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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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物流产业安全评价指数设计

1.4.1 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

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考虑数据的可得性、一致性、稳定性等因素,经过筛选和简化,得到如表1-1所示的物流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表1-1 物流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物流产业安全评价指标原始数据见表1-2。

表1-2 物流产业安全评价指标原始数据

注:物流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物流企业收入利润率数据由于官方数据的统计存在一定延时,并且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一年的数据延迟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这两项指标采用后移一年的方法进行统计。

1.4.2 数据标准化

(1)物流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

物流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用一国某产业的净出口与进出口总额的比值来衡量,取值通常落在-1与+1之间,指数值越高,表明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越弱。物流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的标准化处理思路是:将 -1和 +1的标准值分别定为0和100,采用式1-1进行标准化换算。

其中,N1是物流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标准化结果;A1是物流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原始数据;a1b1为系数。

将标准值代入式1-1,可得:

解得:

(2)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

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用物流的总费用与GDP的比值来衡量,取值为百分数,指数值越高,表明物流产业的控制力越弱,反之则越强。据统计,2014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约为8.5%,全球平均水平约为11.5%, “金砖国家”印度和巴西约为12%。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并且费用的降低是符合瓶颈走向的,在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再想降一点都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将8%定为标准值的上限,并且选用反比例函数进行标准化。我国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的峰值为20%,随着产业的发展,未来这一指标的值一定是下降的,并且纵观国际市场都没有比这一值更高的情况存在,因此将20%定为原始数据取值的最高值。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的标准化处理思路是:8%的标准值定为100,采用式1-4进行标准化换算。

其中,N2是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标准化结果;A2是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原始数据;k为系数。

将标准值代入式1-4,可得:

解得:

(3)物流企业盈利能力

物流企业盈利能力采用物流企业收入利润率来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统计数据测算,各行业平均利润率如下:运输业9%,商品流通业3%,其他8%,银行的利率约为5%,电信业最高达35.5%,轻工医药和电力能源的销售利润率也超过20%,电子信息、批发业、建筑房地产、电气机械、金融保险及交通运输的平均利润率都低于10%。

因此,物流企业盈利能力的标准化处理思路是:将5%的标准值定为60, 35%的标准值定位90,采用式1-7进行标准化换算。

其中,N3是物流企业盈利能力标准化结果;A3是物流企业盈利能力原始数据;a3b3为系数,该系数的标准值定位点有四个,依此可将该指标分为三个线性方程。

(4)物流服务满意度

由于国家邮政局的统计数据采用的是百分制统计口径,因此可以直接使用,具体数据见表1-3。

表1-3 物流产业安全评价指标标准化数据

资料来源:根据式1-3、式1-6、式1-7、式1-8计算得到。

1.4.3 评价指数合成

考虑到各指标之间的相对重要性,采取等权重方式,为物流产业安全指数的各评价指标配置权重,采用线性加权综合评价模型进行物流产业安全评价指数计算(见表1-4)。

表1-4 我国物流产业安全评价指数

资料来源:对表1-3各指标数据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