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这个夏天跟米克记忆中的所有夏天都不同。虽然并没有发生什么可以用思想或语言描述的事件,她还是感觉到了变化。那段时间,她一直都很兴奋,早晨迫不及待地起床,开始新的一天,晚上则无比痛恨必须要上床睡觉。
一吃完早餐,她就带着孩子们出去。除了吃饭,他们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多半是在街上闲逛。她推着拉尔夫的婴儿车,巴勃跟在后面。她总是满脑子想法和计划。有时,她会突然抬头张望,发现他们已经走到镇上某个甚至连她都认不出的陌生之地。有一两次,她在路上碰到比尔,因为忙着思考各种问题,直到被比尔拽住胳膊,她才看见他。
一大清早,天气还有些凉爽,他们的影子落在身前,在人行道上被拉得老长老长。但到了中午,就会变得无比炎热。刺目的阳光晃得人睁不开眼。很多时候,她计划要发生的事,都跟冰雪有关。有时,她仿佛到了瑞士,群山上白雪皑皑,她在浅绿色的寒冰上滑行。辛格先生也跟她一起滑。在收音机里演奏的,也许是卡萝尔·隆巴德[12]或阿图罗·托斯卡尼尼[13]。他们一起滑冰。然后,辛格先生掉进冰窟窿,她立刻奋不顾身地跃入水中,从冰下游过去,救了他的命。这便是一直盘旋在她脑中的计划之一。
通常,走了一会儿后,她会把巴勃和拉尔夫留在某个阴凉的地方。巴勃非常乖,米克把他训练得很好。她要是告诉他别去听不到拉尔夫哭声的地方,他就绝不会跑到两三个街区外,跟别的孩子打弹子。他就在婴儿车附近玩,所以离开他们,她也不必太过担心。她不是去图书馆看《国家地理》,就是接着闲逛,继续想别的事。要是有钱,她便去布兰农先生的商店买瓶可乐,或一块“银河”牌巧克力。他会给孩子们打折,五美分的东西,只收三美分。
但不管她在做什么,总少不了音乐。有时,她一边走,一边哼歌给自己听。有时,她会静静聆听心里的曲子。她脑中有各种各样的音乐。有些是她从收音机上听来的,有些一开始就在她脑中,从未在别处听到过。
晚上孩子们睡觉后,她便自由了。这是她一天中最重要的时光。在黑暗中独处时,会发生很多事。吃过晚餐后,她又会跑出门。她不会告诉任何人自己晚上做了什么。妈妈问起,她就信口编些听来很合理的谎话。但大多数时候,任何人叫她,她都会直接跑开,装作没听见,除了爸爸。爸爸的声音里有某种东西,让她无法逃离。他是镇上最高大强壮的男人,声音却格外温和平静。他一开口,人们都会惊讶。无论多么匆忙,只要爸爸一叫,她都会停下来。
这个夏天,她在爸爸身上发现了一些以前从未注意到的事。在那之前,她从未将爸爸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他经常喊她。她会走进他工作的前屋,在他身边站几分钟。但听他说话时,她从来都心不在焉。有天晚上,她突然觉得自己真正认识了爸爸。那晚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她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让她有此明悟。后来,她觉得自己长大了些,才像理解其他任何人一样,理解了爸爸。
那是八月末的一天晚上,她正急匆匆地往外赶。她必须九点前赶到那座房子,绝不能迟到。听到爸爸的喊声,她走进前屋。爸爸疲惫不堪地坐在工作台前。出于某种原因,看见他在那儿总觉得有点儿不自然。去年出事前,他一直都是油漆工和木匠,每天天不亮便穿着工装裤出门,一走就是一整天。晚上,他偶尔会摆弄摆弄钟表,权当加班。他尝试了很多次,想在珠宝店找份工作。这样,他就能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打着领带,在桌前坐一整天。如今,再也无法当木匠后,他便在屋前立了块牌子,上面写着“廉价修理钟表”。但他跟大部分珠宝匠不同,那些人在镇中心,都是动作灵敏、皮肤黝黑的犹太人。她爸爸个子太高,工作台对他来说实在太矮。而且,他那身大骨架,也像是松松垮垮连在一起似的。
爸爸只是盯着她。她看得出来,他叫住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因为太想跟她说话。他正努力想话头,又瘦又长的脸上,那双棕色的眼睛显得格外大。自从掉光头发,苍白光秃的头顶就给人一种荒凉之感。他仍一言不发地看着她,她却急着要走。她必须要在九点之前赶到那里,没时间可以浪费了。爸爸看出她在赶时间,清了清喉咙。
