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宗教”的概念及来源
我们对“公民宗教”概念的认知要追溯到古典时代。在古希腊罗马的世界里,“国家(the state)和宗教被如此完全地等同起来,以至于我们不可能去将二者区分开来……每个城邦有它的城邦宗教;一个城邦就是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教会,有它的神明、信条和崇拜”(Coulanges, 1864)。近年来,许多美国社会观察家逐渐意识到:美国也有它的公民宗教,尽管它并不被大多数人这样看待,但它却以大家熟悉的方式运转着,如同其他宗教那样,有它的信条、膜拜、法典,并构成了一个共同体,对此人们已经取得了广泛共识。但对于美国公民宗教的根源、表现形式,以及该如何用文化和宗教性的术语去评价它,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神学家们众说纷纭。这恰好是我在下文中想要讨论的问题,我希望就这个论题得到某些探索性的结论。
罗宾·威廉斯(Robin Williams)在他的名著《美国社会——一个社会学的阐释》(American Society: A Sociological Interpretation)中提到:“每个运转正常的社会都在很大程度上有一个共同的宗教(common religion)。它所包含的一系列共同的(common)观念、理想、仪式以及象征,在一个社会里提供一种统摄性的统一感,要不然就会充满冲突”(Williams, 1952:312)。我们或许可以称其为一个社会的有效的宗教(operative religion),它是由一系列规范、价值和忠诚构成的系统,它确实地在共同体的不间断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这些功能。当然,一个社会中的功能性宗教,出自并折射出了这个社会的历史及其结构形态,而正是后者赋予这一社会以形态和特征。如果我们扪心自问:对美国人而言,这一作为“共同的宗教”为美国人提供了“统摄性的统一感”的“观念、理想、仪式以及象征”的系统是什么?很显然,它不可能是美国人的任何一种宣信性信仰(professed faiths),即新教、天主教、犹太教,或者美国新教分化后产生的众多教派中的任何一个,无论这种宣信是多么发自内心。那么,究竟是什么确实在发挥着那至关重要的功能?是什么使美国人在其中,并通过它意识到了自身与其他美国人共同作为美国人而具有一种根本性的统一感?是什么通过一系列在现实生活中运转着的忠诚、规范和价值,提供了那任何社会的长治久安都不可或缺的“统摄性的统一感”?在我看来,倘若对美国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作一个现实性的评估,答案就显而易见了:总体而言,美国人是在我们所熟知的美国生活方式(American Way of Life)中找到的这个“共同的宗教”。为美国社会在冲突之中提供了“统摄性的统一感”的,是美国生活方式。美国人所献身的,是美国生活方式。美国人公然并坦然地毫不让步的,是美国生活方式。也正是美国生活方式,提供了用来表达美国人的生存的核心价值的框架。从任何一个现实性的标准出发,(我们都会发现)美国生活方式正是美国人的首要的宗教。
这就是美国人的公民宗教。在这之中——我们需要对库朗热的经典表述稍作修改——宗教生活和国家(national)生活被如此完全地等同起来,以至于我们不可能去将二者区分开来。我需要澄清的是,当我将美国生活方式称作美国的公民宗教时,我并不是把它当作一个通常所谓的公分母式的宗教,它不是一个由可见于全体宗教或者一个宗教集团中发现的各种信仰所组成的综合系统。它是一个有机结构,由各种观念、价值和信仰构成,后者组成了美国人之为美国人所共有的信仰,并真正地在他们的生活中运转着。它是一个既显著地影响着宣信性宗教(professed religion),也被宣信性宗教影响着的信仰。在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意义上,它就是所谓的美国特有的宗教(the American religion),尽管美国有不容置疑的种族、宗教、群体、文化和阶级上的差异。它巩固美国民族生活的地基,并统摄美国社会,并且,它是在最严格意义上的公民宗教,因为在它之中,国民生活被神化了,国民价值被宗教化了,国民英雄被神圣化了,国民历史被体验为救赎史(Heilsgeschichte)。我将会阐明并证明作为美国的公民宗教的美国生活方式的所有这些方面。但首先,我要提请各位注意,美国的公民宗教和古典时代的公民宗教,乃至和让-雅克·卢梭所设想的公民宗教之间,在结构和内容上的显著不同。这一不同,不仅折射出了历史背景的不同,而且尤其折射出了前基督教的古典时代文化与西方基督教文化之间的分离,特别是在美国这个充斥着犹太—基督教的救赎史、弥赛亚主义和弥赛亚式的成全视角的国度之中。
