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非基督教运动重要文献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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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宗教果然是不两立么?

屠孝实

编者按:屠孝实(1898~1932),字正叔,江苏常州人。幼时就读于武阳公学,1912年毕业,同年读该校高等实业科。1913年赴日本工科大学留学,闲暇时阅读文学并对其产生浓厚兴趣,后转入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文学专业。1918年回国,历任北京大学、民国大学、朝阳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的哲学、文学教授。1926年被教育部委任为北京法政大学校长。北伐战争胜利后,南归上海主持中国科学社社务,后任中国公学、安徽大学、武汉大学哲学系和北平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屠孝实对伦理学、宗教、哲学、文学均有较深的研究,著有《名学纲要》《哲学概要》《伦理学》《宗教哲学》《信仰论》《新理想主义人生观》等。此外,屠孝实对蒙古史也有一定的研究,著有《蒙古史》一书,为其父史学家屠寄续撰《蒙兀儿史记》,并翻译了许多有关蒙古史方面的资料。

本文发表于1922年,时值非基声浪高涨之时,屠孝实应哲学社之邀针对当时的热点“宗教与科学”的问题发表了一番演讲,阐发他对于宗教之理解,以及宗教与科学并不冲突的看法。1921年罗素曾经在中国少年学会做过一次演讲,提出宗教是杀人的利器;宗教迷信神权是科学的障碍,此番言论构成了日后非宗教同盟宣言的一个依据。屠孝实针对罗素对宗教的这两点指责逐一加以批驳。之于第一点,屠孝实认为罗素颠倒了因果,宗教的排他性实乃受到国民性的影响而使然,且历史上的许多战争乃是一些信徒曲解了耶稣教义,或是宗教被政治家所利用的结果。之于第二点,也即是宗教与科学的问题,在屠孝实看来是一个哲学问题。屠孝实表达了他对于科学精神的欣赏,认为科学的精神可以培养出谨慎、忠实、公正等诸美德,对非宗教同盟推崇科学的态度表示赞同,但同时也指出即便在科学昌明的时代,宗教仍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他引用马克思·缪勒和W.詹姆斯对于宗教的定义,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宗教究竟是什么,并提出了他对于宗教的一种理解,认为宗教的对象所指的超自然者是一种最高的理想,这种最高理想是人类种种欲求的统一体,在人类的不同阶段表现为不同的形式。这种最高理想不适合用理智而需要用直观,所以宗教中的知识在性质上和偏重理智的科学不相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两者就是矛盾、不可并立的。屠孝实还强调切不可将宗教与迷信相等同,宗教中常用寓言,如果将其当做真实去理解,就成了迷信,科学家对此的反对是合理的,但如果科学家将真正的宗教所追求的最高理想也一并排斥则是不合理的。

原文载《生命》,1922年9月,第3卷第1册


宗教问题中国人向来是不注意的。去年少年中国学会因内部关于宗教问题起了争端,曾开宗教问题讲演会,刊行宗教特号,但一般人对他仍持冷静态度。今年世界基督教学生会在清华校开第十一次大会,遂引起社会上之注意。最初发难的是上海学生。他们在前月里就发出一个非基督教同盟的通电,明白表示反对的态度。一时各地智识阶级的人们闻风响应,并将原来的范围扩大,改称非宗教同盟。两星期以来,赞成此种运动之电,在各种新闻纸上发表的非常之多,真可说是“极一时之盛”。

哲学社同人觉得这个问题很是重大,想集合大家的力量,切切实实的讨论一番,且以鄙人年来对于宗教方面略有研究,故特约今天到此讲演。鄙人自知学识浅陋,思想还未纯炼,本来是藏拙些好,况且现在非宗教的声浪一天高似一天,这时候来讲宗教问题,也知道不但是万难讨好,简直是要挨骂的。不过在学术公开的世界,无论是谁皆有发表自己思想的权利。研究学术的人更不能因为怕骂就不敢说话。所以我虽然知道自己所说的话,不见得中听,并且一定有许多不妥的地方,却依然很愿意把他发表出来,请大家切实的指教。

在讲本题以前我先声明几句:我并不是现今存在的任何宗教的信徒,更不是来替基督教当什么辩护士。我对于现存的宗教也很不满意,觉得有改良的必要,不过对于宗教的本身却是承认他有存在的理由的。在座诸君我想一定有许多是反对宗教的,我很希望从我这篇简陋的讲演,诱起诸君学术上的讨论,来纠正我思想的谬误。