“我有东西要给你,”他说,“没多少,但你或许可以拿它给自己买点儿什么。”
他不必因为孤独和想说话,就给她一枚五分镍币或一角硬币。他赚的钱,只够自己每周喝两次啤酒。现在,他椅子边就有两个酒瓶,一个已经空了,另一个刚打开。每次喝啤酒,他都想找人聊天。看到爸爸在皮带里摸索,她连忙移开视线。这个夏天,他像孩子一样,喜欢把那些五分和一角的硬币到处藏。有时藏在鞋子里,有时在皮带上划条口子,藏在皮带夹缝中。虽然不是很想要这枚一角硬币,他递过来时,她还是很自然地摊开手接住了。
“要做的事太多,我都不知道该从哪儿开始啦。”他说。
事实恰恰相反,这点两人都心知肚明。他一向没多少表要修。修完后,他还会在房子里四处转悠,找些零活干。晚上,他就坐在工作台前,清理旧发条和齿轮,尽量干到睡觉时间。髋骨骨折,再也无法从事之前的工作后,他便时时刻刻都要给自己找点儿事做。
“今天晚上我想了很多。”爸爸边说,边倒了杯啤酒,又往手背上撒了些盐。然后,他舔舔盐,喝了口杯里的酒。
她实在着急,简直站都站不住了。爸爸看出这点,很想说点儿什么,但他叫住她,本来就没什么特别的事,不过想跟她说会儿话而已。刚开了个头,他又把话咽了回去。两人就那样看着彼此。沉默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们仍旧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就在那一刻,她突然懂得了爸爸。并不是说她有了什么新发现,只是突然之间真的懂得了他。以前,她曾用各种方法了解爸爸,唯独没用过脑子。他很孤独,已经成为一个老人。因为挣不到几个钱,孩子们也向来不会找他,所以他觉得自己已经被这个家抛弃。孤独时,他很想亲近某个孩子,他们却都那么忙,压根顾不上他。他觉得,不管对谁来说,自己都没什么用。
对视之间,她明白了这点,顿时生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爸爸捡起一根手表的发条,拿刷子浸在汽油里清洗。
“我知道你在赶时间。我只是想跟你打个招呼。”
“不,我没赶时间,”她说,“真的。”
那天晚上,她坐在他工作台边的椅子上,跟他聊了会儿天。他说起账目和开支,说要是换种经营方式,情况会如何。他喝着啤酒,眼里涌出泪来后,就用衬衫袖子擦鼻子。那天晚上,尽管心急火燎,她还是陪了他很久。不过,出于某种原因,脑中那些关于炎热漆黑之夜的事,她却无法告诉他。
那些夜晚都是秘密,是整个夏天最重要的时光。黑暗中,她独自走在街上,仿佛整个小镇只剩下她一人。夜里,几乎每条街都跟她家所在的街区一样普通。有些孩子害怕在黑暗中穿越陌生之地,但她不怕。女孩们害怕突然从什么地方跳出一个男人,把她们当已婚妇人一样强奸了。大多数女孩都是疯子。如果一个块头堪比乔·路易斯[14]和“山人”迪安[15]的家伙扑过来,她估计还会撒腿就跑。但若对方的体重没超过她二十磅,她就会狠狠地揍扁他,然后继续往前走。
夜晚如此美妙,她哪有时间考虑害怕这种事。只要在黑暗中,她就满脑子音乐。走在街上时,她还会唱歌给自己听。她觉得整个小镇都在听,却不知道唱歌的人是米克·凯利。
夏天这些自由自在的夜晚,她学会了很多音乐方面的知识。走到镇上的富人区,每家每户都有收音机,而且全都开着窗户,她可以听到很多美妙的音乐。一段时间后,她便知道哪家有她想听的节目。其中,有一座房子里能听到所有好听的交响乐。晚上,她就会去那座房子,溜进黑乎乎的院子偷听。房子周围有圈漂亮的灌木丛,她便坐在窗边的矮树丛里。音乐结束后,她还会站在黑乎乎的院子中,双手插在口袋里,回味良久。听收音机里的音乐,并细细品味,便是整个夏天最真实的部分。
“先生,请关上门。”[16]米克说。
巴勃像欧石南般尖刻地回了句:“劳驾,小姐。”[17]
在职业学校学习西班牙语感觉棒极了。说外语让她觉得自己很有见识。开学后,每天下午,她都会快活地学说新的词汇和句子。一开始,巴勃被彻底难倒了。看着他的脸说外语,让她觉得很有趣。然后,他很快赶了上来,没过多久便能复述她说的每句话,还记住了学到的每一个词。当然,他并不知道这些句子是什么意思。不过,她说起这些句子时,也并未表达它们的本意。又过了一段时间,因为这孩子学得太快,她只得放弃说西班牙语,转而噼里啪啦地说些生造的词。但巴勃很快识破她的伎俩——谁也别想骗过精明老到的巴勃·凯利。
