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
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情景再现
小江和小丽从小一起长大,正所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一年,小江16岁,小丽15岁,两人都认为自己到了可以结为夫妻的年纪。看电视上的报道,结婚需要去领取结婚证,于是他们来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工作人员在审查了他们的身份年龄以后,认为两人均未达到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拒绝了他们的结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是根据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才可登记结婚,申请领取结婚证。
法官提示
法定婚龄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不到法定婚龄而结婚,不能领取结婚证。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婚”仅仅只是男女一方或双方不足法定婚龄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在规定法定婚龄的同时,法律还允许某些部门或某些行业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规定一些已达到法定婚龄的人暂时不准结婚的特殊规定,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在未服满现役期间、运动员在国家队期间,均不准结婚。民航空勤人员的最低结婚年龄规定为男26周岁,女24周岁。这些特殊部门或行业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本部门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凡未达到法规、条例要求的条件或年龄,所在单位有权拒绝出具单位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有权拒绝准予结婚登记。如果当事人脱离了这些特殊的部门,则不再受该特别法的调整;只要符合结婚条件申请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准予。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什么是晚婚晚育?非晚婚晚育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情景再现
小刚和小琴从高中时期就一直谈恋爱,后来两人均未考大学,而是选择提前踏入社会,工作后,俩人便同居了。后小琴意外怀孕,此时,小刚23岁,小琴22岁,他们便“奉子成婚”,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在是否要把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小两口开始犹豫,一是两人都刚踏入社会,事业处在打基础阶段,收入微薄,抚养孩子条件还不是很充分,也不想多给父母添麻烦;二是考虑到国家提倡晚婚晚育,不知道非晚婚晚育法律是否保护。
法律分析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在法定婚龄的基础上,适当推迟实际结婚年龄,属于晚婚。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迟于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三年及以上结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即为晚婚。现行规定是根据中国的婚姻习惯和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要求确定的。晚婚是实行计划生育和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内容之一。晚婚还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青年时期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晚婚既可以使青年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学习、工作和劳动,为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奠定牢固基础,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对人口素质的要求,又可以使青年懂得更多的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有利于下一代人口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法官提示
晚婚晚育仅是法律的鼓励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又无法律禁止结婚的其他条件的,结婚生育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姑表亲”“姨表亲”是否可以结婚?
情景再现
小菡今年21岁,她的好朋友小玉和她同岁,小刚23岁,小杰24岁,他们四人都生活在农村。四人从小关系不错,自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务农,小菡和小刚、小玉和小杰也开始谈恋爱了。他们四人的家长也认为现在他们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也都赞成他们结婚。后他们相约好一起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工作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后,拒绝了两对“新人”的结婚申请,不予办理结婚证。原来,小菡的妈妈是小刚的亲姑姑,而小玉的妈妈是小杰的亲二姨。
法律分析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本案中,小菡和小刚系“姑表亲”,小玉和小杰系“姨表亲”,均属于二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不得结婚的情况。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法官提示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异父异母的继兄妹是否可以登记结婚?
情景再现
小建和小君都在单亲家庭长大,小建和爸爸生活在一起,小君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在他们上小学的时候,小建的爸爸和小君的妈妈通过单位人的撮合,最终结为夫妻。后小建和小君大学毕业后回到了老家工作,待在父母身边,陪伴他们。两人最终谈了恋爱,决定结婚。可是小君心里一直不确定,她和小建的婚姻是否合法,能不能最终领取结婚证。
法律分析
本案中,小建和小君是法律意义上的兄妹,但是他们因为异父异母实际上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并不属于《婚姻法》第七条禁止结婚的条件。因此,只要他们达到法定结婚条件,又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其他问题,他们可以申请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
法官提示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但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结婚,这是为了提高我国人口的质量,避免给子孙后代带来不良的后果,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是符合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小建和小君是异父母兄妹关系,无任何血亲关系。他们结婚不会影响下一代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之列。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什么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
情景再现
小军和小美是邻居,两人同岁,自小关系就好,今年两人都满23岁了,家里人都赞成他们的婚姻,两人决定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但是小军和小美决定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弄清楚什么样的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法律分析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备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本案中,只要小军和小美的婚姻不存在上述问题的话,婚姻是合法有效的。
法官提示
《婚姻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了结婚条件。因此,男女结婚违背这些条件之一的,所缔结婚姻依法应为无效。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具体原因和法律后果。《婚姻法》设立的婚姻无效未包括程序方面的原因,即不能仅仅因为当事人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就宣布其婚姻无效。婚姻一旦被宣布无效,就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从他们结婚那一天起就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6.登记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过了法定婚龄还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吗?
