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国家统治方式研究:列卿、宗室、信仰与基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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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何为“九卿”:学术史回顾

“九卿”这一名词在两汉文献中频繁出现,所以人们通常认为他们就是汉代切实存在着的中央行政职官。然而稽诸汉代文献,其中不乏窒碍难解之处,如班固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罗列了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中尉等十位中央职官后,称“自太常(即奉常)至执金吾(即中尉),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将这些职官归为一类进行叙述,认为他们的地位、性质相同,然而在数量上却超出了九卿的数字限制。又如,作为三辅之一的右内史有时也被列为九卿。“武帝立,庄稍迁为鲁中尉、济南太守、江都相,至九卿为右内史”。[1]其秩级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所言仅为二千石。这也是一个矛盾。[2]

这些矛盾很早就被人注意到了。《太平御览》卷228《职官部》引韦昭《辨释名》:

汉置十二卿:一曰太常,二曰太仆,三曰卫尉,四曰光禄,五曰宗正,六曰执金吾,七曰大司农,八曰少府,九曰大鸿胪,十曰廷尉,十一曰大长秋,十二曰将作大匠。辨云:汉正卿九,一曰太常,二曰光禄勋,三曰卫尉,四曰太仆,五曰廷尉,六曰鸿胪,七曰宗正,八曰司农,九曰少府,是为九卿。[3]

按照《辨释名》的观点,汉代并不存在九卿,而是十二卿。而韦昭称“九卿”为“正卿”,暗含着他将《释名》所提到的十二卿区分为不同的层次,以此来弥合这种矛盾。徐天麟在《西汉会要》中对这个问题也采取了类似的处理方式,他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卿,执金吾、将作大匠、典属国、水衡都尉为列卿。在以后诸多关于秦汉历史的论述中,但凡涉及这个问题,更多的学者都直接称“九卿”。这一名词的使用虽然可以理解为把九卿当成一个普通的概念,但同样也可以认为他们已经默认汉代的官僚体系中存在着九卿。

现代学者专论九卿时,并没有简单地停留在“有”与“无”的问题上,而是将这个概念看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如大庭脩论及此问题说:

伊藤德男指出,九卿可以下定义为:在与三公思想充分发展而产生的一系列思想中,授予中二千石以下至比二千石官吏的朝位的称呼,在西汉不一定是指特定机构的长官。我赞成这种观点,不应拘泥于九或十二这一特定的数目,而应该认为它是对丞相、御史大夫以下设立的分掌实际职务的机构长官的总称。[4]

也就是说,在西汉时期并没有实际存在的九卿,东汉的情况不清楚。其个中缘由大庭脩亦没论说。

徐复观也持相似的见解,但他详细地论述了九卿这一名词的源流:

至于“九卿”,则自周初以迄战国,未曾发现此一官制的痕迹……我以为“九卿”一词,恐以《吕氏春秋·十二纪》为最早而可信……他们所以将春秋时代流行的六卿改为九卿,或者因为晋、宋等国既已有六卿,则作为大一统的秦帝国,自应要比他们多出一些。而由六升到九,或者是因为《左传·文公七年》有“六府三事,谓之九功”的话而来;或者是出自他们特殊的数字衍化,由三公衍化而为九卿,则不易断定。[5]

当然这种观念中的“九卿”又逐渐变成事实上的“九卿”,接着他又论说道:

西京对于本不止于九而称九卿,与本不足为三而称三公一样,乃象征性之使用,并未尝为“九”之数字所拘。成、哀而后,直至东汉,始将观念上之九卿,坐实而为事实上之九卿。此与三公的情形相同,乃官制上由观念演向事实的显著一例。[6]

安作璋、熊铁基先生主要从和三公官关联的角度来考察“九卿”一词,认为东汉一代,九卿依然不是定制。[7]我们赞同这一观点,并展开进一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