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诗学的观念空间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编 “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错综

第四章 后现代面孔下的现代性变革

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之际,是“新时期”以来的中国当代历史的合法化过程趋向完成的阶段。“朦胧诗”的现代主义艺术探求,那时已经被整合进国家话语与正统艺术观念的言说之中,因此,即便是“崛起”派的批评家,在当时从艺术角度似乎对于“朦胧诗”也没有多少道理可讲。这里存在着一个前面讲过的观念与现实的错位问题:观念与现实的区分不是绝对的,而二者之间的错位与落差关系,又从来都是历史前进的动力性源头。不能将二者作简单的虚假与真实的划分。从艺术上讲,“朦胧诗”与“第三代”的诗歌不应该有那么大的分歧,起码这种分歧应该是属于艺术与美学内部的分歧。但是,就历史负载与现实指向而言,“朦胧诗”直指社会政治的革命,而“第三代”诗歌则主要是进行一场文化政治的革命。“第三代”诗歌变革的动力,除了来自社会政治的层面以外,更主要的倒是来自(包括对于社会政治的)文化记忆与文化政治方面的动力。这就决定了,对于前者来说,诗歌基本上不能改变社会,而后者因为较少历史负担和具有较大的言说自由度,可能比前者采取更加激进的姿态。但就其“效果历史”而言,由于文化的层面可以容纳观念的过滤与积淀中的重组,所以就“第三代”诗歌的诗学观念最终的艺术价值指向以及艺术与社会层面的关系而言,在大的趋向上讲它并没有超出现代性的艺术观念的范畴。实际上,正是这种在相当程度上依赖正反两方面的文化记忆展开的悬空的“文化革命”也只能从“文化”开始“革命”的方式,规定了“第三代”诗歌观念中的一种潜在的然而同样是不可救药的乌托邦主义,只不过它不是社会历史的乌托邦,而是价值的乌托邦、文化的乌托邦、语言的乌托邦。因此,“第三代”诗歌的艺术变革,往往以颇为张扬的颠覆与解构姿态始,而以回归到艺术本身与艺术自律的拯救“理想”终,最终,“第三代”诗歌的诗学观念,在社会历史的现实语境的规约下,不得不成为后现代观念的现代性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