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西方与港台地区学界的理论研究
西方关于国家如国家主权、国家性质和民族国家建构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至15世纪时期马基雅维利、布丹和霍布斯等人。他们提出的国家是一种拥有独立利益、最高权力的政治共同体的理论,不仅确立了近代国家主权观念的基础,而且为民族国家的出现提供了理论支持。
但问题是,该时期西方有关国家的研究,更多侧重于对政治共同体制度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思考,而对族群意识及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则未有太多关注。直到20世纪,族群意识在各种因素刺激下开始觉醒,少数族群不仅表达出对国家强制同化的不满,而且在本族群谱系、历史传统、宗教信仰与文化习俗等问题上表现出较为明确的自我认同。这使学者开始关注集体与个人、族群与国家的认同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
在许多人看来,强化国家认同乃多元文化背景下民族国家建构之最重要一环。特别是全球化背景下各种消解国家认同的思想和此起彼伏的民族分裂主义观念,更使国家认同成为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热点。
实际上,围绕这一问题,西方学界已产生了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著作。这些著作或从理论逻辑出发,或结合具体的认同实践,对现代国家中不同层面的国家认同问题展开讨论。基于西方相关国家认同理论的研究成果以及本课题所关注的中国国家认同建构的研究要求,笔者这里欲就安东尼·D.史密斯、菲利克斯·格罗斯、塞缪尔·亨廷顿、洛威尔·迪特默和塞缪尔·金等学者的国家认同研究做一简单的选择性梳理。
在当代西方民族与民族认同、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研究领域内,长期任教于伦敦经济学院的社会学教授安东尼·D.史密斯无疑占有重要地位,其有关族群与民族主义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在中国政治学、社会学与民族学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从1976年出版《民族主义运动》(Nationlist Movements)开始,安东尼·D.史密斯先后出版了十多部有关民族与族群性、民族认同、民族国家、民族主义等的著作。在1991年,安东尼·D.史密斯出版了《民族认同》一书,通过对“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的研究,集中讨论了“‘民族’(nation)概念在西方的产生与当前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并由此区辨了与之相关的“国家”、“民族”等概念。史密斯认为,人们的“身份认同”(Identity)包含了多重内容,如家庭(family)、领土(territory)、阶级(class)、宗教(religious)、族群(ethnic)和性别(gender)等。“民族”(nation)则是除了性别、空间和阶级之外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出现的新一类群体的身份认同。由于民族主义(nationalism)的兴起,人类群体在一个新的政治基础上结成了新的共同体,这也就在西方民族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个“民族”(nation)的概念。新观念(理性国家,the rational state)和新共同体(领土民族,the territo-rial nation)两者之间关系密切。但史密斯又认为“民族”(nation)只是人们身份认同的多种类别之一,而民族认同和宗教群体认同比阶级认同更具基础性和稳定性。
在安东尼·D.史密斯看来,西欧模式的“民族”(nation)虽然包含有法律权利、义务以及具有政治、法律和行政组织含义的特征,这些特征尽管也常被理解为“国家”(state)特征,但它与国家仍是有区别的。“国家”主要指一整套被公共认可的权威性社会行政管理组织体系,它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社会机构的公共机构(public institutions),能在一块既定领土上垄断性地实施强迫和压制。而“民族”(nation)则是一个以文化和政治契约联结在一起的政治共同体,所有成员分享其历史文化和领土。尤其是所有成员分享着共同的文化传统,这与国家的所有公民间纯粹的法律关系和科层制联系纽带完全不同。所以在由认同感而表现出来的效忠问题上,成员常常可以明确无误地表明忠于自己的“民族”,但不一定忠于执政的“国家”政权。