“我要假装我是第一次走进这座房子,”米克说,“这样,我才能看出这些装饰到底好不好。”
她退到前门廊上,然后又进屋,站在走廊里。她、巴勃、波希娅和爸爸已经忙了一整天,为派对装饰门厅和餐厅。装饰物是秋天的树叶、藤蔓和红绉纸。餐厅的壁炉架上和衣帽架后都挂好了鲜艳的黄叶。他们沿墙挂上藤蔓,桌上则摆好了潘趣酒碗。长长的红绉纸流苏从壁炉上垂下来,椅背上也缠了不少。装饰已经够多了,没问题。
她用手揉揉额头,眯起眼。站在旁边的巴勃把她的每个动作都模仿了一遍。“我真心希望这场派对能进展顺利。真的。”
这是她举办的第一场派对。她参加过的派对,也不过四五场而已。去年夏天,她参加了一场毕业舞会,却没有一个男孩邀请她跳舞。她一直站在潘趣酒碗前,等到所有点心都吃完,就回家了。这次的派对绝不会像那次一样。再过几小时,她邀请的客人便会陆续抵达,马上就要热闹起来了。
到底怎么想到要开派对的,她已经记不起。去职业学校上学后不久,她便有了这念头。高中真是棒极了,一切都跟上中学时不同。如果要像黑兹尔或埃塔一样去上速记课,她估计不会这么喜欢。可她得到特许,可以像个男孩一样上机械工艺课。工艺课、代数课和西班牙语课都很棒。英语实在太难。她的英语课老师是明纳小姐。每个人都说明纳小姐以一万美元,把自己的脑子卖给了一位著名医生。明纳小姐死后,那位医生便可以把她的脑袋切开,看看她为何如此聪明。写作课上,她总是问诸如“请列出八位当代有名的约翰逊博士”“请引用十句《威克菲尔德牧师传》里的话”之类的问题。她会按字母顺序点名。上课时,记分册就打开放在旁边。虽然她很聪明,仍是个讨人嫌的老女人。西班牙语老师去过一次欧洲。她说,法国人买长面包连包装都不要,就那么直接扛回家。他们站在街上跟人聊天,面包还会撞到灯柱上。法国到处都没水,全是酒。
从所有方面来看,职业学校几乎都是完美的。课间,他们就在走廊里逛来逛去。午餐时间,学生们便去体育馆玩。很快,有一件事开始让她心烦。聚在走廊里时,大家虽然都逛来逛去,却似乎都有各自的小团体。一两个星期后,走廊上或教室里认识的那些人,她虽然可以跟他们打打招呼,却也仅此而已。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小团体。在中学时,无论想跟哪一群人玩,她都可以随时融进去,没什么大不了的。到了这儿,情况却不一样了。
头一个星期里,她独自在走廊上晃悠时,就在思考这件事。她想融入某个小团体,简直跟想音乐一样想。她心中始终惦记着这两件事。最后,她想到了开派对。
她严格筛选了邀请对象。中学里的孩子和十二岁以下的一律不请,只邀请十三至十五岁之间的。她请的都是能好到会在走廊上互打招呼的人。要是不知道那些人的名字,她便想办法问出来。家里有电话的,她就打电话邀请,其余的就在学校当面邀请。
电话里,她总说同样的话,还让巴勃把耳朵贴在听筒上听。“我是米克·凯利。”她说。对方若对不上号,她就不断重复,直到他们弄明白为止。“星期六晚上八点,我要举办一场舞会,想邀请你参加。我住在第四大街一〇三号A公寓。”电话里,A公寓听起来还挺高级。几乎每个人都说很高兴前来,但也有几个难缠的男孩,自作聪明地想表现一番,不停问她叫什么名字。其中一个故意捣乱,说:“我不知道你是谁。”于是,她立刻顶了一句:“吃屎去吧!”除了那个自作聪明的家伙,她知道一定会来的有十个男孩和十个女孩。这是一场真正的派对,跟她之前去过或听过的任何派对都不同,一定会比它们都好。
米克最后查看了一番门厅和餐厅,停在衣帽架前“老脏脸”的照片下。那是她妈妈外公的照片。内战时,他是一名陆军少校,后来战死沙场。有个孩子在照片上画了眼睛和胡子,铅笔的痕迹被擦掉后,他的脸就全脏了。所以,她才会叫他“老脏脸”。这张照片处在三联相框中央,两边是他的儿子。照片上的男孩看起来跟巴勃差不多大,身穿制服,一脸惊讶的表情。他们也死在了战场上。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为了派对,我想把它取下来。它看起来太普通,你说是吗?”
“我不知道,”巴勃说,“我们普通吗,米克?”