情景再现
在小军20岁、小莉18岁那年,双方经媒人介绍,经过几个月接触后同居,并在同居后2个月举行了结婚仪式,并用瞒报实际年龄等方法进行了婚姻登记。第二年,二人的孩子降生,小军工作越发有干劲。在大城市,小军努力拼搏,踏实能干,收入也越来越高,随着地位的微妙变化,双方通信的时间少了。没过两年,两人分居两地,干脆就断绝了往来,小军觉得自己在异地他乡孤独寂寞,遂谈起了恋爱,与一同打工的另一个姑娘同居生子。小莉得到这一消息,非常震惊,自己在家带孩子照顾父母,却被丈夫无情地抛弃,她感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此时小军24岁,小莉22岁,均达到了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
小军、小莉两人登记结婚的时候没有达到我国的法定婚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婚姻应属无效。但是小莉起诉请求法院宣告双方婚姻无效的时候,小军24岁,小莉22岁,均达到了法定婚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小莉申请婚姻无效时双方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属于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法院不予受理。
法官提示
本案中,小莉可以搜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父母“包办”的婚姻,法律会保护吗?
情景再现
小建和小花从小青梅竹马,从小小建便许诺长大了要娶小花为妻。双方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后,小建托人向小花家提亲,可是小花的父母因小建家庭条件较差,坚决不同意两人的婚事。后小花的父母甚至对小花禁足,小花每日以泪洗面,怎么央求父母都得不到应允,其间甚至有过轻生的念头和举动。为了断绝小花嫁给小建的念想,小花父母寻得了他们认为门当户对的小军家的姻缘,在小军和小花父母的包办下,小花被迫嫁给了小军。可是小军因为从小娇生惯养,脾气暴躁蛮横,又感觉到小花不是真心喜欢他,婚后不出2个月便开始对小花百般折磨。无奈之下,小花起诉到法院,以求逃离这段不幸的婚姻。
法律分析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时,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小花在被父母胁迫的情况下与小军结婚,婚后小军又百般折磨,小花在婚后不满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此段不幸的婚姻,应当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法官提示
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婚姻当事人的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违背婚姻当事人的自由和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的行为。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包办婚姻的表现形式很多,大多是父母为子女直接选择对象,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同意时,即采取强制手段,强迫结婚;其他形式有换亲、转亲、转房和童养媳等。违背婚姻自由而被迫结婚的,被包办的婚姻的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8.同性婚姻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情景再现
同为女孩儿的小莉和小丽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两人从小交好,高考后两人同时报考同一所大学并且都获得了录取。进入大学后,随着两人心智的逐渐成熟,两人决定在大学毕业后申请结婚登记。大学毕业后两人生活在一起,工作稳定后,她们一同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但是遭到了拒绝。
法律分析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从立法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认可的婚姻是男女双方之间。针对同性之间的婚姻,在我国尚无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因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法官提示
同性婚姻又称“同性恋婚姻”或“同性别婚姻”,是指生理性别或性别认同相同的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世界上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经通过立法承认了同性婚姻或者是民事结合,但是在我国同性婚姻尚无立法明确予以保护。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