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国在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进出口贸易国的同时,也成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大国和环境污染大国。目前,中国正在中共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实施“十二五”规划,通过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为实现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而努力。因此,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不仅有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更是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公众对提高发展质量的诉求。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当前社会政治稳定的迫切需要。
2010年,中国的GDP总额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2013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我们在自豪这些成就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中国的人口只占世界人口的19%,制造业产值只占世界制造业总额的13%,二氧化碳排放却占世界总量的27%,成为国际社会抨击的对象(尽管人均排放较低)。同时,中国的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也名列世界第一。2013年,大气污染成为受到高度关注的国际问题,雾霾笼罩中国1/5的国土,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环境灾难。近些年,中国民众的主要关注对象已经越来越转向健康安全、污染防治等许多同环境直接相关的问题。可以说,环境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新的不稳定因素,而过多的二氧化碳排放、过快的能源消费和能源进口增长,既影响国际能源市场价格,也涉及中国能源安全问题,从而成为引发国际摩擦的重要因素。中国的碳排放增加和环境污染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以追求脱贫、经济发展优先为目标的低层次发展理念,以高耗能、高排放为特征和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以及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低端地位、以煤炭为主的污染型能源结构。因此,目前的治理污染、节能减排政策和政府主导的投资带动式的治理方式,还没有找到治理碳排放源、环境污染源的根本。
中国不仅面临日益趋强的环境约束,同时也在承受国际社会的批判和减排压力。中国是排放大国,国际社会要求中国减排也在情理之中。但问题是,在没有厘清国际分工中各种排放在生产和消费之间关系的情况下,我们并不能确定中国在参加全球价值链的过程中到底为谁,通过哪些链条,“净排放”了多少。“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如何在价值链上界定?而这个问题,只有国际社会搞清楚,才能就环境治理达成共识,中国也只有搞清楚,才能正确应对。如果不探究全球价值链与碳排放责任的内在联系,在国际环境治理中,就既有可能损害本国利益也有可能损害贸易伙伴国的利益。这一点有必要弄清楚。
中国政府制定了自主减排的40%~45%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为了实现这些承诺,“十二五”规划中制定了节能16%和减排17%的目标,国家发改委也将指标按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分解到各个行业和地区。但是,中国在向各行业和各地区分摊排放指标时,没有充分考虑各产业、各地区在国内、国际价值链上的位置、生产技术以及节能减排技术的差异性,这可能会影响减排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难以规避排放天堂的出现或国内省份间的排放泄漏现象。
与之密切相关的问题是这些污染、资源耗竭的经济成本是什么?如果考虑到泄漏,各地区和各行业真实的价值形成又是什么?现行的基于名义GDP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仅没有扣除自然资产损失,而且将其中过度开采资源和能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所产生的价值),作为附加值计算在GDP总量之中。这就人为地夸大了经济收益,它是以资源的急剧消耗和环境的严重退化为代价的,必将导致真实的国民福利大为减少,因而必须对现有的国民核算体系进行校正。
2014年11月,中美在APEC会议上达成新的共识并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习近平主席和奥巴马总统宣布了各自在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中国计划将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控制在2030年左右,并尽早实现。与此同时,中国还开始实施“能源革命”,将大幅度降低煤炭使用,并计划2030年前将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至20%左右。这些政治承诺,为今后中国的节能减排提出了新的目标和方向,令人振奋。但是,要实现这些承诺,还需要坚实的理论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本书就是旨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为中国的政策制定提出一些理论依据。
21世纪是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对国际贸易和投资政策的制定,以及国际环境治理带来了重大挑战。中国自加入WTO后迅速融入国际化分工的大潮,成为全球价值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价值链在产生价值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副产品,比如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中国的环境问题与其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方式以及所处的位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本书将全球价值链研究的前沿成果,与环境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的学术洞见整合在一起,利用国际环境投入产出模型,系统地分析全球价值链与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提出新的学术研究方法和观点的同时,为中国的绿色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证结论。