“我才不普通。”
她把照片放到衣帽架下面。这下,总算都装饰好了。辛格先生回家时,一定会很高兴。几个房间显得十分空旷,静悄悄的。桌子也已收拾好,随时可以上晚餐。晚餐后,就是派对时间。她走进厨房,看点心准备得如何了。
波希娅正在做饼干。点心在炉子顶上,有花生酱、果冻三明治、巧克力薄脆饼和潘趣酒。三明治盖在湿答答的洗碗布下。她偷偷瞥了一眼,却一块也没拿。
“我都说了四十遍啦,一切顺利,”波希娅说,“我一做完家里的晚饭,就立刻系上白围裙,给你们端好吃的来。我九点半再走。今天是星期六,晚上海波伊、威利和我也有安排。”
“当然,”米克说,“你知道的,我只需要你帮我把开头打理好。”
她没忍住,还是拿了块三明治。然后,她让巴勃留下来陪波希娅,便走进中间那个屋子。她要穿的裙子正摊在床上。黑兹尔和埃塔都还不错,想到自己不参加派对,便把最好的衣服借给她。床上有埃塔的蓝色双绉长晚礼服、一双白色无带轻软舞鞋和一顶水钻冕状头饰。这些衣服棒极了,真难想象她穿上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临近黄昏时,黄色的太阳光透过窗户,斜斜地洒落下来。如果要花两小时打扮,那现在就得开始啦。一想到要穿上那么漂亮的衣服,她就再也坐不住。她慢悠悠地走进浴室,脱掉旧短裤和衬衫,打开水龙头,开始擦洗粗糙的部位:后跟、膝盖,尤其是手肘。洗澡花了她很长时间。
她光溜溜地跑进中间的屋子,开始穿衣服。先穿丝质连衫衬裤,再穿丝袜。为了好玩,她甚至还穿上了埃塔的胸罩。然后才小心翼翼地穿上裙子和舞鞋。这是她第一次穿晚礼服,所以在镜子前站了很久。她太高了,裙子比脚踝高出两三英寸,鞋子也太小,把脚弄得很疼。她又在镜子前站了很久,最后觉得自己看起来要不是个蠢货,就是个大美人。只有这两种可能。
她换了六种发型。那绺不易梳平的乱发着实有些麻烦,所以她弄湿刘海,卷了三个发卷。最后,她戴好水钻头饰,涂上厚厚的口红和胭脂。全都弄完后,她抬起下巴,像电影明星那样半眯起眼,慢慢地把脸从一边转向另一边。她看起来真漂亮,漂亮极了!
她觉得自己简直跟换了个人似的,完全不像之前的米克·凯利。再过两小时,派对就要开始了。提前这么久穿好衣服,她真不好意思让家人看见。于是,她又走进浴室,锁上门。坐下肯定会把裙子弄皱,所以她就站在浴室中央。四面封闭的墙壁,仿佛把她所有的兴奋之情都压在了里面。她觉得自己跟过去那个米克·凯利有了天壤之别。她知道,这场派对将成为她这辈子最美好的经历。
“太棒了!潘趣酒!”
“裙子漂亮极了……”
“嘿,你算出那道三角题啦!就是四十六乘以二十那道……”
“借过!别挡道!”不停有人涌进屋,随时都能听见前门被甩上的声音。尖锐的声音和温柔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最终变成一片喧闹声。女孩们穿着又长又美的晚礼服,三五成群地站在一起。男孩们则穿着干净的帆布裤、预备役军官训练团的制服或崭新的深色秋季西装。屋里实在太嘈杂,米克一张脸也看不清。她站在衣帽架旁,凝望整个派对。
“每个人都拿着舞会请柬,开始约舞伴吧。”
起初,屋里太吵,谁也没听见这句话,也没注意到这边的情况。男孩们密密匝匝地围在潘趣酒碗边,桌子和藤蔓都看不见了。那群男孩头上,只能看见爸爸的脸。他正微笑着往小纸杯里倒潘趣酒。她旁边的衣帽架底座上放了罐糖果和两张手帕。几个女孩以为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向她们道了谢,打开礼物,并没说她还有八个月才满十四岁。每个人都干净整洁,像她一样盛装打扮。他们身上的味道也很好闻。男孩都打了发油,头发湿滑油亮。穿着各色长裙的女孩们站在一起,仿佛一大把亮丽的鲜花。头开得非常不错,这场派对一开始就进展顺利。
“我有部分苏格兰—爱尔兰[18]血统,还有部分法国血统……”
“我有德国血统……”
她又喊了一遍,叫大家去拿舞会请柬,这才走向餐厅。很快,大家便聚到了门厅里。每个人都拿了张舞会请柬,靠着墙,三三两两地排成一列。此时此刻,舞会才算真正开始。
人群突然十分古怪地安静下来。男孩们站在屋子一侧,几个女孩则站在对面。出于某种原因,大家都突然不再喧哗。男孩们捏着请柬,看着女孩,房间里寂静无声。按理说,男孩应该开始邀请女孩跳舞了,却没有一个人行动。可怕的寂静愈演愈烈,因为参加的派对太少,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然后,男孩们你捶我一拳,我打你一下地聊起天来。女孩们也咯咯地笑了。尽管没有看那些男孩,但谁都知道,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会不会受欢迎。可怕的寂静虽然已被打破,屋里仍有种令人不安的紧张情绪。