让我们试着用客观的方式来审视作为美国的公民宗教的美国生活方式吧,和一个人类学家一样,用超然而绝非不友善的方式看待他正在研究的原始社会的宗教和文化。嗯,就让我们试试看,这是一个事关我们作为美国人,能否真的从高度的客观性出发,来审察作为美国人的我们自己的问题。为此,我们或许需要另一个托克维尔,尽管他最好别是另一个法国人。
无疑,美国的公民宗教有它属灵的一面。首先,我应该把对一个作为至高存在的上帝的信仰囊括在这个标题下,对作为至高存在的上帝,美国人几乎毫无异议,在比例上也远远地领先于其他西方国家。接着,我应该提及理想主义和道德主义:对美国人而言,每个严肃的国家行动都是“圣战”,每一个严肃的国家立场都是高度道德化的议题。在美国人中,个体的至高无上的价值在美国的公民宗教的属灵一面里被高度重视;并且,因为这一点,原则上,如果不是在实践中——当然,在每个宗教中,原则和实践都经常会发生冲突——美国人的“胞爱”便是一句惯用的祷告:“毕竟,我们都是美国人!”最重要的是,美国人给予宗教不寻常的高度重视。美国的公民宗教基本的精神气质广为人知:美国生活方式是生机勃勃、乐观主义、实用主义、个体主义、平等主义(以至于对任何在我们的社会中,以及其他的社会中屡见不鲜的对不平等的公开表露,美国人都会感到愤愤不平)和多元主义(不能容忍任何运动、事业或机构的,如俗话所言,想要占领“太多空间”的企图)的。文化上,美国生活方式表现出了对教育的热忱信仰,并引人注意地伴随着对美学意义上的文化的轻视。另外极具特色的是,美国生活方式对卫生在道德评价层面上不寻常的高度重视!这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看上去相当平凡且实际的价值,是怎样在作为公民宗教的美国生活方式中被彻底地宗教化了。一个在全国成百上千家餐馆中张贴着的印刷标语写道:“卫生是一种生活方式。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它必须诞生于内心,并成长为人际关系中的精神理想。”在这里,洁净不是仅次于神性,而是实际上与神性在同一层次上的同义词了。
当然,对我们而言,最为熟悉的还是作为美国的公民宗教的美国生活方式中的政治—经济的那一面向,毕竟就其自身而言,这一面向存在于古代世界中的各种公民宗教中。如果我们不得不用一个短语来定义美国的公民宗教,那么“民主宗教”(religion of democracy)毫无疑问将是合适的,但前提是,这里的民主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国意义上的民主。的确,这种民主宗教和其他公民宗教一样提升了国民的统一。在政治方面,民主宗教意指宪法。就此我联想到苏格拉底在与柏拉图对话中对雅典法律的神化。在经济方面,民主宗教意指“自由企业制度”。在社会方面,民主宗教意指那种我提到过的平等主义,这种平等主义不仅与活跃的经济竞争和高度的社会流动安然共存,而且也事实上隐含了后者。在属灵层面,民主宗教在对宗教的高度评价中并在那种已经被广泛看作美国特性的特殊的理想主义中得到了最好的表述。但正是在这一民主宗教对美国的异象中,在它众多的象征和仪式中,在它众多的节庆和礼拜中,在它众多的圣徒和圣所中,它把自己展示为一种实实在在、完完整整的宗教,即美国人的共同的宗教,美国的公民宗教。
需要注意的是,我所罗列的美国生活方式的许多个方面,乍一看,在宗教这个词特定的狭义用法上,并不那么具有宗教性。但这恰恰是一个公民宗教的特征,它是对国家生活和国家文化的宗教化。在那壮观的、一年一度的泛雅典娜节上,有从下层集市涌向雅典卫城的行进队伍,在活动当中,那些十七八岁的青年人获得了自己的武器,成为成年公民并加入雅典的军队中,你或许确定无疑地认为这是一个政治庆典,这是因为我们对国家生活和宗教生活相分离的观念(然而并非现实)已经习以为常。但在队伍开头被捧起的可是雅典娜的古老神像,而且这一行进的终点可是帕特农,那是雅典娜的神庙啊。你想知道这一象征在如今对应着什么吗?那就回想一下1973年的总统就职典礼吧!是谁挺身而出成为我们壮观的公民庆典中的德高望重的人物?是武士和祭司,是军人和神职人员。这就是我们的公民宗教十足的综合性象征,极为传统而且极富感染力——而这并不是完全不像泛雅典娜节上古代雅典人的队伍,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
还是让我们回到那在我看来是美国的公民宗教概念的最高的层面吧——它的美国观、它众多的圣徒和圣所、它的救赎史。在美国的公民宗教看来,美国究竟是什么?看看那在百元美钞上印着的美国国玺的背面吧。你能看到一个尚未建成的金字塔,它代表着美利坚民族的事业,在这之上则是上帝的全视之眼。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那几句箴言,用拉丁原文写成的“Annuit Coeptis”,即“神始终喜悦我们的事业”,以及“Novus Ordo Seclorum”,即“时代的新秩序”。这就是美国的公民宗教中的美国:一个在神之下草创,并备受其仁慈的天佑的新秩序。国家和宗教还能结合得比这更紧密些吗?除非你认为古希腊或古罗马的公民宗教中的国家和宗教是可以分离的,将美国公民宗教中的国家和宗教相分离,有一丁点的可能吗?
