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尽管头天夜里熬到很晚才睡,阳光还是早早地把米克唤醒了。就算早饭只喝咖啡,也太热了。于是,她喝了加糖浆的冰水,吃了些冷饼干。在厨房里闲逛了一会儿后,她走到前门廊,读报纸上的连环画。大多数周日早晨,辛格先生都会在那儿读报,她以为,今天他或许也在,但辛格先生不在。后来,爸爸说他昨天回来得很晚,还带了个人一起进房间。她等了辛格先生很长时间。其他租客都下来了,仍不见他的身影。最后,她回到厨房,把拉尔夫从高脚椅上抱下来,替他擦脸,并换了件干净衣服。等巴勃从主日学校回来,她就可以带孩子们出去了。她让巴勃和拉尔夫一起坐在婴儿车里,因为炽热的人行道可能会烫伤他的光脚丫。她推着婴儿车走过大约八个街区,最终来到一所仍在修建的新房前。房顶边仍架着梯子,她鼓起勇气,开始往上爬。
“看好拉尔夫,”她回头冲巴勃喊,“别让蚊子叮他的眼皮。”
五分钟后,米克起身,站得笔直。她展开双臂,宛如打开一对翅膀。每个人都想站在这样的地方——最高处!但能做到的孩子并不多。大多数人都会害怕,因为一旦没抓稳,从屋檐滚下去,小命就没了。周围全是其他房子的屋顶和苍翠的树冠。小镇另一头是教堂的尖塔和工厂的烟囱。天空蓝得耀眼,热得犹如着了火。阳光下,地面的一切都泛着令人眩晕的白色或黑色。
她想唱歌。虽然所有熟悉的歌都一起涌上喉咙,她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上周,一个大男孩爬上屋顶最高处,先是大叫一声,接着便开始放声朗诵在高中学到的一篇演讲:“朋友们、罗马人、同胞们,请听我说!”[6]爬上最高处,总会给人一种狂野的失控感,让人禁不住想大喊、放声高歌,或举起双臂飞翔。
她感到网球鞋的鞋底有些滑,于是缓缓蹲下,叉开双腿,跨坐在屋顶上。这座房子就快完工,建成后,它将是附近街区最大的房子之一:整整两层楼,天花板也非常高。她还从没见过那般陡峭的屋顶呢。不过,屋子很快就会竣工。届时,那些木匠离开后,孩子们就得找别的地方玩了。
她孤身一人。周围一个人都没有,静悄悄的。她想了一会儿,从短裤兜里掏出头天晚上买来的那包烟。她慢悠悠地吸着烟,竟有了醉酒之感。脑袋似乎变得很重,松垮垮地挂在肩上。不过,她还是得把烟抽完。
M.K.——十七岁时,她将非常有名。届时,她会在每样东西上写下这两个字母。她要开一辆红白相间的帕卡德[7]回家,并将这个缩写印在车门上。她还要在手帕和内衣上印下红色的M.K.。或许,她会成为一名伟大的发明家。她要发明青豌豆大小的收音机,让人们可以塞在耳朵里,带着到处跑。她还要发明能像背包一样背在背上的飞行器,拉上拉链后,就可以满世界到处飞。之后,她将第一个开凿出直通中国的巨型隧道,让人们乘坐大气球,从中穿过。这些是她首先要发明的东西,都已在计划之中。
烟抽到一半,米克突然把它掐灭了。剩下的烟头,被直接弹下屋顶斜坡。接着,她倾身向前,脑袋搁在手臂上,自顾自地哼唱起来。
很奇怪,她脑中几乎随时都回响着某支钢琴曲或别的音乐。无论她在做什么或想什么,音乐几乎时刻都在。她家的租客——布朗小姐房里有台收音机。去年冬天,每个周日下午,她都会坐在台阶上收听节目。那些很可能都是古典乐,但有个家伙的曲子让她印象最深刻。每次听到,她的心脏都会骤然收紧。有时,这家伙的音乐很像五颜六色的小水晶糖;有时,那调子又是她能想到的最柔软、最悲伤的旋律。
突然传来一阵哭声。米克坐直身子,侧耳细听。风吹乱了她额前的刘海,明亮的阳光把她的脸照得苍白又潮湿。呜咽声仍在继续。米克趴在尖尖的屋顶上,慢慢移动。爬到头后,她倾身向前,趴下去,伸头一探,便看见了下方的地面。