过了一会儿,一个男孩走向一个名叫德洛雷斯·布朗的女孩。他刚刚约完,其他男孩也全都冲向德洛雷斯。她约满后,他们才开始转向另一个叫玛丽的女孩。之后,一切又突然暂停。还有一两个女孩得到几个邀请。因为是举办派对的人,有三个男孩来邀请她,但也仅此而已。
大家全在餐厅和门厅闲逛。男孩们大多数时候都围着潘趣酒碗,互相显摆,拼命炫耀。女孩们凑在一块笑个不停,假装玩得很开心。男孩和女孩都在互相琢磨,但屋里始终有种奇怪的感觉。
她就是在这时,注意到了哈里·米诺维兹。他家就在隔壁。两人打小就认识。尽管比米克大两岁,他却没她长得快。过去,一到夏天,他们常常在路边的草坪里摔跤、打斗。哈里一头浅棕色直发,虽然长得不太像,但他是真正的犹太人。今晚,他穿得很整齐,进门时,还把一顶带羽毛的成人巴拿马草帽挂到了衣帽架上。
她之所以注意到他,倒不是因为他的衣服。摘掉了平时戴的那副牛角框眼镜,他的脸发生了些许改变。一颗红红的麦粒肿从一只眼睛垂下来。为了看清东西,他只得像鸟一样歪着脑袋。他老用细长的手指围着那颗麦粒肿按来按去,仿佛很疼似的。讨潘趣酒时,他直接把纸杯举到了她爸爸脸前。她看得出来,他非常需要自己的眼镜。他很紧张,老撞到别人。除了她,他也没邀请别的女孩跳舞。而之所以向她发出邀请,也只是因为这场派对是她举办的。
所有潘趣酒都喝光了。爸爸怕她尴尬,赶紧跟妈妈去厨房做柠檬汁。有人站在前门廊,也有人站在人行道上。她很高兴能出去呼吸夜晚凉爽的空气。从炎热明亮的屋子里出来,她闻到了黑暗中新鲜的秋天气息。
然后,她看到了一件始料未及的事。人行道边和黑乎乎的大街上,站着一群住在附近的孩子,有彼得、祖克尔·韦尔斯、芭比和斯贝尔瑞博斯。这些人中,小的比巴勃还小,大的已经超过十二岁。还有些连她都不认识的小孩,不知怎的嗅到派对的味道,便跑了过来。那些人她一个都没请,不是因为他们对她做过卑鄙的事,就是因为她曾欺负过他们。那些孩子都很脏,穿着普通短裤、邋里邋遢的灯笼裤,或平日里的旧衣服。他们只是一边徘徊在暗处,一边看着派对。瞧见这些孩子时,她生出了两种感觉——悲伤和警惕。
“我约了你,”哈里·米诺维兹装出一副正在读请柬的样子,但她看见那上头其实什么也没写。爸爸来到门廊,吹了声口哨,该跳第一支舞了。
“嗯,”她说,“我们开始吧。”
他们沿着街区往前走。穿着长裙,她觉得自己非常时髦。“看那边,快来看米克·凯利!”黑暗中的一个孩子喊道,“快看看她!”她却充耳不闻,继续往前走。可她知道是斯贝尔瑞博斯在喊。总有一天,她会好好教训教训他。她和哈里沿着黑乎乎的人行道,飞快地朝前走着。走到尽头,他们转了个弯,拐进另外一个街区。
“你多大了,米克,十三?”
“快十四了。”
她知道他在想什么。这事也一直困扰着她。五英尺六英寸高,一百零三磅重,可她只有十三岁。除了哈里,来参加派对的每个孩子站到她身边,都跟小矮人似的。哈里只比她矮几英寸。没有哪个男孩想跟比自己高那么多的女孩跳舞。不过,或许抽烟能让她长得慢些。
“仅仅去年,我就长了三点二五英寸。”她说。
“我有次在市场上看见一个女人,足有八英尺半高。你不会也长那么高吧?”
哈里停在一片黑乎乎的紫薇丛旁。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他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摆弄起来。她凑过去看,原来是他的眼镜。这会儿,他正用手帕擦个不停。
“抱歉。”说完,他戴上眼镜。随即,她便听见他深吸了口气。
“你应该一直戴着眼镜。”
“嗯。”
“你出门怎么不戴?”
夜晚幽暗而静谧。过街时,哈里还抓住了她的胳膊肘。
“派对上有位年轻女士说,她认为男生戴眼镜太娘娘腔。那个人……噢,好吧,或许我是……”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绷紧身子,跑了几步,跳起来去够头上四英尺处的树叶。黑暗中,她刚刚能看清高高的树叶。他弹跳力不错,第一次就够到了。然后,他把树叶塞进嘴里,对着黑暗中的假想敌挥了几拳。她追上他。
脑中照例浮现出一首歌,她兀自哼唱起来。
“你在唱什么?”
