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城乡发展与财政政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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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化背景下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王敬尧,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领域:农村改革与地方治理;魏来,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研究领域:农村改革与基层治理。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新时期我国农村综合改革研究”(12JZD023)和亚洲开发银行政策与顾问技术援助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政策改革与管理——平衡城乡发展”(项目编号:47040-001)阶段性成果。

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原来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曾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体制的转型,土地制度的弊病逐渐显现,并成为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因素,也是当前“土地财政”困境的重要诱因,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改革发展全局的角度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明确了相关目标任务,但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细化分类。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应从理论上分析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在实践中寻找土地制度改革的可行性,充分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提出具体政策建议,为中央出台相关改革措施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