孩子们仍在远处。地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巴勃蹲在它旁边,投下一个又黑又矮的影子。拉尔夫仍被绑在婴儿车里。他刚刚可以坐起来,此时正抓着车子边缘放声大哭,头上的帽子都歪了。
“巴勃!”米克冲下面大叫,“看看拉尔夫想要什么,赶紧拿给他。”
巴勃站起来,死死盯着婴儿的脸。“他什么也不想要。”
“那就好好摇摇他。”
米克爬回刚才坐的地方。她想好好思考一下另外两三个人的事,想唱歌给自己听,还想制定几个计划。但拉尔夫仍在号啕大哭,根本不给她半点安宁。
她壮起胆子,朝搭在屋檐的梯子爬去。斜斜的屋顶十分陡峭,只间隔很远地钉了几块木板,供工匠们踏脚。她头晕目眩,心脏怦怦直跳,浑身都哆嗦起来。她用命令的口吻大声对自己说:“紧紧抓住这儿,然后滑下去,直到右脚趾牢牢扣住那儿贴紧,然后再扭向左边。勇敢点,米克,你一定要勇敢。”
任何一种攀爬,向下都是最困难的部分。她花了很长时间才抵达梯子边,重新获得安全感。终于站到地面时,她觉得自己仿佛矮小了许多,一时间,双腿似乎都要跟着身体一起垮掉了。她猛地拉了拉短裤,把腰带收紧一扣。拉尔夫仍哭个不停,但她没有理会,反而走进了那所空荡荡的新房子。
上个月,他们在屋前竖了块牌子,写着“儿童禁止进入建筑工地”。一天夜里,一群小孩在各个房间追逐打闹。黑暗中,有个女孩跑进一个还没铺好地板的房间,因为看不见摔了下去,结果断了腿,现在都还打着石膏,躺在教区医院里。还有一次,几个淘气的男孩对着一面墙尿尿,在上面写了不少脏话。然而,除非房子粉刷完毕,结束施工,有人搬进来,否则无论立起多少块“禁止入内”的牌子,都阻止不了小孩跑进去玩。
房间里散发出一股新木头的味道。走动间,网球鞋鞋底发出的噗噗声,在整座房子里回响。空气炎热而宁静。她静静地在前屋站了一会儿,接着突然想起什么,在兜里翻翻找找,掏出两截粉笔头——一根绿色,一根红色。
米克十分缓慢地画着大写字母。她在最上面写下“爱迪生”,随即在这个名字下写了“迪克·特蕾西”和“墨索里尼”。然后,她在每个角落用最大字号写下自己名字的缩写——M.K.,这两个字母是用绿粉笔写的,然后用红粉笔再描一遍轮廓。弄完这些,她走到对面墙边,又写下一个非常糟糕的词——屄。该词下,她也留了自己名字的缩写。
她站在空荡荡的房间中央,盯着自己的杰作。粉笔仍在手中,她却并未真正感到满足。去年冬天,她听到一首曲子。这会儿,她正在努力回想那个作曲家的名字。她曾经问过学校里的一个女孩。那女孩有钢琴,还练过他的曲子。于是,女孩向自己的老师打听。作曲家似乎还是个孩子,很久以前住在欧洲的某个国家。不过,即便他只是个孩子,也写出了如此优美的钢琴曲、小提琴曲和交响乐。她记得,自己至少听过他六种不同风格的曲子。有几首节奏很快,叮叮咚咚的;另一些则仿佛带了种春雨后的气息。但不知怎的,所有曲子都让她既悲伤,又兴奋。
她哼着其中的一首曲子。在炎热空旷的房子里独自待了一会儿后,觉得自己眼里涌出了泪水。喉咙发紧,嗓子又干又涩,她再也唱不下去了。很快,她就在刚才那些人的名字上面,写下了那位作曲家的名字——莫扎特。
拉尔夫仍像她离开时一样,被绑在婴儿车里。他安静地坐着,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抓着车边。黑黑的齐刘海和同样乌黑的眼睛,让拉尔夫看上去很像个中国娃娃。太阳照到了他脸上,所以他才一直哭。四下都不见巴勃的身影。拉尔夫见她过来,又哭了起来。她把婴儿车推到新房边的树荫下,从衬衫口袋掏出一粒蓝色软糖豆,塞进婴儿温暖柔软的嘴里。
“含在嘴里,好好品尝吧。”她对他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纯属浪费,因为拉尔夫太小,还尝不出糖果美妙的滋味。他会觉得一颗干净的石头也是这味道。只不过,这小傻瓜会把石头吞下去。他尝不出味道,也听不懂别人说话。你跟他说自己实在烦透了,累得不想再推着他到处走,恨不得把他扔进河里,跟对他说很爱他,在他听来都一样。对他来说,一切都没多大差别。因此,推着他到处走,才会如此无聊。