由于世界各国不同企业的生产分工布局形式越来越复杂,要想理解“在世界经济环境中,到底谁是生产者,为谁生产”变得越来越困难。目前越来越多的零部件等中间商品和服务是在不同国家分多个工序生产而成,“任务贸易”已经成为各国进行贸易的重要形式,在生产链中每个国家或地区负责不同的阶段,完成一系列任务后创造并积累附加值,从而形成一个被称为“增值贸易”的新概念。这也是前任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喜欢用“世界制造”这一新的表述方法而非“美国制造”或“中国制造”来解释当今世界贸易的原因。
全球价值链的快速扩张使得工业化的进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实现工业化,发展中国家无须掌握所有生产技术和能力,而可以通过利用各自的相对优势专注于生产过程的某个具体环节,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从中国近年来的发展经验可以看出,参与全球价值链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向工业和服务型生产的机遇,从而为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提供了一条新型快速发展的道路。
然而,这样一条实现快速工业化的道路通常也伴有严重的负面效应,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收入分配不均和环境恶化。例如,在分析因全球价值链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时,可以发现由于物质生产活动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因此发展中国家会排放更多的二氧化碳,而发达国家则主要从事非物质生产活动,“微笑曲线”可能就此变成“哭泣曲线”。如果发展中国家缺乏与排放相关的规定和政策,则可能会因为参与全球价值链以及国际分工生产的深化而在快速工业化的过程中发生严重的碳泄漏危机。多数关于全球价值链的研究都主要关注附加值、就业机会和收入的创造与分配,但这仅仅是全球价值链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伴随着全球价值链的发展,也出现了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等问题。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美国西部每天12%~24%的硫酸污染都与中国出口相关,这种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对环境影响重大。Lenzen等人进行的一项有趣的研究发现全球30%的物种威胁是由国际贸易造成的。
在当今世界经济体系中,很难想象一个国家可以脱离全球价值链单独存在。因此,为满足国外的最终需求,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因生产出口产品而获得附加值或产生的废弃物排放量都在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增长。而结果是,一个国家因进口国外商品和服务用于最终消费而导致他国废弃物的排放。这些影响不是边际性的,而是随着时间不断加深。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贸易向发达国家转移的净排放量(生产减去消费)从1990年的0.4Gt二氧化碳增加到2008年的1.6Gt,超过了《京都议定书》中提议的减排量。所有这些事实表明从生产者和消费者两个角度来看,一个国家的排放量与其直接或间接通过国际贸易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和程度紧密相关。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可持续性绿色增长的诸多问题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第一,造成排放的是谁?而这些造成污染物排放的产品的最终消费者是谁?全球价值链是如何将排放源和消费者联系在一起的?第二,一个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参与是如何影响其排放量的?第三,分工生产作为全球化经济的基础,应该如何对它的环境成本进行衡量?第四,如何正确评估消费者和生产者在全球价值链中的排放责任?
以上问题既迫切又复杂,涉及环境科学、环境治理、国际贸易理论、全球价值链理论以及国民经济核算诸多领域,没有任何一个领域可以单独给出答案。本书的目的是整合以上各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建立一个基于全球价值链的环境、能源、污染物排放的综合核算体系,并根据该核算体系,从国际、国内、产业、企业以及时间层面追溯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各类排放和污染源,找出平衡生产和消费者责任,支持绿色GDP核算、绿色生产率核算的新方法。同时,利用基于全球价值链的空间动态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并进行政策模拟分析,创建一个可视化环境政策空间效果地图,以求为政府优化国内的减排政策,提高减排政策的可操作性,实现中国在环境约束下的产业升级转型和可持续的绿色发展目标,提升中国在环境国际治理领域的发言权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全球价值链的日益复杂化不仅在经济方面,而且在环境政策制定和国际治理等方面都带来了巨大挑战,因为排放和污染均为价值创造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它们存在于全球价值链的每一个阶段。在就任何环境政策进行讨论之前,其中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精确测定全球化分工和分散化在何等程度上会影响到价值创造和产生排放,因为“你永远不可能管理不可衡量的事情”。
