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孤独的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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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初夏,一个漆黑闷热的夜晚,比弗·布兰农站在纽约咖啡馆收银台后。午夜十二点,外面的街灯已经熄灭。人行道上,咖啡馆透出的亮光画出了一块清晰的黄色矩形图案。街上空无一人,咖啡馆里却还有五六个正在喝啤酒、桑塔·露西亚葡萄酒或威士忌的客人。比弗手肘支在柜台上,大拇指揉着长鼻子的鼻尖,无动于衷地等待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穿工装裤的矮胖子。那人已经喝醉,又吵又嚷的。他的目光偶尔会落到独自坐在中间那桌的哑巴身上,有时也会看向柜台前的其他顾客。不过,最终他总会看回那个穿工装裤的醉鬼。夜越来越深,比弗仍静静地等在柜台后。接着,他最后扫了眼餐馆,便朝后方通向楼梯的那扇门走去。

他悄无声息地走进顶楼房间。屋里很黑,所以他步子迈得很小心。没走几步,脚趾便碰到一件硬东西。他蹲下来,在地上摸到一个手提箱的把手。他只在房间里待了一小会儿,正准备离开时,灯亮了。

艾丽斯从皱巴巴的床上坐起来,看着他。“你动那手提箱干什么?”她问,“你就不能撵走那疯子,别再把空杯子递给他吗?”

“那你醒醒,自己下去。叫警察拿链子把那醉醺醺的家伙跟囚犯拴到一起,服劳役、吃玉米面包和豌豆。去吧,布兰农太太。”

“明天他要是还在下面,我会的。但你别动那箱子。它再也不属于那个寄生虫。”

“我知道什么是寄生虫,布朗特才不是。”比弗说,“我自己……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我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

比弗冷静地把手提箱放在外面的台阶上。屋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般污浊闷热。他决定再待一小会儿,把脸浸到冷水里泡泡,再下楼去。

“我已经告诉过你,今晚要是再不把那家伙打发掉,我可要采取行动了。白天,他在后面打盹儿;晚上,你还要供应他晚餐和啤酒。整整一周,他一个子儿都没付过。任何正儿八经的生意,都会被他那些胡说八道和疯癫举止搅黄的。”

“你不了解人,也不知道何为真正的生意。”比弗说,“你说的这个人十二天前,第一次上这儿来。他在镇上也是个陌生人。第一周,他照顾了我们二十美元的生意,至少二十美元。”

“但从那以后,他就开始赊账,”艾丽斯说,“赊了五天,天天喝得烂醉如泥,真是破坏店里的形象。而且,他简直一无是处,就是个懒鬼和怪物。”

“我喜欢怪物。”比弗说。

“我就知道你喜欢!你也该喜欢,布兰农先生。因为,你自己就是个怪物。”

他揉揉泛青的下巴,没再理会她。结婚的头十五年里,他们简单地称呼彼此比弗和艾丽斯。然后,一次争吵中,他们开始管对方叫先生或太太。从那以后,两人再没和好到改掉这个称呼的地步。

“我警告你,明天我下楼时,他最好已经滚蛋了。”

比弗走进浴室。洗完脸后,他觉得还有时间刮个胡子。他的胡子又黑又浓,像是三天没刮过了。他站在镜子前,若有所思地摩挲着脸颊。他后悔跟艾丽斯说话。和她在一起,最好保持沉默。有这个女人在身边,总让他远离真实的自我,变得跟她一样粗俗、渺小和平庸。比弗的眼神冰冷而专注。眼皮愤世嫉俗地耷拉下来,把眼睛都遮了一半。起了老茧的小指上,有枚女士婚戒。身后的门开着,透过镜子,他看见艾丽斯躺在床上。

“听着,”他说,“你的问题在于,心中没有真正的善意。我认识的女人中,也就只有一个,有我说起的这种善意。”

“哼,我就知道,你要做的事,这世上没有哪个男人会觉得骄傲。我就知道你会——”

“或许,我指的是好奇心。你向来看不到也注意不到任何重要的事。你从不观察、思考,不努力解决任何问题。说到底,或许这就是你我之间最大的不同。”

