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政策
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的结束,依靠政策推动起来的回收和拆解体系处于停滞边缘,具备处理资质的正规回收处理企业又陷入回收量不足的困境。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随后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政策,比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报送信息指南》等。2012年出台《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实行。
目前,从人大立法、国务院颁发《管理条例》,到主管部委的管理办法、规章和标准,再到《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图3-2总结了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体系框架。
图3-2 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体系
资料来源: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2014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
《管理办法》规定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该基金补贴机制建立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的思想基础之上,欧盟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定义是“生产者必须承担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再生和处理的责任,其策略是将产品废旧阶段的责任完全归于生产者”。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基金缴纳义务,这里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同时,政策鼓励绿色生产,对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以及使用环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生产用于出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另外,依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基本思想,国家鼓励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到回收处理活动中。《管理办法》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自行回收处理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编制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时,优先支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设立处理企业。
基金为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提供补贴。截止到2015年8月,共有五批具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被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总计109家。依照《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的规定,正规处理企业对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国家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为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加快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整体效率,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和收益变化情况,2015年11月,财政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公告(2015年第91号),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取消了部分规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补贴,并对废电视机、洗衣机等产品设置了分档补贴费标准,具体补贴标准如表3-1所示。
表3-1 基金补贴调整后的标准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1号》,财政部,2015-11-26, http://szs.mof.gov.cn/bgtZaiXianFuWu_1_1_11/mlqd/201511/t20151126_1584250.html。
2014~2016年,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电器循环技术研究所连续三年发布《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配套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2013年,回收处理基金收入28.11亿元,支出7.53亿元。截止到2013年底,进入处理基金补贴名单的正规回收处理企业共计91家,年拆解能力超过1亿台,实际拆解、处理废弃产品数量超过4000万台,较2012年大幅提高,行业的规模效应、环保效益和资源效益日益显现。
2014年,获得资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拆解处理首批目录产品数量在7000万台左右,总处理重量达到150万吨,处理企业的年拆解能力超过1.33亿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已经由以拆解为主,向深加工方向发展,约98%的企业涉及不同程度的深加工活动,较2013年增加2个百分点。
2015年,基金征收27.15亿元,拨付53.97亿元。截止到2015年底,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名单的处理企业共计109家,绝大部分规划内的处理企业已经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处理企业年处理能力超过1.5亿台,实际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达到7500万台左右,有资质处理企业的实际拆解处理量与当年理论报废量的比例达到60.29%。
目前,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名单的处理企业,五批共有109家。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对这些企业的调研,笔者绘制了2010~2015年其实际处理量、理论报废量(柱状)和绿色回收率(折线),如图3-3所示。这里绿色回收率定义为“有资质处理企业的实际拆解处理量与当年理论报废量的比例”。
图3-3 2010~2015年正规渠道的实际处理量、理论报废量和绿色回收率
数据来源: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2015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
从图3-3中不难发现,在实施以旧换新政策期间,绿色回收率在2011年达到最高值84.44%,由此可以看出以旧换新政策对提升正规回收渠道回收量的积极作用,在这期间从事回收处理的企业发展迅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发展。从2011年底到2012年之间的政策空白期,正规回收处理企业的回收数量锐减,绿色回收率跌落到34.04%。在正式实施回收处理基金之后,正规回收处理企业享受了基金补贴,进入基金补贴名单的企业数量逐步增加,被环保回收的旧品数量也在逐年增加,绿色回收率持续上升。在2014~2015年,绿色回收率基本持平,维持在61%左右,由此也可以看出基金补贴政策的效果已经逐步趋于平稳,对扶持正规渠道发展的边际效应显现递减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