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犯罪地理学概述
目前,犯罪学中的一些相关理论能够有效地用于犯罪数据的分析解释,以及指导公安部门打击和预防犯罪等,同时,这些理论对于GIS在警务工作的应用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犯罪学理论是提升犯罪预防成效的重要基础。此前,关于犯罪活动的相关研究一直是以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为主,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有关犯罪地点及空间的一些观念才被人们提出并融入传统的犯罪学研究中。
那么,如何在警务工作中使用GIS技术进行有效的犯罪分析从而提高犯罪预防的效能呢?这需要人们将技术应用与理论应用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掌握、了解并合理地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相关警务工作,从而避免因理论水平不足而产生应用性风险,这是提升犯罪预防成效的重要基础。因此,本章拟针对犯罪地理学、犯罪空间理论等加以分析介绍,并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来论述相关犯罪学理论对犯罪分析与犯罪预防的作用。
犯罪地理学是以传统地理学常常应用的区位、距离、方向、关系等空间基本概念和技术,综合犯罪学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空间、生态或区域性分析的犯罪学研究方向。犯罪地理学主要研究不同空间层面上地理环境内外在因素对犯罪活动的影响及预测。在强调学科交叉融合的当代犯罪学领域中,它有别于传统的以犯罪人或犯罪原因为研究重点的犯罪学研究,而是以地理学知识为基础,在犯罪学理论与研究方法中加入地理空间要素,采用地理信息技术和方法,对大量的犯罪相关数据进行描述性、探索性或解释性研究。犯罪地理学研究为当代犯罪预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丰富了犯罪学理论与知识,并指导制定了科学、有效的犯罪预防策略(黄富源等,2006)。
犯罪地理学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说其古老,其实早在远古时期,风水论、面相说等论点即开启了地理学与犯罪学的融合;说其年轻,是因为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犯罪地理学尚无统一和准确的定义。由于犯罪是一种深受时空影响的社会活动产物,因此在犯罪问题研究中就无法脱离地理学的范畴。简而言之,犯罪地理学的核心理念,是以地理学为角度对犯罪学领域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一般而言,地理学研究问题范围极广并具有跨学科色彩,面对不同的研究主题,地理学家除了使用区位、距离、方向、关系等空间基本概念外,也采用其他学科所发展的概念对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高度跨学科色彩,学科融合也成为其独特性。综合地理学者相关研究观点,地理学可分为三大研究传统,即空间传统、生态传统与区域传统。本节拟以地理学三大研究传统为出发点,结合西方犯罪学史中相关学者研究成果,介绍犯罪地理学的研究方向与发展。
一、空间传统
(一) 空间传统论点
空间传统或空间分析,主要研究事件或现象的分布变化,如人口、村落、交通、物产等事物的空间分布特征,通过此研究传统,地理学家能够探讨是什么因素影响了现象的这种分布模式,以及如何改变这些模式使其分布能更具效率。很长时间以来,犯罪现象的空间分布特征(如均匀、随机、聚集、分散)是什么样的?如何分析隐藏在空间分布背后的规则与演化特征?特殊或重大犯罪发生地的空间分布是否具有异质性与特殊性?改变相关地理内涵、特性、理论、方法与结论是否能改变犯罪现状?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与空间选择是否具有规律性?如此等等,这些与犯罪空间分布相关的问题一直为犯罪学研究领域的学者所关注。
(二) 犯罪地理学派或制图学派
19世纪30年代,继古典犯罪学派之后,一群被称为统计社会学家(Statistician-sociologist)的学者将犯罪视为社会现象,并倡导以统计学方法研究犯罪现象与各种社会环境因素之间的关系,他们因而被称为统计学派(Statistic School)。该学派创始人为法国统计学者Guerry(1802—1866)与比利时数学家Quetelet(1796—1874)。
早在1833年,Guerry在其所出版的《论法国道德统计》一书中,利用犯罪统计与人口普查数据制作了世界上第一张犯罪地图。他利用着色的生态地图对法国一些地区的暴力犯罪与财产犯罪率的分布特征进行研究,通过地图上的颜色差异表示犯罪率与犯罪变化率,并通过犯罪统计展示了犯罪现象随着时间、空间变迁而变化的特征(见图2-1)。而Quetelet则对法国、比利时、卢森堡与荷兰的犯罪率进行了统计分析,其研究发现,犯罪率的分布倾向与当地人口的年龄、性别、职业、教育以及当地的气候和季节性等因素有关。由于上述学者对于不同地区的犯罪活动进行了区域性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使用地图表示不同地区的犯罪状况,相关研究充满了浓厚的犯罪空间分析论思想,故被称为地理学派或制图学派。
图2-1 Guerry绘制的犯罪空间分布图(左上图为暴力犯罪与人口数量关系图,右上图为暴力犯罪与财产关系图,底图则为区域数据介绍)
资料来源:FRIENDLY M. A M Guerry's Moral Statistics of France: Changes for Multivariable Spatial Analysis[J]. Statistical Science,2007,22(3):368-399.