本书的首个目标就是建立一个跨领域的研究框架,并借此将现有的与环境相关的方法以及与全球价值链相关的最新创新型分析工具整合在一起。我们将全球价值链研究的最前沿成果与环境经济学和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碳足迹的学术积累相结合,试图建立一套基于国际投入产出模型,在全球价值链中同时追溯增加值和碳排放的核算体系。该体系不仅提出通过价值链上下游关系追溯碳排放的理论框架,同时通过对出口总值的分解将基于生产排放和需求排放的两种核算体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这一核算体系,我们可以在国家、国家间、产业以及产品层面按照不同的贸易途径,系统地追溯国际价值链中增加值和碳排放的产生、分配和转移。这一框架将帮助我们增强对全球价值链上每个阶段附加值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之间关系的理解,同时还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以上列举的问题。
开展这项跨领域综合性研究需要采用一套循序渐进且一致的方法。首先,应充分利用最新创新成果,并将其与现有的和环境相关的文献相结合,从而建立一个统一的核算框架,通过这一框架可以对国际贸易不同的路径在国家、行业和双边等层面上对全球价值链中的附加值和碳排放进行持续跟踪。然后,我们可以将这一框架应用于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41个经济体,35个行业,1995~2009年),从而跟踪全球价值链中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实证结果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以下问题:谁产生的碳排放,这些碳排放是为谁产生的;中国全球价值链的参与程度与二氧化碳排放量之间是什么关系;国际分散生产各阶段的环境成本如何;等等。
为深度了解中国各个地区以及不同类型企业在产生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如何参与全球价值链,我们将统一核算框架分别应用于中国跨地区投入产出数据库(31个省份/8个地区,42/17个行业,2007~2010年)、中国国家投入产出企业差异性信息表(135/42个行业,2007年),并嵌入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之中的中国跨地区投入产出表(4个中国地区,4个国外经济体,10个行业,2007年)。实证结果为我们提供了更加详细的信息,使我们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中国国内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企业在全球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中进行附加值创造和产生二氧化碳排放时发挥的作用,国内跨地区碳排放转移发生的规模和程度有多大,以及当国内各地区和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时,所涉及的潜在环境成本有多高。
最后,基于所有上述概念创新和实证研究成果,我们对中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三个重要相关政策问题进行了研究。第一,在把中国环境破坏的因素考虑在内时,利用一个计量经济模型,对真正GDP增长率和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了测量。测量结果可以帮助决策者在数量上更好地了解中国高速经济增长所产生的环境成本。第二,通过利用一个基于投入产出的因素分解模型确定地区层面上各种主要驱动力以及其在决定中国碳排放量增长方面所起到的不同作用。第三,利用两个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CGE)对能源税/碳排放税以及监管减少排放的方式和其对中国经济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评估。
本书的第二个目标是利用统一核算框架从全球价值链的国内和国际领域来追踪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正是因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工厂”经济体,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如果不对中国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就无法完全理解当前国际二氧化碳排放转移的详细情况和意义。2010年,中国的名义GDP超过了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中国也付出了巨大的环境成本,其中包括空气、水、土壤、噪声污染以及二氧化碳排放,而二氧化碳则被认为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这些环境代价在引发各种健康问题的同时也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在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按照不变价格计算的单位GDP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方面中国也位居前列,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数值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国在2008年的平均值高出6倍之多。因此,中国一直被称为“黑猫”。即使从人均GDP与二氧化碳排放量之间的关系来看,中国也被认为是“高碳”经济体。由于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和参与程度方面的重要性,对中国或与中国有关的二氧化碳排放进行管理将为降低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做出显著贡献,换句话说,“中国一小步,世界一大步”。
当我们重点关注中国与环境有关的问题时,两个重要方面不容忽视,即:地区和企业差异性。与小国相比较,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内各省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在GDP方面,中国第一大省(广东省)的经济规模已经接近墨西哥全国的经济规模。中国经济的最大特征就是国内各个地区(省)之间在产业结构、生产技术、能源利用效率、收入水平以及国外依赖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全球价值链不仅需要直接向世界市场出口商品和服务的国内地区的支持,同时也需要一些其他国内地区的支持,这些地区通过国内供应链间接参与全球经济,它们为以出口为导向的地区提供零部件、元器件和中间业务。为了更好地理解全球价值链在中国国内如何分工和扩展,以及国内地区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参与程度如何影响二氧化碳排放量,有必要采取国内-地区观察视角。另外,中国的地方政府拥有很大的权力,它们是中央政府环保政策的实际执行者。对于了解自身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方式和地点,以及如何在提升当地产业和企业的同时以更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带来更多的地方附加价值、就业岗位和收入,它们都抱有极大的兴趣。充分了解全球价值链影响中国国内各地区的方式可以帮助地方政府制定更有效的措施以成功应对快速全球化所带来的各种挑战以及来自二氧化碳减排要求的压力。将新开发的核算框架应用于中国国内各个地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会生成一系列与政策有关的深入见解,这些见解既适用于中央政府也适用于地方政府。
