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约定还款日期,借款人该何时还款?
现实困惑
孙先生和刘女士恋爱多年,双方都有了结婚的打算。2014年4月3日,孙先生因购买婚房事宜向朋友焦某借款7万元人民币。基于朋友间的信任,两人只是简单写了个借条,注明了借款数额和借款日期。购房结婚后,孙先生的生活开销明显增加,入不敷出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归还焦某借款的打算被一再推迟。由于借条中没有约定还钱的具体期限,孙先生担心焦某会突然提出还款要求,自己无力偿还,伤了多年的朋友情谊。那么,像孙先生这种情况,他到底该何时还款呢?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或者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案中,孙先生与焦某签订的借条具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且内容、形式等均符合法律对借款程序的相关规定,因此,双方应当受到借条效力的制约。但由于双方未就还款时间作出约定,所以,孙先生可以选择与焦某签订补充协议或随时履行还款义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焦某随时提出还款要求的,也应该给孙先生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案例中孙先生不必担心焦某让其突然还款的问题,法律专门赋予了孙先生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解读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是关于还款期限的规定。通常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时限偿还借款,但在还款期限约定有瑕疵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合同补正的方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而产生效力瑕疵;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借款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均可自行确定还款时间,但出借人应给与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