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制度的构成与作用
一、制度的构成
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社会所接受的非正式约束、国家所规定的约束以及实施机制三个部分。
(一)非正式约束
非正式约束也可以称为非正式制度、规则,即人类在长时间的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获得社会认同、人们共同执行的行为准则,主要有价值观、习惯、文化、道德、意识等内容。从历史角度而言,在设置正式约束以前,人类间关系一般通过非正式约束得以维系。社会发展至今,正式约束在所有约束中也只占很小的比例,人们的行为多数还是靠非正式规则约束。
意识形态在非正式约束中占据着主要位置。意识形态不但包含着价值观念、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同时也会形成正式制度的雏形。
(二)正式约束
和非正式约束相对,正式约束是人们有意识制造的政策规则、契约和经济规则,构成了从个别契约、不成文法到成文法、宪法这样一个具有层级差异的法律金字塔,共同对人们的行为起到引导、制约作用。
正式约束也被称为正式规则,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是责任规则。在市场分工中明确每个人的职责。
二是界定每个人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的规则。每一个理性人都会追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若不对行为的边界进行厘定,可能导致为更多获取较小的利益而对他人产生较大的负面效应。
三是关于惩罚的规则。约定发生越界行为时行为人所应付出的代价,维持社会运行的秩序。
四是度量衡规则。在交换行为发生前,参与交换的各方应对每个人的投入(包括劳动时间、原料、资本等)和产出进行约定,确定交换物的价值量。
(三)实施机制
所谓实施机制,就是制度内部各因素之间互相配合、有机结合和自动调节的运作方式。以下三个因素,决定了确立实施机制的必要性:第一,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可能为了个人利益做出危害他人的行为。正如《资本论》所说,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第二,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和国际化的进程加快,现代社会中的交换越发复杂,需要实施机制提供保障。第三,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等可能影响经济的有效性,导致对契约的偏离。“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坏。“依”与“不依”,就是由国家内是否有强有力的实施机制决定的。
二、制度的作用
(一)制度的认识作用
制度通过强制性手段统一社会成员的认识与行为,从而让人们通过社会制度来分析、认识事物,理解并解释对象,对问题进行处理;此外,社会制度也按照一定的方式给这一时代的人类明确出认识对象,指明认识任务。社会制度对个人认识所产生的影响在很大意义上需要依靠社会制度自身。科学、合理的社会制度会让人们从历史必然性角度出发分析问题;而不科学、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则会限制人类的思想和眼界,不利于人类思维的发散。此外,所有的制度从认识论角度都有两面性。先进的制度会因为自身受到历史局限而在认识中有着消极性;落伍的制度也会因为它能够创造出一些优秀的历史条件,而促使人类认识得到飞速发展。
(二)制度的能力建设保障作用
制度建设是能力建设的有力保障,而能力保障具有长期性、发展性的特征,这就要求制度领域的发展也要做到与时俱进,随着新问题、新需求的出现而不断更新。
在机制建设中,制度建设是根本。而机制就是从系统论角度出发,对系统内部规律进行阐述的一种过程。在多个制度所组成的体系中,制度间互相影响就产生了机制。建立起合理的制度系统也是达到机制创新的主要手段,在组织或者团体中,制度建设程度、机制创新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组织或者团体的发展情况。
(三)制度的社会整合作用
社会整合主要是社会运用不同的手段或者媒介把系统内部所有要素、部分、环节都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从而提高社会凝聚力与整合力。社会整合可以分为机械整合与有机整合两部分。当社会不够发达,社会分化程度不高时,使用简单、单一的控制方式来消除社会异质因素从而达到的整合就称为机械整合。这样的整合经常会导致社会僵化,不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当社会经济较为发达,社会分化程度比较高时,使用多元化、系统化的控制形式而又不会消除社会异质因素的整合就称作有机整合。有机整合能够激发社会活力,释放社会中的创新性能力,促使社会更快发展。通常来说,在传统社会中所形成的整合是机械整合,而在现代社会中形成的整合则是有机整合。
1.社会整合的含义
(1)社会整合是在不断变动的。社会整合可以为人们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提供条件。社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会出现不同的社会矛盾,这就要求社会整合的形式和原则要随之不断改变。所以,社会整合也是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变化的。就社会发展与社会整合需求二者间关系而言,社会整合一直发生着从机械到有机、从单一到复杂的变换。
