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社会质量研究概述
第一节 研究社会质量理论的现实意义
一 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发展质量问题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中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经济领域实现了跳跃式的发展,“中国模式”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认可和全世界的重视。改革开放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主要目标的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人均GDP得到了快速增长,从1978年人均GDP不足200美元到2000年人均GDP超过800美元,用20多年时间人均GDP增加了600多美元;从2000年人均GDP 800多美元增加到2015年人均GDP 8000多美元,仅用15年时间人均GDP就增加了7000多美元(李培林,2015a)。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中国在经济建设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各种社会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一方面,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幅度提升了公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但是另一方面,出现了公众对社会评价和满意水平不断下降的现象。就我国的国情社情来看,社会信任危机、道德水平下降、信仰缺位等问题,成了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影响了社会整体发展质量的提高。并且,一些社会矛盾、社会冲突成了制约国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因此,一个重要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什么是有质量的“发展”。如果仅仅以经济发达程度和物质水平来测量发展,那么从2003年起,我国人均收入就已经超过了1000美元,经济总量达到了1.3万亿美元。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当前我国的经济水平已经能够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温饱需求。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社会问题和矛盾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社会并没有因为物质条件的改善而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因此,单纯以经济水平来评价发展水平,就有可能错误评估社会的潜在风险,低估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发生的可能性。正如有学者提出的,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之后,发展中国家可能面临的是进入充斥着各种社会风险的“中等收入陷阱”的社会发展阶段。
换言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与之相伴的各种社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就可能会导致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积累。同时,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社会结构也会呈现多元化的特征,从而使得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因素逐渐增加。而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和提升,就必然会使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转型,社会结构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从而导致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特征。正如有学者指出,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从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从出口导向型向内需拉动型社会的转型阶段。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组织结构、社会行为规范、社会价值体系都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当前社会的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矛盾的复杂化使得原有的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管理方式不能适应新的现实要求。因此,治理创新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所以,要形成更加灵敏快速的社会政策反应机制,就要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就要加强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李培林,2011a)。
还有学者指出,“中国模式”在过去是指引中国走出贫困、提速经济的重要路径,但是,随着世界格局和我国具体国情的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呈现了新的阶段性特征。因此必须对以往的发展模式进行讨论和反思(李培林,2011b;梁波、王海英,2010;周晓虹,2010;郑杭生,2010;江治强,2011)。面对国内国际环境发生的变化,有学者分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例如,宋林飞(2011)认为,我国现在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后阶段,迫切需要向集约型增长模式转变;在这一阶段,需要提高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协调统筹城市化、信息化建设和生态现代化之间的矛盾,运用科学决策方法,协调各方利益,正确处理社会发展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王宁(2010)对中国过去三十年的“低成本”发展模式进行了批判性反思。在他看来,中国的“低成本”模式具体体现为低劳动力成本、低社会福利成本、低产品质量与安全保证成本、低环境污染成本。而这种所谓的“低成本”仅仅是就企业或政府来说的,其直接后果是整个社会为此付出了“高代价”。因此,这种“低成本发展”不能理解为“高效益发展”。虽然低成本发展模式能够在一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从中长期来看,这种模式必然会造成大量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并陷入发展困境。所以,要实现中国产业升级和社会转型,政府和企业就必须超越低成本发展模式,实行协同式发展战略。诸多研究在本质上都指向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看待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问题。虽然我国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也留下来了大量社会问题和矛盾。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造成了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枯竭问题;而以出口为导向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造成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地区发展不协调问题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同时,收入增长导致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不断增加的中产阶层在满足了经济需求后,更多地在社会领域、精神领域、文化领域、政治领域提出了需求和主张,从而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纵观西方国家历史,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大规模社会运动,正是公众在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对自由平等等政治权利方面的要求而引发的社会动荡。
不仅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不能简单地被画上等号,而且如果发展方向不正确,仅有发展速度反而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国内学界通过比较性研究,对中等收入陷阱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例如,郑秉文(2011)通过对国际经验教训的总结,对中等收入陷阱和中国发展道路进行了讨论,对发展方向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全面分析了发展中国家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各种诱因,并提出,只有正确把握发展方向,及时调整社会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才有可能避免掉进“陷阱”。
二 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同时,对于发展问题,不能仅仅把评价标准局限在经济发展和物质条件上,还必须从社会、政治、文化、信仰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只有这样,才能得出科学准确的结论。就我国当前社会来看,虽然物质生活水平层面提升较快,但是,在其他方面,尤其是社会生活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在当前社会中,价值信仰缺位是比较突出和普遍的社会现象,社会成员“原子化”倾向较为明显,社会个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藐视社会利益、群体利益,漠视社会规范,因而使得社会整体难以形成具有较强凝聚力和自我约束机制的有机社会,社会自治能力和利益协调能力都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在这样的社会中,媒体频频曝光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事件体现出社会信任缺位、个体诚信缺失、整体道德滑坡。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个体从传统的“单位制”的约束中脱离出来,但是却没有形成以“社会人”为核心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格局,从而导致个体“原子化”和人际冷漠现象。同时,社会价值观在经济利益冲击下受到了严重的扭曲。在这样的环境下,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往往会使社会价值信念、文化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面临冲击而趋于弱化。同时,国民财富分配格局的不合理导致的贫富差距、城乡差异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离心力;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导致利益阶层分化和固化,从而增加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发生的可能性。
在讨论和评价我国当前“发展”水平的时候,还有一个问题被普遍忽视了,那就是社会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的建设。我国以往的治理结构,基本上是以政府为核心,以单位为纽带的社会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的力量是社会发展的主导,社会力量较为薄弱,基本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然而,正如有学者指出,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自我治理模式的形成是稳固的社会基础,社会力量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原动力(田国强,2013)。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社会结构的分化及利益群体的重组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社会形态,以政府为主导的“大政府、小社会”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当政府作为资源分配者和利益协调者的能力逐渐弱化时,旧有的社会管理模式可能会使社会走向不稳定状态,甚至导致社会矛盾的积累,形成显性的社会冲突,从而阻碍社会健康发展,抵消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就。因此,在谈到“发展”的时候,其应当包含国家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要研判社会治理模式是否适应经济社会转型的需求,以及社会是否具有与社会结构相适应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因此,可以说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应当是良好的社会自治能力,没有成熟的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就必然无法应对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复杂社会矛盾的化解和多元社会利益的协调,从而无法维护社会长久的和谐稳定,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仅依靠政府的社会管理力量,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而与之相对应,如果社会能够形成足够的自治能力,就可以平衡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张力,通过培育社会组织的能动能力,协调各方利益、共享社会资源,从而与政府的管理形成互补。同时,社会自治能力的建设不仅能更有效地提升、促进社会的公平公义,而且可以通过社会成员的自组织实现具体微观的社会管理。因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明确的规则,切实保障公众社会参与、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效果,才能使公众公正有效地参与到社会公共政策的讨论中,实现各方利益和诉求的充分表达,从而确保政策制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真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进而减少社会摩擦,降低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田国强、陈旭东,2015)。
因此,在评价“发展”水平的时候,既不应当依靠单一的经济维度来进行评价,也不应当把发展速度等同于发展质量。当我们对一个社会进行整体评价时,如何测量和评价其发展水平,就成为学界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换言之,我们需要一个比GDP等经济指标更为正确、更为全面的理论和指标体系来评价社会的发展水平。这也正是我们在这里对缘起于西方的社会质量理论进行全面研究和借鉴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