米克把手掌拢成杯形,紧紧合在一起,对着拇指指间的缝隙吹气,双颊鼓了起来。一开始,只有呼呼的风声穿过拳头,接着,一声尖锐而高亢的哨音响起。片刻后,巴勃绕过屋角,跑了出来。
她掸掉巴勃头发上的锯屑,又扶正了拉尔夫的帽子。拉尔夫的私人用品里,就数这顶帽子最好。这是顶蕾丝帽,绣满花纹。系在下巴处的丝带一边是蓝色的,另一边是白色的。两边耳朵上,还有大大的蔷薇花饰。拉尔夫的脑袋已经大得戴不下这顶帽子,好些绣花都刮伤了。但每次推他出门,她都会给他戴上这顶帽子。和大多数人的孩子不同,拉尔夫并没坐过真正意义上的婴儿车,也没穿过一双夏季小儿毛线鞋。他只能坐在三年前她圣诞节买来的这辆破旧童车上,被人推着到处走。但这顶上好的帽子,多少替他挣回了些许颜面。
因为是周日,又临近中午,所以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婴儿车吱吱嘎嘎地响着,巴勃没穿鞋,炽热的人行道烫疼了他的脚。绿色的橡树虽然投下看似清凉的黑影,阴凉处却远远不够。
“到婴儿车上去,”她对巴勃说,“让拉尔夫坐在你腿上。”
“没关系,我能走。”
漫长的夏日里,巴勃总犯急性腹痛。他没穿衬衫,尖尖的肋骨白白的。太阳没把他晒黑,反而令他显得更加苍白。胸前那两颗小小的乳头,活像蓝色的葡萄干。
“我不介意推着你,”米克说,“上来吧。”
“好吧。”米克慢悠悠地推着婴儿车,并不着急赶回家。虽然开始跟孩子们说话,她却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说来也怪,最近我老做些怪梦。我好像在游泳,却不在水里。我伸出手臂,从一大群人中游过。这群人比周六下午克莱斯商店里的人多一百倍,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人群。有时,我边游边大喊大叫,无论游到哪儿,都会把那里的人撞翻;有时,我在地上,人人都从我身上踩过,踩得所有内脏都流到了人行道上。我想,这已经不是普通的梦,应该算噩梦了吧……”
每逢周日,因为租客们有朋友来访,所以房子里总是挤满了人。报纸被翻得哗哗作响,屋里烟雾缭绕,楼梯上的脚步声不绝于耳。
“有些事,你自然而然地就不想告诉别人。并非因为它们是坏事,只是因为你就是不想说。我也有两三件事,甚至连你们也不愿意说。”
走到拐角后,巴勃爬出婴儿车,帮助她把车子抬下路缘,接着又抬上另一条人行道。
“但有样东西,我愿意拿一切去换,那便是钢琴。我们要是能有架钢琴,我每天晚上都会练习,并学会世上所有曲子。这是我最想要的东西。”
这会儿,几人已经走到他们家所在的街区。再走过几栋房子,就到家了。那是小镇北部最大的房子之一,足有三层楼。不过,房子里一共有十四个人。凯利一家其实人数并不多,其他都是租客。每人付五美元,便可以在这儿吃住,所以把他们算进大家庭,或许也是可以的。辛格先生除外,因为他只租了一个房间,并自己把它打扫得干净整洁。
房子里很窄,很多年都没粉刷过了。修得似乎也不太结实,看起来撑不起三层楼。房子的一边已经开始下陷。米克松开拉尔夫,把他从婴儿车里抱了出来。她飞快地穿过走廊,用余光瞥见客厅里满是租客。爸爸也在客厅。妈妈估计在厨房。大家全都聚在那儿,等着吃午饭。
他们家留了三个房间自住。她走进第一间,把拉尔夫放在爸妈睡的床上,给了他一串珠子玩。隔壁房间的门关着。她听见里面有说话声,便决定进去看看。
黑兹尔和埃塔一看见她,就不说话了。埃塔坐在窗边的椅子里,往脚趾上涂红指甲油。她头发上裹着不锈钢发卷,下巴冒出一颗青春痘的地方,涂了一小块白色面霜。黑兹尔仍和往常一样,懒洋洋地躺在床上。
“你们在聊什么?”