当代许多犯罪学学者对该学派的研究大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甚至认为该学派学者的相关研究较Lombroso早了大约五十年,且更接近现代犯罪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应将现代犯罪学的创建归功于该学派而非Lombroso。
(三) 小结
犯罪空间分析探讨的是社会或区域环境对犯罪现象的发生与发展的影响程度,其研究重点并非针对犯罪主体的行为,而是研究社会、社区结构、生活方式等变量如何影响犯罪行为形成的动力机制。该领域学者认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是社会大环境与区域小环境所形成的一系列有利于犯罪发生的条件,即使那些看上去似乎漫无目的的突发性犯罪行为也有着特殊的社会与区域环境背景。提倡犯罪空间分析论点的学者仅将关注焦点置于区域或环境要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而忽略犯罪行为产生的生物学、心理学或其他相关因素,似乎显得过于局限和片面,但是其相关论点对于犯罪地理学却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生态传统
(一) 生态传统论点
生态传统或称人地关系,主要研究人类与环境间的相互关系,如水文循环、土地利用循环等。地理学家从事此类研究时,其研究重点往往置于特定的地理范围内,以深入理解各项要素间的交互作用为研究的目标。在犯罪学领域中也有一些学者通过引用动植物生活空间的区位领域概念、术语和技术对人类社会的犯罪现象进行系统性分析,即从生态环境生存概念的角度,研究人类社会的犯罪行为与生态环境间的互动关系,这被称为犯罪生态学研究(黄富源等,2006:215)。早在1748年法国学者Montesquieu(1689—1755)在其《论法的精神》(L'Esprit des lois)一书中就曾经探讨过气候、地理形态、土地等自然环境对犯罪的影响,认为气候影响人们的体格、性格与道德,进而对犯罪行为产生影响。另外,人口密度对犯罪动机的产生也有着相当程度的影响。
(二) 犯罪学实证学派
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犯罪学实证学派逐渐兴起,而犯罪地理学则演进至强调社会与自然环境因素对犯罪行为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论时期。这期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意大利精神病学家、现代犯罪学的创始人Lombroso(1835—1909)、意大利犯罪学家Ferri(1856—1929)等人。
Lombroso对犯罪产生原因的解释偏重于认为是由生理异常所造成的,即以生物决定论观点来探讨犯罪的形成原因,并在其晚年做了若干修正。Lombroso于1899年所著、1912年被翻译成英文出版的《犯罪原因及矫正》(Crime:Its Causes and Remedies)一书中,曾谈及与犯罪相关的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即充满地理决定论思想,他认为:极端气温、炎热气候与季节、人口密度、人口过剩及都市化人口集中现象都会导致犯罪诱因及机会增加,进而提高犯罪发生率,且该地区的习惯性犯罪人数量也会增加,并造成犯罪聚集现象;另外,乡村与城市的犯罪类型有所不同,如乡村地区的犯罪较为野蛮,或以报复、贪得、逞欲为主,城市犯罪则生于怠惰、欺骗及淫欲。
作为Lombroso的学生及其学术思想的继承者,Ferri除肯定犯罪生物原因论外,也从自然与社会因素对犯罪原因提出了解释,并形成了其犯罪三原因论点。Ferri在分析相关犯罪统计资料之后发现,犯罪活动会随着社会环境及时间的变迁而产生变化;Ferri也认为犯罪原因中的自然因素,包括气候、土壤、地理环境,以及人口密度等社会因素,对犯罪均会造成相当程度的影响。从这些观点中亦可看出早年间犯罪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是非常丰富的(黄富源等,2006:47-59)。
(三) 小结
