过是感官的封闭,只不过是与外部世界的隔离。除了视觉形式,一个睡着的人和一个感官封闭、任凭思想自由翱翔的人并无差别。清醒者的思想与睡眠者的思想之间唯一的区别是,梦中的观念以一种客观、可见的形式呈现出来,表面上看与由外界事物决定的感觉没有差别,而记忆以当前事实的形式呈现。”
莫里补充道:“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睡眠者的心理官能无法达到清醒者具有的平衡性。”
瓦歇德对赫维的著作做了全面的描述。关于梦明显的不连贯性,赫维的观点如下:“梦中的意象是观念的复制品。观念是主体,视象只是附属品。确定这一点之后,就应该去了解观念的发展过程,去分析梦的本质。只有这样,才能理解梦的不连贯性,最荒诞的概念也能变成简单而且完全合乎逻辑的事实。”以及,“只要我们掌握了分析方法,即便是最奇怪的梦,我们也能做出最符合逻辑的解释。”
约翰•斯塔克(J. Starke)曾指出一个事实:对于梦的不连贯性,早有人在1799年就做出了类似的解释,这个人是沃尔夫•戴维森(Wolf Davidson)。不过,我没有读过他的著作。他认为:“梦中思维的奇特跳跃可以在联想规律中找到根源,但是出现在心灵中的这种联系通常非常模糊,以至于我们的思想看似发生了跳跃,但实际上并没有。”
对于梦这种精神产物,同类文献做出了各种各样的评价,从对梦的极度贬低(如上所述),到预言梦具有某种尚未明确的价值,到对梦的高估(认为梦的功能高于清醒生活的功能),应有尽有。希尔德布兰特曾将梦生活的心理学特征总结为三组矛盾,并且将前两组的对立极端用于第三组矛盾:“这一组矛盾就是:一方面抬高梦,认为梦是潜力的提高,往往达到精湛的水平;另一方面贬低梦,认为梦是精神生活的退化,往往退化到低于人类的程度。”
“关于前者,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没有人能够否认这个事实:梦在天才般的创造和编织过程中,不时表现出浓烈的情绪、温柔的感情、清晰的观点、敏锐的观察、聪明的才智,而这些在我们的清醒生活中往往都很难产生。梦会产生美妙的诗歌、恰当的比喻、无可比拟的幽默感和精彩的讽刺。梦以一种奇特的理想化视角看待世界,而且往往对其背后的现实做出独特的理解。梦把我们看到的尘世的美丽描绘成神圣的光辉,把威严描绘成至高无上,把我们平常的恐惧变成恐怖情节,把我们觉得有趣的事情变成喜剧。有时候当我们醒来后,我们还会沉浸在梦中的各种体验之中,而这些体验是现实世界从未给予过的。”
我们也许要问,为何对同一件事会有贬低和褒扬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呢?是不是有些作者忽视了荒诞的梦,另一些作者忽视了深刻而敏锐的梦呢?如果这两种梦都出现了——即梦可证实两种判断都正确的话,那么寻求梦的心理学特征岂不是浪费时间?在梦中一切都有可能,从精神生活退化至最低水平,到上升至清醒时都无法达到的高度,难道这样说还不够吗?无论这种解决方案多么方便,它仍然面临一个不利的事实,即研究者做出的所有努力似乎都基于一个假设:梦确实存在着一种本质上普遍有效、可以消除所有矛盾的显著特征。
在过去的理智时代,哲学而非精确的自然科学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人们无疑更容易、更乐意认同梦的心理能力。例如,舒伯特(Schubert)等人的主张大意是,梦使心灵脱离外部自然力量,梦将灵魂从感官的锁链中解放出来。小费希特(Fichte)等人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认为梦将心灵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所有这些观点,在今天我们似乎都很难想象得到了,在今天只有神秘主义者和信徒们才会重述这类观点。科学思维方式的发展也影响了人们对梦的评价。医学作者最容易贬低梦中的精神活动,视其为微不足道和毫无意义的事情。而哲学家和业余观察者(业余心理学家)对这一学科的贡献尤其不容忽视,他们大多与主流观念持有一致的看法,强调梦具有精神价值。贬低梦中精神活动的人倾向于将梦的来源归因于躯体刺激,而相信梦保留清醒时的大多数官能的人,自然也没有理由否认内在刺激的存在。
只要仔细比较,就不难看出在梦生活的所有高级官能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记忆了。我们已经详细讨论过可以证明记忆优越性的普遍案例。早期作者还经常称赞的梦生活的另一个优势——即梦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这一点很容易被证明只是错觉。正如希尔德布兰特所说,这个优势是虚幻的。梦可以无视时空,但清醒思维也一样,梦可以如此仅仅是因为做梦本身就是一种思维形式。有人认为梦在时间方面还具有另一个优势——即从另一方面来看,梦独立于时间的流逝。就像莫里所做的被送上断头台的梦,似乎表明梦可以把知觉内容压缩进一段极短的时间内,而这些知觉内容远远超过清醒心灵能够掌握的知觉内容。但这些结论也受到了各方面的争议。勒洛林和埃格的论文《梦的表面持续时间》曾引发长时间有趣的讨论,但是对于这个深奥而微妙的问题,似乎至今还没有定论。
梦可以继续白天的理智活动并且获得白天无法得出的结论,可以解决疑难和问题,可以为诗人和作曲家提供灵感。无数记录以及查巴尼克斯(Chabaneix)搜集的案例似乎都证明这些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虽然这些事实无可争辩,但是对于他们的解释却受到了诸多质疑。
最后,对于梦的预见性存在着争论。一方面有人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另一方面有人一直这样断言。明智的做法当然是,不否认这种观点有事实依据,因为很有可能若干这类案例不久之后就可以在纯自然心理学领域获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