读各报所载非宗教同盟的宣言知道他们反对宗教的理由,大约都是以去年罗素在中国少年学会的讲演稿为根据。把他归纳起来,不外以下两点:(一)宗教是杀人的利器。欧洲历史上许多战争皆与宗教有关系,即如此次欧战所以造成如此惨酷之结果,也无非是宗教推崇至尊,奖励杀人的流毒。

(二)宗教迷信神权是科学之障碍。人类史上自有宗教以来,就像烟雾弥天,洪水漫地:人类精神上的生活几乎要破产。这完全是宗教的罪过。

据我看第一点所说的只是一种感情的批评,理由很不充分,没有多大讨论的价值。第二点却可以算是哲学上一个问题,很值得研究一下。所以我今天的讲演,只注重在第二点。不过第一点虽不算重要,然既有许多人这么主张,一定有许多人以为他是对的。我不妨借今天的机会,稍为说几句公平话。

现在我先讲第一点作为今天讲演的陪衬。去年罗素的讲演里有一段说:


我知道宗教有一种用途就是杀人。宗教的价值就是可以保卫己族杀戮他族。因为杀人有用,所以在历史上都崇拜他,作诗歌颂扬赞美他,教育上鼓励他。宗教的教条也是奖励这一层。从历史上看来宗教对于杀人确实有用处。基督教反对战争反对杀人,说什么“爱仇如己”“如有人打我的左颊我便转右颊让他打”,弄得世界上杀人越来越利害。因为他们信教条太苛严,不能稍微容忍他人,必强他人以同己。合于教条的算是信教,不合于教条的便不算信教。从前杀人用宗教,现在杀人用科学了。宗教杀人的手段不及科学高,如俄皇德皇都是笃信宗教的,战争的结果仍不免一败涂地。可见宗教现在连杀人的用处也没有了。


这段话显见得是一种愤极的话。我们只要稍微平心静气地想一想就立刻可以知道他的错误。保卫己族杀残他族的倾向在民族宗教——像犹太教——的确是有的。不过据宗教学的研究说来,排他族的性质并非从宗教影响到国民性的结果,乃是宗教受国民性的影响而发生的。例如犹太人在古代时候,因为国小民寡,常受四邻大国的欺侮,不是波斯拿他做属国,便是埃及拿他做奴隶。因为受尽了种种的困苦,所以他们不知不觉的养成了一种坚强的排外性。这种性质融到宗教里以后,便变成了不能容人的犹太教了。凡是研究过古代文化史的人,这件事大概都晓得的。罗素倒果为因,反说宗教教人以排外,未免有些冤枉。

至于世界的宗教如佛教基督教等大都是主张慈悲博爱的。罗素既然也知道基督教中有“爱仇如己”的主张,怎么又说这种主张是世界上杀人利害的原因呢?把劝人博爱当做杀人的原因,在伦理学上恐怕有些讲不下去罢。欧洲在中古时代为了耶稣的坟墓和天方教徒打仗,死人不少;这是事实。然而仔细看来,十字军战争,也只能说是教徒误解教义的结果。耶稣分明说过愿把自己的血肉舍给别人当面包葡萄汁的。当时教徒如果是守着耶稣的教条,何至于为了他的坟墓杀害许多人呢!照此说法可知十字军战争是教徒背叛教条而起并非是遵守教条而起的了。后世国际间的战争固然也有利用宗教的。但这个罪过应该加在利用宗教的政治学家身上而不应加在宗教上。我们所认为极有价值的自然科学,在近代不是给野心家所利用杀了许多人吗?为何不能就拿这件事实来做科学的罪状呢?自然大家要说:科学的目的本不在杀人,这是别人把他利用错了的。既然如此宗教的目的本来也不在杀人,也只是给人利用错了的,为何我们偏偏拿杀人来做他的罪状呢?据我的意思,战争是人类兽性的发现,不能一定说是宗教造的孽。若硬要张冠李戴说他是宗教的产物,那么自然界一切弱肉强食的惨剧,也应该归之宗教了。狮虎猫犬,蚂蚁蚱蜢都有宗教岂非笑话?