艾丽斯差点儿又睡着了,他透过镜子,十分超然地看着她。她身上没什么能吸引住他的特质。他的目光从她淡棕色的头发,一路滑向被单下那双脚短粗的轮廓,然后又从她柔和的脸部曲线,看向浑圆的臀部和大腿。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后,他的脑中没有留下丝毫印象。他只记得,她是具完整无缺的人体。

“你从不知道看好戏的乐趣。”他说。

她的声音很疲惫:“好吧,楼下那家伙的确是出好戏,简直就是马戏团里的小丑。但我已经受够他了。”

“该死,对我来说,那人什么都不是,既不是亲戚,也不是哥们儿。但你不知道何为收集众多细节,以便挖出一点儿真相。”他打开热水,飞快地刮起胡子来。

没错,那是五月十五日清晨。杰克·布朗特走进店来,并立刻引起他的注意。他看着他:这男人身材矮小,肩膀厚实得堪比横梁,短短的胡子参差不齐,下唇看起来似乎被黄蜂叮了一口。他身上似乎有很多自相矛盾之处:脑袋生得极大,头型也不错,脖子却纤细柔软,跟男孩的脖子一样。胡子显得很假,仿佛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粘上去的,他要是讲话太快,估计都会掉下来。胡子让他看起来几乎像个中年人,但高而光滑的额头和睁得大大的眼睛,又是年轻的。他的手污渍斑斑,遍布老茧,身上穿着廉价的白色亚麻西装。这人身上透着股异常滑稽的感觉,但与此同时,又有什么东西让你怎么都笑不出来。

他点了一品脱烈酒,半小时就全灌下了肚。然后,他坐进一个隔间,点了份鸡肉套餐当晚饭。随后,他读了本书,又喝了些啤酒。开头便是这样。不过,尽管比弗非常仔细地观察过布朗特,他还是料不到后来的种种疯狂之事。他从未见过谁能像他一样,在十二天内改变那么多次,也没见过如此能喝,并醉这么久的人。

比弗用大拇指推了推鼻尖,刮干净上嘴唇。刮完后,脸似乎清爽多了。他踏出卧室门下楼时,艾丽斯已经睡着。

手提箱很重。他把箱子搬到餐厅前面,放在收银机后。晚上,他通常都站在这里。他有条不紊地四下瞥了一眼:走了几个顾客,店里不再那般拥挤,但位次仍跟之前一样。哑巴还坐在中间的一张桌上,自顾自地喝着咖啡。那个醉鬼仍在喋喋不休,只是并未冲着周围某个特定的人说。事实上,也没人在听。这天晚上,他穿着蓝色工装裤进店,而非那套穿了十二天,早已脏得不成样子的亚麻西装。他的袜子不见了,脚踝擦破了,还沾着泥块。

比弗警觉地听了起来,捕捉到些许独白片段。那家伙好像又在说怪异的政治话题。昨天晚上,他念叨的是自己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荷马和卡罗来纳。有一次,他聊起妓院,笑话越说越露骨,结果只得用灌啤酒的方式让他住口。不过,大多数时候,没人说得准他到底在嘀咕什么。就是不停地说!说!说!词句如瀑布般,从他的喉咙奔涌而出。而且,他的口音和用词也随时都在变。有时,他说起话来像个棉纺工,有时又像个教授。他会用特别冗长的词,但随即又犯下语法错误。很难说清他到底是哪种人,或来自何处。他总是在变。比弗摸着鼻尖沉思:毫无逻辑!不过,逻辑通常都由大脑决定。没错,这人脑子很好使,但他总是毫无理由地从一件事转到另一件事,仿佛被什么东西抛出了既定的人生轨迹。

比弗倚在柜台上,开始仔细阅读晚报。头版头条宣布了镇议会委员会的一项决定。他们商讨了四个月后,宣布在镇里某些危险路口装红绿灯的开支,地方财政无力承担。左边一栏报道了东方的战事。两条新闻比弗都读得很认真。眼睛跟着铅字走的同时,其他感官则时刻警惕着周围发生的一切。读完文章后,他仍半眯着眼,低头盯着报纸。他觉得紧张。那家伙是个问题,天亮之前,他一定要想好该如何安顿此人。而且,不知怎的,他觉得今晚要发生一件大事。那家伙不可能永远这样下去。

比弗感觉到有人站在门口,飞快地抬起眼。是个约摸十二岁、一头淡黄色乱发、瘦长又难看的女孩。她站在门口,朝里张望。女孩穿了条卡其布短裤,上身一件蓝衬衫,脚蹬网球鞋。乍看之下,很像个男孩。见她走过来,比弗推开报纸,笑了。

“你好,米克,加入女童子军啦?”