正是这种异象,赋予了美国的公民宗教中的美国历史作为救赎史的这一理解的实质内涵。为此,我们可以从奥斯卡·汉德林(Oscar Handlin)那里借用一个恰当的词汇,即“探寻自由”(Adventure in Freedom)。这正是美国人看待美国历史的终极意义的方式。
一部救赎史毋庸置疑需要它自己的弥赛亚主义。美国的公民宗教也是这样。一个多世纪之前,在1850年的时候,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在他激情四射的《白外衣》(White-Jacket)一书中,用下面的精彩的辞章阐述了这种弥赛亚式的异象:
上帝已经为我们预定了,而且全人类也都期待着,我族之人的伟大的事业,并且这些伟大的事业是我们在灵魂之中感同身受的。其他的民族必定很快就落后于我们。我们是世界的先驱,是先行的守卫,被遣来穿过未知之事的荒野,在属于我们的新世界中闯出一条新的道路……是啊,对那政治性的弥赛亚究竟是否会到来的问题,我们已经争论得足够久了。然而他已经来到我们中间了……并且,让我们牢记,正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双手,几乎是史无前例地,民族性的自私变成了无限界的博爱。
这段话促使我们回想起修昔底德为伯里克利所作的著名的悼词。
类似地,查尔斯·弗莱舍(Charles Fleischer)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观察到:“我们美国人是一群 ‘特殊的人民’,我们要为实现民主而献身,这一使命可能是一个普世性的属灵准则,对,那就是一种宗教”(Mann, 1954)。还有休·米勒(Hugh Miller)在1948年所说的:“美国不是为了成为 ‘强国’中的至高者而被造的。美国被造是为了开创由人类社会向公正社会(just society)的转化。这是一份宣教事业,即将这福音散播给全人类”(Miller, 1948: 570)。
美国的公民宗教在它的救赎史和它的弥赛亚主义之外,还有它的礼拜和它的礼仪年。传统的基督教年和犹太教的宗教年,事实上已经在美国的大众宗教(popular religion)中被侵蚀,被削减成为基督教中的圣诞节和万圣节,以及犹太教中的逾越节和至圣日。但正如W.劳埃德·沃纳(W. Lloyd Warner)告诉我们的,“一切社会,无论简单或复杂,都有某种形式的庆典历……”(Warner, 1952: 2)。在美国,这就是美国的公民宗教的庆典历,我们一年一循环的各种国家节庆。劳埃德·沃纳解释道:
美国社会的庆典历,这个一年一循环的各种节庆和圣日……是一个全体美国人共用的象征系统。圣诞节、新年、感恩节、阵亡将士纪念日、华盛顿和林肯的诞辰纪念日,以及独立日,都在我们的庆典历中,这一庆典历使美国人能够表达某种共同的情绪……并且在社会有意地预先订立的特定日子里和他人分享自己的感受。这个(庆典)历的功能,乃是将所有人连成整体,强调他们的相似性和共同的传统,缩小他们的差异,从而促使他们用相似的方式去思考、去感受、去行动(Warner, 1952: 2)。
请想一想这篇文章开宗明义地引用的,是罗宾·威廉斯对作为一个民族的共同的公民宗教这一特征的描绘。
美国的公民宗教也有它的众多圣徒——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华盛顿和林肯——和它的圣所和神殿——想想华盛顿城和海德公园吧。我认为,对我们的公民宗教中的圣徒们稍作考察是很恰当的。我想再次引用劳埃德·沃纳的论述,他从人类学家的角度描述了扬基城的一次阵亡将士纪念日的礼拜仪式。首先,关于阵亡将士纪念日的宗教—国民性的功能:“阵亡将士纪念日上的众多庆典及其附属的礼仪……是作为一个神圣象征系统的一系列仪式,这一神圣象征系统周期性地发挥着整合这一整个共同体的功能,在这共同体中,存在着相互冲突的各类象征,以及相互反对的自治性的教会与组织……阵亡将士纪念日是对死者的一种膜拜,那些死者将五花八门的信仰团体、民族团体和阶级团体组织并整合成为一个神圣的统一体”(Warner, 1952: 214)。这正是公民宗教的内涵。