史密斯认为,“民族”(nation)的概念既内含“公民的”(civil)和“领土的”(territorial)意义,又有“族群的”(ethnic)和“血缘家系的”(genealogical)特征。其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西方的或者可称为“市民的 ‘民族’模式”(a civil model of the nation)。这一“民族”模式的标准由四个因素组成,其认同分别集中在历史形成的领土、法律和政治共同体、成员在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权利、共同的文化和意识形态等四个方面。另一种是亚洲和东欧“族群的 ‘民族’模式”(an ethnic model of the nation),其认同则强调相同的血统、共同体和本土文化。因此在这个模式的标准中,对血统和谱系的重视超过了基于领土的认同;在情感上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动员效果;对本土文化(语言、价值观、习俗和传统)的重视超过法律。史密斯总结说,“民族认同”和“民族”一样都是复杂的建构,包含一些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如“族群”(ethnic)、文化(cultural)、领土(territorial)、经济(economic)和法律政治诸方面。他认为“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具有五个基本特点:①历史形成的领土疆域,或祖国;②共同的神话和历史记忆;③共同的大众文化;④所有成员所具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⑤在领土范围内动员成员参与的共同经济。
虽然史密斯一再有意将“民族(nation)”与“国家(state)”区别开来,但依现代民族国家的规定性和基本特征,史密斯关于“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的分析其实仍是在现代民族国家意义上展开。
相较于史密斯关于族群、民族与民族国家、民族主义等的专门研究视野,美国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菲利克斯·格罗斯的学术关注面要宽泛些。其中,《公民与国家——民族、部族和族属身份》是他历经半个世纪思考和研究的成果,集中讨论了国家起源、国家赖以建立的基本纽带和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文化和政治多样性问题。他指出,涉及认同的民族归属问题乃国际关系中的关键,由此而起的民族主义是导致冲突的根源,民族与国家的“冲突”既可能造成关于战争、民族冲突、种族屠杀的悲惨记忆,也可能产生不同文化、不同民族背景的世界各国人民对世界和平的期盼和对共同发展的不懈追求。在该书中,菲利克斯·格罗斯以其深厚的人类社会学积淀,建立起了一套概念体系,“对种族、族群、民族、血缘纽带和地域纽带、民族国家、主权、自决权、民族主义和民族认同、族属意识和族属认同、多民族国家和多元主义等概念,进行了严格的定义和阐释”,这对后来的研究者建构多民族国家理论,发展民族学研究的概念、术语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则对美国国家特性/国民身份的重要性,以及20世纪中后期以来美国国民之国家认同结构及其变化进行了专门阐述,分析了美国面临的国家认同危机问题。他指出,“亚民族的、双重国籍的跨国的身份/特性开始抬头”,损害了国民身份/国家特性的重要性,造成美国国家认同的负向变化。他认为,盎格鲁—新教文化在美国国家特性组成中具有中心地位,因此面对20世纪中后期以来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美国人应当重新发扬盎格鲁—新教文化、传统和价值观”,重振美国国家特性,重新确立民众的国家认同和对国家的向心力。塞缪尔·亨廷顿关于美国国家特性/公民身份、美国国家特性的组成与面临的挑战,以及重振美国特性途径的阐述,充分体现了他对美国政治的现实关怀。
与上述西方学者的研究对象不同,还有一批西方学者,如白鲁恂、杜赞奇、E.弗里曼、洛威尔·迪特默和塞缪尔·金等人,曾就中国国家认同的有关问题展开过研究。中国学者姚大力注意到,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术界就在这个领域里取得了丰硕成果。实际上,早在1953年,美国学者约瑟夫·列文森就指出,在1911年,梁启超认为,当人们潜在地把整个世界看成是单个国家时,就不可能再有“民族意识”(national identity)或者爱国主义意识。尽管有人认为“当时它(‘认同’)似乎只是列文森在间接地译述梁启超的见解时所偶然使用的一个字眼”,列文森也显然“没有把它当做一个具有特定涵义的专门名词来表述”,但这足以说明他是西方有关中国研究的学术圈中较早使用“认同”(identity)概念的学者。而且在后来的研究中,列文森屡屡涉及中国民族国家认同问题,甚至还有专门的讨论文章。