“没有,”她说,“我才不归她们管。”

他用余光瞥到那个醉鬼一拳砸在桌子上,扭过脸去,不再理会先前的听众。开口跟面前的女孩说话时,比弗的声音都粗了一些。

“家人知道你过了午夜还在外面吗?”

“没问题。今晚,我们那个街区好多孩子都在外面玩到很晚。”

他从没见她跟同龄的孩子一起进来过。几年前,她总跟在哥哥屁股后面。凯利一家人数众多。后来,她会推着一辆童车前来,里面坐着几个流着鼻涕的小娃娃。然而,不当保姆和大孩子的跟屁虫时,她都是一个人。此刻,这孩子站在那儿,似乎无法确定自己想要什么,只一个劲儿地用手掌捋着微微泛白的湿发。

“请给我一包烟,最便宜的那种。”

比弗欲言又止,把手伸进柜台。米克掏出一块手帕。钱在帕子里,所以她开始解边角上的结。她拉着那个结猛地一拽,零钱叮叮当当散了一地,滚向布朗特。后者正站在那儿,兀自嘟囔着什么。一时间,他呆呆地盯着那些硬币。但孩子还没来得及去追,他就蹲下来,专心致志地把那些钱都捡了起来。然后,他重重地走到柜台前,轻轻摇晃着掌中的两枚一分硬币、一枚五分镍币和一枚一角硬币。

“现在,烟只卖十七分了吗?”

比弗等待着,米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醉鬼把钱放在柜台上,堆成一堆,仍用一只肮脏的大手护着。然后,他慢慢拿起一枚一分币,弹了开去。

“种烟草的贫穷白人得五厘[1],卷烟的傻瓜得五厘,”他说,“比弗,你得一分。”然后,他努力集中视线,想看清五分镍币和一角硬币上的铭文,并不断地摸着两枚硬币,推着它们画圈圈。终于,他推开硬币。“谦卑地向自由致敬。向民主与独裁、向自由与劫掠致敬。”

比弗冷静地捡起那枚一角硬币,“叮”的一声扔进放钱的抽屉。看样子,米克还想在这儿待一会儿。她深深地看了眼醉鬼,便将目光转向屋子中央。哑巴仍独坐桌旁。片刻后,布朗特也时不时瞥一眼那个方向。哑巴默默地坐在啤酒杯后,拿着一根烧焦的火柴棍,心不在焉地在桌上画来画去。

杰克·布朗特先开了口:“真有意思,但我已经连着三四个晚上梦见那家伙。他就是要缠着我。你注意到了吗,他似乎从不说话。”

比弗很少跟一名顾客讨论别的顾客。“嗯,他不说话。”他含糊地应道。

“真有意思。”

米克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将烟塞进短裤口袋。“你要是稍微了解他一点儿,就不会觉得有意思了,”她说,“辛格先生跟我们住在一起。他租了我家的房间。”

“真的吗?”比弗问,“我声明,我可不知道这事。”

米克朝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地答道:“当然。他已经跟我们住了三个月。”

比弗放下衬衫袖子,又小心翼翼地卷起来。他一直目送米克走出餐馆,甚至她都离开好几分钟了,他仍盯着空荡荡的门口,笨手笨脚地摆弄衬衫袖子。然后,他双臂抱胸,又转身面向那个醉鬼。

布朗特紧紧靠在柜台上,一双棕眸瞪得老大,湿漉漉的,一片茫然。他已经臭得像头山羊,急需洗个澡。汗涔涔的脖子上挂着泥点,脸上还有块油渍。嘴唇又红又厚,棕发乱蓬蓬地耷拉在额头上。工装裤太短了,害他不停地拉扯裤裆。

“老兄,你应该懂事些了,”终于,比弗说,“不能再这样四处游荡。我真奇怪,你居然没被当作流浪汉抓起来。该清醒清醒啦,你需要洗个澡,再剪剪头发。天哪!你真不配走进人群里。”