“关你屁事,”埃塔说,“闭嘴,离我们远点。”
“这是你们的房间,也是我的房间。跟你们一样,我也有权待在这儿。”米克趾高气扬地从房间一角走到另一角,直到把整个房间都走了一遍,“但我并不想吵架。我只想要属于我的权利。”
米克用掌心把蓬乱的刘海捋到后面。因为经常这么做,额前都拂出了一小撮怎么都理不顺的鬈发。她皱皱鼻子,冲镜子做了个鬼脸,便又开始在屋里走来走去。
黑兹尔和埃塔作为姐姐,其实还算过得去。但埃塔真是满脑子糨糊,成天想着电影明星和拍戏。她曾给珍妮特·麦克唐纳写过一封信,结果收到一封打印的回信。信中说,埃塔如果去好莱坞,可以去她家,在她的游泳池游泳。从那以后,埃塔便一直惦记着那个游泳池,整天都在琢磨,等攒够车费去好莱坞,一定要找份文秘工作,再成为珍妮特·麦克唐纳的闺蜜,以便自己也能去拍电影。
她一天到晚只会打扮,而坏就坏在这点。埃塔不像黑兹尔那样天生丽质。关键在于,她简直没下巴。她会拉下腭,按电影书里写的那样,做很多锻炼下巴的练习,总是对着镜子观察自己的侧脸,努力让嘴巴保持某个姿势。然而,这一切都收效甚微。为此,埃塔有时会双手捂着脸,在夜里哭泣。
黑兹尔是个十足的懒鬼。虽然长得漂亮,却傻头傻脑的。她已经十八岁,是除比尔以外,家里最大的孩子。或许问题就出在这儿。无论什么东西,她都第一个挑,每次得到的份额也是最大的——有了新衣服,都由她先挑;有特别大餐,她总能分到最大的一份。黑兹尔从不用争抢什么。她是个温和的人。
“你要这么咚咚咚地在屋里走一天吗?看你穿着那身傻里傻气的男孩衣服,我就觉得恶心。米克·凯利,真该找人来好好管管你,让你守点规矩。”埃塔说。
“闭嘴,”米克说,“我就是不想要你们穿剩的衣服,才穿短裤的。我才不想像你俩中的任何一个,看起来像也不行。我才不要!所以,我要穿短裤。我宁愿每天都当男孩。真希望能搬进比尔屋里!”
米克钻到床下,拿出一个大帽盒。她抱着帽盒往门口走时,两个姐姐都在后面喊了一声:“可算走了!”
全家人中,比尔的房间最好。那间屋子就像个洞穴,除了巴勃,只属于他一个人。墙上用大头钉钉着比尔从杂志上剪下的图片,大多都是美女的头像画。另外一角是米克去年在免费艺术课[8]上画的几幅画。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
比尔正趴在桌边读《大众机械》[9]。她走到他身后,伸出胳膊,搂住他的肩膀。“嘿,老哥。”
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跟她扭打成一团。“嗨。”他边说,边轻轻晃了晃肩。
“你介意我在这儿待一会儿吗?”