(2)社会整合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结果。它作为过程,强调的是社会如何进行整合,其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整合目标、手段的选取,整合阶段性结果的反馈,整合目标、手段的进一步调整等,涉及了社会整合的整个生命周期。作为结果,则更多地强调社会通过整合的行为所达到的状态,如社会稳定程度较整合前是否有所提高,提高的表现等,由于很多成果无法以数据指标的形式进行测量,因而社会整合的成果分析也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3)社会整合从利益关系协调出发,对不同的社会关系进行协调。利益关系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只有协调好利益关系才能协调好社会关系。当然,在利益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整合并没有忽视意识形态、社会约束对社会整合的作用。恩格斯指出,社会发展是诸多力量相互作用而促成的,社会整合也是由多种力量整合得到的“合力”。
(4)社会整合不但包括社会子系统相互间的整合,同时也包括子系统内部其他要素间的整合。社会系统包括经济、政治、思想、生活等子系统。而社会整合可以很好地让这几个子系统进行有机结合,让它们彼此间达到和谐状态。此外,社会子系统还包括其他要素,如政治系统包括政党、法律、政权等内容。社会整合也要让系统中所有要素间的矛盾得到缓和,使得各个要素相互间都得以协调,从而保证子系统能够达到稳定状态。
2.社会整合的功能
(1)团结功能。团结功能的最大目标是实现群体的意图,最大限度地均衡成员之间以及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实现团体聚集的功能。从前文已知,社会中的各种关系必须进行调节与平衡,这种平衡的前提是利益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的协调也带有目的性。由此可见,社会整合就是社会关系的协调,且是带有目标与价值取向的协调。在一个社会里,实现社会整合则需要“集体意识”,即常见的集体信仰等,这种意识可以带领整个社会的成员向着共同的目标前进。
(2)稳定功能。稳定功能主要指的是社会中的各个成员可以稳定地生活与工作,社会和谐安定,即整个社会的秩序是稳定的,社会的稳定核心就是社会秩序。从社会秩序这个层面来看,维持社会的秩序就是社会整合的首要目标。社会秩序的维持可以帮助社会解决许多矛盾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避免社会集体性矛盾的出现,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起到关键作用。社会的稳定与问题的解决不能单纯依靠强制性手段实现,更应该从利益及政治等角度出发,通过各种关系的调节等来实现。
(3)制约功能。制约功能的主要目标是缓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方式是对各个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与约束。在当今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必然存在的,这就需要制约功能来对社会成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对各个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缓和与控制,保证社会成员可以在社会制度的规范下进行社会活动与工作。
(4)整体功能。社会的核心特点是整体性、集体性,整体功能是为了保持社会的核心所在,不能因为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社会整体被破坏。社会的整合必须要在社会内部统一和谐的基础上进行正常的社会活动与社会行为,逐步实现社会的群体目标与利益。因此,必须要保证社会内部的稳定,对于可能会破坏社会统一和谐的因素要及时制止与避免,这就对社会内部的统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实现有机统一。
(5)协调功能。协调功能指的是对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均衡,对社会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进行缓和。实际上,协调与分化不可分离,协调可以对社会分化出的各种主体进行均衡,使其可以和谐共处,达到一种动态的稳定平衡,这有利于实现社会结构的稳定。而且必须要给分化与协调提供一定的张力,这样可以在稳定和谐的基础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制度整合并不一定会产生有效的合力,但是如果不存在制度整合就必定不会出现有效合力,而其中的关键就是制度如何进行整合。在制度整合中,制度并非单一的,而是不同主体彼此间互动,达到协同。系统控制与协同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如果其中任意一部分状态不佳都有可能使整体效率降低。将各种社会力量有机整合成有效合力就必须要依赖制度整合。制度整合也有好坏之分,有效率区别、费用区别、善恶区别等,因此,制度整合有先进、落后的差别,有文明、野蛮的差别,并不是所有的制度都是好制度,都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贡献。
一个优良有效的制度必须具备以下两个作用:第一,可以在短时间内极大促进生产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第二,可以很好地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不论是物质层面的还是精神层面的,可以使人真正能够全面而自由地发展。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要做到奖惩并行,对于遵守规范制度并且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加社会效益的成员要实施奖励,对于违反规范制度并且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成员,必须要进行严厉的惩处以树立制度的威信,只有实现公平公正的奖惩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作用。从经济层面看,对于经营者来说,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市场的制度合理,即交易竞争的规则公平有序,就可以促进经营者的生产发展实现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相反,如果市场制度不合理,就不能保证经营者的长久稳定发展。同时,如果制度可以被自觉主动地执行与遵守,还可以进一步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也就进一步提高了经济效益。