企业差异性是中国经济的另一个重要特征。与其他大国相比,中国经济在企业所有权和贸易模式(除出口商和非出口商以外,还有加工贸易和非加工贸易)方面存在更多变化。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家和行业层面的碳排放信息已经不能满足我们应对各种国际挑战的政策要求。例如,在中国,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哪一个才是最大的排放大户?哪一个能耗更高,排放强度更大?当为外资企业提供中间投入时,国有企业会产生多少排放量?将企业差异性信息引入中国核算系统,不仅能够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提高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测量精度,而且能够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政策制定者制定出专门的激励性环境规定和政策。
本书提出的核算体系首次明确地提出了国际价值链里碳排放的自主责任指标。该指标是一个国家不经由任何国际贸易环节,完全为自身的最终需求所产生的碳排放。这一研究为实施联合国气候谈判“各国根据自己的能力自主制定减排目标”的最新原则提供了具体的量化指标。通过该核算体系,还可以科学地测算在全球价值链里获取单位价值量(GDP)所需付出的碳排放代价。为评价一个国家参与价值链的方式、程度以及其在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依据。
将该核算体系应用于中国国内地区层面,利用中国2007年和2010年区域间投入产出模型,本书追溯了国内价值链里的碳排放,考察了地区间碳泄漏的程度,并且对各地区参与国内国际价值链的方式、程度及其对碳排放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利用反映企业异质性信息(企业所有制、贸易方式等)的中国2007年投入产出表,对中国各行业各类型企业的出口隐含碳、最终需求隐含碳从价值链的上下游关系进行了测算;利用数学规划模型,将中国地区间投入产出表完全内生地嵌入国际投入产出表,系统地研究了中国国内各地区在同时参与国内和国际价值链时的产业分工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
本书的第三个目标是充分利用二氧化碳排放和全球价值链之间的关系所测得的结果,并借此就中国绿色可持续增长以及国际环境治理提出政策建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使用三种类型的经济模型。第一种是广泛使用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该模型能够分析与环境相关的财政政策和规定同时影响二氧化碳减排和中国经济增长的方式。第二种是以投入产出模型为基础的因素分解分析。在测定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方面,该模型作为量化经济增长、技术变革、跨地区溢出以及消费者偏好变化等因素的角色。第三种是计量经济模型,该模型能够估算出中国的绿色增长比率和真正的全要素生产率(GTFP)。
从以上模型中得出的主要结论和比较可行的政策建议包括以下8个方面。
第一,一个国家的碳排放水平与其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方式及其在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有着密切关系。我们通过对41个国家1995~2009年的数据测算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与创造的国内增加值相比,它们通过国际贸易获取增加值的碳排放的成本相对较高。这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国际分工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国际贸易中大量的高碳中间产品交易。截至目前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政策,在促进全球价值链发展的同时,相对低估了国际分工、中间产品的跨国多次重复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成本。在全球价值链时代,贸易和投资政策只有和环境国际治理密切结合才会有效促进全球范围内的减排目标早日实现。
研究中发现,在1995~2009年期间,对于《京都议定书》附件B(以下简称附件B)所列国家以及附件B中未列出的国家而言,通过“二氧化碳排放贸易”和“增值贸易”测得的环境成本均呈下降趋势。尽管相对于附件B所列国家,附件B中未列出的国家的下降速度更快,但是,附件B中未列出的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在绝对值上导致了更大的排放量,也就是说,附件B中未列出的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单位GDP环境成本下降的速度仍低于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的速度。这意味着,在过去和将来,在提升发达和发展中国家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方面所做的努力可能会通过以下两个主要渠道刺激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绝对值的增加:第一,增加了国家之间的碳泄漏,其中既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彼此之间;第二,如果贸易和投资政策只专注于附加值收益、就业机会和企业竞争力,而没有充分考虑抑制相关的环境成本,那么发展中国家本身的境内排放也会增加。
