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为政2.24
2.24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孔子这句话针对谁有感而发,没有交代。但放在为政篇的结尾,应该有其特别的意义。该篇首句“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是积极引导型、激励型的表述;尾句“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是批评型、警示型的表述。
先说说鬼。《说文解字》:人所归,为鬼。从人,像鬼头。鬼阴气贼害,从厶(si)。凡鬼之属皆从鬼。段玉裁注:“人所归为鬼,以叠韵(指与归同音)为训。释言曰:鬼之为,言归也。郭注引《尸子》:古者谓死人为归人。《左传》子产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礼运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厶读如私。鬼阴气贼害、故从厶。阴当作侌。此说从厶之意也。
从前有种说法,人死之后化为鬼,其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地,血归于水,脉归于泽,声归于雷,动作归于风,眼归于日月,骨归于木,筋归于山,齿归于石,油膏归于露(lu),毛发归于草,呼吸之气化为亡灵而归于幽冥之间。这说法,倒是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过进现代土葬零星,归人大都归于火中了。
郑玄(东汉127~200)说:“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郑玄把鬼上升了等级,归人不全是鬼,成为人神的才是鬼。
《左传》曰:“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歆(xin),神灵享受祭品。意思是说接受祭祀的神,不会享用不是同类的祭祀,哪怕是再好的山珍海味,神也会不屑一顾;而活着的人民,也不应去祭祀不是自己族类的祖宗祖先。
孔子说“非其鬼”,意思指不是自己同族的鬼。“而祭之”,祭之以礼,除了祭品之外,还有必要的仪式。“谄也”,谄(chan)媚,俗称拍马屁。孔子言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以此类推,如果不孝自己的父母、兄长,而去孝顺别人,也是谄媚、拍马屁。
祖先造字有一套,心里有鬼,不安,愧也。按说心里有自家祖先的归人之鬼,应该是坦荡,为啥会不安,愧疚呢?说明这也是个有教育警示意义的字,心里忘记自家的鬼,却惦记着别人家的鬼,就应该有愧。
孔子说,祭祀别人家的鬼,是谄媚,拍马屁。那孔子是不是认为做人只应该各扫门前雪,别闲得没事去管他人家的瓦上霜呢?答案是:不是的。因为紧接着孔子又说了一句话“见义不为,无勇也”,说明别人家的事也要管,要见义勇为。义者宜也,何为义事,其实标准很简单,不为而有愧,就是义事则当为。孔子主张义,对见义不为绕着走的现象和行为持批评意见。《论语注疏》揣摩孔子见义不为有所指,云:“若齐之田氏弑君,夫子请讨之,是义所宜为也,而鲁君不能为讨,是无勇也。”
田氏弑君,鲁国当时哀公执政。在2.19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孔子不但对鲁哀公干部选拔任用提出了看法,对鲁国外交“见义不为,无勇也”也很有看法。
孔子这句话,也具有普遍的教育意义:有的人爱当面谄媚、拍马屁、摆样子,不亲假亲、不近假近,一副奴颜婢膝、认贼作父的模样。但真到了关键时刻,则见利忘义,推诿退缩,无勇气担当,背信弃义,出卖朋友、出卖良心、出卖良知、出卖信仰,尽显一副卑鄙可恶的嘴脸。
为政篇首句:“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君子也。为政篇结尾:“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小人也。为政高下立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