其次,他继续援引了在阵亡将士纪念日上主要演讲者在他所报道的那场庆典上所说的话,那位演讲者讲道:“除了那位拿撒勒的木匠之外,在新英格兰,再没有人像华盛顿和林肯那样被如此地尊崇。德性、远离罪的自由及公义,都是华盛顿和林肯所具有的品质,而他们因具备这些品质,都是真正的美国人……”(Warner, 1952: 220)。我们不会注意不到,华盛顿和林肯在这里被拔高到了超人的程度,成为美国的公民宗教的真正的圣徒。他们具备那些在传统基督教中仅能归给耶稣一人的品质和德性——比如,远离罪的自由,而他们具备这些被拔高的品质仅仅是由于他们是真正的美国人这个事实!再没有比这更令人印象深刻的、对深居于美国的公民宗教之中的宗教本质的描述了。
美国公民宗教的来源是什么?只有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我们才需要提到古代世界中的公民宗教,甚至是提到由让-雅克·卢梭规划并清晰地表述出来的公民宗教概念,正如他在《社会契约论》中仔细描绘的、他理想的社会中的公民宗教。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我想要重提的罗宾·威廉斯所说的这一点,“每个运转正常的社会都在很大程度上有一个共同的宗教……一系列共同的观念、理想、仪式以及象征……”(Williams, 1952:312)。其次,我们必须在美国历史和美国经验中,寻找作为美国的公民宗教的美国生活方式的特定形式和特点的来源。在仔细地研究和核查之后,我得到了这样一个结论:美国生活方式,因而美国的公民宗教,是两个形塑了美国的伟大宗教运动的复合物——一个是世俗化的清教主义,另一个是世俗化的奋兴主义。清教主义的遗产使我们具备了它的艰苦奋斗、理想主义和道德主义的特质;但通过无所不在的世俗化,清教的原罪感与审判感则被剥去了。奋兴主义的遗产则使我们具备了生机勃勃、实用主义以及我称为提升主义(promotional)的特质;“要行动不要信条!”(Deeds not creeds!)的口号不是来自约翰·杜威,而是来自19世纪中叶的奋兴运动;但同样的,通过激烈的世俗化,它变成了不再“为着基督而行事”的一种实用主义、提升主义和扩张主义。
我们不知道雅典和罗马的公民宗教是如何,以及面对着什么样的早期背景(如果有的话),出现在历史时代之中;但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公民宗教是从快要到19世纪中期的早期基督教新教之中产生出来的。在这里,我们或许可以受到西德尼·米德(Sidney Mead)的引导,米德教授在提到19世纪后半叶的时候这样写道:
美国实际上有两种宗教,或者至少是同一种宗教的两种形式,而当时盛行的新教意识形态正代表了二者的折中主义,这一点在那时还并不明显。一种是(新教的)不同教派的宗教……另一种是美国社会和国家的宗教。这一点……以美国的命运这样的字眼表达出来,美国的命运即在上帝之下被实现,方法是通过民主生活方式的完善,为给全人类提供范例,并推动全人类的改进(Mead, 1963: 135)。
在这些极富洞察力的话里,我们可以辨别出美国的公民宗教的梗概和实质。
这些话意味着,公民宗教在美国的兴起,以及在这一宗教和其他更加传统的宗教(如基督宗教和犹太教)不断变化的关系中,存在着几个阶段。可惜的是,关于美国的公民宗教的发展的问题方面,还没有得到足够充分的研究。然而我们现在要大略地区分这些特定的时期。首先,正如米德在我们刚刚读到的这篇文章中提到的,有一个表现出来的折中主义;在这之后的,显而易见地,有一个开诚布公、无所顾忌的对美国生活方式的宗教化;最后,在20世纪的某个时候,有对美国生活方式(或民主)作为一种君临于所有其他宗教之上的超宗教的公然的吹捧。让我们考虑这两个观点。第一个来自J.保罗·威廉斯(J. Paul Williams),一位杰出的学者和宗教学教授:“美国人必须学会把民主理想(而不必是其实践)看作是上帝的意志,或者,如果他们愿意的话,是自然的意志……美国人必须习得这样的一个信念,即民主就是生活的律法……政府也必须看到这样的图景;政府机构必须把民主的观点当作宗教来教导……将教导作为宗教的民主的首要责任交付给公立学校”(Williams, 1951: 71, 78, 368, 374)。公民宗教作为国教,应该以公立学校作为它的神学院。