第二,本书的研究表明,近年来,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碳泄漏要比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碳泄漏更为严重。得出的实证结果表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碳排放强度以及它们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的差异导致了国际贸易过程中发生“碳泄漏”:发达国家倾向于从发展中国家那里进口更多的高碳排放强度中间商品,然后用这些中间商品来生产最终商品和服务。这种“碳泄漏”也发生在附件B中未列出的国家的内部。主要原因是第三世界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中国产品的需求迅速增加,同时“中国制造”对其上游的第三世界国家的高碳中间产品投入的依赖也日益加深。其结果就是两者间大量碳贸易的产生。这是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因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约束都相对薄弱,如果这种趋势得不到很好的管控,会给全球减排带来很大压力。就中国而言,对进口的中间商品,特别是来自发达国家的中间商品立即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可以降低中国生产型排放,同时能够降低全球碳泄漏,因为中国国产的和进口自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中间商品均嵌入了很高的碳含量。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应对碳泄漏承担较大责任,而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中国拿出勇气和智慧,主动发起南南合作,在加快自身节能减排步伐的同时,帮助上下游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维护绿色价值链的发展。
第三,1995~2009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碳强度都在下降,发展中国家下降的幅度更大,能效改善显著。但是,技术提高所带来的减排效果无法抵消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碳排放增加,其结果造成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总量继续增加。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已就“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达成了共识。然而,关于如何有效地实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仍然存在许多挑战,特别是在如何处理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这一问题上。对西方国家工业化时代产生的历史累积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关注水平可能会降低,因为在最近20年中,发展中国家自我负责型的二氧化碳排放出现了迅速增长。相比分配共同责任,这种方式可能相对更容易就自我负责型的二氧化碳排放限值达成共识。中国已经承诺要在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同时也积极地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早日设定合理可行的碳峰值建言献策,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技术支持。
第四,中国内陆欠发达地区的隐含碳出口近年增长很快。究其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的西部开发政策和东部支持西部的协作方式促进了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得这些地区通过提供大量的高碳中间产品给发达的沿海地区用作出口产品生产,从而间接地融入了国际价值链。因此,国内在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强化准入门槛,统一环境标准,以免造成国内“污染避风港”。近年,节能减排技术、生产技术以及消费方式的变化促进了中国各地区的减排,但是,这并没有抵消资源耗费型和产能过剩型的经济增长,最终需求结构不合理所带来的排放增加。因此,应该通过合理优化投资方式来调整最终需求结构,促进低碳投资型的高效发展方式。旨在促进生活方式转向更加环境友好的方式的各项政策(即以环境为导向的公共教育投资)耗时较长,但从长远来看,这对于需求推动的碳减排而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从短期和中期来看,通过使用诸如税收、金融政策等以市场为导向的工具以及监管措施或对地区公共投资进行更好的控制等方式来调整资本构成,并借此对最终需求结构进行优化对碳减排而言应该是一个具有建设性的方法。碳排放强度变化取决于生产技术和节能技术两个方面的创新成果。引入排放交易体系(ETS),将地区排放交易体系融入国家或国际框架之中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以市场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和选择,能够帮助企业积极开展以降低碳排放为目标的创新活动。
第五,国内地区之间的碳泄漏很严重。在国际层面上附件B中未列出的国家中所发现的类似结果在中国国内各地区也能发现。也就是说,在2007~2010年期间,中国沿海地区(发达地区)和内陆地区(发展中地区)的环境成本都有所下降。然而,单位GDP所对应的环境成本降低并不能补偿所有内陆地区以及大部分沿海地区经济规模增长所产生的额外碳排放。更详细的实证结果表明,最终需求结构,特别是资本构成的大部分,已经成为地区二氧化碳排放迅速增长的另一个重要驱动力。另外,由于服务消费在家庭总支出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生活方式的转变的确对所有地区的碳减排带来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在大型城市(北京、天津)。然而,上述生活方式转变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无法抵消大部分地区最终需求结构不平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主要是由各地区参与价值链的方式、程度及其在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等决定的。考虑到各地区收入差距和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国内版本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也应当适应并通过政策落实,以保证落后地区在大幅度节能减排的条件下实现较快的经济发展。
