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体性”原则在诗歌批评开展中的贯彻
吴思敬不但是以纯粹的诗歌理论家而且也是以一位重要的诗歌批评家的形象,出现在诗坛并发挥自己的影响的,后一重身份与前一重身份至少是有着同样的无可替代性。作为批评家,吴思敬一开始就以高度自觉的意识,将主体性原则贯彻到作为实践理性的批评观念之中:“新潮诗论的浓重的人道主义色彩除去在批评态度上表现为呼吁容忍与宽宏外,在批评观念上则体现为批评家主体意识的复归……批评家把强烈的主体意识渗透到作品中去,将他的艺术感觉转化为理论形态的表述,它既非对批评对象的简单阐释,又不是批评家目无作品的任意发挥,而是基于作品又独立于作品,完全属于批评家本人的一种创作。”这种批评的主体意识的回归,不但在“朦胧诗”的“崛起”年代有力地推动了批评民主化的进程,即由传统诗论中强使批评代表社会公众意向的大群体心态,推进到允许批评代表小的读者群乃至批评家个人的小群体心态及个体心态,而且即使到了今天,这种批评家的主体精神的张扬也有着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意义。因为,人们可以看到,以今天的诗歌批评而论,在某种程度上、在某些方面,有着从另一个方向走向“批评民主化”的反面的态势。
在当下诗坛,从批评模式上讲,常常可以见到两种批评趋向:一种是迂腐冬烘的老式批评,从根本上就对于新的艺术观念缺乏理解,对于艺术作品毫无感觉。通篇批评文章四平八稳、不温不火,表面上看去也条分缕析,但实际上却是隔靴搔痒、不着边际。另一种批评则是永无休止的琐屑的细读式批评,从头到尾只见对于修辞技巧的钟表匠人式的拆解、对于私人隐喻不厌其烦的猜测——当然,对于现代诗歌来说,文本细读在相当程度上不但是必要的,而且也是不可缺少的,但问题就在于,这种批评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以细读始并且也以细读终,同时还以此洋洋得意。这两种批评模式不管从表面形态上讲有多大的差异,在它们之中却包含着一种共同的、对于健康的批评生态来说是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批评的主体性意识的缺乏,而观念和方法上的落后或褊狭倒还在其次。另一方面,从批评主体角度讲,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种倾向值得注意,那就是诗人从事批评成为风气。不可否认造成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之一,正在于相当一部分的职业批评家,面对当下的诗歌写作与诗坛态势时由于种种缘故不知所措、失去了发言的能力,但是也正因此,在另一个方向上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说,老式批评和细读式批评只是给予了早已不合时宜的文本中心的观念以借口,助长了文本中心主义,那么,诗人批评的过度发达则可能造成一种新型的作者中心主义。这除了对于职业批评家的身份的合法性无疑是一种考验之外,更重要的是这些对于树立正确的诗歌批评观念、造就一个健全的诗歌场域是很不利的。这是因为,诗人批评由于其批评主体自身的机制,往往具有结构性的缺陷:在诗歌写作当中,今天的诗人恐怕很少有人不懂得尊重语言的客观性,但在批评当中,诗人批评家(尤其是在对自己和与自己同族类的诗人的批评中)往往沦为一个意向主义者、一个文本研究上的主题论者。这也就是说,诗人批评往往不顾文本实际,而倾向于还原作者的心理的、创作的原初意向,并且以此作为价值评判的标准。而批评文本也就往往在一种看似谦卑的、无关价值的、形式主义方法的展开中,不自觉地迁化为一种价值寓言。因此,一个健全的诗歌场域对于职业批评的需要,主要还不止是出于学理上、知识上的原因,而更是出于结构性的原因:勘破诗人自我论证的神话,将诗歌写作导向学术乃至社会的公共领域,是诗歌批评有效地展开的也许残忍的却不得不然的初始步骤。总结以上两方面的情形,可以看出,这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强化职业批评的主体性原则。这种主体性原则的强化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充分确立作为职业批评家的主体意识,不被诗人和作品牵着鼻子走;二是提高主体的理论水准和艺术感受力,拓展学术视野,一句话,提高批评主体的职业能力。
