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对象:社会组织
在市场经济发展、基层社会重建和社会公益活动这三个不同的主题视域中,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其中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又称非政府组织,特指那些具有一定社会公共属性、承担一定社会公共职能、代表一定社会群体共同利益或公共利益的社会组织,其中不包括企业等营利性的组织。在国际上,社会组织主要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蓬勃发展起来的。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致力于所在社会的各种社会问题,发挥资源动员、社会服务、社会治理和政策倡导等功能,成为推动所在社会繁荣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国际社会,社会组织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各种全球性问题的解决中,成为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越来越重要的一支力量。我国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潮涌中发育和成长起来的。30多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大致走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改革开放初到1992年。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点到面的原始生长期。改革开放释放出的巨大能量加上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使得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在数量上呈现为爆炸式的巨大增长。其中各种学会和研究会所占比重很大,各类协会也稳步增长,基金会则从无到有。截至1992年底,归口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15.45万家,相当于1978年的22倍。这一阶段我们称之为“社会组织兴起阶段”。第二阶段从1993年至今,我们称之为“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和新的发展高潮阶段”。这一期间,我国社会组织经历了两个不同的过程,一是党和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及因之形成的社会组织缓慢发展的过程,二是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和社会转型全面展开进程中社会组织逐步走向新的高潮的过程。从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社会组织的数量看,2000年底登记注册社会组织的总量与1992年相比不仅没有增加,反而略低于1992年的水平,其中社会团体的总量只相当于1992年的85%,反映了在规范管理框架下我国社会组织的曲折发展。从2000年前后开始,社会组织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高潮。民政部数据显示,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年末累计总数,2007年近39万家,2008年逾42万家,2010年超过44万家,相当于1992年的2.8倍。在这一阶段,不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迅速,而且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都涌现出一大批未经登记注册或采取工商登记注册的形形色色的社会组织,其中较为活跃的领域如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教育支持、公共卫生、社会福利、行业治理等等。在城乡社区乃至因特网等虚拟空间,也日益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开始发挥重要的作用。另据我们调研估计,目前在全国城乡实际开展活动的各类社会组织的总数大约在300万家,其中包括大量未经登记注册而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这表明,在经历了一段停滞增长之后,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全面展开,随着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我国社会组织逐渐从曲折发展走向一个新的高潮,并表现出若干具有趋势性的重要特征。
本书着眼于市场经济发展、基层社会重建和社会公益活动,对伴随改革开放生长并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进行深入的实证调研,努力探寻社会组织在解决市场经济发展、基层社会重建和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方面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机制,从而总结和概括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的主要作用。围绕这个核心目的,本书一方面努力将社会组织作为一个总体从宏观上把握其发展及主要功能,另一方面选择主要社会组织进行深入研究,重点关注五类社会组织:一是伴随市场经济和政府转型发展起来的各类行业协会,二是在社会重建中逐渐发育的社区社会组织,三是在公益事业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各类基金会,四是探索运用市场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企业,五是从外部切入并主要致力于公益项目的国际NGO。从这五类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具有典型意义的社会组织研究中,发掘出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具有规律性的若干本质特征。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本书尝试将关于社会组织的总体性研究与有着明确指向和聚焦的专题性研究融为一体,探索基于实证的关于中国社会组织的论纲性研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