这类主张只是反对宗教的人想耸动他人的听闻,教人相信宗教是穷凶极恶的东西,故意抓来的似是而非的罪状。这完全是感情上的攻击,根据薄弱得很,不值得我们花许多工夫去讨论他。

第二种非难,说宗教是阻碍科学的东西,这话很有注意的价值。现行诸宗教的经典里常有许多神话。这些神话和科学知识全不对。科学重理性排迷信,那么宗教中的迷信,也是应该排斥的。顽固的宗教家以为圣经是决没有错误的。譬如《旧约全书》的《创世记》里面说,上帝七天工夫,造了天地日月星辰草木鱼虫鸟兽等等许多东西,末后又照着自己样子,用泥土造了两个人,便是人类的祖先。他们奉教的看了圣经,便以为世界的确是这么个有眉有眼有手有脚的上帝创造出来的。因为圣经里这样说的。又如新约里说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死了七日重新活过来升天去了。他们看了也以为这是真事,因为圣经里是这么写的。不惟基督教是如此,就是佛教经典里也有什么三十三天十八层地狱等记载。这些话在科学家的眼里看来,全是瞎说,只好拿去哄小孩子。这类的迷信对于文化发展有极大的障碍,应该排斥。非宗教同盟诸君排斥迷信的态度,我绝对表示赞同,并且希望他们从事于知识的灌输,使国人晓然于自然科学的道理永远不再迷信那些瞎说。讲到这里,诸君或者要说“你既然赞成排斥迷信岂不是也赞成非宗教同盟的运动吗?”不对——不对——我赞成排斥迷信,我并不以为宗教的本身毫无存在的理由。把宗教和迷信并为一谈,当他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据我看来,是很不对的。现在为避免误解的缘故,请先把宗教这个名词加上个简单的定义,藉作讨论的根据。关于宗教的定义各个学者的意见颇有出入。我们现在也没工夫来一一细论。大家都知道宗教里一定有个超然的对象,并且信仰是其中的重要作用。我现在就根据我这个意思,参酌了Max Muller和W. James两氏的主张下个预备的定义。

宗教是我们信仰超然者而自己觉得和他契合时所发生的思想、感情、动作和经验。

这句子非常累赘且看来一定有点晦涩。然要知对于一种范围极广的东西,下个抽象的定义,晦涩与累赘是不易免的。况在我这语体文修辞学没大研究过的人自然更不消说了。请再简单的解释一番。“信仰”是对于某种事物承认他实在的态度,“超然”是超出寻常经验以上非实实在在的东西。“契合”是表明关系的,可作两种解:(一)是融通一致,(二)是依属。再把上面的定义说一遍,使他较通俗一点,便是:

宗教是我们对于超出寻常经验以上的东西,承认他实在,并且是自己觉得和这个东西发生关系的时候,所起来的种种思想、感情、动作和经验。

在解决宗教问题时候第一应注意的就是人生。人生的实际不是简单的,内容异常复杂。我们可以从种种观点去认定他,决计不是只许一个立足点去估量他的。

譬如声音的经验,照物理学上的解释,说是物质的震动。平常所说的音之轻重高低只是根据震动力的强弱和震动次数的多寡。然而照心理学家的见解便不和物理学家一样。他们说音是一种感觉,各种高低的声音,在意识上能够引起各种不同的情感。所以音的区别在心理学上是属于性质的而非分量的。我们如若再去问艺术家的意见,他们一定又有别的解释。声音在音乐家的耳朵里,便变成乐曲构成的分子。他们最注意的只是某音与某音调和,某音与某音不调和;什么调儿和平,什么调悲哀,什么调雄壮,什么调飘逸。以上各种见解虽然不大相同,可是谁也有谁的理由,谁也不能说谁的不对。声音的经验在人生全体里本是很小一部分,然而认识他的时候,已有这么多不同的见解;至于人生的全体,异常复杂,认识他的见解,不知道更要复杂多少倍了。