布朗特皱起眉,咬住下唇。

“好啦,别介意我的话,也别发火,按我说的做。到后面的厨房去,叫那个黑人男孩给你一大盆热水。让威利给你条毛巾,再多拿几块肥皂,好好把自己洗洗干净。然后,打开你的手提箱,换件干净衬衫,换条合身的马裤。明天,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开始做。想上哪儿工作,就上哪儿工作,把一切都理得顺顺当当的。”

“你知道你能做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说,“你只能……”

“好啦,”比弗悄声说,“不,我不行。现在,你放规矩点儿就行了。”

比弗走到柜台另一头,端来两杯生啤。醉鬼端起他那杯,却因为太过笨拙,啤酒溅到手上,弄脏了台面。比弗有滋有味地啜着自己那杯酒,始终半眯着眼,注视着布朗特。尽管很容易给人留下这样的第一印象,但布朗特不是怪物。他身上似乎有什么地方变了形,但再仔细看看,你又会觉得他很正常,一切都恰如其分。因此,这种异样若非发生在身体上,就很可能发生在精神里。他既像一个坐过牢的人,又像哈佛的学生,或曾跟外国人在南美洲住过很长时间的家伙。他似乎去过别人不太可能去的地方,或做过别人无法胜任的事。

比弗脑袋一歪,说:“你是哪里人?”

“哪里都不是。”

“嘿,那总有个出生之地吧。北卡罗来纳?田纳西?阿拉巴马?总得有个地方。”

布朗特眼神朦胧,目光涣散。“卡罗来纳。”他说。

“看得出,你已经走过不少地方。”比弗微妙地暗示道。

但那醉鬼并没在听。他已经从柜台前转过身,盯着外面漆黑空旷的大街。过了一会儿,他脚步虚浮地朝门口走去。

“再见。”他冲身后喊。

又只剩比弗一个人了。他迅速扫了眼餐馆,没漏掉任何地方。已过凌晨一点,店里只剩四五位顾客。哑巴仍自顾自地坐在中央那桌。比弗懒懒地看着他,摇晃着杯中最后那点啤酒。然后,他慢慢地一口喝完啤酒,又读起摊在柜台上的报纸来。

这一次,他却无法集中精力,关注面前的文字。他想起米克。该不该把那包烟卖给她呢?抽烟真的对儿童有害吗?他想起米克眯起眼,用手掌把刘海往后捋的样子;想起她少年般沙哑的嗓音,还有她拉起卡其布短裤,学电影里那些牛仔大摇大摆走路的样子,心中升起一股柔情。他顿时觉得有些不安。

比弗烦躁地转向辛格。哑巴坐在那儿,双手插在兜里,面前那杯还剩一半的啤酒已经变得温暖又浑浊。辛格走之前,他可以请他喝一小杯威士忌。他对艾丽斯说的是真心话——他的确喜欢怪物。对有病或重度残疾的人,他都会生出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兔唇或肺结核患者无论什么时候进店,他都会请对方喝啤酒。如果来的是个驼背或严重残疾的家伙,便免费供应威士忌。有个家伙的老二和左腿在一场锅炉爆炸中被炸飞了,他每次到镇上来,都有一品脱免费酒在等着他。辛格若是个酗酒的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半价买酒。比弗冲自己点点头,然后把报纸整齐地叠好,和其他报纸一起,放在柜台下。到了周末,他会把这些报纸都拿到厨房后面的储藏室去,那里保存了二十一年的晚报,一期不落。

两点,布朗特再次走进餐馆。他带来了一个拎着黑包的高个黑人。这醉鬼试图将他带到柜台前喝一杯,但黑人一发现自己被领进来的真实原因,就立刻离开了。比弗认出,那是镇上的黑人医生。打他记事起,那人便在这儿行医。他好像还跟厨房里的小威利有点儿亲戚关系。比弗看见,离开前,他投向布朗特的目光带着令人震颤的仇恨。