“社会合力”的产生与发展也离不开制度的整合作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不论是哪一个阶段的发展——纵向或者横向的发展——都是由生产力来决定的。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才能在根本上促进社会的发展。与此同时,还需要制度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对社会秩序进行稳定与整合,实现社会的一体化与整体化,从而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社会成员之间价值目标的不同会使得成员之间产生利益冲突,这种冲突会驱使人们在实现社会群体利益时产生阻碍,必须要利用制度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使其能够主动合作,从而逐渐实现社会的最终目的,甚至产生一些不在计划之内的好结果。从社会合力这个角度来看,制度可以将分散的力量整合成一股力量。这股力量的形成原因有两个:一是在制度的规范下的直接结果;二是人们的利益需要,为了满足自身需求而使成员之间相互合作,走向共同发展。
从历史意义上说,制度整合可以分成两种合作形式。
从少数人出发进行合作,也就是将多数人的想法、行为、利益追求都整合到少数人的意愿上。在这样的合作形式中,少数人的创造积极性能够得到挖掘,而多数人的创造积极性则会受到打击。这样做不但会导致整个社会出现僵化,而且有少数人会成为“恶性肿瘤”,专制制度就是这一合作形式的最好体现。
从整体出发进行合作,也就是将个人意志、想法、行为、利益等都整合到国家、社会意愿上。这样的合作形式能够让整体获得更多活力,但个体活力不太容易焕发出来。而整体活力需要在个体活力的基础上得以生存发展,如果个体不够积极向上,缺乏创造性,那么这种活力就无法长期延续下去。合作的最佳状态应该是既可以保证个体活力得到激发,又能够将这些活力有机整合起来,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整体活力。
在社会不同发展阶段,制度整合也有着不同的作用。如果某种社会形态已经步入衰亡期,那么制度也会慢慢失去整合作用,社会发展合力也无法合成,这就预示着旧制度要灭亡,而新制度要产生,并且对社会中的力量再次进行整合,从而让社会经济沿着原轨道继续运行。
(四)制度的社会保障作用
社会发展越快,人类进步越快,文明水平越高,制度就越能够在更大范围内体现出社会保障作用。而社会保障的根本作用在于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
第一,制度的社会保障作用在于能够有序存在并发展。社会在正常运转时,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则,就会运行混乱,无法得到生存与发展。同时,如果社会已经在发展中实现了跨越性的制度创新或者变迁,特别是经济、政治方面的变迁,那么就需要通过制度来巩固、强化这种成果。保障社会良好运转的制度不但包括正式制度,同时还包括很多非正式制度。在社会发展早期,几乎都是非正式制度,要完完全全依赖传统习惯、文化习俗来规范人们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人们的实践活动、交往得以有序进行。当正式制度出现之后,非正式制度依然能够很好地保证社会得以有序运行,同时正式制度也是随着非正式制度的发展而出现的。
第二,制度所具有的保障作用不但体现在经济方面,同时也有着突出的社会意义。在经济方面主要表现为达到人们物质方面的要求,从而让人们精神方面的需求得以满足。但人类在进行所有的实践活动时都会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而并非所有人都能够达到自我保障,因此必须要通过制度来保证社会内部秩序。不管社会发展到什么水平,都要有社会秩序,不然社会就无法发展;不管何种类型的社会,也不管制度如何,都要比没有任何秩序的社会状态能够更加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社会只有保证安稳才能够得以发展,虽然在社会制度变革期间,社会非常不稳定,但是这种情况毕竟是短暂的。社会稳定也就表示人们的实践活动、生活能够稳定发展,这也是人类需求之一。社会稳定要通过各种正式、非正式的制度得以保证,而社会有序发展的结果必然会带来稳定,从而保证社会和谐、有序,这样社会才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稳定也并非指一成不变,或是不需要制度创新。社会要想稳定必须要依赖制度,而这样的制度必须要能够从根本上保证人们自由地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进行日常交往与生活,只有这样的制度存在,社会稳定才能说是完善的。不然,通过暴力或者武力手段,虽然能够让社会在短时间内达到稳定,但是它和人类真实需求相违背,因此这样的稳定必然无法长久。制度保障不断完善才能够让人有长远预期,防止出现短期行为,这样也才能保证制度、社会得以稳定。
第三,制度保障还表现在保证人类能够安全地从事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当缺乏制度保障时,人人都没有安全感,这时的实践活动就无法长期进行下去,而且实践活动主体的自身安全也受到威胁,社会稳定更无从谈起。制度在社会方面的保障中,有序、稳定与安全三者间都会相互影响。