“一个名叫莫扎特的家伙写的曲子。”
哈里自我感觉很好,像个拳速很快的拳击手一样迈着侧跨步。“听起来像是德国人的名字。”
“我想是吧。”
“法西斯吗?”他问。
“什么?”
“我是说,那个叫莫扎特的家伙是法西斯或纳粹吗?”
米克想了一会儿,“不是。法西斯或纳粹都是近来的事,这家伙早死了。”
“那就好。”他又在黑暗中挥起拳,希望她能问问原因。
“我说,那就好。”他又重复了一遍。
“好什么?”
“因为我恨法西斯。要是在路上碰到一个,我一定会杀了他。”
她看着哈里。树叶被街灯一照,在他脸上投下短暂而斑驳的阴影。他很兴奋。
“为什么?”
“天哪!你难道从来不读报吗?你瞧,是这样的……”
他们又绕回之前的街区。她家里传来一片喧闹声。大家在人行道上又跑又叫。她突然觉得胃里一阵恶心。
“除非绕着街区再走一圈,否则我没时间跟你解释。我不介意告诉你我为什么痛恨法西斯。我很乐意跟你说说。”
这可能是他第一次有机会就这些想法,对着某人高谈阔论。但她没时间听,她正忙着观察自家屋前的情况。“好吧,回头见。”这会儿,舞会已经结束,她可以集中精神,好好想想怎么处理眼前的这片混乱了。
她离开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走之前,大家还衣着光鲜地闲站着。派对也很像那么回事。现在,仅仅五分钟后,这地方就像座疯人院了。她走后,那些躲在暗处的孩子都跑了出来,直接冲进派对现场。他们竟敢做出这种事!狡猾的皮特·韦尔斯冲出前门,手里还端了杯潘趣酒。那些穿着宽松灯笼裤和日常便服的家伙就这样大吼大叫着跑来跑去,完全跟受邀前来的人混在了一起。
芭比·威尔逊在前门廊乱跑一气——她还不到四岁。任谁都看得出,这会儿她应该跟巴勃一样,回家睡觉了。她却高高举着潘趣酒,一级一级地走下台阶。她完全没理由到这儿来。布兰农先生是她叔叔,只要愿意,她随时可以从他那得到免费糖果和饮料。她一踏上人行道,就立刻被米克拽住了胳膊。“芭比·威尔逊,立刻回家去。”米克环顾四周,看自己还能做点什么,让一切恢复应有的模样。她朝祖克尔·韦尔斯走了过去。他远远地站在人行道昏暗的那头,端着纸杯,眼神迷离地望着每一个人。祖克尔七岁,只穿了条短裤,没穿上衣,脚也是光着的。虽然他并没有引起任何骚乱,眼前的情景还是让米克气得发疯。
她一把攥住祖克尔的肩膀,开始摇晃。一开始,他还咬紧下巴,但没一会儿,他的牙齿就开始咯咯作响。“祖克尔·韦尔斯,回家去。别在这儿闲逛,我没邀请你。”她松开手,祖克尔夹起尾巴慢慢朝街那头走,却并没有回家。走到拐角后,她看见他坐在路缘石上,朝派对张望,还以为这样她就看不见他了。
终于摆脱祖克尔,让她很是高兴了一会儿。但她随即又开始心烦,便把他叫了回来。搞砸一切的是那些大孩子。他们才真是毫无教养,是她见过最厚颜无耻的小孩,不仅喝光所有饮料,还把一场真正的派对搞得一团糟。他们把前门甩得震天响,大吼大叫着撞到别人身上。她走向皮特·韦尔斯,因为他是最顽劣的一个,戴着橄榄球头盔,直往人身上撞。虽然已经十四岁,皮特却还在读七年级。她走到他跟前。可他个头太大,没法像摇晃祖克尔那样摇晃他。叫他赶紧回家时,他晃了晃,猛地冲她俯下身来。
“我去过六个州。佛罗里达、阿拉巴马……”
“用银色的布做成,还配了腰带……”
派对已经一团糟。每个人都在说话。职业学校邀请来的人跟住在附近的这些小孩混在一起。虽然男孩和女孩仍分开站着,却没人跳舞。屋子里,柠檬汁也快喝完了。潘趣碗底部只剩一小汪水,上面漂着几片柠檬皮。她爸爸总是对孩子太好,任谁把杯子举到面前,都给人家倒潘趣酒。她走进餐厅时,波希娅正拿三明治给大家吃。不到五分钟,三明治也分完了。她只分到一块,粉红色的果汁都从面包里渗了出来。
波希娅待在餐厅,看着派对。“真有意思,我不走啦,”她说,“我已经捎话给海波伊和威利,这个周六晚上让他们自己过。每个人都这么兴奋,我要等到派对结束才走。”
兴奋——的确可以用这个词形容这场派对。所有房间、门廊和人行道,都可以充分体会到这个词。她也很兴奋。从衣帽架上的镜子前走过时,她看到了自己的裙子,漂亮的脸、脸上的红胭脂和头发上的水钻首饰。但她的兴奋并不仅仅因为这些,或许还因为屋里的装饰,以及挤作一团的职业学校学生和孩子们。
“看,她跑了!”