这醉鬼却只是站在那儿。

“你不知道白人喝酒的地方,不能带黑鬼来吗?”有人问他。比弗远远地看着这一幕。布朗特非常生气,显然,他这会儿已经醉得不轻。

“我也是半个黑鬼。”他挑衅地大叫道。

比弗警惕地看着他,店里鸦雀无声。从那厚厚的鼻孔和滚来滚去的眼白看来,他似乎没说假话。

“我是黑鬼、意大利佬、匈牙利粗汉,还是中国佬。我什么都是。”

一片哄笑。

“我还是荷兰人、土耳其人、日本人和美国人。”他绕着哑巴喝咖啡的那张桌子,东歪西拐地走着,声音响亮而嘶哑。“我是知情者。我是一片异乡的陌生人[2]。”

“安静点儿!”比弗对他说。

除了哑巴,布朗特没理店中的任何人。他们望着彼此。哑巴的眼睛猫眼般冰冷柔和。而且,他的整个身体似乎都在聆听。醉鬼怒不可遏。

“你是镇上唯一听懂了我在说什么的人,”布朗特说,“两天以来,我一直在脑海中跟你说话。因为我知道你明白我想说的话。”

隔间里有人哈哈大笑。因为这醉鬼根本不知道自己挑中的谈话对象,其实是个聋哑人。比弗聚精会神地听着,目光在两人之间飞快地扫来扫去。

布朗特在桌边坐下,倾身凑近辛格。“这世上有人懂,有人不懂。一万个不懂的人中,只有一个人懂。一直以来,这都是个奇迹。事实上,这数百万人懂很多东西,却唯独不知道这点。这就好比15世纪时,每个人都相信世界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其他几个人知道真理。但人还是需要天赋,才能明白地球是圆的。而我说的真相如此明显,古往今来却没人知道,真是个奇迹。你懂吧?”

比弗手肘支在柜台上,好奇地看着布朗特。“懂什么?”他问。

“别听他的,”布朗特说,“别理那个平足、青下巴的大鼻子杂种。因为,你瞧,我们懂得的人碰到一起,就是件大事。这种情况几乎从未发生过。有时,我们碰到彼此,却都不知道对方就是懂得的人。那可真糟糕。这种事我已经遇到过很多次。但你瞧,我们这样的人真是太少了。”

“共济会吗?”比弗问。

“你闭嘴!否则我把你的胳膊卸下来,用它暴打你一顿。”布朗特咆哮道。他弯腰凑近哑巴,声音低了下去,醉醺醺地悄声道:“怎么回事?这种无知的奇迹为何一再延续下去?因为一件事——阴谋活动,一场广大而诡诈的阴谋活动。因为蒙昧主义。”

隔间里那些人仍在嘲笑努力跟哑巴对话的醉鬼。只有比弗一脸严肃,他想弄明白哑巴是不是真能听懂醉鬼的话。哑巴频频点头,脸上似乎还露出了沉思的表情。他只是反应有点慢,仅此而已。布朗特开始在讲述“懂得”的同时,加入几个笑话。一句逗趣的话讲过好几秒,哑巴才会笑一下。接着,谈话再次变得沉闷,他脸上的笑容却仍久久不散。这家伙真是太奇怪了。人们甚至在意识到他与众不同前,便不由自主地看向了他。那双眼睛让人觉得,他听过别人从未听过的东西,知道别人想都想不到的事,简直都不像人类了。

杰克·布朗特俯身趴在桌上,词句如大坝决堤般,从他体内奔涌而出。比弗再也听不懂了。布朗特已经醉得口齿不清,加上语速极快,声音几乎都被震到了一起。比弗想,被艾丽斯赶走后,他会去哪儿呢?就像她说的,一到早晨,她就会采取行动。

比弗有气无力地打了个哈欠,用指尖拍拍张开的嘴,直到下巴彻底放松。已经快三点了,这是一天,或者说一个晚上里,最死寂的时刻。

哑巴很有耐心。他已经听布朗特唠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这会儿,他开始时不时地看钟。布朗特却没注意到他的动作,仍旧毫不间断地说个不停。终于,他停下来卷烟。哑巴随即冲着时钟点了点头,露出一个惯常的隐秘笑容,便从桌边站起身。他的手一如既往地插在口袋里,飞快地走了出去。

布朗特醉得实在厉害,根本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意识到哑巴压根儿没给出任何回答。他开始环顾四周,嘴巴张得老大,眼睛迷迷糊糊地转个不停。额头一条红色的血管越来越清晰,他攥起拳头,愤怒地砸着桌子。不过,这时候,他的酒疯倒是耍不了多久。

