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兰麝满城
次日早晨,有下人来问沅芷,是否要将那剩下的一千张貂皮运入府仓。沅芷自有打算,只教人备好车马,听她的吩咐。
叶清之起得早,但没想到王家小姐起得更早,一出门便见她立在院中等候,还未及开口询问缘由,脑袋上就被沅芷扣上了一顶金貂帽。又瞧瞧沅芷衣领,也镶了一圈金毛,与自己帽子上的貂成色一致,相映成趣,却不知她到底作何打算。
沅芷拉起他的袖子,盯着他的穿着,绕着他走了一圈,摇摇头说:“你穿灰白色是不难看,但让人觉得惨淡了些。我给你带了一身雪白的衣裳,你且去换上。”
叶清之没有多问,只是领命回房换了衣服,出来时自行扣上了金貂帽。再看沅芷,今日也是一袭柔白素衣,衬得领口的金貂更加显眼。她面上薄施粉黛,犹如夏日清莲尖角上的红晕,比之于仙女的清丽多了几分艳光,比之于风尘女子的艳光又多了几分清丽,直叫人挪不开眼。
沅芷从怀中掏出一个粉匣,不顾叶清之推拒,强行在他脸上扑了扑,道:“唉,知道你不喜欢这东西,我保证就这一次,你忍耐一下。”
叶清之无奈道:“小姐究竟想做什么?”
沅芷笑着收好粉匣,说:“叶公子,请上马。”
心想:就让你这俊俏的小脸帮姐姐一回吧!
叶清之走到一匹白马前,还没来得及上去时,沅芷忽见他腮边有一丝粉痕没涂匀,便直接上手帮他抹了抹。叶清之顿时面色胀红,好在那血色隐藏在雪白的香粉之下,并不明显。
沅芷与叶清之并辔徐行,身后跟着十辆板车,车上是用紫色的缎子包好的貂皮,缎子上绣了三个大字“兰麝貂”。
原来沅芷所施的净咒,本不能完全去除皮料的血腥气,但平日练功时薰焚芳草的法子,却能给皮料增加经久不褪的香味。所以她才给这批貂安了个新名目。
沅芷和叶清之身着素衣在前,金貂相映。货车结彩插花在后,馨香四溢。一行人以北乔门为起点,绕过皇城,快到南熏门时,打马西转,从新郑门出,巡游了一整天,才将貂皮运入西郊的府仓。
就当次日城中对王家的“兰麝貂”议论纷纷时,沅芷又及时放出了募文,称王府愿高价聘请裁缝五十人,来参与今年貂衣的制作。应募者需经过王大小姐的面选后方得入职。做工期间,所有人都得住在王家建于西郊的梦华园中,不可对外泄露半点成衣图样和兰麝貂的工艺。
消息一出,应者云集。
有人为了银子而来,有人好奇兰麝貂究竟有何稀奇之处,有人则说:“能在梦华园中住上半月,饮食起居无忧,便是不拿酬劳也值了!”
王元秀因面选裁缝疲累不堪,沅芷便特地使人安排了极为精细的蔬食,餐餐都是花样翻新,并由自己亲自送到姐姐跟前。三五日后,两人倒比从前熟络了不少,但沅芷还没敢问起那关于连端文和韩骐的传言。
虽然她真的很想问。
待五十人终于筛选完毕,送入梦华园中安顿之后,陆秋琳才遣锦瑟将王元秀叫到自己房中。
王元秀是狐媚眼好身段,是玲珑心蜜糖嘴,但每次被母亲叫去谈话,还是浑身难受。前些日子跟沅芷走得近,恐怕是惹母亲不高兴了。
回想起来,那几日虽忙得不可开交,但母亲都没来找自己问话,倒也算是落得自由舒心。
陆秋琳的房间总是烛光昏暗,虽然四下的摆设奢华无比,但那些珠翠玛瑙、珐琅瓷器看在王元秀眼中,却觉得如此冰冷刺目,连带着房内熏香的味道,都让她感到头晕恶心。
陆秋琳一双瑞凤眼半睁半闭,坐于榻上,问:“你可知,我为何叫你来?”
