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非遗数据库相关理论综述
(一)非遗的数字化保护
什么是“数字化”?作为科技名词,其是指将模拟形式的数据转换为计算机可以读取的一系列二进制代码形式,建立起数字化模型,进行统一处理。本书涉及的“数字化”,主要是指加工生成不同应用级别的数字文件,并根据相应的命名规则、标识方法等,对生成的数字文件进行命名,分配唯一标识符,进行编目或者元数据描述,以及进行结构化的封装等,使其成为独立的、完整的数字对象,并将其组织成数字资源集合,即数据库,达到长期保存等目的。从非遗立档保护的角度,就是“按科学的方法分门别类地以电子格式加工、处理、存储文献档案资料,并能对这些信息资源进行高效插入、删除、修改、检索、提供访问接口和信息保护等操作的过程”。
数字化是信息社会的技术基础,要对非遗进行数字化保护,通俗地说,就是将非数字化的非遗资源加工转换成数字资源,如通过录入、扫描、摄影、转录、摄像等方式生成数字文件,并建立数据库进行存储、管理与共享的整个流程。
要实现非遗资源的数字化保护,就需要对非遗数据进行基于统一和标准化的核心元数据的编码,选取合理的数据模型结构进行存储与整合,对基于非遗项目科学分类体系之下的不同类属非遗资源进行信息采集与检索点设置,从而实现一些衍生的管理元数据功能来辅助决策,实现信息高效共享与有效传播,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实际保护到文化传播的一体化服务。
实际上,同为文化遗产的分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物遗”)的数字化相比,起步晚了不少。文博系统信息化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数字化保护、数字化展示等已然发展了十余年,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还属于新兴领域,只有十余年的发展史。物遗数字化方面的学术研究、各类标准的制定已然日趋完善,官方和民间的实践也非常多,如故宫博物院的数字影像技术、南京博物馆的多媒体和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物遗与非遗相比较,虽然传承和保护的规律不尽相同,但是还是有很多可借鉴之处,特别是国家文物局与财政部于2004年启动的文物普查和数据库建设项目。与非遗普查相比,文物的普查将普查结果的数字化、数据库管理作为整项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普查数据直接进入数据库管理系统。普查数据标准体系在普查之初就建立了起来,并在普查过程中不断完善,使得普查结果较为完整地得到保存,这一点特别值得研究和参考。
目前,香港大学图书馆提供的数字资源数据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或相邻的内容包括:香港口述历史档案计划(Hong Kong Oral History Archives)、香港股票市场档案和文物收藏(Hong Kong Stock Market Archives and Artifacts Collection)、1860年前的香港与西方(Hong Kong and the West until 1860)、香港内容数据库表(Hong Kong Table of Contents Database)、陆谦受建筑收藏(Luke Him Sau Architectural Collection)等。
其中,“香港口述历史档案计划”于2001~2004年共收集了约200个口述历史档案,记录了不同阶层、族群、行业、团体、社区人士的亲身经验和个人记忆,访谈记录已生成数字档案,形成“香港口述历史档案库”,供学术及教育等非营利之用。该库资料包括:访谈录音的数字音频档案,只可于图书馆内聆听;访谈文稿,据访谈录音逐字逐句著录的文稿,只可于图书馆内阅读;访谈中英文简介及摘要,可供了解访谈背景与内容梗概,可于互联网网页上阅览;还有照片、旧物等,也已制成数字化的副本。
又例如,台湾地区进行的数位典藏与数位学习计划涉及文化、学术、经济、教育、外交、社会及民生等各方面,包含学术研究、产业发展及各类应用等多层次,其目的是保存重要文化资产,创造新文化;改善学术研究工具,发展未来的学术研究环境;促进知识经济产业的发展等。其在发展数位典藏与数位学习计划时,就认为,计划需要具备的基础包括:电子资料库(数据库)建设经验、民众使用习惯与资讯利用方面的教育培训、网络普及程度、相关法规的制定、学术界的研究基础、产业界应用服务的能力与市场等。其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相邻领域的数字化发展情况如下。
①台湾地区“国家图书馆”(隶属台湾地区教育部)开展的台湾乡土文献资源数字化计划。其对乡土文献及记录乡土文献的相关书目进行了数字化保存。
②台湾地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开展的台湾原住民族数位典藏计划,旨在保存原住民族所创作的文学、音乐、舞蹈或工艺等,将其作为台湾地区人民生活的重要资产,并重视原住民族的主体性,从原住民族的观念出发,对其加以存档、诠释和推广利用。该计划数字化存档的主要对象是原住民族的文物、文献、工艺、影音、图片资料等。另外,该计划要将台湾地区原住民族的创作和设计进行增值性的应用,在提供学术研究、社会教育、建立原住民文化认同之外,为原住民族寻找商机,甚至要建立原住民创作者的品牌,推动原住民部落观光产业的发展。