“快过来,”比弗友好地说,“你朋友已经走了。”

那家伙仍在寻找辛格。以前他从未醉到如此面目狰狞的地步。

“我有东西要给你,也还想再跟你聊聊。”比弗哄诱道。

布朗特站起身,再次迈开大步,踉跄地朝街上走去。

比弗倚在墙上,进来又出去……进来又出去。说到底,这终究不关他的事。店里已经很空,非常安静。时间一分一秒、磨磨蹭蹭地过去了。他疲惫地垂下头。一切似乎都在缓慢地移动,离开这个房间。柜台,一张张面孔,那些隔间和桌子,还有角落里的收音机,天花板上呼呼直转的风扇。所有东西似乎都静止了,变得极其模糊。

他肯定打了个盹儿。有只手在摇晃他的胳膊肘。他慢慢清醒过来,抬头去看有什么事。原来是厨房里那个黑人小孩——威利。他穿着长长的白围裙,戴着帽子,站在他跟前。威利说话总是结结巴巴,因为他无论想说什么,都非常激动。

“于是,他就抡起拳头,对着这儿的砖……砖墙砸。”

“什么?”

“就在两……两扇门开外的一条巷子里。”

比弗挺直垂下的肩膀,整了整领带,“什么?”

“他们打算把他带到这儿来。而且,随时都可能涌进一大群人……”

“威利,”比弗耐心地说,“从头开始讲,我好把这事搞搞清楚。”

“就是在这儿的那个矮个白人,留着胡……胡子。”

“嗯,布朗特先生。”

“不过,我没看见是怎么开始的。当时,我站在后门,听见那边有骚动,像是小巷里打得挺厉害。于是,我就跑……跑过去看。那个白人真是疯了,头直往这边的砖墙上撞,拳头也使劲砸墙。我从没见过哪个白人像他一样,就冲着墙壁咒骂、厮打。要是再多撞会儿,他估计会把脑袋都撞破。然后,两个白人听到动静,跑来围观……”

“然后呢?”

“呃……你知道有个不会说话的绅士……手插在兜里……就在这儿的那位……”

“辛格先生。”

“他来了,却只站在一旁围观,看到底出了什么事。然后,布……布朗特先生看见他,又开始唠唠叨叨、大喊大叫。接着,他突然摔倒在地,八成真的撞破了脑袋。一个警……警察过来了。有人告诉他布朗特先生在这儿。”

比弗点点头,把刚刚听到的故事删繁就简,重新整理了一遍。他摸摸鼻子,想了一会儿。

“他们随时都会涌进来。”威利走到门口,顺着大街往前眺望,“瞧,他们都来了,拖着他来了。”

十几个旁观者和一个警察拼命往餐馆里挤。屋外,几个妓女透过前窗,朝里面张望。每每有不同寻常的事发生,总能聚起那么多人,真可笑。

“没必要再来添乱。”看见警察扶着醉鬼,比弗说,“其他人还是出去吧。”

警察把醉鬼扶到一张椅子里,便连忙把那一小群人赶回街上。然后,他转向比弗:“有人说,他一直待在你这儿。”

“没有。但他可以待在这儿。”比弗说。

“想让我把他带走吗?”

比弗想了想,“他今晚不会再惹麻烦了。当然,我无法保证……但我想,待在这儿能让他平静下来。”

“好吧,我交班前再回来看一眼。”

只剩比弗、辛格和杰克·布朗特了。从他被带进来,比弗第一次将注意力转到这个醉鬼身上。布朗特的下巴似乎伤得很严重。他重重地扑到桌子上,大手捂着嘴,身子前后摇晃。他额头上有条又深又长的伤口,血顺着太阳穴往下流。指关节也擦破了皮。他真是脏得要死,简直像被人拎着后颈,从下水道拉出来一样。所有活力都从体内喷了出去,他已经完全垮了。哑巴坐在桌对面,灰眸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然后,比弗看见布朗特并没有伤到下巴,但因为嘴唇抖得厉害,所以他用手捂住了嘴巴。泪水顺着脏兮兮的面颊滚滚而下。他时不时斜睨一眼比弗和辛格,生气他们看见了自己落泪。真尴尬。比弗冲哑巴耸耸肩,一扬眉,做出一个“该怎么办”的表情。辛格的脑袋歪向一边。