“当然不介意。想待就待吧,我不介意。”
米克跪在地上,解开大帽盒的绳子。她的手就悬在盖沿上方,却不知怎的,就是无法下定决心打开它。
“我一直在想,这事我到底做得怎么样。”她说,“可能行,可能不行。”
比尔还在看杂志。她也还跪在盒子前,却没把它打开。她四下看看,目光移到背对着自己的比尔身上。他读书时,一只大脚总会踩在另一只上。他的鞋已经磨破了。有一次,爸爸曾说比尔吃下去的午饭全跑到了脚上,早饭跑到一只耳朵上,晚饭则跑到了另一只耳朵上。这么说实在有些刻薄。为此,比尔整整一个月都闷闷不乐,但这种说法还是怪有趣的。他长了对红彤彤的招风耳,尽管才刚高中毕业,他就穿十三码的鞋了。站着时,他一只脚放在另一只后蹭来蹭去,试图借此掩饰,结果却适得其反。
米克把盒子打开几英寸,随即又关上了。她这会儿太激动,都不敢往里看。她站起身,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直到能稍微平静一些。几分钟后,她停在自己的一幅画前。那是去年冬天,她在政府为学生们开设的免费艺术课上画的。这是一幅海上风暴图。画中,一只海鸥顶着狂风,向前飞翔。
画的名字就叫《风暴中的断背海鸥》。老师在开头的两三次课上描述了风暴,于是,几乎每个人都从这儿画起。不过,大多数孩子跟她一样,从未亲眼见过大海。
那是她画的第一幅画,比尔便把它钉在了墙上。而她别的画,都画满了人。起初,她又画了几幅海上风暴图。有一幅画的是飞机坠毁,人们纷纷跳出舱外自救。还有一幅是一艘跨大西洋班轮沉没,人们你推我搡,挤向一条小救生艇。
米克走到比尔房里的衣橱前,又拿出几幅她在课上画的画。有些是铅笔画,有些是水彩画,还有一幅油画。这些画上都挤满了人。她想象布罗德大街上发生火灾,并把自己想象的情景画了下来。火焰呈鲜艳的绿色和橙色,布兰农先生的餐馆和第一国家银行估计是唯二幸存的建筑。死尸遍地,另一些人奔跑逃生。一个男人穿着衬衫式长睡衣,一位女士试图拎起一串香蕉,带着一起跑。另一幅画叫《工厂爆炸的锅炉》。男人们纷纷跳窗奔逃,一帮穿工装裤的孩子挤作一团,怀里抱着要带给爸爸的饭桶。整张油画就是一幅全镇人都涌上布罗德大街的骚乱图。她从来不知道自己为何要画这样一幅画,也想不出合适的名字给它。画里没有大火,没有风暴,也看不出任何引起这场争斗的原因。但相比其他画,这幅画里的人更多,动作也更多。这是她最好的一幅画。没能想出名字,真是太糟糕了。但她知道,那个名字就藏在脑海深处的某个地方。
米克把画放回衣橱的架子上。其实,它们都不怎么好。画中人都没有手指,有些胳膊比腿还长。不过,艺术课倒是很有意思。她只是把那些无缘无故涌入脑海的画面画了下来。在她心里,绘画带来的感受,根本无法与音乐相比。在这世上,音乐才是最美妙的东西。
米克跪在地上,迅速揭开大帽盒的盖子,里面有把坏了的尤克里里琴。这把琴配了两根小提琴琴弦、一根吉他琴弦和一根班卓琴琴弦。琴的背面有条裂痕,但已经用橡皮胶整齐地修补过了。中间的圆洞上盖了片木板。末端的琴弦用小提琴的琴桥支撑,琴身两侧掏出了几个音孔。米克在为自己做一把小提琴。她把小提琴放在腿上,升起一种以前从未好好看过它的感觉。不久前,她用香烟盒和橡皮筋给巴勃做了把小小的玩具曼陀铃。这事给了她灵感。从那以后,她便到处找做各个部件的材料,每天做一点点。她觉得,除了自己的脑袋,她已经把能用的都用上了。
“比尔,它还是不像我见过的小提琴。”
他还在看杂志。“什么?”
“它看起来不对头,就是……”她本来打算通过拧弦轴,来给小提琴调音。但自从突然意识到这一切都是无用功后,她便不想再多看它一眼。她一根接一根,慢慢地把琴弦扯掉。每根琴弦断裂时,都会发出同样细微空洞的砰砰声。
“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搞到琴弓?你确定,琴弓一定要用马鬃毛做吗?”
“嗯。”比尔不耐烦地说。
“用细铁丝或人的头发绑在柔软的枝条上,不行吗?”