(五)制度的资源配置作用
资源配置主要是在一些急缺的资源进行运用时需要加以对比再做出选择,使得资源达到最优化分配。资源主要包括经济活动中的人力、物力、财力。当社会发展到某种程度时,对于人们自身需求来说,资源就会有所紧缺,这时就需要人们对这些紧缺资源加以分配,能够用最少的资源耗损,生产出最为合适的产品、劳务,从而得到最多的收益。资源是否能够合理配置,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我们能够较为合理地配置资源,就会显著增加经济收益,提高经济活力;否则,经济收益也会下降,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1.资源配置的作用
一是要不断增强科技发展,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劳动效率。企业在市场中总是以获得最大化利润作为运营目的。而企业要想使产品具有竞争力,获得最大化利润,就要让自身生产出的产品占有最小的个别劳动时间,即要保证个别劳动时间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低。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劳动时间,就能在市场中获得更多优势,按照比个别价值高的价格来销售产品,从而得到更多利润。反之,如果企业劳动效率低下,个别价值高,那么在市场中就会失去优势,甚至要以比个别价值低的价格来销售产品,获得的利润微乎其微。这样,企业面临市场竞争压力,就不得不想方设法地创新,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劳动时间,从而就能带动社会生产力得到发展。
二是要引导企业从市场需求出发完善生产要素组合,使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机衔接起来。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时,企业接收到市场信号,掌握市场需求情况,从而对生产方向、产品种类、产品数量以及规模进行调整,对生产要素加以组合。如果一种商品价格上涨,那么这种商品就会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企业会增加该商品的生产量,扩大生产规模;相反,如果一种商品价格下跌,就说明这种商品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企业就要降低该商品生产量,缩减生产规模,或者是转变运营方向,生产其他产品。市场对于企业发展非常重要,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收益的好坏。因此,企业在发展中一定要以市场调节为导向。
三是要发挥出竞争机制,提高商品生产运营水平。企业进行生产运营是为了占有更多市场,必然会相互竞争。竞争主要是通过外部力量强制性地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促使企业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使得企业提高创新能力。
2.资源配置的方式
面对社会化大生产,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市场方式。这一方式主要是按照市场运行原理对资源进行配置。当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时,市场就已经是最为主要的资源配置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力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产品、资源能够进行交换,市场范围、产品种类、产品数量在不断拓展,这就赋予了市场更多权利,它在资源配置中起着更为突出的作用,市场进而也转变成资本主义社会中主要的资源配置形式。这就导致企业和市场二者间产生直接的关系,企业按照市场供需情况,结合市场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对生产要素进行科学合理地分配。然而这一方式也存在着很多缺点,如因为市场机制自身有着盲目性与滞后性,因此可能会导致社会供给与需求之间不匹配,导致市场进入无秩序状态。
(2)计划方式。计划部门按照社会需求,结合计划配额、行政命令对资源进行管理与分配。这一方式主要是根据马克思思想提出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会按需分配,商品买卖关系将会消失。在苏联,运用这一方式对资源进行分配。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整个社会也处于计划经济环境中,但是市场所起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在这种方式的资源配置中,它可以从整体利益角度出发来促进经济发展,能够将资源集中起来完成某些重点项目。然而,由于这种资源分配方式过分注重统一管理,市场无法起到任何作用,就很容易导致资源被闲置或者浪费。
人类自身要对实践活动所需的要素按照数量、质量、比例进行一定的组合分配,这主要是由于在当前的生产力条件下,人类生产实践要素较为缺乏;个体的生命时间非常有限;人在实践活动中离不开整体,虽然人的生存时间有限,但是人类整体的生存时间则是漫长的。人类要想以有限的时间、资源实现无限的发展,就需要对各种资源要素进行合理利用,制定出一系列规则、制度进行约束,对于实践活动加以管理、监督,合理分工,才能够达到我们自身的实践目的,得到我们所期望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制度能够起到资源配置的效果,可以把人力、物力、财力这些资源按照比例有机统一起来,让它们发挥出最大作用。不论在何种制度下,都要进行资源配置,这不会随着制度的改变而发生变化,然而在不同制度下,资源配置结果也会千差万别。资源要实现最优配置,就需要让人力、物力、财力都得到充分利用,不存在闲置或者浪费情况,并且所有的资源组合都要恰到好处。资源配置实现最优化虽然仅仅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但是在现实生产中,资源可以实现次优,或者比次优差的更好状态。