比弗左右为难,陷入沉思。该怎么处理这种局面呢?哑巴翻开菜单,开始写字时,他仍犹豫不决。

你要是不知道把他送去哪儿,可以让他跟我回家。先端点汤和咖啡来,对他有好处。

比弗拼命点头,大松了口气。

他往桌上摆了三盘头天晚上的特色菜、两碗汤、咖啡和甜点。布朗特却不吃。他非要用手捂着嘴巴,仿佛嘴唇是他身体上极其隐秘的部位,却被暴露在外。他的呼吸夹杂着刺耳的啜泣声,宽厚的肩膀紧张地抽搐着。辛格指了一盘又一盘菜,布朗特却只是坐在那儿,手捂着嘴,拼命摇头。

比弗吐字很慢,所以哑巴看得很清楚。“太恐慌……”他用的是口语。

汤升腾的热气不断扑向布朗特的脸。过了一会儿,他颤抖着抓起汤匙,喝了汤,又吃了些甜点。厚厚的嘴唇仍在颤抖,所以他把头深深埋进了盘子里。

比弗注意到这点。他想,每个人身上,都有个始终需要守护的特殊部位。对哑巴来说,这个部位是双手。米克总是扯着上衣前摆,就是为了不让布料摩擦到胸部刚刚开始发育的柔嫩乳尖。对艾丽斯来说,这个部位是头发。过去,他只要往头上抹了油,她就不会跟他同床。那他自己呢?

比弗恋恋不舍地转着小指上的戒指。至少,他知道什么不是。不是,不再是。额头上已经现出一条深深的皱纹,插在口袋里的手紧张地移向生殖器。他用口哨吹起歌来。不过,在别人身上寻找这个部位,还真可笑。

他们扶起布朗特。这家伙摇摇晃晃,虽然不再哭了,却似乎正在思考某件可耻又郁闷的事。他任由自己被领着走。比弗从柜台后拿出那个手提箱,跟哑巴解释了一番。看起来,似乎任何东西都不能让辛格吃惊。

比弗把他们送到门口。“振作起来,别再惹是生非了。”他对布朗特说。

黑漆漆的夜空开始露出亮光,渐渐转为清晨的深蓝色。闪着微弱银光的星星只剩下几颗。大街空旷沉寂,几乎算得上清冷。辛格左手拎着手提箱,空出来的那只手扶着布朗特。他冲比弗点头告别,两人便沿着人行道走了。比弗站在那儿,目送他们离开。两人走过半个街区时,深蓝色的暗夜里,只能看见两个黑乎乎的身影——哑巴的背影笔直坚挺,而宽肩的布朗特却跌跌撞撞,紧紧靠在他身上。再也看不见他们后,比弗又等了一会儿,仔细琢磨了一下天色。那样的辽阔深远让他着迷,又倍觉压抑。他揉揉额头,返回灯火通明的餐馆。

站在收银机后,比弗努力回想这天晚上发生的事。因为皱着脸,所以面部线条都僵硬了起来。他有种想对自己解释某事的感觉。尽管仔细回想冗长而乏味的种种细节,夜里的那些事仍让他困惑不已。

突然涌进来几个顾客,门来回开关了好几次。长夜结束了。威利把部分椅子堆到桌上,开始拖地。他哼着歌,准备回家了。威利很懒。在厨房时,他总要停下来歇息,玩玩随身携带的口琴。这会儿,他一边昏昏欲睡地拖地,一边不间断地哼着孤单的黑人小曲。

店里还是不拥挤,此时正是两种人相遇的时刻——熬了一宿的人,与刚刚睡醒、正准备展开全新一天的人。昏昏欲睡的女服务生正在供应啤酒和咖啡。没有噪音,也没有交谈,因为大家似乎都独自一人。刚睡醒的那些男人并不信任刚刚结束漫漫长夜的同胞。他们之间的这种不信任,给每个人都带来了一种疏离感。