③台湾地区客家委员会开展的数位(数字)台湾客家庄。主要是整合客家委员会以及社会上过去及近期有关台湾地区客家的文物、图书文献、影音资料等,并通过数字化达到永久典藏及分享应用的目的。
(二)非遗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的产生、存取和传输,依赖于计算机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信息资源的总和。按照数字资源的形态来分类,有数据库、电子期刊、图书、互联网页、多媒体资料等各种类型。按照存储介质,则可分为磁介质和光介质两种类型,其中,磁介质包括磁带、软盘、U盘、硬盘、活动硬盘、磁盘阵列等,光介质包括CD、DVD等,而最常用的数字资源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磁盘阵列及CD、DVD等。按照数据传播的范围,可分为单机、局域网和广域网等。
非遗数字资源,是非遗资源的数字化形态,是实现共享与传播的实质性内容。非遗数字资源符合数字资源的基本属性与形态,但又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本书将在第二章中进行相关论述。
数字化资源正日益成为巨大、多元而深邃的知识资产(Knowledge Asset),在不同时空环境下满足不同个体的各异需求。那么,在各领域数字资源的存储、传输、加工和访问中,一个更为符合用户需求的,拥有创新应用、亲和界面和顺畅访问体验的互联网前台,就是数字资源发挥其作为知识资产的最大价值的重要因素,也就是在保存价值之外,提升数字资源的教育、审美、娱乐等更为多元的价值。数字资源这一“知识资产”的新特征,在2010年12月香港城市大学召开的一次主题为“从数字内容到知识资产”(From Digital Content to Knowledge Asset)的太平洋邻里协会(Pacific Neighborhood Consortium, PNC)年度大会上进行了较为深度的探讨,涵盖了数位典藏、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电子学习、电子出版、地理信息系统等各个领域和方面。
(三)非遗数字博物馆
非遗数字博物馆与非遗资源、非遗数字资源、非遗数据库的基本关系如图1-1。
图1-1 非遗数字博物馆相关概念间的基本关系
数字博物馆的概念主要起源于以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展示实体的博物馆领域,以实体博物馆为依托,以独立于博物馆的数字化建设为基础。相对传统博物馆而言,数字博物馆是建立在数字空间之上的博物馆,涉及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人机交互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在一定程度上,数字博物馆就是一个分布式的数字信息资源系统。
我们所说的传统意义上的数字博物馆都是相对实体博物馆而言的,是实体博物馆的数字化形态在网络上的呈现。实际上,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普及和人类观念的更新,虚拟形态的共享和传播手段将日益普及,甚至削弱和直接替代了实体展示。特别是不具备或不适宜于进行实体展示的内容,数字博物馆将作为独立的展示传播手段存在。
非遗数字博物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展示内容,以分散分布在地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资源为依托,以项目资源的数字化采集、存储、管理、共享为基础。实际上,有学者认为,非遗数字博物馆的概念等同于非遗数据库系统,但是,数字博物馆更加突出系统的发布功能,在数字化保存和管理的基础上,要达到超越时空限制提供展示性的网络共享的目的。换而言之,数字博物馆以数字化形式存储、管理、展示等的功能与数据库完全吻合,就是我们所研究的非遗数据库系统的另一个代名词。也有学者认为,数据库的前台就是数字博物馆。这样的理解,其实与前者并不矛盾。因为,可以肯定的是,没有数据库,数字博物馆就形同虚设。
以数字博物馆形式来展示非遗,也具有数字博物馆所具有的一般特性,如信息实体虚拟化、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传递网络化、信息利用共享化、信息提供智能化、信息展示多样化等。在非遗资源打破时空限制,实现广域共享方面;在存储海量非遗信息,实现选择性传播方面;在运用虚拟技术,实现多元展示非遗项目方面;在通过交互手段,实现双向传播方面;在功能便捷拓展,可实现丰富属性方面,数字博物馆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数字博物馆目前还存在着一些短板,例如,数字化信息贮存载体寿命与维护问题,以数字化方式存贮的信息易受磁场、计算机病毒、黑客侵入等外部干扰与破坏,数字化信息易被下载与复制,知识产权难以得到保障等。
