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写的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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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八佾3.16

3.16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这句可望文生义。

下面由近及远选择几个“文献”,看看孔子这同一句话大家如何释义的。

李零《丧家狗》(2007年5月第一版)说:此章是讲射礼。“射不主皮”,见《仪礼.乡射礼》,旧说“皮”是箭靶,射不主皮是不射穿箭靶,但箭靶,古代叫“侯”,皮质的叫“皮侯”,似乎没有单称为“皮”的,“主皮”何以为射穿箭靶,也有点奇怪。如果指射穿箭靶,似乎读为“射不主破”,“破”即“破的”之“破”。孔子的意思大概是说,射礼,射穿箭靶或不射穿箭靶,并不重要,因为参赛者,张弓的力度不一样。

李泽厚《论语今读》(1998年10月第一版)译:孔子说,射箭比赛不以穿透程度为标准,因为各人力气不同,这是古时的规矩。

南怀瑾《论语别裁》(成文于1974年)解说:射是古代传统的武功——射箭,那时的武功还没有发展到少林拳、武当派(这些是唐、宋以后的事)。周代的军事武功是车战的时代,最重要的武器还是拉弓射箭,武功高低的标准,就看射箭的高明到什么程度,相当于现代打靶、射箭的标准,在于射中了红心没有,而不问箭能否透过牛皮,每枝箭射中了标的,就绝对够标准,箭能不能透过牛皮,则不作考虑。因为每个人天生的膂力不同,有些人膂力很强壮,他的箭不但可穿牛皮,甚而可穿过墙,有些人的箭射出去不能穿透牛皮,但他每箭都中红心,也就够标准了。这一段是说明作人做事,够不够道德的标准,只问合不合正道,并不苛求他对事功成就的程度。因为没有机会给他表现,环境不对,时代不对,他也就无从表现,这有什么办法?由此触类旁通,对人对事就可减掉些苛求了。

朱熹《论语集注》(1130年~1200年之间)云:为,去声。射不主皮,乡射礼文。为力不同科,孔子解礼之意如此也。皮,革也,布侯而栖革于其中以为的,所谓鹄也。科,等也。古者射以观德,但主于中,而不主于贯革,盖以人之力有强弱,不同等也。记曰:“武王克商,散军郊射,而贯革之射息。”正谓此也。周衰,礼废,列国兵争,复尚贯革,故孔子叹之。杨氏曰:“中可以学而能,力不可以强而至。圣人言古之道,所以正今之失。”

何晏、邢昺《论语注疏》(何晏注于193年~249年,邢昺疏于932年~1010年)中说,马曰(马融,79年~166年,字季长,东汉著名经学家):“射有五善焉:一曰和志,体和;二曰和容,有容仪;三曰主皮,能中质;四曰和颂,合《雅》、《颂》;五曰兴武,与舞同;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为之,言射者不但以中皮为善,亦兼取和容也”。“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马曰:“为力,力役之事。亦有上中下,设三科焉,故曰不同科。”○正义曰:此章明古礼也。“射不主皮”者,言古者射礼,张布为侯,而栖熊虎豹之皮于中而射之。射有五善焉,不但以中皮为善,亦兼取礼乐容节也。周衰礼废,射者无复礼容,但以主皮为善,故孔子抑之云:“古之射者不主皮也。”“为力不同科”者,言古者为力役之事,亦有上中下,设三科焉。周衰政失,力役之事,贫富兼并,强弱无别,而同为一科,故孔子非之云:“古之为力役,不如今同科也”。“射有五善焉”者,言射礼有五种之善。下所引是也。云“一曰和”至“五曰兴舞”,皆《周礼·乡大夫职》文也。案彼云:“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注云“以,用也。行乡射之礼,而以五物询于众民。郑司农云:询,谋也。问於众庶,宁复有贤能者。和,谓闺门之内行也。容,谓容貌也。主皮,谓善射,射所以观士也。故书舞为无。杜子春读和容为和颂,谓能为乐也。无读为舞,谓能为六舞。玄谓和载六德,容包六行也。庶民无射礼,因田猎分禽则有主皮者,张皮射之,无侯也。主皮、和容、兴舞,则六艺之射与礼与乐”是也。今此注二曰和容,衍和字。五曰兴武,武当为舞,声之误也。云“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为之”者,《周礼·天官·司裘职》云:“王大射,则共熊侯、虎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则共麋侯,皆设其鹄。”注云:“大射者,为祭祀射。王将有郊庙之事,以射择诸侯及群臣与邦国所贡之士可以与祭者。射者可以观德行,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诸侯,谓三公及王子弟封于畿内者。卿大夫亦皆有采地焉。其将祀其先祖,亦与群臣射以择之。凡大射各于其射宫。侯者,其所射也,以虎熊豹麋之皮饰其侧,又方制之以为芋,谓之鹄,著于侯中,所谓皮侯。王之大射,虎侯,王所自射也;熊侯,诸侯所射;豹侯,卿大夫以下所射。诸侯之大射,熊侯,诸侯所自射;豹侯,群臣所射。卿大夫之大射,麋侯,君臣共射焉。凡此侯道,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列国之诸侯大射,大侯亦九十,参七十,干五十,远尊得伸可同耳。所射正谓之侯者,天子中之则能服诸侯,诸侯以下中之则得为诸侯。郑司农云:‘鹄,鹄毛也。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玄谓侯中之大小,取数於侯道。《乡射记》曰:‘弓二寸以为侯中。’则九十弓者,侯中广丈八尺;七十弓者,侯中广丈四尺;五十弓者,侯中广一丈。尊卑异等,此数明矣。《考工记》曰:‘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然则侯中丈八尺者鹄方六尺,侯中丈四尺者鹄方四尺六寸大半寸,侯中一丈者鹄方三尺三寸少半寸。谓之鹄者,取名于鳱鹄,鳱鹄小鸟而难中,是以中之为隽。亦取鹄之言较,较者直也。射所以直己志。用虎熊豹麋之皮,示服猛讨迷士惑者,射者大礼,故取义众也。士大射,士无臣,祭无所择也。”

由是可见,还是看何晏“注”邢昺“疏”之后更豁然开朗,更显“射不主皮”及“力不同科”是如此“郁郁乎文哉”,内涵丰富。射有五善:“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为之,言射者不但以中皮为善,亦兼取和容也“。力有“上中下”三科。孔子说“射不主皮”,是说“古之道”的六艺之一的“射”艺,有其“五善”内涵,不仅限于射中“皮”,箭靶品质、大小、主射人员也有尊卑分类,“射”兼有取仕、文化、教育等众多功能。“为力不同科”的“为”,不是“因为”的意思,“为力”当“用力”讲,分三科,犹如今天比赛分老年组、成年组、少年组一样。文化这东西,真是不看不知道,越看越觉得知道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