比尔左右搓着脚,并未回答。
愤怒让她的额头渗出汗珠。她声音沙哑地说:“它甚至算不上一把坏提琴,只是既像曼陀铃,又像尤克里里琴。我讨厌它们,我讨厌它们……”
比尔转过身。
“事实证明,它就是一团糟,完全没用,没什么好的。”
“算了吧,”比尔说,“你还打算继续捣鼓那把又旧又破的尤克里里琴吗?我一开始就该告诉你。真是疯了,竟然想自己做一把小提琴。那可不是三两下就能做出来的东西——得去买!我还以为这种事谁都知道。但我想,你要是自己琢磨出来,或许就不会伤心了。”
有时,这世上她最恨的就是比尔。他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她差点儿把小提琴掼到地上,狠狠踩上几脚,但她没这么做,只是粗暴地把它塞回帽盒。眼里的泪水如火般滚烫。她踢了盒子一脚,跑出房间,再没看比尔一眼。
她躲躲闪闪地穿过走廊去后院时,撞见了妈妈。
“你怎么了?这是要干吗去?”
米克想挣脱开,却被妈妈拽住了胳膊。
她生气地用手背抹掉脸上的泪水。妈妈刚才在厨房,这会儿还穿着围裙和便鞋。和往常一样,她仍是那副心事重重的模样,没时间再多问她什么问题。
“杰克逊先生带了两个妹妹过来吃午饭,椅子不够用。今天,你就跟巴勃在厨房里吃吧。”
“没问题,太好了!”米克说。
妈妈松开她,边走边脱围裙。餐厅传来午饭的铃声,人们愉快的交谈声也突然响了起来。她听见爸爸说不该在摔断髋骨前停掉意外险,损失一大笔钱。爸爸这辈子都忘不了这件事,他觉得自己本该大赚一笔,结果却没有。一阵盘碟的当啷声后,交谈停止了。
米克靠在楼梯栏杆上,突然的哭泣让她打起嗝来。回想过去一个月的经历,她似乎也从未相信真能做成这把小提琴。但内心里,她一直在强迫自己相信。即便现在,她也很难一点儿都不信。她累坏了。如今,比尔什么事都帮不上忙。过去,她经常将比尔视为这世上最伟大的人。他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去树林里钓鱼,去他跟其他男孩建起的俱乐部,玩布兰农先生餐馆后方的老虎机。无论他走到哪儿,她都会跟上。或许,他并非有意让她如此失望。但无论如何,他们再也不是好哥们了。
走廊里传来烟味和主日大餐的味道。米克深吸了口气,走回厨房。午饭开始飘出香味,她饿了。她听见波希娅跟巴勃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她要么在唱歌,要么就在跟他讲故事。
“我比大多数黑人女孩幸运,这就是原因之一。”波希娅边说边打开门。
“为什么?”米克问。
波希娅和巴勃正坐在餐桌边吃午饭。波希娅那条绿色印花裙被黝黑的皮肤一衬,显得很是清爽。她戴了对绿耳环,头发紧紧地梳在一起,十分整齐。
“你总是听到个话尾便揪住不放,非要别人把整件事都讲给你听。”波希娅说。她起身站在火热的炉边,往米克盘里盛了些吃的。“我和巴勃刚刚说到我外公在老萨狄斯路上的家。我正要告诉巴勃,我的外公和叔叔们怎样把整片地都买了下来。整整十五英亩半的地呀。其中的四亩地,他们总是用来种棉花。有些年,为了保证土壤肥沃,会改种豌豆。山上的一亩地只种桃子。他们有一头骡子、一头做种猪的母猪,随时都有二十至二十五只产蛋鸡和可供油炸的仔鸡。他们还有一片菜地,两棵山核桃树和很多无花果树、李子树和浆果树。我说的都是实话。没有几个白人农场比得上我外公的农场。”
米克双肘支在桌上,倾身凑向盘子。除了丈夫和弟弟,波希娅总是最喜欢聊那座农场。听她的描述,你会觉得那里简直就是白宫。
“起初,家里只有一个小房间。这么多年过去,房间越来越多。渐渐地,我外公、他的四个儿子、儿媳和孙子孙女们,以及我哥哥汉密尔顿都有了住的地方。客厅里有一架真正的管风琴和一台留声机。墙上挂着外公穿着地方分会制服拍下的巨幅照片。他们把所有水果和蔬菜都制成罐头,所以无论冬天多冷,下多少雨,他们几乎都有足够的食物。”
“那你怎么不跟他们住在一起?”米克问。
波希娅不再削土豆,长长的棕色手指合着说话的节拍,一下下地敲着桌面。“本来就是这样。瞧,每个人都为家庭造屋子。这些年来,他们都在辛苦劳作。当然,现在大家也过得不容易。但你瞧,我从小就跟外公生活在一起,却从未出过力。不过,我、威利和海波伊要是遇到大麻烦,随时都可以回去。”
“你爸没有建屋子吗?”
