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的理论基础
一 国外相关理论
国外研究社会群体与政府部门之间冲突与对立的群体性事件的理论,西方学术界将其统称为社会冲突理论。国外相关理论,除了前已提及的“冰山”理论,“能块”理论,以及“椅子模型”理论之外,还有以下三种理论。
(一)社会冲突理论
西方社会冲突理论,主要研究权力、地位、物质利益分配不公等,对社会关系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冲突。美国的刘易斯·科塞(Lewis Coser),在1956年出版的《社会冲突的功能》中,最早使用了“冲突理论”这一术语。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社会冲突理论成为社会学理论的焦点,相关研究的著名学者及著作,有塞缪尔·菲利普斯·亨廷顿(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J ·米格代尔(Joel S. Migdal)的《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J. C.斯科特的《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罗伯特·希斯(Robert Heath)的《危机管理》。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美国社会心理学和传播学的开创者之一,曾任美国社会学会主席的查尔斯·霍顿·库利(Charles Horton Cooly),在其著作《社会过程》中,对“冲突与合作”,“群体冲突”和现代的一体化、国际关系中的社会控制、阶级和种族等,进行了专门研究。他对庸俗达尔文进化论过度夸大冲突作用进行矫正的同时,提出一种“独特的”、从正面看待“群体冲突”的观点,即“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冲突有助于进步,在它的作用下,更人道、更理性、更具协作性的形式,将取代那不够人道、不够理性、协作性较差的形式”。社会冲突理论强调社会冲突对于社会的巩固与发展的积极作用,代表社会学的激进派。20世纪60年代后期,该理论流行于美国和一些西欧国家。这些研究社会冲突的理论、视角、方法、结论,对于研究我国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预测能力、处置能力、善后能力、协调发展能力等综合能力,有值得参考借鉴之处。
(二)羊群效应理论
该理论是管理经济学的经典理论。羊群效应(The Effect of Sheep Flock)也称羊群行为(Herd Behavior)、从众心理,被用来描述一些经济个体或者企业的从众、跟风心理等市场行为。经济个体或者企业,都会追随大众所同意的潮流、趋势、事件而行动,而不会思考潮流、趋势、事件的真实意义。这样的羊群行为或者从众心理,是产生群体性谬误的基础。羊群是一种较为散乱的组织,一群羊往往盲目地左冲右撞。如果有一只带头羊行动起来,那么其他的羊将一哄而上,完全不顾及前面可能有狼,也不顾及不远处有更好的草。可以说,羊群效应是由经济个体的理性行为所导致的集体非理性行为之一种非线性机制。因此,“羊群效应”是比喻作为经济个体的人或企业所存在的从众心理。这样的从众心理非常容易引致盲从,盲从则会促使经济个体或者企业陷入骗局,遭遇失败。“羊群效应”理论认为,社会中的普通大众,往往容易丧失对某些不明真相事情的基本判断力。人们喜欢凑热闹,人云亦云。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往往出现“羊群效应”,就是在一群围观的群众中,在无直接利益诉求的人群个体中,总是跟随大众的行动而行动,一呼百应,从而使事件的规模扩大。
(三)挫折-攻击理论
“挫折-攻击”理论(frustration-aggression theory),是对攻击行为进行解释的心理学理论之一。社会群体性事件是一种建立在个人“挫折-攻击”心理基础上的群体攻击行为。因此,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涉及并需要运用该理论。
“挫折-攻击”理论,能够对社会群体性事件做出机理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越是贫困地区,越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为什么“随便一点小事都会变成大事”,为什么群体性事件一般是沿着“信访→上访→群访→静坐、示威”再到“一般群体性事件→暴力群体性事件”的线路发生,以及为什么即便没有涉及自己利益,仍然会参与群体性事件等问题。
“挫折-攻击”的概念,最先是由世界著名精神分析学家、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提出的。约翰·达莱德、梅尔、米勒等人,将其发挥、完善和系统化。
所谓“挫折”,就是根据某种愿望实施有目的之行为时,因为内部性或者外部性障碍,使得欲望的满足遭遇阻碍。“挫折-攻击”理论指出,之所以发生攻击行为,一定先有挫折。攻击是挫折的结果。攻击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为前提;而挫折的存在,总是导致某种形式的攻击。
美国耶鲁大学学者约翰·达莱德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个社会集团,在它热烈追求目标的过程中,一旦遇到某种阻碍,就会产生一种攻击性冲动。攻击的强度,与欲望不能满足之量成正比。遭受的挫折愈大,攻击的强度便愈大。
梅尔认为,挫折使人情绪显著激昂。这时的攻击行为是刻板、固定的,甚至是无目标的。
米勒指出,挫折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反应。有的人遭遇挫折之后,反而加强其战胜困难之决心;有的人遭遇挫折之后,则会变得紧张、畏缩;有的人遭遇挫折之后,会表现为无动于衷或者陷入空想;有的人受到挫折之后,则发生攻击行动。挫折转变为攻击,往往还因为客观环境中存在着引起攻击的因素。
挫折导致的攻击有时被掩饰,比如以迁移的方式表现出来。有的时候,挫折导致一种间接表达方式的攻击。间接攻击可能出现多种形式。例如其中一种形式,可能将攻击转移到一个新目标,使用间接方式进行攻击。
挫折与经济状况相联系,穷困者的挫折要比富裕者的挫折大。因此,穷困者的攻击性较强,犯罪率较大。
二 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理论
除了以上几种西方学术界涉及群体性事件的相关理论,本书更加重视具有我国特色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近年提出的治理社会群体性事件、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管理创新理论。
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理论,是我国当前减少社会矛盾,积极预判、预防与化解社会突发群体性事件,提升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最新理论,也是对本书研究针对性、时效性最强,最具有方针、原则和指导意义的重要理论。
201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强调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这次会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概念。胡锦涛总书记就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二是注重维护群众权益,三是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四是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2011年2月19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在中央党校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这是中共中央第二次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做出研究部署。