科学知识是理智的产物,对于人生的发展极其重要。科学的精神在于抛除成见服从客观真理。研究科学的人一定是平心静气拿极公平的态度,极细密的眼光去处理他们所研究的对象。因为不如此便不能得很好的结果。人类经过科学的训练以后,可以养成谨慎,忠实,公正诸美德。据我个人的意见看来,科学家所发见的公理法则,与其所根据公理法则而创造出来的东西,如轮船火车电报之类,固然是很有价值,然而拿他和科学养成的恶去比较,还大大不如;因为这些美德,才有永久的价值,才是真正科学的精神。我也是极尊重科学的人,觉得Science这位先生不但是现在的中国所必须,并且是人类所永远必须的。我对于非宗教同盟诸君推崇科学的态度绝对赞同。

但是科学不能当作人生问题的唯一解答。何以呢?人生的实际不是仅仅理智一方面,感情的活动,意志的活动也很占一大部分。人生全体的发展,一定要各方面调和起来方能有望,决不能单从一方面进行的。理智的作用专重概念的推理。我晓得大家一定要说科学是以经验为根据的。这话诚然不错,可是科学的材料并不是具体经验的原状。他拿经验做材料的时候,实在已经用过一番淘汰的工夫把主观的要素——情意——统统除去,只馀下感觉的部分。这个自然是(原文为“时”)抽象的产物了。除科学一步一步向前进,他的抽象性也一步一步的显著。抽象性愈大则距人生愈远。偏重科学的结果一定要把人生变成机械的,无意味的东西。这个弊病着实利害,我们看一看欧洲近几十年来思想的变化和社会的现状,就可以明白。在十九世纪的后半叶,欧美科学上的进步很快,各种重要的发明接二连三的出现,大家高兴的不得了,因此就发生了一种科学万能的思想;当时的人以为哲学是空谈,宗教是迷信;只要有科学就够了,道德艺术等也完全降到自然主义的旗帜底下去,没有独立的权威。这种思想的结果怎样呢?到了后来得着个现实暴露的悲哀。他们失去了理想的光明,觉得优胜劣汰弱肉强食是人类的命运,宇宙之间只有盲目的物质势力,毫没有人类精神自由活动的馀地。我们试看这种人生观里除了残酷、冷淡、凶暴、自私、悲伤、烦闷、恐怖、失望等黑暗光景以外还有什么?及乎现代欧美人多悔悟过来,很热心的主张宗教哲学之复兴。除了少数思想家像罗素几个人以外,其馀第一流哲学家如Eucken、James、Schiller、Bradley诸人不但不反对宗教反而很起劲的提倡宗教。就是有名的生物学大家Haeckel氏尚且主张创立什么一元教哩。

有人以为宗教就是迷信,这是完全误解。据宗教学研究的结果,世界上从古至今曾经出现的宗教种类很多,也有崇拜多神的、一神的、自然的、祖先的、动物的;也有主张超神的、泛神的、无神的。对于作威作福的神鬼信仰,固然大多数宗教是如此,实在并不是宗教的必要条件。至于离奇的迷信,更不是宗教的要素,例如小乘佛教的经典只是明明白白地说理和讲修养之方法,并没有什么稀奇古怪还反科学的神话在里头;然而我们能因为小乘佛教没有迷信就不叫他做宗教吗?照实说来,宗教与迷信原是两个概念。有人硬把他当做一件事我只能说他是学识荒疏,观察粗浅,算不得正当的议论。据我所知道的,一切宗教的共通要素,只有上面定义中所说的“宗教是信仰超然者而自己觉得和他契合时的思想、感情、动作和经验”这一点。其馀部分大概是某种宗教所特有的,不能算宗教的共通要素。所以拿迷信去反对一切宗教似嫌轻率。

诸君或者要问宗教的对象所谓超然者到底是什么呢?我可以回答说就是最高的理想。理想不是天外飞来的东西,只不过是我们种种欲求的统一体。人类精神逐步自觉,精神也一天一天提高,所以野蛮人或古代的理想不见得能代表我们的理想,他我的理想所化成宗教自然也不能使我们满足,这是一定道理。例如古初的人因为在自然界里找衣食很难,所以他们的欲求几乎全是物质的,他们的理想也只是以求得福利为主。这种理想所具体化成的宗教便是天然教。其后人类衣食稍为充裕了,欲求也就渐渐增加。此时审美的欲求,或是维持社会的欲求,占了主要的位置,能把其馀的观念统一起来搁在底下。此时的宗教变成了美的宗教(例如希腊古代的多神教)或法律的宗教(如犹太教)。等到人类的自觉更深刻些,拿道德的善来统一别的欲求时便进化成了伦理的宗教(如基督教)。若是我们的理想是企望着主观和客观绝对统一,要想解脱内外束缚,求得圆满的大自由,那时便成了哲学的宗教(如佛教)。照以上的解说,可以晓得宗教之对象,的确只是人类精神的自觉在各种阶级上所构成的最高理想(Highest ideal)。