在国内,许多已经建成的非遗实体博物馆第一层次主要展示的内容是地域非遗项目文字、图片与相关实物。实物主要包括制成品、工具、原材料、文献资料,少部分采取仿真蜡人等模拟传承人展示技艺的状态,搭建了非遗项目实景环境等,虽然具有一定的知识性,但是显然在展示非遗活态性方面比较乏力。例如,非遗项目中社会化和商业化程度都较高的传统老字号,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传统生产生活技艺等,其实体博物馆也仍旧面临困境。有记者就曾撰文《参观者寥寥维护费用高 老字号博物馆曲高和寡》,对北京市一些老字号博物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与采访,指出了一些现存的问题与解决的对策。第二层次是邀请传承人进场,阶段性或长期进驻地域非遗博物馆,或者聚集传承项目及传承人,形成“泛博物馆”概念的非遗传统街区、非遗工坊等。但这在一定程度上打扰了传承人正常的生产生活,干扰了本地域常态化、分散的传承形态。因此,为达到这种展示非遗活态性的目的,过于迎合旅游、商业等要求而做出的不当保护行为,实则是以保护为名的破坏,应当杜绝。第三层次是看到了数字化展示手段动态呈现非遗的优势,在实体场馆中采用多媒体、三维动画、虚拟现实等手段。
即使非遗实体博物馆达到了第三层次,非遗数字博物馆较之传统实体博物馆,仍旧具有以下优点。
①不拘泥于非遗项目有关工具、制成品等实体的有限展示,可利用三维影像、虚拟现实、多媒体等各类新技术立体、动态、高保真甚至全息展示活态技艺。
②面对有些地方政府主导将传承人聚集在非遗博物馆、传习所而影响传承常态的行为,数字博物馆完全不影响传承人正常的生产生活,不影响传承活动的固有环境,对传承规律没有破坏。
③依托互联网,在通信网络与传输带宽不断提升的当代,不受时空限制的广域共享优势不言而喻。
非遗实体博物馆在展示活态非遗方面的乏力、对传承规律的潜在破坏,反而可以证明非遗数字博物馆的可行性与特殊优势。但非遗数字博物馆也存在较难解决的一些难点,比如,数字资源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从文化遗产的两大分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数字博物馆的关系上来考量,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含:可移动文物(主要保存于传统实体博物馆),不可移动文物(主要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两者的数字化展示和延伸就是物遗数字博物馆。主要侧重用三维来展示遗产实体;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含:传统表演、工艺美术、传统知识技能和节日仪式。四者的数字化记录和创造就是非遗数字博物馆。可以说,非遗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实体支撑,并且非遗不适宜采取传统博物馆的形式进行传承、保护和传播,非遗项目传习所的保护功能与传播功能通常成反比,即使是传统商业性非遗项目,也不适宜接待大量的参观,核心技术更不能示人,需要严加保护。因此,非遗数字博物馆主要侧重用多媒体视音频来记录非遗项目表演、操作、进行过程,并将这些数字资源中不涉密的开放内容提供用户访问,满足用户研究、学习、欣赏等不同的访问需求。非遗数字博物馆的价值在于通过网络达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传播与共享,其价值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物遗数字博物馆对于物遗实体博物馆的扩展价值,但是,由于非遗实体博物馆存在的固有弊病、非遗项目数字展示与非遗动态性的内在契合关系等,使得非遗数字博物馆的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
那么,在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的现状如何呢?
2006年6月,国际非遗数据库建设的专业互联网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上线,当时就使用了“数字博物馆”这一互联网前台名称。
而各地以“非遗数字博物馆”的形态投入使用的案例并不多。其中,山西省以“非遗数字博物馆”作为在非遗普查等保护工作中形成的数字资源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平台名称,计划于2012年底建成。在其数字博物馆中将收录非遗普查线索8万多条、非遗名录项目3万多条、有关非遗的照片21万多张、音视频资料6千多个小时,内容涵盖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等16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以文字、录音、录像等形式展示山西省“非遗”全貌;广东省,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已经上线,但是发布的数字资源并不多,例如,在地方馆中,“普宁嵌瓷”只包含文字介绍、2张照片以及1段视频。地市级中,最突出的是四川省成都市,“非遗数字博物馆”概念于2005年由成都图书馆率先在全国提出,其互联网站叫作“蜀风雅韵网站”, 2006年4月上线,包含成都市的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非遗项目相关图片和影音资料500GB,采取了较新的数据存储方式和多维展示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