然而,著名哲学家霍勒斯·M.卡伦(Horace M. Kallen)是将这一问题表达得最为清楚也最为掷地有声的。卡伦宣称:“对于民主信仰的教友而言,它(民主)是关于各种宗教的宗教,又是为了各种宗教的宗教(religion of and for religions)……(它是)关于各种宗教的宗教;一切宗教都可以在它里面自由地汇聚一堂”(Kallen, 1951)。美国的公民宗教,民主,是一个统摄性的信仰,各种殊别性的宗教都可以在它之中找到它们特有的一席之地,只要他们不再提出更多要求。我们不妨想一想罗马的统摄性的拥有万神殿的公民宗教吧,罗马是如此慷慨地授予了殊别性的、种族性的宗教在万神殿里放置神像用的壁龛,只要他们不会和罗马的统摄性的信仰发生抵牾。
我们该如何来看待美国的公民宗教和美国人所宣信的五花八门的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变体之间的关系呢?对于处在古典时代的那个世界,这也是个问题。那时,在罗马人和希腊人中并存着至少四种不同的宗教:(1)希腊人极为古老的崇拜众多高级神(奥林匹斯山众神)的印欧宗教——宙斯—朱庇特的宗教;(2)罗马的家庭宗教,由对祖先和家神(lares and penates)的膜拜混合而成;(3)众多所谓的神秘宗教,即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尽管不是全部)起源于国外的、东方的,个人性的、救赎性的膜拜;(4)那种城邦(polis)和国家(civitas)的、最终扩展到帝国的伟大的公民宗教。从那令人惋惜的、仅存的、过于支离破碎的文献中,我们了解到,这些并存的宗教间的关系往往是紧张的,有时甚至是敌对的。在罗马的共和晚期和帝国早期,以与“真正的罗马式虔敬”不相容的名义,将东方的各种救赎性的膜拜宣布为不合法的尝试有很多次,但均告失败。即便人们撤销或废弃了各种各样的禁令,宗教间的关系也远非友好。
而在今天,对于美国国内的大部分美国人而言,在美国的公民宗教与几乎所有美国人所宣信的传统宗教如基督教和犹太教之间,似乎绝无冲突感,哪怕是张力感。公民宗教无疑被确认为美国生活方式,但公民宗教对大部分美国人来说,既没有被看成是一个宗教,也没有被教派化为一个宗教;这或许使得多元共存简单不少。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张力甚至是冲突,依然存在,就像我在其他地方谈到过的那些“固执己见的团体”所处的边缘上。首先,是那些零星分散着的、没有完全适应本地文化的——没有完全美国化的——移民团体;很自然地,他们位于美国生活方式的边缘,并因此还没有被美国的公民宗教所覆盖。要指出这些团体的名称和所在地并不难,但并无必要。这些团体太小了,而且正在迅速萎缩。其次,是那些有时被称作“过时的”教会,那些有着极强的教条或忏悔传统的教会,这种传统使它们倾向于带着怀疑去看待美国公民宗教的某些表现和表述。但这种态度同样正在迅速消逝,而且我想,并不会持续太久。最后,是在这些“固执己见的团体”中的一些神学家和有神学倾向的平信徒,他们是本国内的相当少的一群人,但对美国的公民宗教的鉴别、考察和批判的种种尝试大多来源于这一团体。然而大体而言,这些“固执己见的团体”只占了美国人民中的极小部分。总的来说,大部分美国人并未意识到美国的公民宗教和他们所宣信的宗教(无论是什么宗教)之间,存在着任何张力、摩擦或者冲突。
现在我们来到了最后的,而且或许是最困难的一个问题面前,我早已下决心剖析的公民宗教这一疑难问题。问题是双重的:我们该如何,一方面从文化的角度,另一方面从神学的角度,对美国的公民宗教做出评价?我收到了一些友好的批评,比如西德尼·米德和安德鲁·格里利(Andrew Greeley),他们温和地责备我对美国的公民宗教过分严厉了些。对此我并不认罪,并且我将试着提出我的论证。首先,我当然认为美国的公民宗教是一个真正的宗教;雅典和罗马的公民宗教也是这样——事实上,古代世界中所有五花八门的公民宗教都是这样。