王元秀答:“沅芷竟然在漠北进到了货,实在使人摸不着头脑。我这些日子与她相处得多,想来母亲是想问问我有否打听到她货物的来源。”
陆秋琳对这个答案还算满意,接着道:“你没忘记自己该做什么便好,那么,你可探听到了?”
其实王元秀根本就没问沅芷,但她还是信口胡诌道:“沅芷狡猾,不肯说与我知。听闻她运货雇佣的是当地的脚夫,出了城门才换上自己的人,因而下人也不知货从何来。”
陆秋琳:“罢了,看来那贱丫头确实有两下。记住,她防着你,你更该防着她,不能掉以轻心。至于貂皮的事,我们暂且心照不宣,不必追问太多,以免反被她咬一口。”
王元秀:“是,母亲。”
陆秋琳:“对了,过几日连府的寿宴,你——”
王元秀没等陆秋琳说完,就急道:“女儿不去便是。”
“去!当然要去!”陆秋琳抬手端起一碗茶,饮了一口,说,“你不能嫁给他,不代表不能有些来往。不仅要去,还得风风光光的去,你可明白?”
王元秀心中一叹,依然恭顺地答道:“元秀明白了。”
她当然明白,结交达官贵人,是她的任务。要不是为了与那些公子周旋,她也不会到这个年纪还待字闺中。可是她不明白的是,感情这种东西,真像母亲说得那样,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创生,可以毫不费力地消灭,可以假装,可以交易,可以让人进退自如且毫发无伤的么?
最让她不敢多想的是,到了今时今日,她那炉火纯青的交游功夫,别说让公子们真假莫辨、神魂颠倒,便是她自己,都已快分不清自己究竟有几分假、几分真,对谁是假、对谁是真了。
从陆秋琳房中退出来后,王元秀不由得想起了连端文那瘦削的身板,那沉静,温润,始终锐气内敛的风度。这让人捉摸不透的人,确实比其他的公子哥来得有趣。
可是母亲说,不准嫁他。
她知道,即便嫁了也是小妾。
那么母亲的反对,是否真是为了自己好,还是只想把自己留作争夺家产的工具呢?
也许两者都有吧。
母亲肯定是不喜欢相府的,她反感那些动辄就会被牵扯进党争之中的文官,有她的原因——
因为她的前夫、自己的生父,便曾是大豫朝开国以来最年轻的参知政事!
然而副相又如何?一封朝奏九重天。
生父被贬到荒凉瘴疠的琼州地界时,自己不过六岁,弟弟则刚满周岁。而母亲竟然就讨了一封休书,没有跟着去。
长大之后,她才知父亲早就病逝于贬地。至于那个出生没多久就被生母抛弃的弟弟,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母亲老大嫁作商人妇,本是无奈之举,没想到时来运转,这个商人竟然发迹成了富甲天下的巨贾。可谁知,她这个与家主没有丝毫血亲的女儿寄人篱下,要付出多大的努力、体现出多大的价值,才不至于被冷眼相待?
深吸一口夜里的凉风,知道这世道本就无情。哪怕身在巨富的门庭中享受锦衣玉食,也有无法对旁人言说的心酸。
正在院中闲晃的沅芷,见姐姐迈步进了房门。原本八面玲珑的王元秀,此刻竟对她视而不见,这不能说不奇怪。不过凭着依稀月光,沅芷看见了她面上残留的一点泪痕,便知还是少管闲事为妙。
第二天一早,有下人将夜市上才能买到的黎冻鱼头、麻饮细粉配上生淹水木瓜送到了王元秀房中。她起初觉得讶异,然后便想到这是她与沅芷闲聊时曾提起的爱食之物,不由地笑了笑。
虽然对于虚情假意的猜忌早成习惯,但多少还是感受到了一点人情的温暖。
这年京中的冬日久不见来,许多商铺的厚貂都滞销了。唯有王家的兰麝貂,薄而暖,轻还柔。年轻体壮的,穿镶貂边的棉衣正好;年老畏寒的,穿整件貂也足够:实在是妙到好处!加之兰麝貂比寻常貂皮价高,那一丝独有的香气便成为了富贵的标志——使人闻味便知对方身价不凡,如此宝贝,自然愈发在上层士人中流行了开来。
沅芷这回不只是赚了不少,更算在家中露了大脸。陆秋琳虽然郁闷,但想王元秀也被记了一次大功,才没设法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