说到这个地方我们不能不把“理想”那个名词解释一下。人类一切要求多有相当的对象。要求是属于主观的,对象是属于客观的。换言之,就是我们既然有了要求,就一定有要求的对象。把要求和所要求的对象综合起来,在实践就是行为,在智识就是价值判断所构成的观念。价值判断的标准就是理想。把人生各部分的理想统一起来就是最高理想。我们也说他是绝对价值,或者说他是价值的本身,因为他是一切价值的标准。理想不是抽象的观念而是具体的观念。他是多数事物存在的理由,既然不和一切离开,同时又能把许多观念□括起来使他们成为整个。理想的性质很是复杂,单用抽象的方法来说不易明了。我现在就借钟馗嫁妹这幅画图来作个比方。这幅画里有须髯如戟的钟馗,有柳眉杏眼的钟馗的妹子,有各种套奇怪状的小鬼,且有嫁妆旗伞花轿等等,合了各色人物才成了这幅画图。钟馗嫁妹是画题也就是画的全体。各色人物是具体的内容,是画的部分,是表“钟馗嫁妹”的手段。

画的好处正在能案着画题配搭得调和。虽然各人有各人的神气,各物有各物的形状,大家却是互相照顾的,因而成为整个的东西。如果一部分一部分拆开了看,那就钟馗是钟馗,妹子是妹子,小鬼是小鬼,嫁妆旗伞花轿是嫁妆旗伞花轿,决不会看出“钟馗嫁妹”全幅的意思。反过来说,如果只有画题没有画上人物,也不能成为画图。从此可以看出各色人物合起来所表现的是“钟馗嫁妹”这个意思。然而“钟馗嫁妹”这个意思也就在这许多人物里,并不在别处。理想和各种观念的关系也是如此。理想是全体,好比“钟馗嫁妹”这个画题。各种观念是部分,好比画里人物,全体只是一个,部分是很多的。我们不能说理想是代表所属的许多观念,因为他们所属的观念没有一个可以代表他的,也不能说他不是他所属的许多观念,因为离开了他所属的许多观念就没有他。我们也可以说理想就是那些观念,因为他就是那些观念合成的。我们也可以说理想竟不是那些观念,因为他是在那些观念之上而有超越的支配力的。所以在理想的生活里,一就是多,多就是一;一不是多,多不是一;一中有多,多中有一。这就是他的玄妙的地方,也就是他的招人误解的地方。理想与平常概念之不同就在于此。

理想能容纳矛盾的部分,超越在他们的上面,把他们根本的统一起来。如钟馗嫁妹图中钟馗的妹子固然是很美丽的,但钟馗和其馀的小鬼却是丑陋不堪,不过两相对照起来,钟馗和许多小鬼的丑,倒反把钟馗妹子烘托得格外艳丽;并且全幅画图竟也借着这个对照,另成一种超越在部分的美丑以上的大美。在平常,丑是可厌的东西,这时却变成了表现全体的美所必要的东西,也有了价值了。如果生活里没有矛盾的,便是个庸人,真正伟大的人物的生活里,没有不是充满了矛盾的。然正因为矛盾的利害,越显得他们人格的伟大。如欧洲中古时代的奥古斯丁和俄国的托尔斯太就是很好的例。

