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时路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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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一衣六年

第二天起床收拾好后,木牙便不顾木母推阻,去路上拦了一辆面包车,要拉她们去镇上逛逛。

车上,放起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木牙扭头对木沙评价道:“我最喜欢听刀郎的声音,又明亮又沧桑。除了这首,那首《冲动的惩罚》我也挺喜欢的。凤凰传奇里那个女的声音也挺不错。”

说完,自顾自地轻声唱和起来。

木母无法附和,只是笑。木沙也笑,嗬,木牙居然在陌生人面前评价起音乐来了。

嘹亮的歌声在车厢里回荡,似浪潮一波一波的,终于无可阻挡地荡开记忆的积尘,阿康的笑容和歌声便在此时的歌声里来到木沙面前,紧随其后的便是阿龙和那一串不堪回首的时光。

一年不到,却已恍如隔世。

小镇上不热闹,可能被周围的黄山黄土包围着,辉映着暖色调,所以也不至于冷清。

她们下车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吃早餐。

木牙边走边看招牌,要寻一家好的。可木沙真注意到好的时,她又似乎没看见,径直走了过去。木母则一直说早餐吃不了多少,在路边摊上随便对付点就成。

“那哪成?这街上到处都是灰尘,路边摊不干净。”

然后,木牙看见一家卖米线的店,便说:“要不我们进去吃碗米线?一路看下来也没什么好吃的,就将就将就。我肚子也饿了,吃完我们还要去买衣服呢。妈,你看成吗?”

“那有什么成不成的。左右填饱肚子就好。”

“木沙你呢?”

木沙本来想吃凉皮,这“想”也没啥好想的,好不容易决定下来,木沙可不想打岔。

“我?你看我这样,还用问吗?”

“是啊,上学吃不了好的,也没见你瘦。倒是我,生梁进后,不但没胖,还瘦了四五斤呢。”

“别提了,你们都瘦,就我一个胖。”

木母睨了木沙一眼,“还不是因为你最小,好吃的都让给你了。”

说着,她们进了店。找空桌坐下,一人要了一碗米线。

米线端上来,红汤白粉,青菜牛肉,卖相倒不错。

一碗下肚,味道也不错。出门后,木母还难得地赞道:“七块钱的东西,还有那么几片肉,店家倒挺实诚的。”

“东西到哪儿都差不多。不过这家的味道倒也可以。”木牙也赞道。

“吃饱了,走吧,我们去买衣服。”

“哎呀,买什么买?我衣服够穿,花那个钱干啥?”

“别啰嗦了,走吧。你大老远地来一趟,连件衣服都不买,怎么说得过去。再说你不买,我也要买。天眼看热了,我得买两件夏天的衣服。带孩子总是穿不了干净的。有时候,我一天就得换两三次。”

人之常情。木牙的“强迫”是常情,木母的推辞也是常情。木牙默默地在旁边看着,心笑,何必呢?

自己也是要在这份常情里得恩惠的了,可又不确信这恩惠能否惠及到自己。

虽然木沙总在心里吐槽,木叶会为了三五块钱讲不下来而放弃本来心宜的东西,但穷人逛街本来就是在大量的放弃里寻找那一个可以量力的妥协。

那时的木牙倒真有点财大气粗,至少是慷慨大方。花钱是一种乐趣,为亲爱的人花钱是一种满足,独立自主地为亲爱的人花钱是一种能力。

那时的木牙只占了前两样,第三样是要打问号的。没有第三样的肯定支撑,第一样第二样也只能昙花一现了。

那时的她们,不去想伏笔。那时的木牙,兴高采烈。且让她兴高采烈。她的衣服最好买,于时,她先到手一套绿色的衣裤。

木牙从试衣间里出来,转着圈询问衣服合适与否时,老板娘试时地走过来,伸出染着红指甲的白嫩手指,点点梁进的小脸蛋,问:“这是你女儿?白白嫩嫩的,真可爱。”

“这是个男娃娃。”木母轻轻摇着孩子,高兴地说。

“是吗?长得真秀气,跟个女孩子似的。”店主扭过头看木牙,“妈妈也年轻。这身衣服穿上,跟十七八的姑娘没两样。”

“都当妈的人了,哪里还年轻。”木牙谦虚道,也伸手在梁进的小脸蛋上点了点。孩子就咧开小嘴笑了起来。

“长牙齿了哎。多大了?”

“快一岁了。”

“这小模样看起来真乖。我家儿子已经四岁了,调皮得很,我都不敢带他来店里,丢给我婆婆看着。哎,你没让你婆婆帮忙带吗?还是……”老板娘说着,看了木母一眼。

“这是我妈妈,我婆婆在老家,不管事的。再说孩子自己带才好。这套衣服多少钱?我买了。正好走热了,我就不脱下来了。”

“不贵,110,我给你便宜点,算100好了。”

木沙暗自咋舌:这还不贵?并且对木牙的审美也有了新的认知。没想到她会选择如此亮眼的颜色。

看着她结账的绿色身影,又觉得此时的木牙才是正值青春。记忆中的那个即使真实,也是不完整的真实。

木牙对自己如此大方,对木母和木沙也不在话下。木母穿上那件颇有古风色彩的绿色绸衣时,虽也有推辞、嗔怪,可脸上的笑容却是那样真真切切。

木母也节俭,可她到底不是木叶似的斤斤计较。

她们又走了几家店,木牙又为自己买了一件短袖,为木母买了一条黑色裤子,一双方口布鞋。只有木沙一无所获。

对新衣服她确实有些需求,但硬是买不到也无法,谁叫她自己长成这个球样呢?

喜欢什么是不明确的,适合什么也是未知的。可不喜欢、不适合却是大把大把的在眼前掠过。这个体型仿佛是被这个世界拒绝了、淘汰了一样,只能在已有里瞎碰、将就。

终于碰着一件可以套上身的灰色短袖,漫画女生口里叼着两颗樱桃。木沙不太喜欢这个图案,却喜欢这件衣服套在身上不松不紧、不长不短的样子。得,就是它了。也不管它是不是真的有点贵。

这件短袖从初中穿到高中,从高中穿到大学,从大学退学穿到结婚,整整陪了木沙六年。直到脖子处的一圈黑色包边完全脱落,木沙才觉得,确实该把它丢掉了。

六年的时光,木沙真觉得该给它埋起来,立块碑,最后也还是扔进垃圾桶。只不过在扔之前给它包上一个干净的塑料袋——木沙所能表达的善心大抵就是如此了。

木母那件绿色绸衣她很少穿。只在有事或者有时赶集时,她才找出来。多半时间都在包袱里叠着。虽然没去刻意翻看,也被珍惜地保存了很长一段时间。

多有多的光鲜,少有少的长情。