黎明的晨曦中,街对面的银行大楼显得十分苍白。渐渐地,白色的砖墙越来越清晰。终于,旭日的第一缕阳光照亮了街道。比弗最后瞥了眼餐馆,上楼去了。

进去时,他把门把手拧得咔咔作响,好吵醒艾丽斯。“天哪!”他说,“真是可怕的一晚!”艾丽斯警觉地醒了。她躺在乱七八糟的床上,像只愠怒的猫。她伸了个懒腰。屋子沐浴在新鲜又热烈的朝阳中,显得很是单调。一双长筒丝袜柔软无力地挂在百叶窗的拉绳上。

“那个醉醺醺的蠢货还在楼下晃悠吗?”她问。

比弗脱掉衬衫,检查领口是否干净得还可以再穿一天。“自己下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我早说过,你要想把他撵走,谁能管得着。”

艾丽斯睡眼惺忪地伸出手,从床边的地上拿过一本《圣经》、一份菜单的空白页和一本主日学校书。她沙沙地翻着《圣经》薄薄的纸页,找到一段话,大声地读了起来,却很难集中精神。她所属教会的少年班每周都要上一次课。今天是星期日,她正在为那些男孩备课。“耶稣顺着加利利的海边走,看见西门和西门的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3]

比弗走进浴室洗漱。艾丽斯仍在大声研读,嗡嗡声丝般温柔:“……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4]”

她念完了。比弗任由这些词句在心中又温柔地转了一圈。听这些话时,他努力将它们跟艾丽斯的声音区分开来。小时候,妈妈就常常念这段。他想起当时的场景,怀恋地低头瞥了眼小指上的结婚戒指。那曾是妈妈的戒指。他又开始琢磨,妈妈放弃教堂和宗教时,作何感想?

“今天的课跟聚集门徒有关,”艾丽斯边备课边说,“经文是‘众人都找你’。”

比弗猛地从沉思中醒来,把水龙头开到最大。他脱掉汗衫,开始洗澡。他总会一丝不苟地洗上半身。每天早晨,他都会往胸膛、胳膊、脖子和脚上抹肥皂。这个季节,他大约只进过两次浴缸,上上下下洗遍全身。

比弗站在床边,不耐烦地等艾丽斯起床。透过窗户,他知道,今天又是酷热难当,不会有一丝风。艾丽斯已经念完课文。虽然知道他在等,她还是懒洋洋地躺在床上。他心头腾起一股平静而阴沉的怒火,嘲讽地低声轻笑,继而挖苦道:“你要是想,我可以坐下来读会儿报。不过,我希望你现在能让我睡一觉。”

艾丽斯开始穿衣服,比弗铺床。他熟练地把所有床单都翻了过来,上面的翻到下面,接着再转个方向,头尾互换。床铺平整后,他一直等到艾丽斯离开房间,才脱掉裤子,钻了进去。他的脚从被单里伸出来。毛发浓密、瘦长结实的胸膛在枕头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黑。他很高兴自己没把那个醉鬼的事告诉艾丽斯。他很想找人聊聊此事,因为如果能大声说出所有事实,他或许就能理清心中的困惑。那狗娘养的王八蛋一个劲儿地说啊,说啊,却从不让任何人弄懂他到底在说什么。很可能,他自己都不明白。他倒是被那个聋哑人迷得神魂颠倒,不仅选中他,还要将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他。

为什么?

因为某些人在一定时候,就会发自内心地放弃一切私人的东西,赶在它们发酵和毒化之前,将其抛给某个人,或某种理念。他们必须这么做。对某些人来说,这是其体内固有的本能——经文都说“众人都找你”。或许,这就是原因。也可能正如那家伙所说,他是中国人、黑鬼、意大利佬和犹太人。如果他努力相信,真实原因或许也就如此了。他自称的每种人和每件事……

比弗展开双臂,交叠起赤裸的双脚。晨曦中,因为闭着的眼皮皱巴巴的,再加上面颊和下巴上铁灰色的浓密胡须,他的脸显得比平日苍老。他的嘴渐渐放松,线条越来越柔和。耀眼的黄色日光从窗户照进来,房间变得炎热又明亮。比弗疲惫地翻了个身,用手遮住眼睛。他谁都不是,只是巴托罗缪[5],有两个拳头和一张快嘴的老比弗,孤身一人的布兰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