人类所有的实践活动不但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包括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制度则可以让这两方面内容得到有机统一。制度主要是在满足人类实践活动需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度可以保证人类所有的实践活动要素得以优化组合,资源得以合理分配。在制度中指出人在实践活动中所具有的权利、退出或进入的时间方式等,从而明确了它在实践中的作用、方式等,同时也指出了实践活动中人们之间的关系。因此,制度对于资源选择、配置等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人类实践活动中,最为基础的要素是人和物。此外,社会不断前进,将会有更多的要素出现,而且也将会更为复杂。如果这些要素间缺少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且要进行合理配置,那么这些要素只能成为有待激发的生产力,而不会为社会创造出真正的财富;制度也分好坏,有些制度会对生产力发展产生贡献,而有些则会阻碍生产力发展。如果缺少相应的制度对这些要素进行组合、分配,那么就无法产生生产力。推广来看,人类所有的实践活动都包含人和物这两点要素,而且还会产生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把这些实践活动因素都结合在一起,就会产生稳定有效的人际关系,而这样的前提是要有制度作为保障,不然实践活动就无法产生,实践目的也难以实现。
(六)制度的利益分配作用
人类对制度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旧制度经济学把制度概括为某一时期社会上各种规制的综合;新制度经济学则将其定义为规范个人行为的规则。而无论是哪一种表述,都在强调制度对个人行动和政治经济行为的约束作用。受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影响,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所确立起的社会制度也存在巨大差别,实施的制度又进一步影响社会上的利益分配情况。在制度确定以后,相应的利益分配方式就被确定下来。大到全国范围内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是“公平为主,顾及效率”;小到一个企业是按投资份额分配,还是按职务分配,都由影响范围和强制性不同的各种制度所约束。从古至今,人类开展各种实践活动总是追求一定的目的,可能是个人的物质、非物质利益,也可能是家族或全人类的各种需求,完全不考虑权益变化的行动只可能出现在极少数人身上,就人类总体而言,制度对利益的分配情况影响到生活的各个维度。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总是倾向于制定有利于本阶级的社会制度,公元前221年我国开始进入封建社会,在较长时间内虽然社会制度采取剥削农民阶级的方式使地主阶级获利,但由于该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因此在社会中并未引起反弹,到了清朝末期,由于利益分配的两极分化,推动了革命的发生,导致原有社会制度被推翻。因此,制度的设定影响利益的分配,相反,利益的分配情况又会引导社会制度的变迁。归根结底,制度的利益分配作用是由物质生产关系决定的。制度和利益之间是相互作用的,不同制度下的权力分配影响每个人获得利益的多少。若对享有控制权、支配权的人或机构缺乏制衡机制,就容易导致其侵占被控制者、被支配者的权利,从而使自己得到的利益种类和数量较多。分配方式对人的行为动机和行为方式影响巨大,例如我国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存在多种分配制度作为补充。其中,采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领域,会鼓励人们采取优化管理、提升技术、注册专利等行为。如果一种经济制度的资源分配存在明显的不公平,社会中自然会产生要求更换分配方式的声音,若权力机关不能认真听取,很容易导致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分配制度不仅影响物质方面的资源配置,而且对非物质领域的权益划分也有重要影响,可以说制度是人类社会存续的必要基石。
(七)制度的信息传递作用
我国传统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制度在传递信息时主要按照单一渠道进行纵向传递,而这种传递形式的不足在于:当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就会出现欺上瞒下、投上级所好而进行信息处理的现象,若长期发展下去,人们必会变成社会诟病。信息可以在多大范围内传播、传播速度、传播质量都是评判制度是否先进的因素。信息传递渠道较为单一,而且缺乏有效监督,这就会导致信息传递失真,进而导致整个社会进入无秩序状态,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也会放缓。这是导致传统经济、政治体制出现决策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
(八)制度的保存与巩固社会发展成果作用
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有益成果,这些成果必须要保留下来才能在前人基础上更好地推进社会的发展。而社会发展成果的保存需要依赖制度的存在。社会成果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技术发明以及社会改革等,如果制度不能将其保存下来,那么社会的发展则会停滞不前。从这个层面来看,制度就是一种社会成果的保存形式之一,同时制度本身也是社会实践的有益成果。制度是如何保存社会基本制度变革的呢?