这些公民宗教曾经与文化和谐共存,正像现在的美国的公民宗教这样,因而并不能作为反对这一点的理由;一切宗教,甚至是那最具宗派色彩的宗教,都嵌入在某些文化的积淀的某种一致性之中,并展示出了这种一致性,这不过是由于一切宗教在它们的人性的维度上(它们都拥有这样一个人性的维度),一定会必然地折射出人类社会和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其次,在过去两个世纪里兴起的美国的公民宗教,在我看来是一个高贵的宗教,它所歌颂的也是一些十分高贵的公民德性。但罗马的公民宗教在它最鼎盛的时期里也是如此,在中国古代宗教化的儒教也是如此。在公民宗教的文化方面,我倒是愿意把作为美国的公民宗教的社会方面的美国生活方式,看作是对一个大型社会而言或许是迄今设计得最好的生活方式——前提是,即便是最好的生活方式,只要它是一个大型社会的生活方式,就会有它的重大缺陷。并且,举例来说,如果亚伯拉罕·林肯被视作我们的公民宗教的楷模,那么我们就会看到,一种真正基督教意义上的灵性(在这里是加尔文主义的)的强有力的张力,已经进入到公民宗教。因此,我绝对不是想去贬低作为一种宗教的美国的公民宗教的品性。
然而,如果美国的公民宗教是一个公民宗教意义上的真正的宗教,那么它就不是而且不能被看作是真正的基督教或是犹太教,乃至它们二者中任一方,甚或双方的特殊的文化变体。因为它们都效忠于一个善妒的上帝,而这些圣经性的信仰不容许对缺乏神的任何事物、观点和体系提出终极性和绝对性的任何声称,即便是被当作观点、理想、价值以及忠诚的终极内核的事物,乃是人类制度的精华;它依然是属人的,是人类自身的建构,而不是属神的。倘若把美国的公民宗教看作在某种程度上高居在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圣经性宗教之上或者超越它们的,当作在某种程度上在它的统摄性的统一感中含纳了这些宗教,并使其各得其所的,那么这就是偶像崇拜,无论信仰者们从什么样的主观目的出发,是多么天真无邪地怀揣着这样的看法。但这就是神学,我已经在别处就此讨论过,而在此处我则努力回避。在这篇文章里,我的目的是确立我对于美国的公民宗教的本质、来源、目的、结构和功能的思考,以及我得出的一些结论,并提请大家注意某些对澄清这一整个问题而言亟须解决的问题。我希望,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在这方面有所贡献,而这对于我们取得对我们的文化、社会和宗教的一种真实的理解,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参考文献
Coulanges, Numa Denis Fustel de. 1864, La Cité antique.
Williams, Robin, 1952, American Society: A Sociological Interpretation, New York:Alfred A. Knopf.
Mann, Arthur, 1954, “Charles Fleischer's Religion of Democracy”, Commentary June 1954.
Miller, Hugh,1948, An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Modern Philosophy, New York.
Warner, W. Lloyd,1952, Structure of American Life, Edinburgh.
Mead, Sidney E. ,1963, “American Protestantism since the Civil War: from Denominationalism to Americanism”, The Lively Experiment, New York.
Williams, J. Paul, 1951, What Americans Believe and How They Worship, New York:Harper & Row.
Kallen, H. M. , 1951, “Democracy's True Religion”, Saturday Review of Literature,July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