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红妆”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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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十里红妆”婚俗在汉民族婚俗中的独特地位

第一节 汉民族婚俗略述

澳大利亚著名心理学家奥斯瓦尔德·施瓦茨说:“婚姻是完整人生的精髓。”

然在远古时期,我们的先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生活处于杂乱无章的状态,没有婚姻,没有家庭,所生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那时,“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列子·汤问》。《通鉴外纪》也记载:“上古之时,人民无别,群物不殊,未有三纲六纪,衣食器用之利,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宋)刘恕:《通鉴外纪》第一卷,“三皇纪”。唐代的杜佑在其《通典》中也说:“人皇氏始有夫妇之道;伏羲氏制嫁娶,以俪皮为礼;五帝驭时,娶妻必告父母;夏时亲迎于庭;殷时亲迎于堂;周制,限男女之年,定婚姻之时,六礼之仪始备。”(唐)杜佑:《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

周朝时制定《周礼》,将婚礼列为专章。《仪礼·士昏礼》中说婚礼有六: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亲迎。何故要将婚礼定为这六个方面呢?元代的何异孙专门作了解释:“问:婚礼有六礼者何?对曰:窈窕淑女,左右采之,是故纳采焉;娶妻不娶同姓,是故问名焉;人谋鬼谋,欲无不臧,尔室尔家,欲无不宜,纳吉也;无辞不相识,无币不相见,纳征也;迨冰未绊,请期也;往迎尔相,御轮三周,亲迎也。”(元)何异孙:《十一经问对》卷五。这六礼,实际上就是婚姻过程中的六个程序,简单地说,一是纳采,就是男方得知女方诸方面条件不错,派人送彩礼求婚;二是问名,就是男方派媒人问清女方的名字、生辰八字,然后到宗庙里去占卜吉凶,吉则行,凶则止;三是纳吉,就是占卜后得到吉兆,遂订婚;四是纳征,就是男方派媒人送彩礼到女方家里;五是请期,由男方定下婚礼吉日,由媒人正式通知女方;六是亲迎,婚礼之日,男方必须亲自到女方家迎接,然后男方先回,在门外等候。

在这六礼当中,除了纳征这一程序以外,其他五个程序必须由男方派人送女方家大雁,称之为“奠雁”, 《礼记·昏义》载“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周人既然把婚礼作为周礼之一,那么,对于婚礼中所用的东西也是非常讲究的。譬如大雁,为什么不用其他动物,而非用大雁呢?因为大雁是候鸟,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南北迁徙,非常准时。大雁的配偶相当固定,感情深厚,一只亡,另一只便终身不再择偶。古人觉得,大雁的南往北来顺乎阴阳,配偶固定合乎仪礼,故但凡婚姻,以雁为礼,其实是一种象征,象征一对男女的阴阳和顺,也象征婚姻的忠贞不渝。这种说法绝非推测,而是史有记载的,《白虎通·嫁娶篇》曰:“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婚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

但由于雁这种动物越来越少,不容易得到,后改为木雕大雁以代之。到了近代,觉得雕刻也是件麻烦事,便干脆以其他动物如鹅、鸭、鸡等活禽代替,这种礼节不仅在中国,在朝鲜半岛也非常流行。

六礼在历代婚姻形式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历代的婚姻法律即“户婚律”无不以此为基本内容,以勘定婚姻条文。这种婚姻礼仪在我国流传了两千多年,成为中国古代统一的、流行于统治阶层与民间的婚姻仪式,直至清末民初,仍有不少地方的婚姻嫁娶按照这个礼仪进行。

那么,古人何以会将自然交往的男女以一种婚姻的形式维系在一起呢?其目的何在?《礼记·昏义》说得非常明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应该说,这是古代最为经典的关于婚姻的定义,简明扼要地诠释了传统婚姻的核心价值与理念:上以祭祖,下以继嗣。每对夫妇结合,只要是通过了以上这些礼仪的,便会得到社会及宗族的认可,在社会上具有合法的地位。

