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解放以来民族政策西藏实践绩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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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和平解放西藏至自治区成立期间民族政策与西藏社会改革

和平解放协议的签订到自治区的成立,时间跨度达14年之久。前8年,我党的民族政策主要是围绕《十七条协议》的执行与落实来展开的,后6年主要是围绕民主改革而实施的。落实与执行好《十七条协议》和顺利完成民主改革就是在落实和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这14年里我党在西藏的民族政策的主要特点是:平息武装叛乱前,立足于民族平等与团结,争取西藏上层人士与影响群众,力图通过改造西藏上层领导集团而使其由剥削阶级变为平等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力争影响群众而扩大党在基层的群众基础;平息武装叛乱后,立足于西藏当时的实际情况,全面彻底地进行社会改革,变封建农奴制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区。

在这14年里,因为我党在西藏的民族政策很难细分,往往是各种民族政策交织在一起,故为了更好地了解当时我党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特增设此章。在涉及具体的民族政策时,后面的各章节里会做进一步的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