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网络借贷行业蓝皮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1章 行业综述

1.1 网络借贷行业概况

1.1.1 网络借贷定义

网络借贷,又称个体网络借贷或P2P网络借贷,简称P2P网贷、P2P或网贷。根据中国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于2016年8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的定义,“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08-24, http://www.cbrc.gov.cn/govView 37D312933F1A4CECBC18F9A96293F450.html.在中国,P2P网贷行业服务群体主要是工薪阶层和小微企业主,满足其短期资金融通的需求。与传统金融相比,P2P网贷具有互联网的属性,突破了传统金融的地域限制,成为更为广泛意义上的个体对个体的借贷,具有明显的普惠金融特性。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P2P网贷平台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投资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政府监管部门对P2P网贷平台信息中介性质的定性十分明确,在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07-18, http://www.gov.cn/xinwen/2015-07/18/content 2899360.htm.同年8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时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08-06,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5146.html.

1.1.2 网络借贷的特征

P2P网贷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并逐渐成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相对于传统借贷模式,P2P网贷的主要特征如下。

P2P网贷金融服务趋向于“长尾”市场。与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二八定律”不同,P2P网贷行业更趋向于服务80%的“长尾”小微客户,这些“长尾”客户投融资需求金额相对较小,需求频率较高、周期性比较短,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中很难得到满足。但由于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庞大,“长尾”效应明显,无数的“长尾”叠加,则形成了巨大的市场,而P2P网贷行业在服务小微客户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此外,P2P网贷行业还可以满足一部分未达到商业银行理财门槛的中小储户的理财需求。

P2P网贷服务更加高效、便捷。P2P网贷通过先寻找借款人,再通过P2P网贷平台对接出借人,无须资金池,即可以实现社会的闲置资金对接他人的融资需求,或流入实体经济,实现资金在全社会范围的融通,这种直接融资的效率大大高于间接融资。P2P网贷的借贷过程、合同、资料、资金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借贷双方可以利用网络渠道快速达成借贷关系,便捷性较高。此外,借贷双方资金将由存管银行根据指令进行划拨,安全性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P2P网贷服务低成本化。P2P网贷借助互联网的优势,不仅更加高效快捷,还具有低成本化的特点。与传统银行相比,P2P网贷不需要物理网点,通过互联网、手机等获得融资、理财服务,成本支出明显下降;P2P网贷平台通过对大数据进行挖掘分析,能够较准确地衡量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的信用等级,从而降低信息收集、线下审核和风险管理的成本。

1.1.3 网络借贷的模式

P2P网贷在中国经过了几年的发展,在原有传统网贷模式基础上,逐步创新出许多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模式。为了适应我国的征信环境以及更好地服务于出借人,P2P网贷平台会直接采用线下信用审核,即在线下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但是平台不能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即不能在线下开展理财端的业务。此外,平台还会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或者保险,以降低出借人可能遭受的借款资金损失的风险。

随着行业监管细则的落地,“中国化”的P2P网贷商业模式已经初步形成,涉及线上和线下的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流动,具体结构如图1-1所示。由于借款余额限额的影响,目前平台资产端类别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化,资产端业务主要集中在消费信贷、车抵/质押贷、“三农”贷款、小微企业融资等小额分散的金融业务。

图1-1 P2P网贷平台信息中介模式

资料来源:网贷之家、盈灿咨询。

1.1.4 网络借贷行业市场分析

2017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已经超过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表.2017年12月,http://www.pbc.gov.cn/diaochatongjisi/resource/cms/2018/01/2018011515173983247.htm.,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74.64万亿元,同比上年增幅为12.0%。近十年来,在社会融资规模中,人民币贷款的占比一直最高,均在65%以上,如图1-2所示。

图1-2 2007—2017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贷之家、盈灿咨询。

根据央行2017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2017年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470011/index.html.,截至2017年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551家,较2016年年底减少122家;贷款余额9799亿元,全年增加504亿元。相比之下,我国P2P网贷行业市场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整个市场竞争越发规范有序。2017年,P2P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了28048.49亿元,同比增长了35.9%; 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达到了1931家,相比2016年年底减少了517家,P2P网贷行业已经从“野蛮发展”迈向了“规范发展”新阶段。而与我国小贷公司相比,2011年P2P网贷的贷款余额不到小贷公司贷款余额的1%,2017年其贷款余额已经超过了小贷公司贷款余额,达到了12245.87亿元,如图1-3所示。

图1-3 P2P网贷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对比

资料来源:网贷之家、盈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