在国家这个集体中,制度的存在形式更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第一,固定的政治组织设置、行为以及模式等;第二,国家政治机构的决策以及职能的确定;第三,具体的行为准则,主要是指宪法、法律或章程,制度的存在对国家的政治生活进行规范与约束。实际上,社会发展成果的巩固与保存就是利用制度化来逐步实现的。首先,制度化可以使得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确立的优秀社会关系等进行强制性地保存与实行,制度化实现了过去与现在的连接,有利于未来的社会发展。其次,制度化与法律相辅相成,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发展,缺一不可。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只有实现制度化,才可以实现政治生活的稳定化、规范化和有序化,从而可以对人们的生活以及生产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将成员的力量集合起来,实现共同目标。有一些规范在应用过程中逐步被法律等确定下来,这也是实现制度化的主要方式,即通过法律或章程来实现规范或者准则的制度化。
(九)制度的伦理教化作用
制度来源于社会生活与社会发展,制度的存在必然以社会的伦理与价值观为主要基础。因为从制度的形成、发展、来源来看,制度本身就是社会中各个主体的传统习惯以及价值观的结合与完善,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凝结而成的。制度本身是社会的伦理与价值观的发展成果,背离了社会伦理与价值观的制度得不到认可,更不可能被人们所继承与遵循。制度的确立必须要保障其与所存在社会的价值观相适应,才能被人们所接受。在中国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这两种经济制度在价值观和道德伦理上具有很大差异,这就导致两种经济体制制度上的差异。当时社会的价值观需要通过制度来体现,这也是必然现象,是由社会经济实践所决定的。
评判一个制度的“好”与“坏”,主要是通过其所体现的价值观和伦理与社会的相适应性。这种制度的规定性往往是成员个体所不能决定与抗拒的。
制度正义与否决定了人们对于制度的支持程度。而制度出现问题的原因追根究底还是由社会中产生的伦理问题导致的。常见的贪污腐败问题的产生,直接原因是贪污者本身的思想问题,但是如果制度没有出现问题,贪污者即使想贪污也找不到方法。所以,惩治腐败的关键是健全制度。因此,必须要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法律制度和规定,才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问题的产生。如果社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最终产生的后果必然是需要整个社会的公民去承担的,在这样的社会中,公民的生活质量会受到很大影响。
(十)制度的文化传承作用
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也离不开制度,因为文化产生的一系列行为也需要制度来实施,也就是说制度的存在使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得以传承,不断沉淀、不断凝结。社会制度也是社会文化发展的一个缩影,文化的传承方式包括各种各样的制度。传承下来的文化既有优秀的传统文化,也有一些文化糟粕,而制度与文化紧紧相连,如果要通过制度来传承文化,则必须要对制度所承载的文化进行判断,将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进行传承,对于糟粕应及时摒弃。
对承载传统文化糟粕部分的制度要进行全面革新,这种革新工作比较容易受到人们的关注,也更容易开展。除了这种制度革新以外,还有很多非正式制度,这些非正式制度也会对传统文化进行传承,非正式制度对于文化的影响很多时候是潜移默化的,容易被人们忽视,如果要对其进行改革,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实现。需要注意的是,非正式制度对于糟粕文化的承载甚至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同时也不利于正式制度的改革。因此,不论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都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十一)制度的激励作用
制度是决定社会各个成员行为的根本因素,通过对成员行为的影响就可以促进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际上,制度这个决定性因素的存在形式不是单一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制度模式的改变而改变。不能与时俱进进行改革创新的制度必然是落后的、僵化的,它极大限制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从客观环境上,也限制了人们对于资源的选择以及利用等,不利于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反,如果制度具有创新性、适应性,必然会激励人们积极创新,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尽自己所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这样的制度一方面可以得到人们的认可,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可以为人们的生产提供持久的动力,提高人们的生产效率,同时制度的存在使人们的行为约束在一定的范围内,保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这种激励制度能否被严格执行,又是一个关键性问题。如果不能按照激励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就会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没有任何激励的制度是不存在的。例如,平均主义制度也有激励存在,只是这种激励不是正面向上,而是驱使人们在计较每个人的报酬多少,不关心集体性的利益,不能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反而会阻碍社会资源的积累,导致生产力下降,使得可分配资源越来越少,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会逐渐下降。