犯罪生态学家将环境视为以地区特性、文化与副文化为媒介的空间结构,一个地理区域的社会团体与地理特征会强烈地影响个体的行为,犯罪问题亦无法排除周围环境与地理状态的影响。由于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政治、经济、文化习俗、传统历史及价值观等的不同,因此不同地区的犯罪类型、数量、特性及社会环境对犯罪的形成与控制力也会有所差异。不同的区域环境,因其人口密度、发展类型、传统习惯、经济条件、人际关系及社会控制机制等条件的不同,便会产生不同的犯罪现象,如沿海或边境地区易发生走私、贩毒及非法入境犯罪,而城市中心或商业地带则多发生窃盗或经济犯罪。因此,学者在研究犯罪现象或制定犯罪预防策略时,生态区位因素是其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三、区域传统
(一) 区域传统论点
区域传统或称区域复合体分析,是以地表各种性质的区域为单位,整合空间传统和生态传统的结果。地理学家多从建立适当的区域单位入手,再进一步讨论区域之间人口、文化、商品与信息的交流与联系,以了解区域特色的形成过程,或为区域规划与区域发展预测提供基础。在犯罪学领域中,部分学者将犯罪活动解释为自然产生于地理区域的群体现象,并认为地理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地理特征及人文、自然、经济、社会、执法等相关因素强烈影响着居民的日常行为,因此研究犯罪问题不能排除周围环境和地理状态的影响,应整合空间与生态论点及研究方法,针对区域性犯罪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并提出改善计划。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首推20世纪20—50年代对芝加哥城市犯罪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芝加哥犯罪学派。
(二) 芝加哥犯罪学派
20世纪初,在实证主义哲学思潮影响下,一群以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与学生为核心的社会学家,从社会环境出发,综合犯罪生态学与区域分析,对芝加哥城市犯罪成因与犯罪现象的地理分布进行系统性研究,其对犯罪问题的研究成果也促进了美国及各国推动区域性犯罪预防计划。这些社会学家一起构成了芝加哥犯罪学派,该学派的创始人物包括Park(1864—1944)、Burgess(1886—1966)、Shaw(1896—1957)、McKay(1899—1980)等人,而他们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Park与Burgess提出的城市同心圆理论(Theory of Concentric Circle),以及Shaw与McKay提出的青少年犯罪与城市区域(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Urban Area)等。
1.同心圆理论
1920年,Park与Burgess以动植物生态学相关理论为基础,将生态学的观点引入犯罪学中,在美国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犯罪研究,获得了大量与犯罪相关的观察资料,并建构了所谓的人类生态学理论(Theory of Human Ecology)。该理论认为人类社会与动植物生态体系相同,充满相互作用与共生体系的共生现象(Symbiosis)。人类社会生态与自然界存在着相同的生存演化系统,即存在不断地侵入(Invasion)、统治(Dominance)和交替(Succession)过程,进而出现各个性质不同的区域。他们以芝加哥为例,利用上述概念说明了城市自然形态的转变历程,假设人口和特定区域呈同心圆的分布形态发展,以城市中心为基准向外扩展,并进一步发展出在犯罪学领域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同心圆理论。
2.青少年犯罪与城市区域
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各地区帮派问题与青少年犯罪问题日趋严重,并成为芝加哥犯罪学者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Shaw与McKay将犯罪生态学与同心圆理论应用于青少年犯罪研究,并运用区位图(Spot Zone)的概念与统计分析方法,研究并展示了芝加哥地区青少年犯罪与相关社会状况的分布情况。另外,他们对青少年犯罪人员也进行了生活史研究,发现该区域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商业中心和重工业区附近,犯罪率与市中心距离呈反比例变化且受社会环境影响深远等现象。1932年,Shaw与McKay提出了美国首次重大犯罪预防计划,即芝加哥区域计划(The Chicago Area Project),在芝加哥青少年犯罪率最高的6个区域建立了22个邻里中心(Neighborhood Centers),针对7500多名儿童进行生活环境与价值观的改造。该计划引起全美对青少年问题的关注,并影响和带动了各地类似计划的产生,一直持续了25年,直至1957年Shaw去世才停止。