“哎哟!住手……”
“成熟点儿!”
一群女孩提着裙摆沿街奔跑,头发在身后飞扬。几个男孩砍下阔叶丝兰带尖刺的长枝条,拿在手里追着女孩们跑。职业学校一年级的学生虽然穿着舞会礼服,行为举止却跟小孩无异。一场正式派对,已经变成半是玩乐的嬉闹。一个男孩举着枝条冲到她面前。于是,她也跑了起来。
这下,派对算是彻底结束,完全转变成一场普普通通的玩闹了。不过,这仍是她所经历的最疯狂的夜晚。全都是那帮小孩惹的。他们就像传染病,一到派对,就令其他所有人都忘了高中,忘了自己几乎已经是成年人。这就好比下午洗澡前,仅仅为了跳进浴缸时的舒爽感觉,就先跑去后院滚一身泥。星期六晚上,所有人都像野孩子一样玩闹。而她觉得,自己是其中玩得最野的一个。
她大喊大叫,又推又挤,有什么新玩意儿,都是第一个尝试。她弄出的动静那么大,又跑得那么快,压根儿注意不到别人在做什么。呼吸越来越急促,简直让她没法把那些疯狂的事都做个遍了。
“街那头有条沟!沟!沟!”
她第一个冲过去。那边街下在铺设新管道,挖出一条很深的沟。黑暗中,沟边的火盆发出耀眼的红光。她迫不及待地就要爬下去,但最后还是一直跑到微微晃动的火苗前,才跳下去。
如果穿的是网球鞋,她肯定能像猫一样着陆。但高跟鞋一滑,肚子就撞到了管子上。这一撞,呼吸都跟着停止了。她闭上双眼,静静地躺在那儿。
派对——她想了很久这场派对应该是什么模样。她想到职业学校认识的这些新朋友,以及自己每天都想加入的那些小团体。知道他们也不过是一群孩子,并没什么特别,现在再回到学校走廊,她一定会有不同的感觉。派对毁了就毁了吧。但一切都完了,这便是结局。
米克从沟里爬出来。几个孩子围在小火盆边玩。火焰发出红红的光,拉出忽闪忽闪的长影子。一个男孩跑回家,把提前为万圣节买的面具戴了出来。面具是赞同南方黑奴制的北方议员。跟这场派对有关的一切都没有变化,除了她。
她慢慢朝家走。经过那些孩子时,她既没说话,也没看他们。门厅里的装饰已经被扯了下来。因为大家都出去了,屋里显得空荡荡的。她在浴室里脱掉蓝色晚礼裙,裙边扯破了。她把裙子叠起来,这样,破的地方就看不见了。水钻头饰不知在什么地方弄丢了。地板上,她的旧短裤和衬衫仍躺在一边。她把它们穿了起来,过了今晚,她便大得不能再穿短裤。过了今晚,再也不能穿了。
米克站在前门廊上。没了胭脂,她的脸显得格外苍白。她把手拢在嘴边,深吸了口气。“每个人都回家吧!关门了!派对结束啦!”
在这个安静又隐秘的夜晚,她又独自一人了。还不算太晚,路边房子的窗户,透出四四方方的黄色光晕。她走得很慢,双手插在兜里,脑袋歪向一边,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
然后,房子越来越稀疏,那些庭院里开始出现大树和黑色的灌木。她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又来到今年夏天已经光顾很多次的房子。不知不觉间,她的脚便将她带到了这里。走到屋前,她等了等,确定没被任何人看见,才走进侧院。
收音机像往常一样开着。她在窗边站了一会儿,观察屋里的人。桌边,一个光头的男人正跟一位头发花白的女士打牌。米克坐到地上。这是一处上好的隐蔽之地,四面都是茂密的雪松,可以将她彻底藏起来。今晚收音机里的节目不怎么好——有人在唱流行歌,每首歌的结尾都差不多。她似乎有些空虚,把手伸进口袋,摸索起来。口袋里有几颗葡萄干、一枚七叶树果和一串珠子,还有一支香烟和几根火柴。她点燃烟,双手抱膝,像是空虚到了极点,体内既没有感觉,也没有思想。
节目一个接着一个,却都是垃圾。她心不在焉地听着,一边抽烟,一边扯了把草叶。过了一会儿,一名新的播音员开始说话。他提到了贝多芬。她在图书馆读到过这位音乐家,他的名字念起来似乎有a音,拼写上则包含了两个字母e。和莫扎特一样,他也是德国人。不过,他生前说着外语,住在国外——她也想这样。播音员说他们要播放他的第三交响曲。因为还想再走一走,她并不在意他们要放什么,漫不经心地听着。接着,音乐响起。米克抬起头,猛地用拳头抵住喉咙。