古人相当重视祭祀与继嗣。女子在出嫁前,必须学习祭仪,《礼记·内则》说:“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他们认为夫妇是为“承先祖,供祭祀”《礼记·杂记》。而结合的。另外,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白虎通·嫁娶篇》载:“人道所以有嫁娶何?重人伦,广继嗣也。”如果女子既不能祭祀祖先,又没能传宗接代,男方是可以休妻的,古代休妻的“七出”里就有“无后”“不孝”这两条。

当然,婚姻的目的不仅止于这两条,还有如内助与定人道。妻子在古代又称为“内助”,如“贤内助”即此谓也。《礼记·祭统》谓:“既内自尽,又外求助,昏礼是也。”《易·家人卦》说:“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说文解字》将“妇”字解释为:“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认为妻子的职责便是洒扫庭院。除此而外,还得织纴、蚕桑以及种种家务。织纴绝非贫贱家庭的妇女所为,王后同样要亲自织纴,《国语·鲁语》载:“王后亲织元,公侯之夫人,加在纮,卿之内子为大带,命妇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于朝服,自庶士以下,皆衣其人……古之制也。”

婚姻之制,还有“定人道”之意,夫妻既然有婚姻之制约,便不能随便与外人乱交。《礼记·坊记》记载:“夫礼,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民为纪者也。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以此坊民,民犹有自献其身。”此话一出,遂有“天上无云不下雨,人间无媒不成亲”之语。婚外性交,被视为非法,不为世人所容,王充在《论衡·书虚篇》中说:“夫乱骨肉,犯亲戚,无上下之序者,禽兽之性,则乱不知伦理。”中国古代婚姻须要恪守的基本准则就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无媒之男女结合在一起是非法婚姻,也即“野婚”;得不到父母与宗族认可之婚姻受到世人唾弃与谴责,谓之“野合”。

汉民族婚俗之起源、发展与演变,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也是一个从性本能向性文化发展、从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演变的过程。据《吕氏春秋·恃君览》记载:“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妹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蓄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人类若是抽离了道德底线,那么,与动物无异!《白虎通义》也载:“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但知其母,不知其父。卧之,行之吁吁。”可以想象,远古人类的生活是何等的杂乱、何等的无序、何等的无知!就像《仪礼》所说的“禽兽知母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等焉”。这种生活毫无品质可言,更无文明的火光出现。他们只知道太阳从东方升起,又从西方落下;他们只知道打猎捕食以养性命,得便时,所有女子皆可妻,所有男子皆可夫。这样的日子,即便是红日当头,仍然是黑暗无边。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智力的进化,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类从杂婚或群婚过渡到了对偶婚,使得人类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礼记·昏义》载:“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婚姻是礼之根本,可见其在国家政治中之地位!陆贾在《新语》中也写道:“先圣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图画乾坤,以定人道。民始开悟,知有父子之亲,夫妇之道,长幼之序。”夏朝之后,阶级出现了、国家形成了,一夫一妻制这一人类社会文明象征的婚姻形态渐渐产生,到了周代日趋成熟,其礼制成为中国几千年来的婚姻之主要形式。自周朝制定婚姻“六礼”之后,全国各地人们婚姻仪式虽各有差异,然“六礼”之制一直成为各地婚姻礼仪之模式与典范。

“六礼”发展到现在,婚姻程序似乎简单多了,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议婚、订婚、迎娶,这是比较正式的婚姻程序。现在的许多年轻人早已无视这些礼俗了,把所有的婚姻程序缩短为一个词:闪婚。两人合意对眼了,便住在一起;不合辙了,就分开,根本不管社会与家庭的认可与否。

但天下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婚姻,仍然看得非常重,等到自己的子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仍旧是要按照这些程序来走的,或简单,或繁复。总之,礼仪是要尽到的,尽管许多男女是自由恋爱,但婚礼的场面还是相当隆重与庄严。尤其在乡间,仍然保留着不少传统的礼节与婚礼仪式,从中仍可窥视到古老婚俗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