波希娅不再嚼东西,“谁的爸爸?你是说我爸吗?”
“当然。”米克说。
“你很清楚,我爸是黑人医生,就在镇上呀。”
米克听波希娅说过此事,但她一直以为那是瞎编的,黑人怎么可能当上医生?
“本来就是这样。我妈嫁给我爸之前,除了善良,一无所知。我外公也是个善良的人。但我爸跟他的区别,犹如白天之于黑夜。”
“卑鄙小人?”米克问。
“不,他不是卑鄙小人,”波希娅缓缓地说,“事情是这样的。我爸跟其他黑人不同,但这点很难解释清楚。他一直都在自学。很久以前,他脑子里便有了一大堆关于家庭应该是怎样的概念。屋里的每件小事他都要过问。晚上,他会设法教我们这些孩子读书。”
“我觉得还不错啊。”米克说。
“继续听我说。你瞧,大多数时候,他都非常安静。可有些晚上,他会突然发作,变得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疯。认识我爸的每个人都说,他肯定是个疯子。他做了很多疯狂又野蛮的事,我妈便离开了他。当时,我才十岁。妈妈带着我们几个孩子去了外公的农场,并在那里把我们抚养成人。爸爸一直都希望我们回去,可直到妈妈去世,我们几个孩子也没回去过。现在,我爸就一个人过。”
米克走到炉边,又替自己盛了一盘吃的。
波希娅的声音忽高忽低,就像在唱歌。这会儿,谁也没法让她闭嘴。
“我很少见我爸,估计一周就见一次吧。但我经常想起他。认识的人中,我最同情的就是他。我想,他比镇上所有白人读的书都多。他的确读得更多,操心的事也更多。他满脑子都是书和各种要操心的事。他弄丢了上帝,再也不信宗教。他所有的麻烦,都由此而来。”
波希娅很兴奋。每次说到上帝、弟弟威利或丈夫海波伊,她都会激动不已。
“现在,我再也不大叫大嚷。我属于长老会。我们才不搞满地打滚儿、喋喋不休那套呢。我们并非每周都搞神圣化的仪式,全都沉迷其中。在自己的教会里,我们唱歌,让牧师传道。说实话,米克,我不觉得唱唱歌、听听布道会伤害你。你应该带上小弟弟去主日学校。再说,你也不小了,可以去教堂啦。瞧你最近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我觉得,你一只脚已经踏进地狱了。”
“胡说八道。”米克说。
“结婚前,海波伊是至善论派的。每周日,他都喜欢去迎接圣灵,喊啊叫啊,要洗净自己的罪孽。但结婚后,我让他加入了我的教派。虽然有时很难让他安静下来,但我觉得,他做得还挺不错。”
“我不信上帝,跟我不信圣诞老人一样。”米克说。
“等一等!有时候,我觉得你比我认识的任何人更像我爸。原来这就是原因。”
“我?你说我像他?”
“我不是说你们长得像,或看起来像。我是说,你们灵魂的颜色和形状很像。”
巴勃坐在那儿,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他脖子上系着餐巾,手里仍捏着自己的空汤匙。
“上帝吃什么?”他问。
米克从桌旁起身,站到门边,准备离开。有时,戏弄波希娅还挺好玩。她每次说话都是同样的口气,还翻来覆去老说同样的内容,仿佛她只知道那点事一样。
“你和我爸这种从不去教堂的人,永远不可能得到安宁。我相信上帝,所以我内心安宁。巴勃也拥有安宁,我的海波伊和威利也一样。我觉得,住在这儿的那位辛格先生似乎也拥有安宁。第一次看到他,我就有这种感觉。”
“随你的便吧。”米克说,“你可比你爸疯多了。”
“但你从没爱过上帝,也没爱过任何人,简直像牛皮一样又硬又糙。不过,我照样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今天下午,你四处闲逛,却怎么也不称心。你疲惫地走来走去,仿佛在寻找某样遗失的东西,还让自己越来越兴奋,心跳加速得差点丢了小命。因为没有爱,所以你无法得到安宁。然后,终有一天,你会彻底崩溃。到时候,什么都帮不了你。”
“嘿,波希娅?”巴勃问,“上帝到底吃什么呀?”