制度实现激励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上:一是微观层次,激励的主要对象是成员个人或者企业、组织等;二是宏观层次,激励的主要对象是整个社会,通过对社会成员个体的激励来对整个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这种激励的具体体现就是一个社会的生产活力、创新活力与可持续发展活力。当然,提升一个社会的活力涉及很多方面,需要社会成员个体的相互促进、相互合作,实现社会的和谐统一。微观活力与宏观活力,两者不能完全等价,如果微观没有活力,那么宏观活力必然不存在;但是如果微观有活力,宏观也不一定会有活力,这是因为需要对微观活力进行整合才能实现宏观上的活力。同样的,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也是不可分割的。精神激励可以在内在层次上形成引导作用,对于物质激励起到决定作用;同时,精神激励又需要具体的物质激励对其进行刺激,从而更好地发挥精神激励的作用。很多时候,精神激励所起到的作用非常巨大,可以在人们的意识形态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并且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精神层次的需求日益增加,精神激励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相比于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对人们的影响更加长久与稳定。总而言之,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两者都不能少,不论是只注重物质激励还是只注重精神激励,最后的结果都将对社会的长久发展不利,是片面的。因此,为了纠正片面性,必须进行全面性地改革发展。在当今社会发展下,人们的生产行为尚未达到完全自由自觉的程度,很大程度上还是为了生存而产生的经济行为。同时,在市场经济发展情况中,依然存在时间资源、人力资源等的匮乏,在当下距离实现按需分配还有很大距离。因此,更需要重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相互结合,从而促进市场经济下的生产力发展。真正实现成员个体的生产行为不是由于生存所需,而是为了整个社会的群体利益。
在制度模式已定的情况下,决定经济发展的核心就在于经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制度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制度可以决定信息资源获取的程度与速度;第二,影响社会规则的确立。如果该制度是一种具有包容性的制度,那么在该制度下生活的人就可以获得很大的自主性,可以很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充分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实现更加全面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制度显示出更为重要的意义。相反,如果是一种不开放的、闭塞的制度,则人们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很大限制,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也会产生很大影响。因为社会群体成员的努力程度可以直接决定社会发展前进的速度,必须要依靠制度来提供成员努力的动力来源。除了鼓励社会成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外,制度作为规范机制的一种,还发挥着营造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的作用。在明确权责关系的基础上,使每一位经济参与者都在制度的边界范围内进行交易,以确保市场环境中不出现相互的损害和肆意的侵权。
(十二)制度的行为预期作用
稳定的、具有长期连续性的制度是人们行为得以长期化的保证。在政权、社会制度稳定的情况下,人们对于未来具有长远的预期,行为模式选择上也会更多考虑长远发展。在此基础上,才能产生出各种必须长时间才能建立起来的事业、信誉、商誉、信用、企业规模等。如果制度、政策、规定等朝令夕改,必然导致人们的行为投机化、短期化。如果社会上人们的行为大多急功近利,那么要看是不是制度方面出现了弊病。
(十三)制度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在充分了解人们对制度的需求后,制度制定者可以通过对制度意识的培养,设计、构建制度条款,在践行制度的活动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决定可持续发展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需要通过调整生产结构,通过培训沟通提高人的素质和执行能力,构建合理分配资源的和谐环境,从而创建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同心协力创建社会财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需要通过提高社会生产力,改革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并不断地寻求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平衡发展路径。这两方面的关系是决定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和谐稳步发展的关键因素。
1.制度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作用
社会、经济和环境是影响人类持续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只有协调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人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对物质的需求促进了经济发展,而经济的持续发展则需要持续受到利益需求的刺激,这种刺激需要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政治、文化和人口等是与经济和环境直接相关的社会因素。制度是社会、经济和环境之间的系统保障和缓冲措施,可以协调三者之间的冲突,融合三者的影响,通过规范机制、激励发展、约束行为等方式,减少三者之间的不协调、不稳定因素的出现概率。
2.制度是改善人们行为的有效途径
良好的社会制度体系可以为社会活动主体提供一个关注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在此背景下,个人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付出的努力和投入,可以在社会运转过程中得到相匹配的收益。同时,个人的这种努力和社会向前发展的方向也是一致的,即个人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和社会总体财富增长的过程相重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无法采用直接分配的方式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只能通过制度的调整实现为个人改善自身行为提供激励。