怎么会这样?那一刻,开场部分高低起伏,仿佛天平从一侧猛地倾向另一侧。那感觉像散步,又似行军,又如上帝在夜色里高视阔步。外部世界瞬间凝固,只剩第一部分乐章在她心里燃烧。她甚至听不见后面的音乐,只是攥紧拳头,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等待着。过了一会儿,乐声再次响起,比刚才更重、更响亮。这音乐跟上帝毫无关系。这是她,米克·凯利,既走在阳光下,也独行于夜色里。无论烈日,还是黑夜,她心中都充满计划,富于感情。这音乐就是她——真真正正的她。
她无法听清全部音乐,但这乐声的确在她心里沸腾。是哪部分呢?她一定要牢牢记住某些精彩的部分,仔细回味,之后才不会忘记。或者,她应该放轻松,不去思考,也不试着记忆,就那么挨个儿聆听每段乐章?天哪!这首曲子就是全世界,她再怎么努力听都不够。然后,开篇的乐章再次响起,每个音符都由不同的乐器共同奏响,仿佛一记攥紧的拳头,重重敲打在她心上。第一乐章结束了。
这首曲子不长也不短,和时间完全无关。她坐在那儿,双手紧紧抱着腿,使劲咬着自己咸咸的膝盖。她可能听了五分钟,也可能听了半个晚上。第二乐章是黑色的,是缓慢的进行曲。虽然并不悲伤,却像整个世界都死了,一片黑暗,再也不必去回想之前是什么样。某种号角式乐器奏出悲伤清脆的旋律。然后,乐声骤然拔高,愤怒下带着激动的情绪。最后,黑色的进行曲再次响起。
不过,或许她最爱的,还是这首交响乐的最后一部分——曲调欢快,仿佛这世上最伟大的人在奔跑,在奋力地自由跳跃。如此美妙的音乐,才是世上最伤人的东西。整个世界就是这首交响乐,让她怎么听都听不够。
结束了。她双手抱膝,僵硬地坐在那儿。收音机里开始播放另一个节目,她把手指塞进耳朵。音乐结束,给她留下的只有疼痛和空虚。她想不起这首交响乐的任何篇章,甚至连最后几个音符也忘了。她努力回想,却一点儿声音也想不起来。此时此刻,它已经结束,只有她的心像小兔一样怦怦直跳,只有这可怕的疼痛。
屋里,收音机和灯都被关掉了。夜很黑。突然,米克开始用拳头猛击大腿。她用尽全力,击打同一块肌肉,直到泪流满面。但她觉得还不够。树丛下有锋利的石头,她抓起一把,按在腿上的某个地方来回摩擦,直到那只手沁出血来。然后,她仰倒在地,抬头望向夜空。腿上尖锐的疼痛让她感觉好了一些。她无力地躺在湿漉漉的草地上,过了一会儿,呼吸终于再次舒缓下来。
探险家们为什么不能通过观察天空,就明白地球是圆的?天空是个曲面,就跟巨大玻璃球的内部一样,深蓝深蓝的,洒满明亮的星星。夜很静,能闻到雪松温暖的气息。她完全不去想音乐时,它却回来了。第一部分乐章像刚刚演奏的那样,在她脑中响起。她从容而安静地听着,像解几何题一样琢磨那些音符,以便将其记住。她十分清晰地看见了声音的形状,再也不会忘记。
此刻,她感觉很好。本应低语的话,也被她大声说了出来:“主啊,赦免我吧,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19]。”她为何会想到这句话?过去几年里,每个人都知道上帝根本不存在。她回想以前心中上帝的形象,却只能看到辛格先生裹着白色长床单的样子。上帝是沉默的——或许正因为如此,她才想起辛格先生。仿佛正对着辛格先生说话一般,她又把刚才那句话重复了一遍:“主啊,赦免我吧,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这部分音乐美丽而清晰。现在,只要她想,随时都能把它唱出来。以后,她醒来的某个清晨,或许会想起更多旋律。要是能再听一遍那首交响曲,她肯定能记起更多乐章。如果能再听四遍,就四遍,也许她就全部记住了。也许吧。
她又听了一遍开头部分。然后,音符越发缓慢柔和,仿佛她正慢慢沉入幽暗的地下。
米克猛地惊醒。空气变得很冷。快醒来时,她梦见老埃塔·凯利把所有被子都卷走了。她想说“给我一条毯子……”,然后,她便睁开了眼。天空很黑,所有星星都不见了。草地湿漉漉的。她匆忙爬起来,爸爸该担心了。接着,她想起那段音乐。不知道现在是午夜,还是凌晨三点,她立刻动身,急急忙忙往家赶。空气中飘来一股秋天的味道。音乐在她脑中急促又大声地回响着,她沿着通往自家街区的人行道,越跑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