(三) 小结
尽管芝加哥犯罪学派学者的研究重点在犯罪生态学与犯罪区位上,然而其对帮派犯罪活动、青少年犯罪预防活动、假释再犯罪预测等问题也有着大量丰硕的调查与研究成果。受芝加哥犯罪学派相关理论的影响,综合社会生态、区位与犯罪学的研究方向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蓬勃发展,并逐渐演变为以下四个主要的理论分支:设计生态学(Design Ecology),即通过环境设计以减少犯罪的相关论点;批判生态学(Critical Ecology),即尝试在塑造促进犯罪预防空间的同时,应考虑政治与经济力量所造成影响的相关论点;系统生态学(Systematic Ecology),即整合政治、社会、经济与其他体系,强调运用存在于邻里关系间的无形网络能将居民密切整合,并通过社区组织管理社区内的青少年,降低其犯罪率;综合生态学(Integrative Ecology),即融合生态学、生物学、社会学习理论、日常活动理论、理性选择理论以及文化理论等观点,整合犯罪发生的微观和宏观因素,以进行犯罪预防工作。
四、当代犯罪地理学派
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心理学与行为科学的发展,地理学家对犯罪问题开始从一般的空间分布研究转向重视犯罪行为的空间过程和犯罪个体行为等方面的研究,并着重探索不同犯罪群体对行为目标区域的心理感应及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相关研究主要包括犯罪目标选择、犯罪行为距离和犯罪搜索空间等议题,并被称为犯罪行为学派。该学派学者主要运用行为地理学与心理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犯罪的形成、发展和时空分布规律,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精神病学家、犯罪心理学家Abrahamsen、美国行为地理学家Walmsley、英国犯罪心理学家Blackburn等。Abrahamsen运用行为地理学的理论研究犯罪现象并建立了犯罪行为模式;Walmsley与Lewis合著的《行为地理学导论》中,对社会病态(社会犯罪)进行了专门的研究;Blackburn则从心理学、行为科学和地理学的角度,对犯罪行为进行了系统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后,犯罪地理学出现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实证主义、激进地理学(Radical Geography)思想与地理信息系统的运用等方面。20世纪60年代以后,实证主义在犯罪学领域又得到迅速发展,该领域学者在犯罪地理学研究中,着重强调犯罪因果联系、犯罪定量化分析、社会生态环境对犯罪影响等研究重点。激进地理学派认为,应当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与社会环境变迁理论的框架内考虑阶层地位、政治、经济结构与社会文明等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并对犯罪地理问题进行更加复杂的解释。另外,犯罪地理学整合其他学科理论并与GIS技术结合之后,使犯罪地理学逐渐走向成熟与应用创新发展,并为传统犯罪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孙峰华、魏晓,2004)。
根据上述可知,犯罪地理学大多集中于讨论犯罪现象的空间分布及与地理环境相互影响等相关问题,然而一元性层面的理论很难清楚解释复杂的犯罪现象。在科技、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伴随着地理学与犯罪学各学派的发展,以及与其他诸如行为科学、心理学、生物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整合,使犯罪地理学脱离了以往过于强调环境对犯罪影响的单一研究模式,逐渐转向多因素、多学科的研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