2011年5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
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报告,郑重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的第十三部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对“创新社会管理”做了全面展开,进一步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第五部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明确提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创新性地将依法治国贯穿于社会治理领域,强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创新。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认识,从具体到整体、个别到一般之重大提升。找到统筹和协调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各方面健康发展之关键。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之新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的创新性理论成果。这一理论,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全体人民有更多获得感,有助于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与社会和谐,促使基层社会朝着共同富裕方向前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从2010年9月至2015年10月,从十七届中共中央至十八届中共中央,多次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所做出的研究部署,可以说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全面。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实现依法治理社会,以便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
党中央之所以如此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问题,乃是基于我国现阶段存在以下五个基本社会特征。
第一,社会结构发生变化,阶层群体冲突增加。
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相当单一,就是“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他们之间的利益是高度趋同的,不仅没有根本性的冲突,甚至直接的冲突都几乎没有。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社会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纷纷出现,由于利益获取模式的不同,往往会发生各种冲突与纠纷。这些冲突与纠纷,极易引发社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像农民工因讨薪而自焚跳楼,征地拆迁矛盾引起的暴力争端,水电资源、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站/群矛盾和矿/群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其背后都是阶层利益在冲突。
第二,人口流动性增加。
我国外出务工农民工达到2.5亿人,加上商业活动引发的人员流动、大专毕业生流动等,社会流动人口至少在3亿人以上。大规模人口流动,对传统的以户籍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模式,提出了很大挑战。转变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第三,IT时代对社会管理提出新挑战。
网络信息的出现和快速的大规模运用,使得传统的信息管理理念和方式受到严峻的考验。面对网络传播,传统管理方式下“能捂则捂”的控制传播模式,变得异常脆弱而尴尬。网络对社会群体性事件的传播和“助燃”能量,远远超出了想象。2008年贵州省“6·28”瓮安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升级,就与当地政府对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效应的不适应,密切相关。事件初期,瓮安县立即关闭了县内互联网。但是瓮安人到邻县上网,发布瓮安事件消息,结果迅速传播到国内外,政府非常被动,种种猜测和传言,加剧了事态发展。最终发展为当地数百人冲击县公安局、县党委、县政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大楼,上万群众围观,大约持续七小时,其影响震惊中外。“6·28”事件以惨痛的结果再一次表明,信息的及时、公开、透明,对于现代信息社会中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信息公开迟滞和传统的信息管制政策,面对着信息高度发达的互联网时代,显得不合时宜,甚至适得其反。
第四,群众维权意识更加强烈,社会诉求不断提升。
市场化社会转型使得普通群众的个人权益意识空前强化,勇于诉求的现象日趋增多,诉求途径多元,诉求方式多样甚至极端。群众维权意识的日趋强烈和诉求方式的多样化与社会稳定紧密相连。社会管理必须与时俱进,认识和直面新的社会形势,创新管理方式。
第五,转型社会呈现价值真空,社会失范引发风险。
中国正处于包括价值观在内的社会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既有价值观已经失去共识,新的价值观又没有真正形成,这便导致价值真空。一个社会只有存在共同的价值观,才可能产生一致的行动。当出现价值真空的时候,人们缺乏具有高度共识的是非标准和道德准则,一些人的行为无所顾忌和不可预期,加剧了社会稳定的不确定性。
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理论,为深入探索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群体性事件与研究治理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对策,提供了纲领性指导。其中,基层政府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的综合能力体系构建与对策研究,应当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基本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