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云梦睡虎地秦简》与法医学萌芽
图3-3
(一)现藏与简文内容、释义
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图3-3),1975年12月在原县财政局附近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现藏湖北省博物馆。
1.竹简内容
睡虎地秦墓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其中《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为原书标题,其他均为后人整理拟定。其中法律部分记载了秦代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法条六百条。
2.竹简部分原文
“出,被污头背及地,皆不可为广袤;它完。衣布禅裙襦各一。其襦背直痏者,以刃决二所,应痏襦背及中衽污血。男子西有秦綦履一两,去男子其一奇六步,一十步;以履履男子,利焉。地坚不可知贼迹。男子丁壮,皙色,长七尺一寸,发长二尺,其腹有久故瘢二所。男子尸所到某亭百步,到某里士伍丙田舍二百步。令甲以布裙埋男子某所,待龄。以襦、履诣廷。讯甲亭人及丙,知男子何日死,闻号寇者不也?”
3.释义
这竹简部分原文的大意是说:有人报案说,发现了一具头上梳着发髻的无名男尸。当即派人前去检查,经检验后,写出了一份勘验报告书,书中提到:某一个室内有一具男尸,脑袋朝南,仰卧。尸体头部左额角有一处刃创,背部还有两处刀伤,长约四寸,宽一寸,伤口有类似斧头砍的痕迹。脑髓由脑角流出,伴有流血……由于土地干涸,未留下任何足迹。尸体旁边两侧各有一只鞋。经给尸体试穿正合适。此尸体年龄少壮,皮肤色白,身高七尺一寸,头发长达二尺………
(二)竹简书法艺术评介
云梦秦简是最早的古篆隶书法体之一,摆脱了篆书那种圆浑均匀的形态,而变得富有变化,欹斜有致,并且其书体还大小不一,参差有致,活泼生动,用笔刚柔相济,刚者粗壮遒劲,柔者粗细秀雅。内文为墨书秦篆,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三)医道书迹文化内涵
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记载有"疠迁所",这是世界医学史上最早的麻风隔离病院。云梦秦简中还记有"封诊式",从其内容看,是法医检验鉴定的标准格式。秦国重法,所以秦简中法律内容占秦简的很多竹片。"封诊式"记载的检验内容比较详细,包括死者死因的推测、伤口、身高、周围现场情况等内容。这是世界历史上已知最早的法医检验鉴定书格式和样本。
根据上段记载,说明早在二千多年前的先秦时代,我国法医就十分注意对尸体法医检查勘验。检验的内容比较详细,已经包括死者死因的推测,伤口、身高、周围现场情况等内容。这份检验书虽然是对一具特定尸体的检验勘查,但从记载的内容来看,它具有示范性。检验书中并未记载官员、尸体以及参与勘查的人员的姓名,而仅仅应用“某令史”“某所”“某里士伍丙”“到某亭百步”等泛指的代名词,说明这不仅是对某一特定尸体的法医报告,而是具有代表性的固定、规范化的格式。它既是我国,又是世界上最早的的法医检验鉴定书格式或样板,对后世法医鉴定书具有示范作用。
我国法医的萌芽最早出现于先秦文献的记载。五代石晋时,和凝,和父子所著《疑狱集》是最早写成的带有法医性质的著作。但真正完成的一部有详细内容和完整体系的法医学著作的是宋慈。在他长期担当提点刑狱的监司重任中,始终是在“雪冤禁暴”,日积月累地形成了他的崇高人道主义,多年如一日地谨慎处理狱案。协助重臣陈韡处理大使行府一切军政要事外,同时也出色地完成了这部伟大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他在《洗冤集录》自序文中严肃而明确地提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意心”(《洗冤集录》著者原序)。为首一句就提到“事莫重于人命,罪莫大于死刑”(《检验总论》)。在淳祐七年丁未(公元1247年)完成了《洗冤集录》,历经元、明、清三代王朝将近700年,都作为刑法之官的必读之书。明代《永乐大典》有关宋慈的记载:卷1894《临汀志》关于宋慈事迹的一则文献:“宋慈字惠父,建安人,有拨烦治剧才。绍定间(1228-1233),奉(招)捕使陈韡牒,差同李(召华)监军華(疑是错字),平汀寇叛。未几,剿渠魁于谈笑间,慈参赞之功居多。上功辟差知长汀县,转奉议郎。县治湫隘,慈皆撤而新之,使极壮丽。时当师旅饥馑之余,明于听断,境内大治。任垂满,差充督视行府干办公事。”
他一生中,特别是在充任提点刑狱这样监司大员的时候,始终保持着“事莫重于人命”这一坚定的信念,凭借着多年积累的经验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才能辨别案情,昭雪冤狱,自然受到当时百姓的衷心爱戴,为后代人民所讴歌颂扬。《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法医学领域中最早的一部专著。在清代同治、光绪年间就逐渐地流传到全世界,在国内则是元、明、清三代的刑法官吏必读之书。比西方17世纪初的意大利法医学家菲德里著作早3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