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走廊与地域社会:羌族社会·文化的人类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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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藏羌彝走廊”的概念名称提示

关于“民族走廊”的概念,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国内外都有不少学者尤其是语言学者提及,但走廊的轮廓大都模糊,未能完全界定,没能体现出费孝通提出的“藏彝走廊”概念的明确性。在费孝通五次提及的“藏彝走廊”问题中,无论怎样理解其走廊地理范围的扩展变化,走廊的区域都包含有岷江、涪江上游的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与北川羌族自治县,这应该是一个客观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而在这个广阔的地理空间中,无论从历史还是现状来看,古羌人与现代羌族的存在都是不可忽视的。“藏彝走廊”中缺失了“羌”的概念要素,对于正确把握走廊问题,以及展开走廊研究,无论如何都是一件缺憾之事。

在中国历史长河中,作为汉字(甲骨文)文化的周边民族此处的“周边民族”的提法虽过于现代性,但因上古历史中“中心性”民族存在与否尚有诸多疑问,故在此勉强使用。的古代羌人的存在很早就被认知。在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中,“羌”字就有多种不同的写法。而甲骨卜辞中有关“羌”的记录则更是数量庞大。从民俗学的神话故事角度分析,中国的三皇五帝传说,如“炎帝神农氏,姜姓之祖”(《左传·昭公十七年》)这样的描述,也与古羌人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对于此类问题,专攻中国文字及上古史的日本学者白川静白川静:《古羌人与神话》,张曦译,载刘连香主编《民族研究文集——历史·文化·保护》,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0。,中国学者徐中舒、徐家瑞等都有过精彩的论述。历史上的“羌”分布地域广泛,而且其族称具有多样性,如先零羌、烧当羌、勒姐羌、罕羌、巩唐羌、发羌、婼羌、牦牛羌、白狼羌、党项羌、白狗羌、哥邻羌等,这些族称虽然不能等同于新中国成立后的“羌族”的民族概念,但其中含有今天岷江、涪江上游羌族的先民是毋庸置疑的。由“西羌(戎)、东夷、北狄、南蛮”的称谓中可以知道,两汉以后古羌人的主要活动区由中原地区转换为黄河中上游的甘青草原。其后的羌人向西南地区迁徙这样的文献及前人的解读诸如马长寿的《氐与羌》等浩若烟海,恕不一一列举。,就是走廊形成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厘清走廊中各民族间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在讨论“民族走廊”问题时,不能不重视民族走廊中古羌人迁徙的历史事实。在确立民族走廊的名称时,忽略这个最为根本的事实,自然会影响到走廊研究的客观性。

甲骨文中的“羌”字:

从地理位置来看,现在的羌族地区位于走廊的最北端。其北部有白河、黑河,自南向北注入黄河。而现在的羌族地区位于岷山、龙门山山势及岷江河谷、涪江河谷形成的开口处,也可称之为走廊南下的第一位置,即走廊的北端开口,属于走廊结构的第一空间。在此空间中现存的文化要素,诸如语言、宗教,对于把握及理解其他走廊空间文化的意义也毋庸多言。由客观的历史分析中我们可知古代羌系民族的南迁历史。近年来语言学的研究中,藏缅语族中“羌语支”的确立,使羌语与走廊中现有的其他民族语言的关联性也得到了重视。随着这条走廊研究的继续深入,相信还会有更多的文化事实被呈现出来。因此,将“藏彝走廊”改换为“藏羌彝走廊”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事实上,“藏、彝、羌”并列的走廊称谓在2004年已经由任乃强的后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康藏研究中心任新建提出过。任新建在论述康巴文化的特点及形成背景时,说“故以康定为中心,这条民族走廊呈十字形展开,形成两条交叉的‘走廊’通道:一条是南北向的,因其通道内主要是藏、羌语支与彝语支的族群在此迁徙互动,故可称为‘藏彝羌民族走廊’。一条是东西向的,因其主要是藏、汉民族交流互动的通道,故可称为‘藏汉民族走廊’”。任新建:《康巴文化的特点与形成的历史地理背景》,载袁晓文、陈国安总主编《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建会30周年精选学术文库》,民族出版社,2014,第493页。该文原载泽波、格勒主编《横断山民族文化走廊——康巴文化名人论坛文集》,中国藏学出版社,2004。任新建的两条关于走廊的观点,其实是走廊的再细化,东西向的走廊在南北纵向的大地理范围中,并非主要构成,再者,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互动在走廊中随处可见,因此单分出“藏汉民族走廊”来,有些过分强调了特殊性的存在。

而“藏羌走廊”的称谓在2008年已经出现过。2008年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锦绣四川丛书”中的阿坝篇就是以“藏羌走廊”为题。阿坝州委宣传部编《阿坝——藏羌走廊》,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书中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宗教文化、文学艺术、文化遗址、民间工艺、民族风情等内容都归到该书第二章的“遗产廊道”中,算是呼应了书名。2008年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中,羌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年11月14日由文化部正式命名的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宣告挂牌成立。此后,四川省政府开始着力于包括汶川在内的贯穿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的“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建设。2011年底,时任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在《党建》杂志上发表《以先进文化引领巴蜀文化繁荣发展 促进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一文,提出在打造四川省的文化品牌时,要“以‘藏羌彝文化走廊’为核心区域的民族文化产业带,以汶川地震恢复重建区为依托的重建文化产业带,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集聚效果明显和产业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刘奇葆:《以先进文化引领巴蜀文化繁荣发展 促进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党建》2011年第12期。。这里的“文化走廊”概念虽然是着重于四川新的文化产业的发展,但因切中了文化这一关键词,所以称得上中国行政层面对“藏羌彝走廊”概念的肯定。限于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方法,阿坝州及四川省的走廊构图中,就地理位置而言虽然只涉及了自治州境或四川省境,但“藏羌彝走廊”依旧有突破地方行政区划的可能,比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共同推动过的“大香格里拉”计划2004年10月在“第三届川滇藏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协调会”上,三方达成共识,划出一个大香格里拉的范围,力图带动大香格里拉地区经济的发展。三省区发表的《旅游合作宣言》中“大香格里拉”的范围为“涵盖川西南、滇西北、藏东南9个地州市82个县(区),即四川省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的40个县(区),云南省迪庆州、大理州、怒江州、丽江市的24个县(市、区),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林芝地区的18个县”。,就是跨区域促进文化、经济发展的例子。

无论从政治意义或学术意义出发,在审视“藏彝走廊”问题时,现代羌族与古羌系历史文化因素的加入都是必要的。第一,为了解决走廊北端入口处民族迁徙历史的问题,同时这也是走廊问题起源的关键所在。第二,能够体现出尊重历史、准确认知现状的严格的社会科学学科精神,尤其是对于正确把握现实中各民族之间的互动关系非常重要。第三,在此基础上才能思索走廊区域内经济、文化的保护及发展策略。因而最终在地方行政层面及学术研究层面达成“藏羌彝走廊”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