第六,将经济普查中得到的企业属性信息与传统的投入产出统计相结合对于提高碳排放的测算精度意义重大。按生产法测算,中国碳排放的93%来自中国企业自身的生产活动(2007年)。其中从事非加工贸易品生产的企业为主要排放大户且碳排放强度很大。外企的碳排放占比不到全国的7%,相对中国企业的生产性碳排放更为环保。加工贸易由于其特殊的生产方式碳排放很少。外企在生产过程中碳排放较少,但其所带动的整个上游产业链的碳排放要高于中国企业。忽略企业异质性(企业所有制、贸易方式等)会造成对中国出口隐含碳20%的高估,对最终需求隐含碳7%的低估。在行业层面,传统的测算方法所造成的误差更为明显,比如电子产品行业,忽略企业异质性会造成对出口隐含碳高估70%。除化工工业外,无论是中企还是外企,非加工型企业的碳排放强度均远超加工贸易型企业的碳排放强度。
外资企业本身产生的碳排放并不多,但是诱导了进行非加工贸易的上游中资企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这一发现可能有助于我们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分担碳减排责任设计出更具建设性的方法。其中一项政策建议是改变主要针对发达国家的国际共识,这一国际共识要求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遵守绿色供应链管理规则,并且要求这些跨国企业位于发展中国家的供应商也采取相同的环境标准。最重要的是在发展中国家之间所适用的标准不应存在差异性。这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避免陷入“逐底竞争”的竞争局面。反过来,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在邀请外国投资或参与由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供应链时,它们应该加强彼此间的协作,在环境法规方面建立一套通用的标准。这可以防止某些跨国公司进行“污染避难所”搜索。
第七,将GDP进行绿化,将环境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用自然资源的损耗价值和生态环境的降级成本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恢复费用等调整现有的GDP指标,把它们从国内生产总值中扣除,以综合反映环境经济的变化。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污染将会与工业领域的附加值增长的资本存量相抵消,环境破坏造成中国产业GDP的潜在损失为10%左右,而其累积效应带动的资本存量损失在2007年达到了平均值30%的峰值水平。它们还导致了行业层面生产率增长的下降,按照传统测量标准,会拉低技术进步率3%~6%。在国家和地区两个层面都采用绿色GDP核算可以帮助政府了解绿色增长的重要性,同时了解它们所承担的环境责任。早日实现全国和地区层面的绿色GDP核算,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的国民经济发展目标以及干部考核指标,这将会有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八,我们利用动态GCE模型对碳税问题进行的研究表明,按目前经济发展模式,中国碳排放的峰值将在2034年出现(这与政府的政治承诺有所不同)。但如果实施较为严格的碳税(100元/吨)和能源税(5%),碳峰值会提前到2032年出现。结果显示:尽早实行较为严格的碳税或能源税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损失会比推迟实施这些政策要小,换言之,延缓碳税的实施会对今后的减排造成更大的压力,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的负面影响也会更大。
在本书的研究中,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模拟分析,以评估与环境有关的税收和监管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如果不采取任何行动(基准情景),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峰值将出现在2034年,届时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为10.5Gt左右。由于2015年中国开始征收100元/吨的碳排放税外加5%的燃油税,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将提前至2032年,届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将达到8.8Gt左右。然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相比基准情景,在国家层面上,中国需要承担6.7%的GDP损失,同时,在某些高碳行业将会导致大约8%的失业。
本书是受清华大学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研究中心2013~2014年度重点项目“追溯全球价值链里的中国碳排放”、2008年度应急项目“环境因素对中国省际生产率的影响”、挪威气候与环境研究所的项目“Trans China on a Low-carbon Path”(Glen Peters研究员为总负责人,薛进军教授、赵忠秀教授为分课题负责人)、清华大学2014~2016年度人文社科振兴基金课题“绿色生产率视角的地区与行业经济增长质量投入产出核算分析”(课题编号:20145081013)和2016~2018年度自主科研计划课题“全球价值链视角的真实生产率核算:基于增值税大数据的分析”(课题编号:20151080359)资助,由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亚洲经济研究所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日本名古屋大学国际低碳经济学院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等多家研究机构的学者共同完成的。编者在这里要感谢名古屋大学经济学院附属国际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出版资助并邀请作者孟渤作为国内研究员,刘宇、邹乐乐、冯奎双、裴建锁作为国外客座研究员去名古屋大学进行合作研究;感谢为本研究提出宝贵意见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教授、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教授、清华大学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研究中心陈清泰理事长、中国科学院战略咨询院王毅副院长、名古屋大学经济学院附属国际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山田基成教授;感谢郑云峰、于淼、李晓凤、胡小红、张宁、许海萍、张美晨等许多位同学为本书出版所做的出色的助研工作;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经管分社社长恽薇、副社长高雁、责任编辑颜林柯等人对本书出版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