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质量研究:理论、测量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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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质量的理论体系

社会质量理论对个体社会属性的重视

如前所述,社会质量的产生是和社会政策制定和评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的,因此,社会质量的理论体系的构建全面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中“个体与社会”之间产生交集的各个重要领域,正如Phillips(2000)所述,社会质量理论体系力图全面、系统地通过理论建构,切实反映社会-个体互动的质量和水平。不同于传统的社会发展指标,比如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人类发展指数(HDI),社会质量更为注重体现个体与社会的互动过程。换言之,社会质量理论体系始终突出个体的社会属性的发展空间,重点体现个体的社会性层面的意义。因此,社会属性这一问题在社会质量理论体系中的各个方面充分得以展现。其中,“社会身份”作为社会属性的操作变量,在社会质量理论中成了重要的维度之一。与个体身份相对应,社会质量研究更为重视的是个体的国家、社区、社团身份,以及这些身份在个体发展中的作用。具体而言,个体在社会发展中,作为经济个体,能否得到基本社会经济保障;作为社会个体,能否与社会实现有机凝聚;作为团体个体,能否得到社会接纳包容;作为政治个体,能否被赋权,有效参与社会政治活动,都成为社会质量体系研究的核心。

同时,在社会质量理论中,social quality经常与wellbeing作为同义语(Ward & Meyer, 2009)。如Ward和Meyer(2009)指出,就定义来说,wellbeing并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狭义的个体的身体上的健康,个体的wellbeing与较高的社会质量应当是同义词,都是指在社区、社会的促进下,个体的生活的幸福感和意义感。

社会质量理论中的建构性因素和规范性因素

进一步讲,社会质量理论基于个体与社会这一组概念的关系,首先可以从建构性因素(constitutional factor)来讨论,也就是从个体与社会这一组关系的构成本质来理解。换言之,个体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内在构成因素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讨论:①个体(人类)安全,即社会是否能够给予个体安全保障;②社会认知,即个体如何认识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而同时,社会又如何塑造个体的认知;③社会反应,即个体的各种社会属性会引发何种来自社会结构的反应,其既可能是正反馈,即予以赞许、肯定,也可能是负反馈,即给予排斥、否定;④个体(人类)能力,即社会赋予个体何种能力,以及个体有何种改变社会结构的能力。

同时,社会质量理论讨论个体与社会这一组关系的内涵是为了实现社会发展所追求的规范性因素(normative factor),也就是社会发展所应当实现的价值理念,分别为:①社会正义(平等), ②团结,③平等价值观,④人的尊严。而建构性因素所对应和体现的就应当是规范性因素。首先,个体(人类)安全对应的是社会正义(平等):不论在何种社会形态,高质量的社会中,任何个体都应当享有同等水平的基本安全保障,不能因为等级、种族、阶层、性别、出身等有所不同。因此,普惠性的个体(人类)安全对应的社会价值观(规范性因素)应当是社会正义(平等)。其次,社会认知所对应的价值观是团结:作为有内在凝聚力的社会,其必然在社会成员中具有普遍性的共识,具有相一致或者近似的价值观。因此,高质量的社会中,社会成员的一致性认知所追求的规范性因素应当是团结。再次,社会反应意指个体的某种社会属性是否会引发社会结构产生相应的反馈,而在一个高质量的社会中,社会结构和社会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宽容度,而具有某些社会属性的群体不应当引发社会过多的负反馈,其所追求的规范性因素是社会普遍的平等价值观。最后,就个体来说,个体对结构能力的体现是个体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对结构进行改善,也就是个体的自由度。这在规范性因素的体现就是人的尊严。一个高质量的社会不应当是压抑个体的社会,社会结构应当是具有一定可塑性的。只有这样,个体在社会中才能有更多的改造与发展空间,成为社会的主动塑造者,而不是社会中被动的顺从者。社会质量理论的建构性因素分别与社会质量理论的规范性因素一一对应,从内在价值理念的层面提出了高质量社会所应当具有的内在特征(见表2-1)。

表2-1 社会质量理论建构性因素和规范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