米克哈哈大笑,咚咚咚地出了房间。
下午,因为怎么都安静不下来,她的确围着房子闲逛。首先,小提琴的事一直让她烦闷不已。她永远也做不出一把真正的小提琴——经过数周的策划,现在一想起这事,她就难受。不过,她怎么会如此笃定这点子行得通?她怎么如此愚蠢?或许,一个人极度渴望某样东西时,就容易轻信任何事。
家人都在房间里,米克不想回去。她也不想跟任何租客说话。除了大街,她无处可去。但阳光太炙热,她漫无目的地在门厅里走来走去,不停地用手掌把凌乱的头发往后捋。“该死,”她大声地自言自语,“除了一架真正的钢琴,我最想要的,就是一个专属于我的地方。”
波希娅虽然是有种黑人式的疯狂,但她这个人其实还不错。她从不像某些黑人女孩那样,偷偷对巴勃或拉尔夫干坏事。但波希娅说她谁都不爱。米克停下脚步,一动不动地站着,拳头不住地摩擦头顶。波希娅要是知道真相,会怎么样?她会怎么想呢?
她向来严守自己的秘密。这点毋庸置疑。
米克慢慢上楼。她走过第一个楼梯平台,又走过第二个。为了通风,有些房间的门开着。房子里充斥着很多声音。米克在最后一级台阶上坐了下来。布朗小姐要是打开收音机,她就能听见音乐。说不定,还会碰到很不错的节目呢。
她把脑袋搁在膝上,系好网球鞋的鞋带。波希娅要是知道她总是一个接一个地爱上别人,会说什么?每一次,她都觉得身体的某个部位碎成了无数片。
但她一直严守秘密,没让任何人知道。
米克在台阶上坐了很久。布朗小姐并没有打开收音机,所以周围只有人们发出的各种噪音。她想了很长时间,还一直用拳头捶打着自己的大腿。她觉得脸似乎裂成了碎片,再也无法保持完整。这种感觉跟肚子等开饭很像,却比那更糟糕。我想要——我想要——我想要。她满脑子都是这个念头,却并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大约一个小时后,上面的楼梯平台传来转动门把手的声音。米克飞快地抬起头,原来是辛格先生。他在走廊上站了几分钟,脸色平静而哀伤。然后,他朝浴室走去。他的同伴并没有一起出来。从她坐的位置,米克可以看见一部分房间里的情景。他的那位同伴还盖着被单,在床上睡觉。她在等辛格先生从浴室出来。脸颊滚烫,她不由得伸手摸了摸。有时,她爬上这么高的台阶,或许真是为了一边看辛格先生,一边听楼下布朗小姐的收音机吧。她想,在耳朵听不见的情况下,他的心会听见什么音乐呢?没人知道。要是能说话,他会说什么呢?也没人知道。
米克等待着。过了一会儿,他出来了,再次踏上走廊。她希望他能朝下看,冲自己笑笑。然后,走到门口时,他果然向下瞥了一眼,还点了点头。米克立刻颤抖着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他走进房间,关上了门。或许,他想邀请她进去呢。米克突然很想去他的房间。不久后,等他的同伴走了,她真的要进去,见见辛格先生。她一定会这么做的。
炎热的下午缓缓过去,米克仍独坐在台阶上。莫扎特那家伙的音乐又出现在她脑海里。真奇怪,一看见辛格先生,她就会想起莫扎特的曲子。她希望能找到一个地方,大声哼出这首曲子。有些音乐太过私密,不能在挤满人的房子里唱。在一所如此拥挤的房子里,一个人竟会如此孤独,也够奇怪的。米克努力琢磨,试图想出某个她可以独自研习这种音乐的隐蔽之地。尽管想了很久,但她从一开始就知道,这种好地方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