在这样的前提下来看待吴思敬的诗歌批评,才能对其意义与价值作出充分的估计与准确的定位,吴思敬在当今诗坛的重要地位也恰恰是在这种格局中被决定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年与吴思敬为了“朦胧诗”的崛起一起并肩作战的一部分批评家,由于过于固执于自己那未必靠得住的诗歌与美学观念,实际上已经丧失了与当下诗坛展开实质性沟通与对话的能力,这是令人遗憾的。然而,吴思敬的情形却正好与之相反:作为批评家的身份与使命,高度自觉的职业批评的主体意识,使得吴思敬先生不是把个人的趣味而总是把对于中国新诗的前途命运的责任放在第一位;由于同样的缘故,吴思敬从来也不仅仅满足于各种程度不同的印象式批评,多年来孜孜不倦的理论探索,使得他不仅有愿望、更有能力对于日新月异的写作趋势作出强有力的阐释与评判。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吴思敬在当今诗坛日益显示出其批评大家的风范:既有能够与主潮诗歌和先锋诗歌一起展开对话的统观全局的视野与胸怀,同时又能有效地与诗歌写作尤其是先锋诗歌的写作保持密切的沟通。以视界的宽广与见解的精微而言,对于当下诗坛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除了对于顾城、江河、赵恺等诗人的研究文章早已为人们所称道外,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90年代中国新诗的走向》、《精神的逃亡与心灵的漂泊》、《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与当代诗歌主潮》、《当今诗歌:圣化写作与俗化写作》等文章,不仅为众多的同行所瞩目,同时也令桀骜的诗人折服;不仅对于当代诗歌现象作出了确切的判断分析,同时也充分地体现了批评的职业尊严。
通观吴思敬的诗歌批评,可以发现另一个特点在于,主体性原则不仅如前面所说贯穿在作为实践理性的批评观念中,同样也体现在批评实践的学理展开中。伴随着巨大的社会历史状况与文化语境的变迁,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诗歌写作无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诗歌不再是理性主义的审美机制和美学理念整合以联系于宏大的历史和意识形态叙事的对象,而是直接地构成人们的经验。但也正因此,从批评的角度讲,恰恰就应该从对“内容”的迷恋和直义的探求中解脱出来,把诗歌像其他的文化产品一样看作存在的功能:诗歌批评必须求助于主体,联系主体的社会生活状况,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化解当代诗歌那看似或过于简单或过于坚硬的物化形式(这也许可以看作“诗人意识形态”的结果),以对其进行全面的理解和作出有效的诠释。这样看来,一种“社会学-人类学诗学”的重建似乎是必需的——这不是多种诗学模式中的一种,而是某种不得不然的最终视域,这不是一个理论性的命题,而是一个历史性的命题。这里的“社会学-人类学诗学”与庸俗社会学诗学根本不同的地方在于:“社会学”与“人类学”的视野,在这里只是一种反思诗歌与诗学的中介,只有一种结构功能的意义,而不再像在后者当中具备实体性的、本体论的意义。这样的“社会诗学”的思路与方法,在吴思敬的诗歌评论文章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评论写作中,已经被广泛地应用和充分地展示。上文曾经讲过,吴思敬早有“社会诗学”的构想,而且因为“社会诗学”的构想是沿着主体性原则的深层逻辑展开,而不是沿着“心理学-社会学”的学科划分的表面思路进行,所以决不应该仅只将吴思敬的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诗歌批评,看作其诗学原理的应用和印证,更不应该将其看成是放弃了心理诗学而走向了心理批评的反面,而是必须将其看作吴思敬构想中的宏伟的诗学理论框架沿着主体性原则合乎逻辑的延伸、发展、补充,和其“社会诗学”的预演。这在说明了吴思敬作为理论家的远见卓识和敏锐的时代洞察力的同时,也意味着其批评观念作为实践理性充分地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