最高理想分真善美三种。这种区别只是形式的区别,抽象的区别,而非实质的区别。何以呢?因为人类的生活本来是整个的东西,不是可以零碎分割的。当这整个的人生表现出来的时候,向各方活动,我们便从各方面去认识他,有时叫他做智识,有时叫他做感情,又有时叫他做意志,因为生活有三方面,所以把理想也分为三种,其实只不过绝对具足(圆满)的理想的一体上的三种相罢了。这具足的理想不是理智所能认定的,因为理智的作用,以分析为主;分析的结果,只能得着抽象的观念,不能得着具体的观念。如钟馗嫁妹全图的情味是各种人物拿内面的关系互相连结而成的。这种情味只可从画的全体上着眼,把自己纳在画中细心体贴。倘若用理智分析则全画神味完全失掉,画中活活泼泼的人物也都变成机械了。这是因为全体的意味不能拿部分来代表,何况部分的构成条件?所以随你怎样分析,全体的意味是不能分析出来的。理想的认定不能用理智者以此。然应该用什么认定理想呢?据我看来,就是除去理智的差别态度,而用同情的态度,把自己和客观融在一起去体会他。这种认识方法哲学上叫做直观。宗教的对象既然是最高理想,而这个理想的认定,又是不适用理智而须用直观的,所以宗教中的智识,在性质上和科学不相同。科学所述的是抽象的知识,宗教所述的是具体的理想。人类言语本是抽象的产物,所以用来记述科学知识还可,若用以形容理想,就有许多地方不自然了。宗教里常用寓言说明一切,就是这个道理。用直观以求真理的哲学家也是如此,如庄子寓言什九,如柏拉图的诗歌式的描写,便是明证。懂了这个意思,再去看佛教或基督教经典,就可以得着许多新的解释。譬如大乘经典里常说“三千大千世界”,又说“无量阿僧祇劫”。若当他个事实看,以为真是指客观的空间存在或时间存在说的,那真是迷信,是妄说,我们应该排斥。若当他个寓言看,不过用以形容绝对理想超越时间性或超越空间性的,自然就不能说他是妄语了。基督教经典有许多也可以这样看。如《旧约》里说上帝是全知全能,我们应当把他看作形容最高理想的具足性的,并不是真有个有眉有眼的大人坐在天上:这样一来,便没什么问题。又如“上帝七天里创造世界”的话,自然是很荒谬的,然我们如果把他解作理想实现,复经过人格的努力的意思,便不成问题了。再如耶稣复活说,若果真当他是死过了七天又从坟墓里爬起来活了,实在是荒谬绝伦。然如果把他们当作表现贯彻生死而超越在他们对立以上的大生命,如前面所说钟馗嫁妹全图的美,超出钟馗妹子和小鬼的部分的美丽以上的意思,那就不见得是荒谬了。

总之宗教上的说法,十有八九是寓言。浅薄的宗教家不懂这个道理,竟把寓言看作事实,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他们的迷信,谬妄。科学家的反对是极合理的。但是科学家排斥浅薄的宗教家的迷信与谬妄则可,却不要连理想也排斥去了。

宗教的对象——最高理想——非经验所能证明。理想不是现成的,是要人们努力去实现的。理想既非现成,故无法以经验证明;且经验是片段的,更不能证明。按实说,科学上的最高深道理,也有不能以经验证明的,如Atomic Theory与Tleolric Teeory是。整理科学的知识,端赖数学,但根号下的——2(V-2),尚无人能证明,可见就能否以经验证明而论,不足以推倒宗教。

理想的信仰也是科学所必须的。宗教是先信后证,科学是先证后信。因为宗教的对象是最高的理想,故不能后证,但科学是向真理努力的,如果科学根本不信真理,则不成其为科学。自然界是合理的有规律的东西,科学家必须把“因果永续”的信仰放在脑里,才能往前研究,不然便不能研究了。据此看来,科学最后超出经验的一部也带有宗教性。经验是新陈代谢的,有相对的价值,无绝对的价值。科学的价值,不在他求出结果,在他爱求真理的精神。科学的精神,就是科学的最高价值。宗教与哲学的对象虽同,而其求的方面则不同。黑智尔以为哲学是求之于形式,宗教是求之于实质;哲学是求之于知,宗教是求之于行。

依我看科学昌明,宗教也有存在的理由,宗教与科学并不冲突,而且真宗教是需要科学的。理想是人生所必不可少的;理想既为人生所必不可少,那么,对于统一一切理想的最高理想,又何能去掉呢。我对于宗教的意见,大略说过了。我晓得顽固的宗教家,听罢我的话一定要攻击我,非宗教同盟诸君,因为我主张科学与宗教是可以两立的,恐怕也要攻击我。但我自信毫不偏袒,所以虽明知道处在腹背受攻的地位,终于把我的意见发表出来,希望和对于这问题有趣味的人,大家讨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