洛威尔·迪特默和塞缪尔·金二人都是美国研究国际问题的专家。按姚大力所言,20世纪80年代后期,他们在考察中国外交政治的过程中,都感觉到欲对中国问题有一个“深入的研究”,就“需要有一个把中国的 ‘国家利益’和在中国反复出现的文化主题结合在一起的 ‘中心参考点’”。因此20世纪90年代初,他们在普林斯顿大学国际研究中心举行了一场以中国民族国家认同问题为主题的讨论会,并将讨论会的部分论文修改结集,以《中国寻求民族国家的认同》为名出版。该书大体按照中国历史进程的时间逻辑编订,从宏观角度讨论中国的国家认同建构和功能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该书是由13位作者提交的参会论文汇编而成,展现不同作者关于中国民族国家认同问题的不同关注点,反映出他们认识和理解上存在的差异。
台湾地区学者关于国家认同问题的研究,起步要早于大陆和香港地区学者,而且成果颇多。总体看来,台湾学者关于国家认同的研究,因台湾地区族群结构和地缘政治,历史因素、与大陆之间的关系,岛内不同政治力量及复杂的政治生态,台湾地区在国际政治关系中的特殊位置等而格外夺人眼球。
江宜桦在20世纪末时以一个学者的身份指出台湾地区学界开始关注国家认同问题的一个重大背景:“自1895年清廷将台湾割让给日本后,台湾开始与中国大陆切断政治统属的关系。在日本殖民统治半世纪后,国民政府战败来台,又与中国大陆的共产党政权形成隔海对峙之局。在长达一百年的历史中,台湾与中国大陆处于隔离而平行发展的情势。两地的政治制度、经济生产方式、教育文化及社会生活均朝着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同时,江宜桦亦清楚地认识到国家认同问题对其时台湾的“关键性”作用:“我们发现:在这些政治议题的讨论中,有些原来不必然隐含尖锐对立的事项——如婚姻继承,大陆佣工的权益,中央与地方政府组织架构的调整,以及公民投票是否可行——却都因为牵涉国家认同立场之歧异,而演变成互不相让,没有妥协余地的问题。这个现象不仅印证了若干政治学者所言 ‘认同’比 ‘政府体制’、‘公共政策’等问题更具根本性的说法,同时也说明了 ‘认同问题’对台湾未来政治发展的关键性”。
正是由于台湾在政治上的“特殊情势”,岛内学人关于国家认同问题研究,“自从一九九三年《族群关系与国家认同》(张茂桂等著)一书出版之后,学术界的讨论似乎找到了一个可以着力的焦点”——“国家认同的问题日渐成为社会学者、民族学者、政治学者、历史学者、乃至经济学者与文学研究者共同关怀的焦点”。事实上,在台湾威权体制逐渐“民主化”后,围绕国家认同这一核心问题,学术界相继召开了一些大大小小的讨论会,如1992年4月台湾“国策中心”举办了“族群关系与国家认同”研讨会,1994年中研院与贝克莱加州大学东亚研究所联合举办了“认同与国家:近代中西历史的比较”研讨会等。这些会议从族群政治,台湾地区民众的身份归属,“本省人”与“外省人”身份认同上的差异,“台独”势力对国家认同的挑战,两岸关系历史的重新解读,台湾地区民众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等方面进行了不同面向的观察。显而易见,台湾学者的研究大多或隐或显地卷入到现实政治纷争或政治操作之中,甚至有学者凭借其关于国家认同问题的理论阐释直接参与岛内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斗争和宣传。
台湾一批学者如张茂桂、萧高彦、吴乃德、石之瑜、葛永光、李国祈、张玉法、王明珂、江宜桦等先后出版了相关成果。其中吴乃德的观点颇有代表性。他指出,国家认同是一个复杂的现象,每个人在情感和理性的不同力量牵引下形成了“国家认同”与“国家选择”的差异性,且“当现实条件对它加以干扰的时候,人会根据自身的条件、气质和目标,而采取不同的行动策略。国家认同亦会因现实条件的干扰,而有不同的政策立场”。他基于台湾的政治现实,认为台湾地区民众对国家认同缺乏共识是台湾政治发展中显著而重要的现象。台湾地区的族群现象造成了台湾地区民众关于国家认同的分歧。
江宜桦则在政治哲学理论框架内分析了一般和具体的国家认同问题。他从台湾地区的“独统之争”入手,分别讨论了国家认同的定义及以自由主义为基底的国家认同、台湾地区关于国家认同论述的理论类型等问题。较于台湾地区其他学者,江氏的理论阐释显得相对系统些。他将国家认同精简为“‘一个人确认自己属于那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究竟是怎样一个国家’的心灵性活动”,尤其是国家认同所牵涉的“什么是国家认同?”“为什么要有国家认同?”“国家认同如何形成?”“国家认同和其他集团认同有何关系?”“国家认同可否改变?为什么可以(或不可以)改变?”等五个基本议题,以及国家认同所包含的“(1)政治共同体本身的同一性,(2)一个人认为自己归属于哪一个政治共同体的辨识活动,(3)一个人对自己所属的政治共同体的期待,或甚至对所欲归属的这种共同体的选择”等三种不尽相同的意义。这些有关国家认同的议题及其展开,对后来的研究者,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相对而言,香港地区学者关于国家认同的研究较为薄弱,研究主要集中在中英签署联合声明以后,港人在回归之际以及回归后关于自身身份归属的复杂心理过程。所以,学者所关注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香港过渡时期及回归后香港民众国家认同感的变化及影响因素等方面”,如林瑞芳、刘绮文、赵志裕、郑宏泰等人关于香港青少年的身份认同、香港华人对中国人身份认同的转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