3.制度可有效降低和减少可持续发展的交易费用
在经济活动中,制度可以降低经济人员选择中的机会倾向,稳定预测经济行为,从而减少不确定因素、降低交易成本。为了降低生产过程直接产生的成本,人类不断促进技术的革新和进步;而制度的革新是人类为了不断降低生产中的交易成本做出的选择。经济行为中的可持续发展,要求行为中的生产人员、销售媒介、消费载体、管理人员之间要建立完善的交易和管理制度,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可持续发展所需的交易成本。
4.制度为可持续发展提供规范
一个国家制度体系进行可持续发展的改革,不能离开原有的制度体系,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建立良好的事务协调机制,用以沟通经济、社会、资源、人口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通过充分地交流信息、协调利益建立新的制度。可持续发展不仅在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政治体系等实践层面都要协调好区域、人际之间的关系,也涉及价值层面的公平和正义,构成一个复杂的体系。同时,制度在决策过程中欠缺综合协调性,地区、部门利益问题使得可持续发展受到限制,发展步伐不统一。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度规范的限制,在两个方面起着作用:一是按照制度规范,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可以限制社会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范围,抑制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等机会倾向;二是制度为各种相关活动提供行为标准、技术规范、行为框架等,从而可以有尺有度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行为。
5.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非正式制度
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影响深远,但尚未真正普及到人们的生活中并深入人心。“政府的事情”“资源无价论”“中国地大物博”等传统观念仍根深蒂固。活在当下、追求享受、小农思想等文化冲击的结合,产生了许多对可持续发展不利、有悖伦理道德的行为方式,如“搭便车”的倾向和自我意识严重等思想倾向,都是可持续发展的阻力。
伦理道德的束缚属于非正式制度范畴,它对正式制度的执行有推进作用,良好的非正式制度是社会文明良性发展的主要体现。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人类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中逐渐形成的道德规范、伦理观念、社会风俗、认知形态等,是对人类行为的软约束,直接影响人类的社会行为。我国有许多传统文化思想与可持续发展相辅相成,传统思想提倡“仁爱”“天人合一”,均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统一的大爱思想。可持续发展要求非正式制度能够解决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首先,要改变工业革命后逐渐形成以个人需求为中心,以征服自然为目的的文化,在全社会普及“绿色文明”,提高公众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其次,克服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行为习惯,人类未来的规划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促进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最后,社会各个层次的管理机制,需要对优良的可持续发展相关行为起到弘扬和传承的作用,营造社会主体共同承担责任、营造可持续发展氛围。
6.以科学发展观思想构建可持续发展新制度
制度建设需符合人文精神、科学理论、创新理性和法律约束等要求。可持续发展要求新制度能够平衡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能够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兼顾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平衡各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展现新制度的民主性、法治性,追求利益的公平分配,以提高社会整体素质为导向,逐步完善正式制度,在良好沟通的基础上构建完善的协调机制。科学发展观能够概括人类发展的规律,将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结合。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在于努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也是可持续发展得以实现的基本保障。以人为本和和谐共生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只有强调制度建设才能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顺利执行,制度的设计标准和制度的实践效果是检验制度系统的重要标准。
7.执行力是决定可持续发展制度的核心因素
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取决于所制定的制度是否具有执行力,而国家拥有权威性,才能使可持续发展得到顺利推行。制度的执行受到综合因素的影响,其执行力是一种系统的能力,执行者的主观思想、制度系统的科学依据、制度践行的外部环境和制度执行的辅助监督机制都是影响制度执行的主要因素。首先,制度本身需要有明确清晰的内涵,不能过于刻板;制度体系需要切实可行,在与相关体制结合的基础上,能够针对现实情况及时做出反应;制度之间要相互协调、互相配合,改善制度间的结构,构建一个合理互动、相互关联的制度体系;制度体系需对责任归属做出明确规定,通过整合互动提升绩效。其次,政府应当依法执政,构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政府表率。最后,需要提高可持续发展的公众意识和制定制度规则的意识,改善制度执行环境,从外部增强制度的影响力,从而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推行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